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先后为“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体改(1993)157号、川体改(1994)158号]文件批准,以四川内燃机厂为主要发起人,将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白马发电厂电力开发总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四川公司、四川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五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并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个人股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777.59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997年6月16日,本公司发...查看全部▼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先后为“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经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川体改(1993)157号、川体改(1994)158号]文件批准,以四川内燃机厂为主要发起人,将其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折价入股,联合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白马发电厂电力开发总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四川公司、四川省机械进出口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五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并定向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个人股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6,777.59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1997年6月16日,本公司发行社会公众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增至9,777.59万元。
1997年6月27日,上述社会公众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
000757,股票简称:内江峨柴。
1998年5月,本公司经四川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川证办(1998)60号]文件批准,以1997年末总股本9,777.5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送股后总股本变更为10,755.349万股。
1999年3月,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1999年4月以1998年末总股本10,755.34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送转股之后总股本变更为13,981.9537万股。
1999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1999)45号]文件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1,259.76万股,配售之后总股本增至15,241.7137万股,于1999年8月23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1年1月7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沈阳北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意向协议(草案)。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本公司国有股76,7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4%),以每股3.21元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沈阳北泰集团有限公司4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2%;转让给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24,42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02%;转让给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7,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此次股权转让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1)104号]批复同意。
2001年11月2日,四川省财政厅[川财企(2001)231号]文件同意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4,500万股,托管给拟转让的第一大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托管期限为本文批复后起至国家股转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过户之日止。在托管期间,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可行使除股权处置及收益权外的其他股东权利,但本公司国家股权的股权性质和持股单位均不发生变更。
2001年12月20日,经本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名称由“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内江峨柴”变更为“方向光电”,股票代码“000757”不变。并于2001年12月26日在四川省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公司名称变更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后,住所仍为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注册资本15,241.7137万元。
2004年5月,公司召开的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3年末的总股本15,241.7137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4,386.7419万股。
2006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7股,定向转增后,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相当于每10股获送3.58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7年1月5日。
2007年1月8日实施方案结束,本公司股本总额由24,386.7419万股增加到30,527.7713万股。
2010年12月7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深圳市同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内民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11年6月16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内民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
2011年9月22日,本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6,105.5543万股,本公司股本总额由30,527.7713万股增加到36,633.3256万股。
2011年11月1日,本公司管理人委托四川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内江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股权及对内江方向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债权等资产进行拍卖,11月8日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内江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1万元竞得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内江办事处0.2%股权;内江市和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总价157.35万元竞得内江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等6家子公司的股权及对内江方向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的债权。
2011年12月5日,本公司管理人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投”)、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丰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115,528,100股份以每股3.82元的价格进行转让,其中:
5,352.81万股(占总股本14.61%)转让给浩物机电;2,000万股(占总股本5.46%)转让给渤海国投;4,200万股(占总股本11.46%)转让给汇恒丰投资,上述事项已经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2号裁定确认。
2011年12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011年12月21日,本公司管理人委托四川诚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位于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光电科技园约21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产8,438.57㎡、持有的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座落在内江东兴区椑木镇的工业用地约228亩,厂房63,353.86㎡,构筑物4,050㎡,机器设备798台/套;持有的四川方向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的对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约1.27亿元;第153445号峨眉牌、第1538966号峨眉牌EMEIPAI注册商标权等资产进行拍卖,当日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2602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位于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光电科技园约21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产8,438.57平方米,雕塑一座。四川兴明泰机械有限公司以总价4,383万元的成交价格竞得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座落在内江东兴区椑木镇的工业用地约228亩、厂房63,353.86㎡、构筑物4,050㎡、机器设备798台/套、四川方向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约1.27亿元、第153445号峨眉牌、第1538966号峨眉牌EMEIPAI注册商标权。
2011年12月31日,经本公司管理人的申请,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内民破字第1-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2年12月13日,经本公司2012年度六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名称由“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方向”变更为“*ST浩物”。
2012年12月31日,公司领取了内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511000000004433,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6,333,256.00元,营业期限从1997年6月23日至长期。
2013年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浩物”变更为“浩物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0757”。
根据本公司2013年3月28日召开的六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2013年5月3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73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浩物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931,900股新股。本公司于2014年6月4日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5,287,9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6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00,000,251.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265,287.9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734,963.1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85,287,9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302,447,063.1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浩物机电持有本公司股份138,81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4%。
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为浩物机电全资子公司,相互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共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8,899,6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7%。截至2017年6月30日,浩物机电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47,715,69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71%。
2023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1元人民币回购并注销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107,489,785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公司股本总数变更为532,716,095股。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增发新股及股份回购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32,716,095股,库存股3,560,000股,注册资本为532,716,095.00元,注册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渝大道1558号。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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