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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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6 | 增发A股 | 2023-05-22 | 1021.2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5-05-1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贺志刚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12个月内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陆仟万元整(含)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建设贷款、中长期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融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国际保函开具、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具体金额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地开展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逐笔融资业务,并办理相关担保、反担保等相关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贺志刚及其关联方(如需)为上述授信额度下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以上由贺志刚及其关联方(如需)提供担保的授信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0512: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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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5-09 | 交易金额:72133.95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轮台县华瑞天美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承有限公司,贺志刚,罗琳,钱意清,李雪刚,黄承建,乔国发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予以审核确认。该等关联交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存在影响公司的经营独立性,不存在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收入利润。 1、经常性关联方交易(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与关联方之间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情况。(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报告期内,公司向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自然人支付薪酬。 2、偶发性关联方交易(1)关联方担保①公司作为担保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作为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方情况。②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均系无偿担保。公司借款均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公司关联方因公司借款违约而实际承担担保或保证责任的情形。 3、关联方往来款项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往来款均为日常报销款、应付股利等款项,不存在资金占用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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