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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1-27 交易金额:2.01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7522%股权

买方:湖南红与博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集中资源做强优势业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拟通过在产交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持有的长虹格兰博55.7522%股份。本次交易首次挂牌价格参照长虹格兰博100%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值确定为37,000万元。如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依法依规调整转让底价后重新挂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日期:2023-09-09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7522%股权

买方:--
卖方: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为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优化资源配置,聚焦重点战略业务的发展,公司拟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产交所”)预挂牌转让长虹格兰博55.7522%股份。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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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0.00 965.06万 965.06万(估) 每股净资产增加0.01元
长期股权投资 1 0.00 4.00亿 4.00亿(估) 无影响
合计 2 0.00 4.10亿 4.10亿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港股 江西银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5% 965.06万
其他 格兰博 长期股权投资 - 68.42% 4.00亿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0-11-23 交易金额:1981.14 万元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江西长虹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西长虹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有利于保持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彻底解决了因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而产生的持续关联交易,同时,也是四川长虹为支持公司搬迁而完全履行了其2009年3月18日所作出的承诺.
公告日期:2008-04-23 交易金额:5940.94 万元 转让比例:2.77 %
出让方:景德镇华意电器总公司 交易标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景德镇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12-23 交易金额:101518.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销售压缩机,采购原材料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年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1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18万元(不含税),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200万元(不含税)。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原材料、设备及配件、压缩空气、软件服务、物流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租赁服务、动力等服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1,518万元(不含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前述单位累计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3,023万元(不含税)。 20231223: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3-12-23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根据深交所关于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及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结合公司2023年度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1)每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存款余额(包括应计利息及手续费)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且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不超过30%;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应当超过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金额(包括贷款、担保等);存款利率不低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2)每日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最高未偿还贷款本息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贷款利率及收费标准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   (3)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授信额度为不超过22亿元。   (4)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票据开立业务的上限不超过15亿元。   (5)公司及子公司在长虹集团财务公司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上限不超过15亿元。 20231223: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13-03-20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3-03-15至 --
出质人:胡智恒
质权人: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2013年3月1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自然人股东胡智恒先生通知,因融资需要,胡智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质押给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期限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全部履新完毕且质押登记注销之日为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3 年 3月 15日。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20 本次解押股数:75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6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9月18日,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胡智恒先生的通知,胡智恒先生所持有的原质押给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已于2014年9月16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质押公告日期:2013-03-20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3-03-15至 --
出质人:胡智恒
质权人: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2013年3月19日,本公司接到公司自然人股东胡智恒先生通知,因融资需要,胡智恒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质押给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质押期限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债务全部履新完毕且质押登记注销之日为止,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3 年 3月 15日。

解押公告日期:2014-09-17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2
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9月16日,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胡智恒先生的通知,胡智恒先生所持有的原质押给新余道大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已于2014年9月12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截止2014年9月15日,胡智恒先生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中的2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仍处于质押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