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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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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 可转债 | 2022-07-21 | 29.84亿 | - | - | - |
2020-10-14 | 可转债 | 2020-10-16 | 19.87亿 | 2022-06-30 | 1700.00 | 100% |
2019-02-22 | 增发A股 | 2019-02-22 | 29.13亿 | 2022-06-30 | 4371.72万 | 99.21% |
2018-12-26 | 增发A股 | 2018-12-27 | 44.95亿 | - | - | - |
2016-10-18 | 增发A股 | 2016-10-18 | 37.66亿 | 2020-06-30 | 0.00 | 100% |
2015-11-04 | 增发A股 | 2015-11-04 | 9.95亿 | 2015-10-31 | 0.00 | 100% |
2011-06-07 | 增发A股 | 2011-05-10 | 42.34亿 | 2011-06-30 | 0.00 | 100% |
1992-03-01 | 首发A股 | 1992-03-01 | 1.32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9-24 | 交易金额:3.1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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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顺应监管形势,实现资源集中管理,推进总部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公司职业化、国际化、创新化人才引进进程,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公司产业链整体布局的要求,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持有的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瀚霖”)25%股权。收购总价款参照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确定25%股权的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按照31,500万元执行,恒逸石化以现金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3-12-08 | 交易金额:8.8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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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拟以88,000万元将持有的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100%股权出售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2.9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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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璟昕”)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新材料”)与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杭州璟昕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杭州璟昕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海宁新材料出资49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49%;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控股”)出资51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51%。 本次增资将新增杭州璟昕注册资本29,000万元,杭州璟昕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海宁新材料拟认缴增资14,210万元,青云控股拟认缴增资14,79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璟昕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其中:海宁新材料出资14,70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49%;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集团”)出资15,30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51%。 |
公告日期:2021-06-29 | 交易金额:2.1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宁波恒逸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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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海南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规范供应链服务相关业务,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精简服务主体,增强运作效率,公司拟将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实业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嘉水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总价款在参照恒逸实业2021年3月31日的报表净资产数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转让价格最终按照21,000万元执行。嘉水贸易以现金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0-07-10 | 交易金额:5.0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广西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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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宁波璟仁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完善公司在己内酰胺及相关配套生产领域的产业布局,扩大公司在己内酰胺领域的业务范围及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良好效果;进而逐步完善公司“一滴油、两根丝”全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产业一体化协同效应,促进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璟仁持有的广西恒逸新材料100%股权。由于标的公司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因此收购价格以2020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按照50,800万元执行。 |
公告日期:2020-02-08 | 交易金额:1.3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展船运股份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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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实施公司“石化+物流”的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尤其是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产品运输需求,同时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持有的东展船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展船运”)30%股权。在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价格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为13,246.185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28.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0.12%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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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对恒逸有限进行现金增资280,046.205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9.6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0.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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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以9.685亿元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对恒逸有限进行现金增资,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8.0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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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银伯乐(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河广投资和浙银伯乐作为杭州逸暻股东,已同意将杭州逸暻100%股权转让给公司。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河广投资收购其所持有的杭州逸暻99.80%的股权,同意向浙银伯乐收购其所持有的杭州逸暻0.2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4-18 | 交易金额:3.5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宿豫经济开发区的全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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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逸达”)以人民币35,000万元成功竞得江苏翔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江苏省宿豫经济开发区的全部资产。 |
公告日期:2018-12-28 | 交易金额:1.3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恒逸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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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快实施公司“石化+物流”的产业布局,同时降低物流成本,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浙江恒逸物流100%股权、宁波恒逸物流100%股权。在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价格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按照13,127万元执行。 |
公告日期:2018-12-26 | 交易金额:44.9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100%股权, 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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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富丽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兴惠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所持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购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合计所持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
公告日期:2018-08-28 | 交易金额:2.8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20万吨短纤项目相关设备和项目所需生产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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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 | ||
卖方: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下属子公司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锦化纤”)拟向福建正麒高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麒高纤”)购买20万吨短纤项目相关设备及所需的厂房。 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286,987,250.00元(不含税),其中20万吨短纤项目设备的不含税交易价格为人民币209,442,350.00元,所需生产厂房的不含税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7,544,900.00元。 |
公告日期:2017-08-19 | 交易金额:7.7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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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太仓逸枫化纤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项目公司通过网络竞拍,以成交价7.71亿竞得江苏明辉化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包括其名下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其他资产—绿化等。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逸枫化纤已付清全部拍卖款项、取得法院正式出具的裁定文书,并且与破产管理人办理完毕资产交接手续。但土地使用权、厂房等资产还在办理过户手续中,相关权证的办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
公告日期:2016-10-22 | 交易金额:2.7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为罗地出让(挂)【2007】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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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卖方: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发展的重心将转移至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经公司管理层商讨决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项下控股子公司福建恒逸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恒逸”,公司全资控股的二级子公司)与福建省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近日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由罗源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福建恒逸土地进行收购,收购总价款为27,468.40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4.3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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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双方:转让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受让方: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二)转让标的:转让方所持有的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三)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按照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的最终评估价值43,780.01万元执行。(四)付款方式:在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支付转让价格20%的定金;在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支付转让价格40%的进度款,且已支付的20%定金同步转成转让款;在受让方收到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交割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由受让方将转让价款的剩余40%部分支付给转让方。(五)过渡期安排: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上海恒逸股权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上海恒逸在此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受让方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亦由受让方承担。(六)生效时间:《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生效。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504.2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恒逸japan株式会社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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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向香港逸天有限公司出售恒逸japan株式会社51%股权。 |
公告日期:2015-11-12 | 交易金额:7.2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0 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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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及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分别持有浙商银行股份240,000,000股及288,069,283股,合计占浙商银行总股本的3.64%。在公司参股浙商银行期间,浙商银行发展迅速,并已荣获“2014年中国区最具竞争力银行投行”、“2014年中国网络金融创新奖”、“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2014年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2014年全国性银行资产增速名列榜首”等荣誉。在英国《银行家》(TheBanker)2014年“全球银行业1000强”中名列208位,外部评价持续提升。同时,浙商银行已确立了“成为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的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的业务战略,加快做大做强。 根据上述浙商银行的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产融结合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投资结构,逐步增加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拓展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受让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220,000,000股,同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普华永道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11元为基础,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34元为参考,确定该等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转让总价款为721,600,000元。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股份受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5-07-11 | 交易金额:3.3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13.65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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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逸盛大化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45,645万元,其中:香港盛晖出资782,651,802.53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31.861%;香港天逸出资335,422,201.08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13.655%;大化集团出资24,000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9.77%;逸盛投资出资96,000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39.081%;香港大化出资138,375,996.39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5.633%。公司间接持有逸盛投资30%的股权,而香港天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逸盛大化的股权比例合计25.379%。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天逸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同时,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大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5.633%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138,375,996.39元转让给大化集团。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盛大化注册资本仍为245,645万元,企业性质将变更为内资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逸盛投资出资2,078,074,003.61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597%;大化集团出资378,375,996.39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403%。 此外,为满足相应股权转让款支付需要,逸盛投资现有股东(即:荣盛石化出资63,000万元,占比70%;浙江恒逸出资27,000万元,占比30%.)将按现时持股比例对逸盛投资同步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11,800万元,与逸盛投资在此次股权转让中应向香港天逸和香港盛晖合计支付的款项基本一致。 由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增资前后都将持有逸盛投资30%的股权,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逸盛投资间接持有逸盛大化的股权比例仍为25.379%,与上述股权转让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逸盛大化的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
