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建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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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1-02-08 参控公司: 参控山东德创建筑工业化发展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山东德建建科装配式工程产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德州夯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0-07-28 资产收购: 拟受让德州夯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山东德建集团德州专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根据公司规划,本公司拟收购2家公司股权,具体情况如下:1、拟收购德州夯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公司”)100%股权收购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建集团”)交易标的:基础公司100%股权。交易事项:公司收购德建集团持有的基础公司100%股权。拟交易价格总额:人民币0元。基础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德建集团持有100%股权,尚未实缴出资,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0]459号评估报告,基础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于评估2020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0.00元。2、拟收购山东德建集团德州专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专项公司”)100%股权收购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方:德建集团、马宪双交易标的:专项公司100%股权。交易事项:公司收购德建集团持有的专项公司98.80%股权,收购马宪双持有的专项公司1.20%股权。拟交易价格总额:人民币39.72万元。专项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德建集团认缴出资4940万元,实际出资540万元;马宪双认缴出资60万元,实际出资60万元。根据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出具的开元评报字[2020]460号评估报告,专项公司股权全部权益于评估2020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39.72万元。公司拟以39.24万元的价格收购德建集团持有的专项公司98.80%股权,以0.48万元的价格收购马宪双持有的专项公司1.20%股权。
2020-04-22 参控公司:
2018-10-25 股权转让: 靳海洋拟转让公司10.99%股权给周振旗,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周振旗以协议转让方式收购靳海洋持有的德建建科400万股股份。   收购完成后,周振旗与一致行动人宏德咨询、道合商务合计持有公司的21,4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7911%)。   通过本次收购,周振旗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收购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本次收购完成后,周振旗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挂牌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58.791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靳海洋变更为周振旗。

高管持股变动

查看更多公司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高管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一般为上市公司自愿披露。

股东持股变动

自上市以来,未发生股东持股变动。注:此部分内容只有达到监管层披露要求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9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7-25至2023-01-23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10-21至2024-10-25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789.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1-22至2020-07-22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334.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4-21至2020-10-21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62.9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5-12至2020-11-12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478.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6-18至2020-12-18
担 保 方:山东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山东德建建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4-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长周振旗,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树国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2条、第6.3条的规定,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一)给予德建建科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二)给予周振旗、张树国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