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1992年5月21日以深改复[1992]13号文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年1月16日以深府办复[1993]355号《关于设立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深能集团(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于1993年3月25日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3]82号文,公司被...查看全部▼
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1992年5月21日以深改复[1992]13号文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年1月16日以深府办复[1993]355号《关于设立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深能集团(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于1993年3月25日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深证办复[1993]82号文,公司被核准发行总股本为320,000,000股的普通股,其中原有资产折股212,700,000股,向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3,000,000股,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8,300,000股,定向发行法人股16,000,000股。截至1993年6月28日,公司的实收股本为人民币320,000,000元,其中:深能集团持有212,700,000股,股权比例为66.47%;公司内部职工持有8,300,000股,股权比例为2.59%;境内社会公众持有83,000,000股,股权比例为25.94%;企业法人持有16,000,000股,股权比例为5%。
公司于1993年6月26日召开了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1993年8月21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9224115-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以深证办复[1993]82号文及深交所于1993年8月28日以深证市字(1993)第34号《上市通知书》批准,公司的股票自1993年9月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深圳能源,股票代码:000027。
根据1994年5月20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144号文批准,深圳能源每10股送1股,派现金0.63元。以公司1993年末总股本320,000,000股计算,共送32,000,000股,派20,160,000元现金,送股后深圳能源总股本为352,000,000股。1994年7月29日,公司就本次股本变更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核准。
根据1995年6月15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5]56号文批准,深圳能源每10股送1股红股,派1元现金。以公司1994年末总股本352,000,000股计算,共送35,200,000股,派35,200,000元现金,送股后深圳能源总股本为387,200,000股。1996年8月7日,公司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股本变更重新核发的注册号为19224115-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1996年6月1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69号文批准,深圳能源每10股送红股0.5股,派现金1.50元。以公司1995年末总股本387,200,000股计,共送红股19,360,000股,派现金58,080,000元,送红股后深圳能源总股本数为406,560,000股。其中,深能集团持有270,235,350股,占股份总额的66.47%;
企业法人持有203,28,000股,占股份总额的5%;境内社会公众持有115,996,650股,占股份总额的28.53%。
根据1996年6月1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1996年12月31日出具的证监上字[1996]37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深圳能源向全体股东配售105,600,000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75,471,0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0,129,000股。法人股股东可将其70,191,000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配股后,深圳能源总股本数为453,308,103股,其中:深能集团持有270,235,350股,股权比例为59.61%;企业法人持有20,967,359股,股权比例为4.63%;国有股东转配股股东16,065,597股,股权比例为3.54%;境内社会公众持有146,039,797股,股权比例为32.22%。
根据1997年8月30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7]133号文批准,深圳能源按当时总股本453,308,103股计,每10股转增10股,共转增453,308,103万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深圳能源总股本增至906,616,206股。其中,深能集团持有540,470,700股,占股份总额的59.61%;企业法人持有41,934,718股,占股份总额的4.63%;境内社会公众持有324,210,788股,占股份总额的35.76%。
1998年4月3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变更为906,616,206元。
200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0]74号号文批准,深圳能源向全体股东配售95,463,239股普通股。本次配股后,深圳能源总股本数为1,002,079,445股。2001年3月21日,公司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本次股本变更重新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307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变更为1,002,079,445元,其中:深能集团持有553,982,467股,股权比例为55.28%;
企业法人持有42,833,493股,股权比例为4.28%;境内社会公众持有365,099,492股,股权比例为36.43%;转配股为40,163,993股,股权比例为4.01%。
根据2002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能源以2001年末总股本1,002,079,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3元现金送红股2股(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深圳能源累计股本金额变更为1,202,495,332元。2002年11月26日,公司就本次股本变更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3075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变更为1,202,495,332元,其中:深能集团持有664,778,960股,股权比例为55.28%;企业法人持有51,400,191股,股权比例为4.28%;境内社会公众持有486,316,181股,股权比例为40.44%。
2006年4月25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在保持公司总股份1,202,495,332股不变的前提下,由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支付1.35股股份,并支付2.60人民币元的现金作为对价及由深能集团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免费派发9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至此,股权分置改革后深能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由原55.28%下降至50.22%。
根据公司与深能集团于2006年12月14日签订《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和于2007年12月3日签订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154号文《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深能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公司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000股,其中深能集团以资产认购800,000,000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200,000,000股。
由此,公司股份总额变更为2,202,495,332股,深能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63.74%;华能国际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9.08%;社会公众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更为27.18%。截至2007年12月3日,深能集团完成就认购深圳能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资金交付及资产转移过户的法律手续。深圳能源和深能集团确定以2007年8月31日作为发行股份并收购资产的交割审计基准日。
2008年4月7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全称由原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1年5月25日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202,495,332股(每股面值1元)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440,499,066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40,499,06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2,994,398元。2012年2月14日,深圳能源就本次股本变更取得深圳市监局重新核发的注册号为44030110307344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变更为2,642,994,398元。
2011年8月12日,经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大会决议,深能集团分立为两家公司,持有深圳能源63.74%股份资产由新设公司即深能管理公司承继。2011年9月5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深国资委函(2011)34号《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批复》批准,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存续公司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新设公司深能管理公司,深能集团原持有的公司1,684,644,423股,占股份总额63.74%的股份转由深能管理公司持有。2011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1]2155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深能管理公司承接公司1,684,644,42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3.74%)。2012年1月13日,深能集团因分立涉及的公司股份过户事宜已完成,深能集团持有公司的所有股份已过户至深能管理公司名下,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能管理公司。
2012年11月6日和2012年11月21日,分别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2]1044号)批准及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通过同时向深能管理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定向增发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本次发行1,684,644,423股,其中向深圳市国资委定向增发1,263,483,317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47.805%;向华能国际定向增发421,161,106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15.935%。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深能管理公司的法人资格以及深能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共计1,684,644,423股)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由公司承继;公司的总股本、注册地、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名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持不变。
2013年2月8日,深圳能源本次向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定向增发股份成功上市,限售期36个月,深能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注销。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47.82%;华能国际成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02%;社会公众股持股比例为27.16%。
2015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2,642,994,3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将章程第六条:原条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2,994,398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64,491,597元。”目前,公司正在就本次注册资本的变更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变更资料已提交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截至2020年3月末,公司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无重大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持有该公司股份1,896,000,775股,持股比例47.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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