公告日期:2014-07-26 | 交易金额:150.00万文莱林吉特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的150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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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确保公司文莱项目的长远发展,并降低公司对文莱项目的投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文莱实业、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与文莱战略发展资本基金完全控制的且专为本次合资所设立的文莱公司达迈控股于2014年2月25日签署了《合资协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达迈控股将以3,000万文莱元现金认购恒逸文莱实业新增的3,000万股股份,恒逸文莱实业现有股东香港天逸和香港逸天(系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放弃对该新增股份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同时为满足文莱战略发展资本基金提出的正常情况下恒逸文莱实业不应同时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关联股东的要求,香港天逸将以150万文莱元现金收购香港逸天所持恒逸文莱实业的全部150万股股份。 上述交易完成后,恒逸文莱实业总股本金额为10,000万文莱元(按5.0汇率折合为人民币50,000万元),总股份数为10,000万股,其中:香港天逸持有7,000万股,占比为70%;达迈控股持有3,000万股,占比为30%。 |
公告日期:2014-03-12 | 交易金额:1116.9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5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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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3年2月8日在杭州市萧山区与恒逸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51%的股权,双方商定以恒逸物流2012年9月30日经评估的净资产价格减去其后续分红款2900万元并加上其2012年10月-12月净利润的方式确定恒逸物流100%股权的价格2190万元为基准,确定本公司所持51%股权相应转让价格为1116.90万元,股权转让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恒逸物流股权,因此,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减少了恒逸物流。 |
公告日期:2014-03-12 | 交易金额:784.6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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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出售高新材料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13-11-30 | 交易金额:2.42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0,000,000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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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利于浙商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的进程,适度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转让70,000,000股至控股股东恒逸集团,转让总价款按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的最终评估价值241,500,000元执行。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72.25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9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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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产业规划的指导思想,公司拟规划在文莱国家投资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培育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打通现有PTA-聚酯产业链瓶颈,化解现有产品原料供应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减少公司未来产生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72.2514万美元收购香港逸天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文莱注册名称:HENGYIINDUSTRIESSDNBHD,)9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2-02-21 | 交易金额:1.3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22.8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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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 ||
卖方: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提高公司在相关主营业务子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同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以1.3253 亿元起拍价公开竞买收购杭州临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恒逸高新材料公司")22.85%的股权.前述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恒逸石化)间接持有恒逸高新材料公司100%的股权.在上述收购前,本公司间接持有恒逸高新材料公司77.15%的股权,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12-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6.188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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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邱奕博 | ||
卖方:朱丹凤 | ||
交易概述: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其股东朱丹凤将所持恒逸集团26.1888%的股权全部赠与给了儿子邱奕博,因而发生了股权变动.前述股权赠与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目前邱奕博合法持有恒逸集团26.1888%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1-05-28 | 交易金额:2.9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3.705 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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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合计)所持有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1,223.705 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09-03-17 | 交易金额:32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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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杨学增,方思武,秦赛峰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与自然人秦赛峰,杨学增和方思武签署《关于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秦赛峰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69.24%的股权,杨学增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15.38%的股权,方思武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15.38%的股权;世纪光华受让该公司100%股权.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2008 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3230 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8-14 | 交易金额:34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国际商业城II-19号7193.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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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海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海合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45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北海国际商业城II-19号7193.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2718.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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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田长江,王灵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与自然人田长江、王灵拟签署《关于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20%股权转让协议》。 田长江目前合法持有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龙铝业”)15%的股权,王灵目前合法持有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龙铝业”)5%的股权;田长江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辉龙铝业15%的股权,王灵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辉龙铝业5%的股权,世纪光华受让该公司20%股权。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2006年年底所审计的辉龙铝业的净资产值为依据,参照本公司前三季度辉龙铝业的净资产,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2718万元(¥27,180,000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17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海国际商业城IV-1号地块内57244.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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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北海市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海市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海公司)拟签署《土地使用权益转让协议书》,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拥有的北海国际商业城IV-1号地块内57244.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益转让给昊海公司。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6613.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对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6613万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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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汇诚投资受让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对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电器)6613万的债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2682.8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对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28115.91元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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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1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汇诚投资受让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对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华天)26,828,115.91元的债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7-03-02 | 交易金额:8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郑州光华大酒店有限公司60%的股权,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7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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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目前持有郑州光华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酒店)60%的股权;世纪光华欲向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光华酒店60%的股权,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的光华酒店的净资产值60%权益2267.21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目前持有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彩印)70%的股权;世纪光华欲向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华美彩印70%的股权,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的华美彩印的净资产值70%权益5402.54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伍仟陆佰万元(¥560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从世纪光华欠九龙集团的借款中支付和冲抵. |
公告日期:2006-11-14 | 交易金额:96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6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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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5年12月27日,九龙集团与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九龙集团将其所持有的世纪光华30,575,284股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汇诚投资,转让股份占世纪光华总股本的28.68%.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9600万元,每股转让价格3.14元.上述股份转让为含权转让,即九龙集团不主张对世纪光华本次股权过户以前的滚存利润进行分配. |
公告日期:2006-05-09 | 交易金额:874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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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3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拥有的在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占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本总额70%)及股权项下的权益(截止2003年11月30日该权益为8740万元)转让予成都锦江交易双方已于2004公司拟年3月19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锦江电器已向世纪光华支付股权转让2127 万元,尚欠6613 万元未付,构成世纪光华对锦江电器拥有的债权. |
公告日期:2006-03-17 | 交易金额:8049.63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的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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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冯加平,王灵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冯加平,王灵拟签署《关于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签署日期为2005 年9 月29 日.冯加平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辉龙铝业42.5%的股权,王灵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辉龙铝业37.5%的股权,世纪光华欲受让该公司80%股权.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所审计的辉龙铝业的净资产值为准,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8049.63 万元(¥80,496,339 元) |
公告日期:2005-04-13 | 交易金额:979.3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海市云南路东北海国际商业城规划区Ⅱ-12、Ⅱ-16北侧地块,共计土地95.08亩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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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与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拟签署《北海国际商业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世纪光华受让水电公司的北海市云南路东北海国际商业城规划区Ⅱ-12、Ⅱ-16北侧地块,共计土地95.08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04-02-14 | 交易金额:66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国海证券有限公司的6000万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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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投资集团公司 | ||
卖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国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6000万股权的议案》。世纪光华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于2003年4月16日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考虑和协商,并已征得国海证券其他股东的同意,世纪光华将其在国海证券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广西投资。并于近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广西投资将余款划至本公司,至此此项交易已经完成。 |
公告日期:2003-11-14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上的“工商银行金融科教培训中心及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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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光华科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 ||
交易概述: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j审议通过了新设立的光华科技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拟以不高于3100万元的价格购买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瑞达路上的"工商银行金融科教培训中心及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58.49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58.49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浙商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9.72亿(估) | 3.54%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57.05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57.05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浙商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9.72亿(估) | 3.54%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估) | 0.00(估)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浙商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9.24亿(估) | 3.54%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48.52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48.5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浙商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7.49亿(估) | 3.52%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估) | 0.00(估)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浙商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7.49亿(估) | 3.52% |
