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晨智能

i问董秘
企业号

874302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电气控制系统产品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

  • 产品名称:

    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 整机控制系统 、 车联网产品及应用

  • 经营范围:

    科技技术研究、开发和智能产品销售;机器人、物联网技术软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集中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车辆智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产:车辆配件、智能产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4-29 
业务名称 2025-12-31 2024-12-31 2023-12-31
产销率:整机控制系统(%) 98.39 99.53 104.41
产销率(%) 100.24 98.19 103.98
销量:车联网产品及应用(套) 1266.00 1699.00 1.38万
采购均价:结构类产品(元/个) 0.97 0.95 0.81
采购均价:电机控制器(元/个) 2309.32 2310.51 2202.08
销量:电机驱动控制系统(套) 10.61万 10.23万 8.92万
产量(套) 20.26万 17.63万 16.90万
销量(套) 20.31万 17.31万 17.57万
采购均价:电子元器件(元/个) 0.37 0.57 0.92
产销率: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101.76 97.09 101.63
产量:电机驱动控制系统(套) 10.43万 10.53万 8.78万
产量:整机控制系统(套) 9.72万 6.94万 6.96万
产销率:车联网产品及应用(%) 120.23 112.89 119.24
销量:整机控制系统(套) 9.57万 6.91万 7.27万
采购均价:电气部件(元/个) 14.07 17.93 41.54
产量:车联网产品及应用(套) 1053.00 1505.00 1.16万
核心技术收入营业收入(元) 4.00亿 3.81亿 3.75亿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加载中...

