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原则
本集合计划通过对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利率走势、资金供求变化情况进行深入研究,评估各类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和风险特征,确定各类投资品种的配置比例及期限组合,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由于本集合计划的目的是在不影响委托人的正常证券交易下,实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增值,因此本集合计划的投资应坚持下列原则:
(1)确保集合计划资产充分的流动性或者有相应的应急措施能保证委托人的正常交易;
(2)确保集合计划资产充分的安全性或者有相应的应急措施保证委托人的资产安全与避免负收益的出现;
(3)在遵循上述两条原则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集合计划资产流动性,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增值。
2、银行存款
本集合计划投资的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通知存款,管理人将根据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来选择存款银行。
活期存款用以保障委托人证券交易资金交收和支取现金,除信用风险外,更重要的还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人将根据回款速度,选择银行,确保客户资金提取与证券交易。
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通知存款:管理人将根据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收益性来选择银行,结合对利率市场环境及其变动趋势的研究,进行存款投资,同时力争取得提前支取不产生利息损失条款。如果无法争取到上述条款,则将预存资金分解成多笔存款,以便大额赎回时逐一解付,降低收益率的波动。同时也注意进行期限调整,滚动到期,提高流动性,减少提前解付的损失。
为防范银行存款信用风险,管理人选择信用良好、系统风险低、利率水平稳定的商业银行存放存款资金。
3、同业存单
本集合计划将结合银行的不同资质和同业存单剩余期限进行同业存单的投资,注重同业存单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率的比较,同时分散投资风险,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集合计划合同的投资限制约定。
4、债券逆回购
一是流动性控制,管理人将回购到期日做合理延后假设,以此来安排集合计划资产的流动性;同时控制回购到期日,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滚动操作,以提高回购的真实流动性。二是注重回购的安全性,只接受足额抵押资产。
5、债券
一是控制投资的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本集合计划投资的债券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信用评级均应当为最高级(超级短期融资券主体信用评级应当为最高级);二是控制投资的利率风险,选择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进行投资。在个券选择层面,本集合计划将在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找出因投资者偏好、供求、流动性、信用利差等导致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选择出估值较低的券种,进行相对价值投资。
6、债券正回购
本集合计划作为现金管理产品,正回购使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集合计划的流动性需要,当集合计划因规模发生变化导致不能足额支付或者当融入资金进行再投资可以提高收益时,管理人可进行正回购融入资金。
对于正回购的交易对手来讲,一般会选择资金较为宽裕、市场信用较好的机构,特别是当需要融入资金保证资金交收时,还应考虑到交易对手的资金划转效率。
7、流动性管理策略
本集合计划将会紧密关注申购/赎回变化情况、市场资金流动状况、季节性资金变动状况等影响现金管理产品流动性管理的因素,动态调整并有效分配本集合计划的现金流,以满足集合计划的日常流动性需求。
具体而言,本集合计划将综合平衡集合计划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持有高流动性券种、正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集合计划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