公告日期:2011-12-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6.19 % |
出让方:朱丹凤 | 交易标的: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邱奕博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1-05-28 | 交易金额:29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50 % |
出让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3-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38 % |
出让方:杨学增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9-03-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9.24 % |
出让方:秦赛峰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9-03-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38 % |
出让方:方思武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8-07-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38 % |
出让方:方思武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8-07-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38 % |
出让方:杨学增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8-07-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9.24 % |
出让方:秦赛峰 | 交易标的: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董事会认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做出投资于商业地产和物流行业的决策,虽然在最近一段时间内收购标的资产的盈利能力较弱,但从长远来看,也是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稳健的投资策略,因此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王灵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目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辉龙铝业2005 年实现销售收入1363.69 万元,净利润818.80 万元;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19656.88 万元,净利润835.47 万元;在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中,辉龙铝业2007 年1-9 月实现销售收入17194.26 万元,净利润1308.99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利润增长形势较好.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8-04-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00 % |
出让方:田长江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目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辉龙铝业2005 年实现销售收入1363.69 万元,净利润818.80 万元;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19656.88 万元,净利润835.47 万元;在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中,辉龙铝业2007 年1-9 月实现销售收入17194.26 万元,净利润1308.99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利润增长形势较好.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7-10-2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 % |
出让方:王灵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目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辉龙铝业2005 年实现销售收入1363.69 万元,净利润818.80 万元;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19656.88 万元,净利润835.47 万元;在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中,辉龙铝业2007 年1-9 月实现销售收入17194.26 万元,净利润1308.99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利润增长形势较好.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7-10-2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5.00 % |
出让方:田长江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目前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审计的辉龙铝业2005 年实现销售收入1363.69 万元,净利润818.80 万元;2006 年实现销售收入19656.88 万元,净利润835.47 万元;在公司的第三季度报告中,辉龙铝业2007 年1-9 月实现销售收入17194.26 万元,净利润1308.99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利润增长形势较好.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实施本次交易.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6-11-24 | 交易金额:2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郑州光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出售光华酒店股权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预计该项交易获得233万元的投资收益. |
公告日期:2006-11-24 | 交易金额:5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出售华美彩印股权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预计该项交易获得197.45万元的投资收益. |
公告日期:2006-11-14 | 交易金额:9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8.68 % |
出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1-08 | 交易金额:25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郑州光华大酒店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出售光华酒店股权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预计该项交易获得233万元的投资收益. |
公告日期:2006-11-08 | 交易金额:5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出售华美彩印股权主要是为了优化公司的产业结构,突出公司主营业务,预计该项交易获得197.45万元的投资收益. |
公告日期:2005-12-28 | 交易金额:9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8.68 % |
出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2-28 | 交易金额:9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8.68 % |
出让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10-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2.50 % |
出让方:冯加平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于2004 年试生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469.50 万元,净利润-170.70 万元;2005 年1-8 月实现销售收入5467.40 万元,净利润231.02 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5-10-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7.50 % |
出让方:王灵 | 交易标的:河南辉龙铝业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辉龙铝业于2004 年试生产,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469.50 万元,净利润-170.70 万元;2005 年1-8 月实现销售收入5467.40 万元,净利润231.02 万元,其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本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
公告日期:2005-04-13 | 交易金额:87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减少关联交易,增加公司产量、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收购施威特和庞贝后,将利用本公司的品牌优势、管理优势、市场优势,对两公司进行全面的市场拓展,增产节支,预计施威特本年度创利2000万元以上,预计庞贝本年度创利2500万元以上. |
公告日期:2005-04-13 | 交易金额:6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5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海证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投资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可以整合公司的资产资源,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公告日期:2004-03-23 | 交易金额:874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0.0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成都锦江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减少关联交易,增加公司产量、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收购施威特和庞贝后,将利用本公司的品牌优势、管理优势、市场优势,对两公司进行全面的市场拓展,增产节支,预计施威特本年度创利2000万元以上,预计庞贝本年度创利2500万元以上. |
公告日期:2004-02-14 | 交易金额:6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7.50 % |
出让方: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国海证券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投资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可以整合公司的资产资源,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同时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
公告日期:2024-11-19 | 交易金额:10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公司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最高不超过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关联委托贷款利率的议案》,将委托贷款利率下调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5%执行。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逸盛新材料的稳定经营,公司拟继续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LPR执行。中金石化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中金石化的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2,200万元委托贷款。 202411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9-24 | 交易金额:3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顺应监管形势,实现资源集中管理,推进总部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公司职业化、国际化、创新化人才引进进程,满足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及公司产业链整体布局的要求,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持有的浙江恒逸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瀚霖”)25%股权。收购总价款参照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的评估价值,确定25%股权的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按照31,500万元执行,恒逸石化以现金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4-09-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存款,工程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基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上下游布局,及与行业优秀企业合资投资建设的股权设计,从而产生了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具有公允的市场价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市场原则,充分考虑定价的公允性,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2024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香港逸天、恒逸己内酰胺、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锦纶、恒骐环保、杭州逸暻、青峙码头签订2024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原油供销合同、辅助材料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PIA产品购销协议、PX产品购销协议、动力及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苯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工程服务协议、货物运输服务协议、货物装卸服务协议等协议;拟接受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同时,拟与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 20240223: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0:本次新增金额272,900万元 20240511:股东大会通过 20240824:为增强公司生产经营便利性,促进公司效益提升,考虑到经营形势的向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年初预计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拟与恒逸己内酰胺新增签订辅助材料购销协议,拟与杭州逸暻新增签订设备购销协议,拟与海南逸盛新增签订PX产品购销协议,拟与逸盛新材料新增签订物流运输服务协议。 202409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20 | 交易金额:1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50,836,120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鉴于恒逸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恒逸集团为公司关联方,其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30420: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已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230511: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0:自公司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经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政策变化、公司发展规划及市场融资环境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
公告日期:2024-04-20 | 交易金额:10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公司已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逸盛新材料的稳定经营,公司拟继续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中金石化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中金石化的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2,200万元委托贷款。 20231115: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20:为降低逸盛新材料的融资成本,公司拟将委托贷款利率下调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5%执行。逸盛新材料另一主要股东中金石化之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112,200万元的委托贷款,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双方将同时同比例调整委托贷款利率。 |
公告日期:2024-02-23 | 交易金额:9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子公司恒逸贸易的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000万元,其中恒逸贸易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逸盛投资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9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恒逸贸易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其他股东逸盛投资未对海南逸盛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相等担保或反担保。 20240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2-23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金支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拟向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为1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年利率以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资金支持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240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存款,工程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存款等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2122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913:为充分利用香港金融资源,扩大公司原油原料来源渠道,增强公司生产经营便利性,促进公司效益提升,2023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香港逸天签订2023年度原油购销协议。考虑到经营形势的向好,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增加年初预计相关关联交易的金额,拟与杭州逸宸签订2023年度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拟与绍兴恒鸣签订2023年度聚酯产品购销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拟与逸盛新材料签订2023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协议,拟与恒逸锦纶签订2023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因青峙码头新增为公司关联方,拟与青峙码头签订2023年度货物装卸服务协议。 20230929:股东大会通过。 20240201:披露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公告日期:2023-12-08 | 交易金额:8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拟以88,000万元将持有的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逸暻”)100%股权出售给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方式支付。 |
