| 2019-06-03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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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转让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1.00%股权给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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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钢集团”)100%股权的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徽省国资委”),与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拥有的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协议,安徽省国资委将向中国宝武无偿划转其持有的马钢集团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国宝武将持有马钢集团51%股权,成为马钢集团的控股股东,同时,马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4.51%的股份,通过马钢股份、钢晨实业、工程技术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2.57%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的比例达到47.08%,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宝武将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又因中国宝武由国务院国资委全资拥有,国务院国资委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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