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加载中...
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0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6.17%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4亿 38.44%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6140.43万 15.32%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842.07万 9.58%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139.76万 7.83%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2004.00万 5.0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7.71%
  • 天津飒派传动有限公司与飒派(上海)电子设
  • 南京高尚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易甲文技术有限公司
  •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协合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天津飒派传动有限公司与飒派(上海)电子设
1.13亿 44.37%
南京高尚电子有限公司
1204.54万 4.73%
深圳市易甲文技术有限公司
786.18万 3.0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9.65万 2.86%
江苏协合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679.21万 2.67%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1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7.59%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4亿 36.70%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4501.93万 15.95%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280.28万 11.6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217.26万 7.86%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1541.95万 5.4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0.31%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912.20万 36.12%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976.08万 15.55%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798.96万 14.6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614.38万 8.44%
柳州柳工叉车有限公司
1068.37万 5.5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7337.8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9.24%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1.72万 30.36%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937.24万 20.92%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60.65万 11.45%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974.94万 10.5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553.33万 5.9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1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2.02%
  •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61亿 42.16%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7453.00万 19.53%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3455.25万 9.06%
龙工(上海)叉车有限公司
2212.11万 5.80%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89.22万 5.48%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7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8.29%
  • 天津飒派传动有限公司与飒派(上海)电子设
  • 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沪照能源(昆山)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易甲文技术有限公司
  • 佛山市亿莱达电气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天津飒派传动有限公司与飒派(上海)电子设
1.33亿 53.10%
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694.32万 6.79%
沪照能源(昆山)科技有限公司
960.07万 3.84%
深圳市易甲文技术有限公司
593.93万 2.38%
佛山市亿莱达电气有限公司
544.64万 2.18%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629.56万元、38,154.35万元及40,091.9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20.38万元、38,140.71万元及40,073.08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的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三大类产品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废品处置收入等,金额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与技术服务业务构成,报告期内,电机驱动控制系统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2.6...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629.56万元、38,154.35万元及40,091.9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20.38万元、38,140.71万元及40,073.08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的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三大类产品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为废品处置收入等,金额较低。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由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与技术服务业务构成,报告期内,电机驱动控制系统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72.66%、73.44%及69.25%,为公司销售业务的核心组成部分;整机控制系统销售占比约在20.00%至30.00%之间,为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报告期内,该业务的销售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车联网产品及应用销售收入占比较小,为车联网软件平台的开发收入及相关硬件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业务系公司对外提供的相关维修调试等技术服务,收入金额较小。
  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构成及变动情况的具体分析如下:
  (1)电机驱动控制系统
  报告期内,电机驱动控制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7,333.20万元、28,012.12万元及27,748.88万元,该部分业务收入在报告期各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在70%左右,是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2023年度至2025年度,公司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收入规模整体较为稳定。
  (2)整机控制系统
  报告期内,整机控制系统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019.21万元、9,984.55万元及12,205.88万元,2024年及2025年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70%与22.25%,公司具备整机控制系统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软硬件一体化能力,报告期内,得益于下游新能源工业车辆市场的不断发展,部分型号开始量产,针对安徽合力、龙工、柳工等大客户的收入有所增加,收入整体呈现持续增长态势。
  (3)车联网产品及应用
  报告期内,车联网产品及应用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195.82万元、84.84万元及62.50万元,主要是为杭叉集团、诺力股份、安徽合力等客户开发的车联网软件平台开发及相关智能硬件收入,2023年度,车联网产品及应用销售收入有所增加,主要系下游客户提高平台利用率,提高相关产品智能化水平,增加对公司智能终端硬件采购所致;2024年该类产品收入下降较多,一方面系下游市场需求变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排放监控管理系统相关智能终端等产品需求下降,另一方面,随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等行业规程以《工业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作为技术指引的持续修订完善,下游厂商对工业车辆安全监控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公司自制的第二大类产品整机控制系统中的工业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相关产品及智能视觉防撞预警系统逐步取得市场认可,同时下游客户对公司自制第一大类产品中的电机控制器为核心零部件的相关产品需求亦不断增长,为应对该等竞争趋势,公司对车联网产品及应用相关产品投入减少。
  (4)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技术服务收入分别为72.17万元、59.20万元及55.82万元,主要是为个别零散客户的维修调试等技术服务收入,金额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业务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东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95.66%、89.41%及82.44%。公司主要客户为工业车辆整车制造厂商,包括安徽合力、杭叉集团、诺力股份等,工业车辆生产厂商通常采用生产基地集中生产,因该类客户的主要生产基地集中在华东地区,故而公司作为工业车辆等整车制造商的配套供应商,在华东地区的销售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49%、0.01%及0.01%,占比较低。
  4.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5.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2023年,各季度占比基本维持在25%左右,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提升明显,一方面系下游出口业务较多的工业车辆整车制造商如安徽合力和杭叉集团等为应对将来潜在关税壁垒及由此带来的物料价格波动,增多了对公司的采购规模,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拓展比亚迪等新客户,对其销售规模在第四季度有所增长,以上因素综合导致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有所上升;2025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稍高,一方面系公司近年来新拓展客户太原重工对公司的采购需求逐步提升,另一方面系下游主要整车制造商如杭叉集团、诺力股份、比亚迪及龙工等主要客户四季度依据自身需求情况加大了采购。
  6.主营业务收入按其他分类
  7.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7.71%、82.02%及76.17%,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杭叉集团的比例分别为44.69%、42.16%及38.44%,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我国工业车辆整车制造厂商集中度较高,根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年鉴2025》数据统计,2024年工业车辆主要车型类别中,内燃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排名前五位企业的销量占比为87.87%,电动平衡重乘驾式叉车销量排名前六位企业的销量占比为83.83%,电动仓储叉车销量排名前六位企业的销量占比为89.03%,公司主要客户均为前述国内工业车辆前十大厂商,客户集中度较高符合下游竞争格局;此外,宏英智能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其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工程机械等行业,与公司主要下游应用领域工业车辆同属于工程机械行业,根据其定期报告,2023年至2025年,宏英智能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集中度分别为85.72%、86.69%及66.68%,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并非行业个例。
  未来,随着工业车辆电动化渗透率不断提高,公司自身在电机驱动控制系统和整机控制系统方面的技术优势不断凸显,生产效率、产品研发能力、市场知名度等不断提高,经营规模也不断扩大,具备了在满足杭叉集团需求之外进一步开拓市场和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为此公司大力开拓安徽合力、诺力股份、柳工、徐工等下游客户,减轻对杭叉集团的依赖度。未来,为逐步降低公司对杭叉集团的销售占比,公司将在稳固下游国内工业车辆市场地位的同时,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不断拓展至挖掘机械、高空作业机械等其他工程机械场景以及场地车、移动机器人等多元化应用领域。针对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公司已于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处进行风险提示。
  8.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主要销售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等相关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主要客户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车联网云平台除外):公司已
  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该产品已被客户接受或装车领用,公司取得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凭据或领用凭据;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车联网云平台: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技术开发成果交付给客户,且该技术开发成果已
  被客户接受,公司取得经客户确认的验收凭据;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9.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7,629.56万元、38,154.35万元及40,091.9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7,620.38万元、38,140.71万元及40,073.08万元,主要系公司销售的电机驱动控制系统、整机控制系统、车联网产品及应用三大类产品贡献,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