公告日期:2022-12-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动力、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2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恒逸己内酰胺、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签订2022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PIA产品购销协议、PX产品购销协议、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苯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聚酯瓶片购销协议、工程服务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等协议。恒逸高新拟与恒逸己内酰胺分别签订2022年度共用变电所协议、采购蒸汽协议。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各类投融资业务、各类衍生品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同时,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和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因逸盛大化、海南逸盛、逸盛新材料、恒逸己内酰胺、恒逸锦纶、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浙商银行、香港逸盛有限公司、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20215: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6:因公司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2022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新增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签订2022年度PX产品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与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锦纶”)签订2022年度锦纶切片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 20220518:股东大会通过 20221028:新增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101,350万元。 20221115: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07:2022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将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交易主体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调整为香港新恒荣有限公司。同时,拟新增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2022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 20221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12-23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拟向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为1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年利率为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资金支持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221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12-23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子公司恒逸贸易的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000万元,其中恒逸贸易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逸盛投资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恒逸贸易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通过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担保,其他股东逸盛投资将就其他事项为海南逸盛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相等担保。 20221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10-28 | 交易金额:10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公司已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逸盛新材料的稳定经营,公司拟继续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中金石化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中金石化的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2,200万元委托贷款。 |
公告日期:2022-04-26 | 交易金额:142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璟昕”)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新材料”)与杭州璟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杭州璟昕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杭州璟昕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海宁新材料出资49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49%;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控股”)出资51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51%。本次增资将新增杭州璟昕注册资本29,000万元,杭州璟昕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海宁新材料拟认缴增资14,210万元,青云控股拟认缴增资14,79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璟昕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万元,其中:海宁新材料出资14,70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49%;杭州青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集团”)出资15,300万元,占杭州璟昕注册资本的51%。 |
公告日期:2022-02-15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灵活性,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申请合计金额1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年利率为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资金支持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2202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2-15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子公司恒逸贸易的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000万元,其中恒逸贸易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逸盛投资出资22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人民币综合授信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1年。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海南逸盛提供全额担保,逸盛投资作为海南逸盛的主要股东为海南逸盛的其他事项贷款提供全额担保。 202202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1-22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802200.0000万元。 20210209: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0:为丰富上市公司金融支持服务平台,拓宽公司多元化金融服务渠道,以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同时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需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2021年新增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各类投融资业务、各类衍生品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同时,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香港逸盛大化有限公司开展芳烃等产品的纸货业务;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开展醋酸产品的销售业务。因公司持有浙商银行748,069,283股,持股比例3.52%,且委派董事参与日常经营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项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且交易事项为服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10512:股东大会通过 20211028:2021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6,300万元。 20211209:2021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逸盛新材料签订2021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因逸盛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211225: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31:2021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5,350万元 20220122:2021年度采购和销售交易的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为1437002万元,金融类交易金额为15,033.156万美元。 |
公告日期:2021-12-25 | 交易金额:4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同意下属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逸盛新材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出资98,000万元,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49%;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出资102,000万元,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51%。本次增资将新增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100,000万元,逸盛新材料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恒逸有限拟认缴增资49,000万元,中金石化拟认缴增资5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万元,其中:恒逸有限出资147,000万元,仍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49%;中金石化出资153,000万元,仍占逸盛新材料注册资本的51%。 202112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2-25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恒逸贸易”)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358,000万元,其中:宁波恒逸贸易出资17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投资”)出资179,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宁波恒逸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0万元,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458,000万元,其中:宁波恒逸贸易出资229,0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逸盛投资出资229,0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50%。 202112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11-13 | 交易金额:107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9),公司已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逸盛新材料的项目建设及稳定经营,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的中金石化及其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2,200万元委托贷款。 202111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2-09 | 交易金额:7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为打造总部中心需要,与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以货币出资方式共同出资设立“浙江恒逸瀚霖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通过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份,恒逸集团持有25%的股份。 202102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2-09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灵活性,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申请合计金额100,000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支持。资金支持的年利率为借款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公布的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准。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资金支持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2102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1-01-23 | 交易金额:93007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能源品产品购销,聚酯产品购销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充分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期,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市场原则,充分考虑定价的公允性,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预计2020年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价值提升,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增加。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27,776万元(不含税,未经审计)。2019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案》;2019年8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方贤水先生、邱奕博先生、楼翔先生、倪德锋先生、王松林先生对部分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0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恒逸己内酰胺、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锦纶签订2020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PX产品购销协议、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苯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锦纶切片购销协议、工程管理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等协议。恒逸高新拟与恒逸己内酰胺分别签订2020年度共用变电所协议、采购蒸汽协议。 2020020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28:2020年新增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各类投融资业务、各类衍生品业务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1亿元。 2020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201106:2020年度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700万元。 20210123: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30074万元。 |
公告日期:2020-11-11 | 交易金额:1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6),公司已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8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逸盛新材料的项目建设,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逸盛新材料50%股份的中金石化将向逸盛新材料提供同等条件的110,000万元委托贷款。 202011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11-11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向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公司已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目前,鉴于该笔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公司拟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42.5%股份的逸盛投资已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或提供等额担保给公司和逸盛大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质押给恒逸贸易,剩余7.5%的股权质押给逸盛大化。 202011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7-10 | 交易金额:50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宁波璟仁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完善公司在己内酰胺及相关配套生产领域的产业布局,扩大公司在己内酰胺领域的业务范围及整体竞争实力提升,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良好效果;进而逐步完善公司“一滴油、两根丝”全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产业一体化协同效应,促进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提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璟仁持有的广西恒逸新材料100%股权。由于标的公司项目尚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因此收购价格以2020年6月30日目标公司财务报表的净资产为基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按照50,800万元执行。 |
公告日期:2020-05-20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逸盛新材料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其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为逸盛新材料提供期限为5年的人民币综合授信的担保,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计划担保5年,金额为50,000万元。根据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其他股东为逸盛新材料提供对应股权比例的同等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 202005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2-08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融资效率及资金使用灵活性,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及下属子公司拟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2002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1-17 | 交易金额:72777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能源品产品购销,聚酯产品购销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9年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恒逸己内酰胺、杭州逸暻、杭州逸宸、绍兴恒鸣、恒逸锦纶、慧芯智识签订2019年度PTA产品购销协议、PX产品购销协议、MEG产品购销协议、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苯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机配件产品购销协议、辅料产品购销协议、智能制造服务协议、聚酯产品购销协议、仓储服务协议、维保服务协议、委托加工服务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等协议。恒凯能源、恒逸高新拟分别与恒逸己内酰胺签订2019年度能源品、煤渣购销协议和共用变电所协议、采购蒸汽协议。因逸盛大化、海南逸盛、恒逸己内酰胺、恒逸锦纶、杭州逸暻、慧芯智识、杭州逸宸、绍兴恒鸣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190215: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30: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为有效提升公司规模效应,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签订2019年度聚酯产品购销协议、辅助材料购销协议、能源品购销协议和货物运输服务协议。预计增加190,400万元。 20190917:股东大会通过 20200117:2019年度发生金额727,776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1-17 | 交易金额:13246.1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实施公司“石化+物流”的产业布局,满足公司海内外业务尤其是文莱PMB石油化工项目产品运输需求,同时降低物流成本,进一步减少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或其指定子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持有的东展船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东展船运”)30%股权。在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价格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为13,246.185万元。 |
公告日期:2019-10-11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快逸盛新材料的项目建设,提升逸盛新材料的建设效率及融资能力,拟向逸盛新材料提供8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逸盛新材料50%股份的中金石化将向逸盛新材料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 201910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9-17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为公司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提供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公司拟延续该笔委托贷款,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为海南逸盛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42.5%股份的逸盛投资已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或提供等额担保给公司和逸盛大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质押给恒逸贸易,剩余7.5%的股权质押给逸盛大化。 201909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8-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杭州河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河广投资和浙银伯乐作为杭州逸暻股东,已同意将杭州逸暻100%股权转让给公司。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河广投资收购其所持有的杭州逸暻99.80%的股权,同意向浙银伯乐收购其所持有的杭州逸暻0.2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7-17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充分研究论证后,公司拟同意下属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有限”)与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逸盛新材料进行增资。 |
