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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说明:
天龙网球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陈旭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陈旭、天龙集团违规占用公司资金,陈旭、陈奎洪、天龙集团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天龙网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陈旭、陈奎洪、天龙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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