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2281245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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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吴庆民,债权人 | ||
| 卖方:陈其华,陈其军 | ||
| 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27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1081破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批准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大家食品停牌日的总股本39,970,000.00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4.123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约16,481,248.00股。转增后大家食品总股本将由39,970,000.00股增至56,451,248.00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本数量以中证登北京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上述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全部用于大家食品债务清偿。 大家食品第一大股东陈其华将其所有的380万股流通股与第二大股东陈其军将其所有的200万股流通股,总计580万股无偿让渡给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投入不少于150万元的重整资金,用于重整后大家食品的运营生产,确保大家食品恢复持续盈利能力。同时解决了公司为第一大股东陈其华、第二大股东陈其军偿还担保所致负债而产生的资金占用问题。不仅如此,投资人在投入上述150万元的重整资金后,后续还将根据大家食品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要求,继续投入运营资金、注入优质资产或提供优质资源支持,提升重整后大家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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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2-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0.274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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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吴庆民 | ||
| 卖方:陈其华,陈其军 | ||
| 交易概述: 2023年12月27日,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1081破7号之三民事裁定书批准浙江大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大家食品第一大股东陈其华将其所有的380万股流通股与第二大股东陈其军将其所有的200万股流通股,总计580万股无偿让渡给投资人,并由投资人投入不少于150万元的重整资金,用于重整后大家食品的运营生产,确保大家食品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不仅如此,投资人在投入上述150万元的重整资金后,后续还将根据大家食品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要求,继续投入运营资金、注入优质资产或提供优质资源支持,提升重整后大家食品的市场竞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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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0 | 交易金额:3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极食品(舟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加工生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极食品(舟山)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委托加工生产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60.0000万元。 2025052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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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8 | 交易金额:40.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中极食品(舟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加工生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中极食品签署了《委托加工框架协议》。公司委托中极食品加工生产速冻食品及水制产品,相关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及包装物料由公司提供;中极食品负责生产,并为公司提供免费的冷冻仓储服务。其中速冻食品加工费用为1,200元/吨,水制产品的加工费用为1,000元/吨;生产加工费用1个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的加工费用。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公司在预计金额范围内,将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向中极食品发出委托加工订单。每批次的订单为协议组成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0240408:股东大会通过。 20250428: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407,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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