公告日期:2019-02-15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因集团发债资金必须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且为满足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需要,考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债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经营,同时为拓宽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信用资金的来源,降低信用资金的财务成本,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总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借款。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1902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1-24 | 交易金额:56765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慧芯智识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慧芯智识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购原材料,销售商品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86600.0000万元。 20180208: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23:公司为充分抓住良好的发展机遇期,加快对聚酯纤维的并购整合,促进公司聚酯纤维的产能增加和技术升级,实现行业引领和效益提升的双重效应。因公司发展成长和经营提升需要,需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2018年新增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嘉兴逸鹏签订2018年度聚酯产品购销协议;拟分别与杭州逸暻签订2018年度POY丝产品购销协议、2018年度聚酯产品购销协议、能源品产品购销协议和委托加工服务协议。 20180828:因公司项目并购的持续推进,为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需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如下:2018年新增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分别与嘉兴逸鹏签订2018年度切片购销协议、机器设备购销协议;拟分别与绍兴恒鸣签订2018年度加弹油产品购销协议、POY丝产品购销协议、包装物产品购销协议、机配件产品购销协议、仓储服务协议、DTY纸管产品购销协议,新增关联交易金额为18,400万元。 20180914:股东大会通过 20190124:2018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567,652万元。 |
公告日期:2018-12-28 | 交易金额:1312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加快实施公司“石化+物流”的产业布局,同时降低物流成本,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持有的浙江恒逸物流100%股权、宁波恒逸物流100%股权。在参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确定的评估价格后,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的最终转让价格按照13,127万元执行。 |
公告日期:2018-12-26 | 交易金额:239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所持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购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合计所持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0亿元,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
公告日期:2018-10-25 | 交易金额: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为公司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提供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公司拟延续该笔委托贷款,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7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42.5%股份的逸盛投资已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或提供等额担保给公司和逸盛大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 2018102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2-08 | 交易金额:32559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购原材料,销售商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16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98400万元。 20170214:股东大会通过 20170808: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0171020: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1130:因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为有效提升公司采购资源规模效应,进而提升公司竞争优势,公司拟调整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签订精对苯二甲酸(PTA)商品采购协议。 20171219:股东大会通过 20180122:201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325,597万元 201802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2-08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考虑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发债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经营,同时为拓宽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信用资金的来源,降低信用资金的财务成本,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总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借款。以控股股东2017年全年加权融资成本为基准,拟确定借款年利率为5.40%,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2018020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10-17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为公司参股公司海南逸盛提供的委托贷款80,000万元已经到期。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公司拟延续该笔委托贷款,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37.5%股份的逸盛投资已通过其控股股东荣盛石化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或提供等额担保给公司和逸盛大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 2017101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3-21 | 交易金额:3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 |
公告日期:2017-03-21 | 交易金额: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恒逸石化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总借款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额度范围内向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借款。以控股股东2016年全年加权融资成本为基准,拟确定借款年利率为4.88%,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从实际转账之日起计算,借款用途为补充日常经营用流动资金;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相关文件的签署等事宜,本次借款不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 |
公告日期:2016-08-25 | 交易金额:43780.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一)交易双方:转让方: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受让方: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二)转让标的:转让方所持有的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100%股权。(三)转让价格:转让总价款按照北京华信众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的最终评估价值43,780.01万元执行。(四)付款方式:在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支付转让价格20%的定金;在协议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支付转让价格40%的进度款,且已支付的20%定金同步转成转让款;在受让方收到转让方关于股权转让交割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由受让方将转让价款的剩余40%部分支付给转让方。(五)过渡期安排: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上海恒逸股权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为过渡期,上海恒逸在此过渡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受让方享有;过渡期间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亦由受让方承担。(六)生效时间:《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后方生效。 |
公告日期:2016-06-04 | 交易金额: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贸易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258,000万元,其中:恒逸贸易出资96,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出资96,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38,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25,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本公司拟通过浙江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37.5%股权的逸盛投资将通过其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浙江逸盛和逸盛大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浙江逸盛;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逸盛大化。 |
公告日期:2016-03-12 | 交易金额:18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参股子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并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公司拟同意间接控股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208,000万元,其中:宁波恒逸贸易出资78,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78,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31,2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20,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 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5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宁波恒逸贸易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锦兴化纤拟认缴增资7,500万元,英良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万元。各方均一次性缴付出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258,000万元,其中:宁波恒逸贸易出资96,75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96,75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38,7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25,8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 201603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3-12 | 交易金额:27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购买电力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提供劳务、购买电力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73000万元。 201603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2-25 | 交易金额:31608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合和纺织、浙江恒逸物流及宁波恒逸物流签订了2015年度PTA产品采购协议、PTA及PET切片产品采购协议、MEG及PX产品销售协议、DTY产品销售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逸实业及恒逸高新分别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了2015年度苯销售协议和共用变电所协议。因逸盛大化、海南逸盛、合和纺织、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浙江恒逸物流和宁波恒逸物流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高勤红女士、王松林先生、朱菊珍女士对部分交易事项各自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0127:股东大会通过 20160225:2015年实际发生金额316,083万元 |
公告日期:2015-11-12 | 交易金额:721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及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分别持有浙商银行股份240,000,000股及288,069,283股,合计占浙商银行总股本的3.64%。在公司参股浙商银行期间,浙商银行发展迅速,并已荣获“2014年中国区最具竞争力银行投行”、“2014年中国网络金融创新奖”、“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奖”、“2014年浙商最信赖金融机构”、“2014年全国性银行资产增速名列榜首”等荣誉。在英国《银行家》(TheBanker)2014年“全球银行业1000强”中名列208位,外部评价持续提升。同时,浙商银行已确立了“成为最具竞争力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浙江省最重要金融平台”的总目标和“全资产经营”的业务战略,加快做大做强。 根据上述浙商银行的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结合公司产融结合发展战略,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投资结构,逐步增加公司金融资产配置,拓展公司利润增长点,公司拟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受让控股股东恒逸集团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220,000,000股,同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经普华永道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11元为基础,并以浙商银行截至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3.34元为参考,确定该等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转让总价款为721,600,000元。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股份受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5-11-04 | 交易金额:1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经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201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140,845,070股。同日,公司与恒逸投资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40926:股东大会通过 20141230:日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35号) 20150813:2015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50909:董事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0912:2015年9月11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5号) 20150925: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51104:公司已于2015年10月16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公告日期:2015-06-24 | 交易金额:11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香港天逸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为满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需要,逸盛投资现有股东拟按现时持股比例对逸盛投资同步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11,800万元,该金额与逸盛投资在此次股权转让中应向香港天逸和香港盛晖合计支付的款项基本一致。 |
公告日期:2015-06-24 | 交易金额: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参股子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并进一步提升其竞争力,公司拟同意间接控股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188,000万元,其中:宁波恒逸贸易出资70,5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70,5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8,2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8,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宁波恒逸贸易拟认缴增资7,500万元,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7,500万元,锦兴化纤拟认缴增资3,000万元,英良贸易拟认缴增资2,000万元。各方均一次性缴付出资。 |
公告日期:2015-06-24 | 交易金额:33542.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逸盛大化为公司参股子公司,企业性质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245,645万元,其中:香港盛晖出资782,651,802.53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31.861%;香港天逸出资335,422,201.08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13.655%;大化集团出资24,000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9.77%;逸盛投资出资96,000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39.081%;香港大化出资138,375,996.39万元,占逸盛大化注册资本的5.633%。公司间接持有逸盛投资30%的股权,而香港天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故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逸盛大化的股权比例合计25.379%。 为了将逸盛大化的企业性质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以更好地满足逸盛大化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天逸所持逸盛大化13.655%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335,422,201.08元转让给逸盛投资。同时,香港盛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31.861%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782,651,802.53元转让给逸盛投资,香港大化亦拟将其所持逸盛大化5.633%的股权按等同于对应股权出资额的价格138,375,996.39元转让给大化集团。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逸盛大化注册资本仍为245,645万元,企业性质将变更为内资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将变更为:逸盛投资出资2,078,074,003.61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4.597%;大化集团出资378,375,996.39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5.403%。 此外,为满足相应股权转让款支付需要,逸盛投资现有股东(即:荣盛石化出资63,000万元,占比70%;浙江恒逸出资27,000万元,占比30%.)将按现时持股比例对逸盛投资同步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11,800万元,与逸盛投资在此次股权转让中应向香港天逸和香港盛晖合计支付的款项基本一致。 由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增资前后都将持有逸盛投资30%的股权,故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逸盛投资间接持有逸盛大化的股权比例仍为25.379%,与上述股权转让前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逸盛大化的合计间接持股比例保持一致。 |
