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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回顾

主营业务: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集团’)在中国及韩国从事电力的生产及供应,以及电厂及其他相关设施的建设及运营。

报告期业绩:
  25年,集团的收入为1,692.8百万美元,较上年度下降13.2%。2025年,集团的经营溢利为480.7百万美元,较上年度下降9.0%。
  2025年,公司权益股东应占溢利为275.9百万美元,较上年度增加27.9百万美元或11.2%。
  2025年,集团的溢利为285.1百万美元,较上年度增加26.8百万美元或10.4%。

报告期业务回顾:
  集团的资产组合包括位于中国及韩国电力市场的风电、太阳能、燃气、燃煤、燃油、水电及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一个储能项目,集团在中国的业务分布19个省份、两个自治区及两个直辖市,地理分布广泛,业务范围多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及韩国的业务分别约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10,905.3兆瓦的80.1%及19.9%。清洁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即风电、太阳能、燃气、水电及生物质项目)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86.3%;传统能源项目(即燃煤和燃油项目)占集团权益装机容量的13.7%。韩国项目年内溢利减少主要归因于发电量减少,主要由于韩国燃气项目进行维修及电网调度负荷减少所致。
  中国燃煤、热电联产及燃气项目年内溢利增加主要归因于出售中国热电联产项目的收益及中国燃煤联营公司溢利增加,被于2025年3月出售中国热电联产项目后贡献减少所抵销。
  中国风电项目
  中国风电项目的总发电量于2025年持平,同时电价因激烈市场竞争而下降。收入下降导致营运溢利减少。由于2025年透过较低利率的贷款置换节省财务费用,以及于2024年就物业、厂房及设备确认减值亏损,2025年整体溢利有所增加。
  中国太阳能项目
  2025年,太阳能项目的权益装机容量增加411.8兆瓦,推动年内发电量大幅增加。尽管电价呈下行趋势,总收入仍相对增加,导致2025年整体溢利增加。水电项目公司水电项目严格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环保要求。水电作为清洁可再生能源,对环境几乎无污染物排放。地方政府对水电项目的环保要求主要包括废弃物处理要求、噪声控制要求、流量控制要求、生态保护要求。
  废弃物处理要求参照GB8978-1996废水处理标准执行;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废处理标准执行,废水和危废处理各项指标均符合标准。噪声控制要求参照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音》、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病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国家安监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执行,其监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且未发生过因噪声而引发的外界投诉事件。生态保护中流量控制要求是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执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并无发生因发电流量变化而引发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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