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3日经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3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现名称,于2013年5月27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号】批准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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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10月23日经公司2001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23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更名为现名称,于2013年5月27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10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号】批准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
1996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6)383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含内部职工股200万股)。
1997年1月20日,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83号】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股票代码“000688”。
1997年8月8日,公司经第3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并经1997年度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按10:5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35,765,322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07,295,967股。1998年4月公司按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1997年末总股本107,295,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比例配股(其中中科创业放弃法人股配股4,531,063股),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14号】批准实施,股本增至124,224,097.00元。
1999年5月5日,公司第4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并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1998年末总股本124,224,0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4股转增2股,共计增加股本74,534,458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198,758,555股。
2000年8月18日,公司2000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1999年末总股本198,758,555股为基数,按10:3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共计增加股本30,177,014股(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承诺全部放弃本次应配29,450,552股并不予转让),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号】批准于2001年2月27日实施完毕,配股后总股本增至228,935,569股,其中法人股98,168,507股,社会公众股130,767,062股。至此,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20.12%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1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0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228,935,5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473股、公积金转增1.737股),2001年6月7日实施完毕,至此公司总股本增至348,210,999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198,896,700股。
2009年末,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公司)通过协议转让、司法拍卖和司法和解等方式合计收购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所持的10,4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8.97%,建新集团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股权于2010年1月6日过户完毕。
2009年公司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并在2009年11月10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方案,详见公司公告(2009-063号);2009年11月19日公告了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公司公告(2009-066号)。
调整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2009)728号】批准、以及公司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0年3月25日,公司公告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公司以2010年3月29日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份变更登记日,社会公众股198,896,700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2010年3月2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2.7股,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至2010年3月30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份到账日)公司总股本增至401,913,108股,其中法人股149,314,299股,社会公众股252,598,809股,详见公司公告(2010-012号)。
上述变更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10月28日出具XYZH/2009CDA308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决议、2012年11月19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60号),公司分别向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360,339,241股、301,508,345股、73,538,620股合计735,386,206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95元,以购买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赛德万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智尚劢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37,299,314元。上述变更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年1月29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于2013年1月31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7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137,299,314元;公司注册地址: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法定代表人:夏勇。公司经营范围: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的制造、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商务及网络应用服务;数字广播电视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轻工业品的出口业务;有色金属矿产品贸易;贵稀金属的国内贸易(仅限黄金、白银制品的国内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下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水力发供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山开发(仅限取得许可的下属子公司经营);有色金属冶炼。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共4户、三级子公司2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有色金属的采、选及矿产品购销业务。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2018年4月18日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2018年浙江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控股”)通过参与建新集团破产重整,及因参与破产重整而触发的要约收购,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73.98%的股份,公司已于2018年8月1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涪陵区分局核发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137,299,314元;公司注册地址: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31号;法定代表人:吴城。
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现有注册资本1,117,635,447元,股份总数1,117,647,825股(每股面值1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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