公告日期:2015-04-28 | 交易金额:8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增资扩股计划以及公司保持优质金融资产投资、促进未来产融互动的战略思路,结合中国银监会对认购方资格审查的相关规则要求,同意按照浙商银行增资扩股建议方案,首轮募集资金规模为100亿元,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高新”)接受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恒逸”)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推荐,由其以浙江恒逸(对浙商银行持股比例为2.09%)与恒逸集团(对浙商银行持股比例为6.21%)目前对浙商银行的合计持股比例8.3%认购新发行股份,新发行股份的认购价格以经审计的截至2014年12月31日浙商银行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进行定价,预计认购金额为不超过8.3亿元,同时如浙商银行本次增资扩股第一轮认购实际缴款规模未达80亿元,且浙商银行董事会决定进行第二轮认购的,恒逸高新将按照浙商银行增资扩股方案中“(5)本次发行的认购范围及认购方式”继续以浙江恒逸与恒逸集团目前对浙商银行的合计持股比例参与认购。 201504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1-10 | 交易金额:17938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物流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购买电力,采购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4年公司拟与关联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购买电力,采购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475000.00万元。 20140403:股东大会通过 20141028: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新增向关联人销售原材料的关联交易,预计新增交易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 20141113:股东大会通过 20150110:2014年度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79382万元。 |
公告日期:2014-11-26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8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70,5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出资70,5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8,2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8,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为保障海南逸盛经营需要,本公司拟通过浙江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海南逸盛37.5%股权的逸盛投资将通过自身或其他第三方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或资金支持,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浙江逸盛和逸盛投资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浙江逸盛;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逸盛投资。 |
公告日期:2014-07-26 | 交易金额: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确保公司文莱项目的长远发展,并降低公司对文莱项目的投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文莱实业、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与文莱战略发展资本基金完全控制的且专为本次合资所设立的文莱公司达迈控股于2014年2月25日签署了《合资协议》以及《股份认购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达迈控股将以3,000万文莱元现金认购恒逸文莱实业新增的3,000万股股份,恒逸文莱实业现有股东香港天逸和香港逸天(系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放弃对该新增股份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同时为满足文莱战略发展资本基金提出的正常情况下恒逸文莱实业不应同时存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关联股东的要求,香港天逸将以150万文莱元现金收购香港逸天所持恒逸文莱实业的全部150万股股份。 上述交易完成后,恒逸文莱实业总股本金额为10,000万文莱元(按5.0汇率折合为人民币50,000万元),总股份数为10,000万股,其中:香港天逸持有7,000万股,占比为70%;达迈控股持有3,000万股,占比为30%。 |
公告日期:2014-04-25 | 交易金额:18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子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并提升其竞争力,公司拟同意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50,000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比例认缴增资,其中:浙江逸盛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18,750万元,锦兴化纤拟认缴增资7,500万元,英良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万元。各方均一次性缴付出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18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70,5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70,5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8,200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15%;英良贸易出资18,800万元,仍占浙江逸盛注册资本10%。 |
公告日期:2014-03-12 | 交易金额:263847.3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购买电力,采购劳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分别与逸盛大化、海南逸盛、合和纺织、浙江恒逸物流及宁波恒逸物流签订了2013年度PTA原料采购、DTY产品销售协议、物流运输服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恒逸实业及恒逸高新分别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了2013年度苯销售协议和共用变电所协议。因逸盛大化、海南逸盛、合和纺织、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浙江恒逸物流和宁波恒逸物流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130504:股东大会通过 20130809: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向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苯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向关联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苯发生的关联交易原金额预计为不超过25,000万元,现预计金额需调整为不超过80,000万元。 20140312: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为263847.34万元。 |
公告日期:2013-12-31 | 交易金额:33542.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参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精对苯二甲酸(PTA)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司的PTA生产规模,公司拟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与其他方共同对逸盛大化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逸盛大化的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逸盛投资出资9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大化集团出资2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持有逸盛投资30%的股权,故公司对逸盛大化的间接持股比例为24%;荣盛石化持有逸盛投资70%的股权,故荣盛石化对逸盛大化的间接持股比例为56%。 逸盛大化本次拟新增注册资本125,6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荣盛石化和大化集团各自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香港盛晖和香港大化一同出资相当于125,6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按6.28的汇率折算成美元为20,000万美元)来认缴本次增资,大化集团和逸盛投资放弃对新增资本的优先购买权,上述各方认缴比例为公司、荣盛石化和大化集团现时对逸盛大化的相应(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即24%、56%、20%,其中:香港天逸出资相当于30,144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香港盛晖出资相当于70,336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香港大化出资相当于25,12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上述各方出资额将分两次增资到位。 最终增资完成后,逸盛大化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变更为245,600万元人民币,其中:逸盛投资出资96,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9.09%;大化集团出资24,0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9.77%;香港天逸出资相当于30,144.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占注册资本的12.27%;香港盛晖出资相当于70,336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占注册资本的28.64%;香港大化出资相当于25,12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占注册资本的10.23%。 20121113:股东大会通过 20131231:鉴于大化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大化”)放弃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下称“逸盛大化”)的第二次增资,为确保增资方案能得以最终实施,并满足逸盛大化PTA装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天逸”)与香港盛晖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盛晖”)按照各自在逸盛大化所持股权(第一次增资后所获得的股权)的相对比例(3:7)承接大化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放弃的相当于11,291.4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出资义务,其中:香港天逸承接金额为相当于3,387.42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香港盛晖承接金额为相当于7,903.98万元人民币的美元现汇。 |
公告日期:2013-11-30 | 交易金额:241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利于浙商银行进入资本市场的进程,适度调整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转让70,000,000股至控股股东恒逸集团,转让总价款按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的最终评估价值241,500,000元执行。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5-04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1 | 交易方式:提供关联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推动海南逸盛PTA项目的开发建设,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通过浙江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了1年期80,000万元的贷款,海南逸盛按约在该贷款到期后进行了归还。为进一步保障海南逸盛PTA项目运营所需资金,本公司拟再次通过浙江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仍为1年,自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同样持有海南逸盛37.5%股份的逸盛投资也将再次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和荣盛石化作为其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荣盛石化。 2013050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4-12 | 交易金额:72.2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香港逸天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产业规划的指导思想,公司拟规划在文莱国家投资建设炼化一体化项目,培育新的业务及利润增长点,打通现有PTA-聚酯产业链瓶颈,化解现有产品原料供应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增强和巩固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减少公司未来产生的关联交易。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72.2514万美元收购香港逸天有限公司持有的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文莱注册名称:HENGYIINDUSTRIESSDNBHD,)9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2-09-19 | 交易金额:1035.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由于PMB石油化工项目前期筹建需要,为解决项目前期资金需求并确保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天逸”)拟与香港逸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逸天”)按现股权比例共同对恒逸文莱实业进行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前,恒逸文莱实业注册资本为100万文莱元,其中香港天逸出资90万文莱元,占恒逸文莱实业注册资本的90%;香港逸天出资10万文莱元,占恒逸文莱实业注册资本的10%。本次增资拟增加恒逸文莱实业注册资本1,400万文莱元(按2012年9月14日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公布的美元兑新加坡元1.21644:1的汇率以及新加坡元兑文莱元按1:1相应折算增资金额约为1,151万美元,受汇率波动影响,实际增资时折算后的美元金额会略有变动),香港天逸和香港逸天将按上述股权比例及新增注册资本额以1:1的价格认缴增资,其中香港天逸拟认缴增资1,260万文莱元,香港逸天拟认缴增资140万文莱元,各方按资金需求进度分期缴付出资,并计划于2012年12月31日前出资完毕。 |
公告日期:2012-07-12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运输业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12年6月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恒逸物流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签订了《货物运输框架协议》,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委托恒逸物流承运由巴陵恒逸己内酰胺自提原料、产品配送等的全部货物运输业务。因巴陵恒逸己内酰胺为公司的关联方,且该交易事项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邱建林先生、方贤水先生对上述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同时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年产20万吨己内酰胺项目尚在试生产阶段,故依照巴陵恒逸己内酰胺设计2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能所需原料及产品运送量估算,年运输费约为8,000万元,而协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故照此推算协议有效期内预计发生的总运输费约为40,000万元。据此,依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决策权限,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207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7-12 | 交易金额:25017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电力输送,租入房屋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分别与逸盛大化、合和纺织签订了2012 年度PTA原料采购、DTY 产品销售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恒逸高新与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分别签订了共用变电所和公寓楼租赁协议,公司与恒逸房地产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因逸盛大化、合和纺织、巴陵恒逸己内酰胺及恒逸房地产均为公司关联方,且交易事项均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250175万元。 2012071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3-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海南逸盛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的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0万元,其中:浙江逸盛出资51,75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逸盛投资出资51,750,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37.5%;锦兴化纤出资20,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英良贸易出资13,8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0%。有关公司投资海南逸盛的具体事项详见2011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3)。鉴于海南逸盛PTA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海南逸盛拟向国开行贷款183,000万元人民币、13,000万美元,贷款期限8年(含宽限期2年)。根据国开行对该项目贷款的担保要求并经各方协调,浙江逸盛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25%比例的担保,即45,750万元人民币、3,250万美元;锦兴化纤作为海南逸盛的股东拟为该项目贷款提供贷款金额15%比例的担保,即27,450万元人民币、1,950万美元。同时鉴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不符合担保条件,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集团和逸盛投资所属上市公司荣盛石化的控股股东荣盛控股愿就剩余的贷款金额提供担保,其中恒逸集团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人民币、3,900万美元;荣盛控股为该项贷款提供贷款金额30%比例的担保,即54,900万元人民币、3,900万美元。此外,为降低本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针对浙江逸盛提供的担保,荣盛石化于2012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同意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向浙江逸盛提供贷款金额12.5%比例的反担保,即22,875万元人民币、1,625万美元。 |
公告日期:2011-12-22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贷款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海南逸盛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的开发建设,本公司拟通过浙江逸盛以其自有资金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为海南逸盛提供80,000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同时,海南逸盛的另一主要股东大连逸盛按上述出资比例向海南逸盛提供同等条件的80,0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股东锦兴化纤和英良贸易以其所持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作为其不能同时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担保,其中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锦兴化纤将其7.5%的股权,英良贸易将其5%的股权质押给荣盛石化。 由于本公司监事朱菊珍同时担任海南逸盛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12-01 | 交易金额:38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原料采购,产品销售,共用变电所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有限”)分别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大化”)、杭州萧山合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纺织”)签订了2011年度PTA原料采购、DTY产品销售协议。因逸盛大化、合和纺织均为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 20110831:股东大会通过 20111115:调整2011 年度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采购PTA 原料关联交易金额,新增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共用变电所关联交易事项 20111201: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2011年度向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采购PTA原料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1-05-17 | 交易金额:51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为进一步拓展公司的PTA(精对苯二甲酸)业务,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逸盛”)与其他方共同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38,000万元,其中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逸盛”)出资15,3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40.26%;锦兴(福建)化纤纺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纤”)出资5,7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15.00%;杭州英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良贸易”)出资17,000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44.74%。由于大连逸盛为本公司间接参股的公司,因此本次投资属于对关联企业进行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0-05-18 | 交易金额:423360.37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0年4月29日,世纪光华分别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同日,汇诚投资与恒逸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世纪光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及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合计)所持有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1,223.705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同步实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基准,拟出售资产价值作价20,313.72万元,拟购买资产价值作价423,360.37万元,由世纪光华向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以每股9.78元的价格发行432,883,813股股份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10-05-17 | 交易金额:20313.7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全部资产和负债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0年4月29日,世纪光华分别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同日,汇诚投资与恒逸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世纪光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且人随资产走,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世纪光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及鼎晖一期、鼎晖元博(合计)所持有恒逸石化100%的股份;同时,汇诚投资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世纪光华1,223.705万股股份转让给恒逸集团,恒逸集团以现金支付对价。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份转让互为条件,同步实施。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评估值为基准,拟出售资产价值作价20,313.72万元,拟购买资产价值作价423,360.37万元,由世纪光华向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以每股9.78元的价格发行432,883,813股股份的方式作为支付对价。根据中锋评估于2010年3月4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0)第016号),拟出售资产在交易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0,313.72万元,因而《重大资产出售协议》下拟出售资产的出售价格(合计)为人民币20,313.72万元。 |
公告日期:2010-04-30 | 交易金额:29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剥离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世纪光华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向汇诚投资出售,汇诚投资以现金支付对价2010 年4 月29 日,世纪光华分别与汇诚投资、恒逸集团、鼎晖一期及鼎晖元博签署了《重大资产出售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公告日期:2008-07-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与自然人秦赛峰、杨学增和方思武签署《关于河南省新瑞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协议》。秦赛峰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69.24%的股权,杨 学增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15.38%的股权,方思武欲向世纪光华转让其持有的新瑞实业15.38%的股权;世纪光华受让该公司100%股权。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2008 年4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3230 万元。 |
公告日期:2007-12-01 | 交易金额:2682.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汇诚投资受让本公司拥有的对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6,828,115.91 元的债权。 |
公告日期:2007-10-22 | 交易金额:6613.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汇诚投资受让本公司拥有的对成都锦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电器)6613 万的债权。 |
公告日期:2006-11-08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目前持有郑州光华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华酒店)60%的股权;世纪光华欲向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光华酒店60%的股权,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并确认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审计报告》的审计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的光华酒店的净资产值60%权益2267.21万元为依据,股权转让价款总额确定为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 |
公告日期:2006-11-08 | 交易金额:5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光华)目前持有郑州华美彩印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美彩印)70%的股权;世纪光华欲向河南九龙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龙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华美彩印7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5-04-13 | 交易金额:979.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买卖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河南省水利水电实业公司拟签署《北海国际商业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世纪光华受让水电公司的北海市云南路东北海国际商业城规划区Ⅱ-12、Ⅱ-16北侧地块,共计土地95.08亩。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14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12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12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0-12 | 原始质押股数:1099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0-10至 9999-01-01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1099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1-20 | 本次解押股数:1099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19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19日将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1099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22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6-19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19日将其持有的15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6-2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6月20日将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22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6-20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0日将其持有的2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09 | 原始质押股数:101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6-07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07日将其持有的101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28 | 原始质押股数:43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4-26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6日将其持有的434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2-09 | 原始质押股数:5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2-06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将其持有的5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2-11-10 | 原始质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11-09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09日将其持有的3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25 | 本次解押股数:3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2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9-28 | 原始质押股数:28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9-27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09月27日将其持有的28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25 | 本次解押股数:28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2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3-30 | 原始质押股数:298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3-28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28日将其持有的298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25 | 本次解押股数:298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2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8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20 | 原始质押股数:14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18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将其持有的14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25 | 本次解押股数:14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2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25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0至 2022-11-30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09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0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06日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0-25 | 原始质押股数:8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0-20至 2022-08-31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将其持有的8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12-09 | 本次解押股数:8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12-0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06日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的8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8-03 | 原始质押股数:38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7-29至 2024-06-17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9日将其持有的38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6-22 | 本次解押股数:38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6-20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6月20日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的38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08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07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07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25 | 本次解押股数:876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2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2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76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18 | 原始质押股数:8958.3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2-17至 2021-12-16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将其持有的8958.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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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7-15 | 本次解押股数:8958.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7-1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2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958.3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02 | 原始质押股数:42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30至 2021-11-18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42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1-29 | 本次解押股数:42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1-2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01月27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42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25 | 原始质押股数:5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5至 2021-06-26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8年9月5日-2020年6月26日。将上述质押股票的剩余部分质押到期日延长至2021年6月26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7-09 | 本次解押股数:3181.617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7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3181.617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25 | 原始质押股数:3008.43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09至 2021-06-26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09日将其持有的3008.43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上述质押股票的质押到期日延长至2021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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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7-09 | 本次解押股数:3910.959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7-0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07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3910.959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6-25 | 原始质押股数:6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27至 2021-06-26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7日将其持有的6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上述质押股票的剩余部分质押到期日延长至2021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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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4-21 | 本次解押股数:827.394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1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16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827.394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8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4-24至 2020-11-07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24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延期到2020-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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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11-21 | 本次解押股数:42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1-1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42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2-21 | 原始质押股数:689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2-20至 2020-12-17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将其持有的689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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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12-18 | 本次解押股数:8958.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1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958.3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7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5至 2019-05-28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将其持有的1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4-24 |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4-2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22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1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17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02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02日将其持有的2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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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7 | 本次解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5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2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3 | 原始质押股数:104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1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6月21日将其持有的1047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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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16 | 本次解押股数:4188.8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1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4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88.8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3-24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22至 2019-03-22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质押给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3月2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3月22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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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3-26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3-2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2日将质押给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6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4至 2019-01-24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月24日,到期购回日为2019年1月24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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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12-25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2-21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2 | 原始质押股数:400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8至 2018-07-18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3%)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181天,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1月18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7月18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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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20 | 本次解押股数:5604.2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8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8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604.2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13 | 原始质押股数:6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11至 2018-09-11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0%)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11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9月11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25 | 本次解押股数:58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23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23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81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4 | 原始质押股数:7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02至 2018-08-02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8月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8月2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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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4 | 本次解押股数:10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02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0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4 | 原始质押股数:74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22至 2018-06-21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6月22日,到期购回日为2018年6月21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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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6-23 | 本次解押股数:1047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21 |
解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于2018年6月21日将其所持有的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4,720,000股办理解除质押手续,相关解除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0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08至 2019-05-02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0%)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于2017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7年5月8日-2019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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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4-23 | 本次解押股数:29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4-19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4月19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29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2 | 原始质押股数:19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0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4月20日将其持有的192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4-22 | 本次解押股数:1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20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2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0-18 | 原始质押股数:2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17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批,并获得《关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578号),核准恒逸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2016年10月17日,恒逸集团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需要,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恒逸石化240,000,000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等进行担保。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10月17日,占该股东直接所持股份比例的29.3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9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7至 2018-01-18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1%)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于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6年4月27日-2018年1月18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17 | 本次解押股数:5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15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的5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2 | 原始质押股数:9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0至 2017-04-20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20日,到期购回日为2017年4月20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2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1至 2017-04-21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另外,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66%)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6年4月21日-2017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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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4-18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14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14日将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10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1 | 原始质押股数:490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18至 2017-04-18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0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6%)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4月18日,到期购回日为2017年4月18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4-20 | 本次解押股数:490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18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4月18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90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09 | 原始质押股数:66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08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由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的约定,恒逸集团增加6,650,000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股份质押已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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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8 | 本次解押股数:66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公司股份665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07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8-26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由于股票价格的波动,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恒逸集团增加27,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笔股份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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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9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00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09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08至 2016-04-27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目前,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约定,恒逸集团追加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该笔股份质押已在国信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质押给国信证券的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股份总数为140,500,000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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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9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00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9 | 原始质押股数:3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8至 2016-04-27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于2015年4月2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8日,到期购回日为2016年4月27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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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9 | 本次解押股数:3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公司股份3250.0000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9 | 原始质押股数:47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7至 2016-04-26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于2015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3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1%)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到期购回日为2016年4月26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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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28 | 本次解押股数:47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公司股份4736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18 | 原始质押股数:9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16至 2016-04-15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2%)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购回期限为365天,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16日,到期购回日为2016年4月15日,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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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19 | 本次解押股数:9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15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公司股份9600万股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7-14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7-12至 -- |
出质人: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1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关于股份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因在前次公司(时为"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行浙江省分行")向恒逸集团提供了296,000,000元并购贷款用于恒逸集团向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支付其以协议方式受让汇诚投资所持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37,050股股份的对价款,故恒逸集团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质押给中行浙江省分行为其获得的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股权的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1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7月12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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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7-06 | 本次解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03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22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0-11-26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1-23至 -- |
出质人: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0 年11 月24 日,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的通知,汇诚投资于2010 年11 月23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7%)质押给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其1.8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1 年,质押期限从2010 年11 月23 日起.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09-11-05 | 原始质押股数:3223.70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9-10-30至 -- |
出质人: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237,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0%.其中,限售流通股为28,713,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5%,无限售流通股为3,523,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汇诚投资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8,713,08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5%)和无限售流通股3,523,9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为其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1年,质押期限从2009年10月30日起.上述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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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0-11-05 | 本次解押股数:3223.70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0-11-0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0 年11 月4 日,世纪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投资")的通知,汇诚投资于2010 年11 月3 日将其原已质押给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2,237,0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0%)股权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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