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20-01-15 | 增发A股 | 2020-01-15 | 2.27亿 | 2019-12-31 | 0.00 | 100% |
2019-07-23 | 增发A股 | 2019-07-23 | 9.49亿 | - | - | - |
2014-07-01 | 增发A股 | 2014-07-01 | 3.88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1999-07-13 | 配股 | 1999-07-28 | 9683.08万 | - | - | - |
1997-06-12 | 首发A股 | 1997-06-16 | 1.77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1-12-23 | 交易金额:2.2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7.77%股权 |
||
买方: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1年12月15日,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物产集团管理人”)与天津荣程祥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集团”)签署了《<物产集团重整投资协议(商品贸易板块)>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将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物股份”)199,400,000股股票,股比为29.99%,按照4.39元/股的价格置入,总对价为875,366,000元。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张荣华。 |
公告日期:2021-12-18 | 交易金额:6.4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物股份”)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与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诚物产”)就转让天津市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鸿汽车”)100%股权事项于2021年12月1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浩物机电将其持有的浩鸿汽车100%股权转让给融诚物产。融诚物产受让浩鸿汽车100%股权后,将通过浩鸿汽车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翎汽车”)间接持有浩物股份147,715,694股股票,占浩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2.22%。 |
公告日期:2020-12-01 | 交易金额:150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天津易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50%股权 |
||
买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SOUCHE LIMITED | ||
交易概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浩物股份”)将以自有资金1,500万美元收购SOUCHELIMITED持有的天津易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易行”)50%的股权,以其作为本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与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大搜车”)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项下融资租赁业务合作领域的经营主体。本公司通过与大搜车集团(包括但不限于杭州大搜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车网科技有限公司、车易拍(北京)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汽车融资租赁领域的业务及股权合作,为本公司的汽车销售业务板块注入互联网基因及网络经销模式,分享大搜车集团及其股东的海量资源,助力本公司做大做强。本次天津易行50%股权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实现实际控制天津易行并将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0-03-11 | 交易金额:577.1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 |
||
买方: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左非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拟以自有资金5,771,109.65元收购自然人左非先生持有的天津市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行”)3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内江鹏翔将持有汇丰行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1-15 | 交易金额:11.8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浩物机电和浩诚汽车合计持有的内江鹏翔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内江鹏翔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186,139,900元,其中现金对价支付金额为237,227,980元,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20%;股份对价支付金额为948,911,920元,合计发行股份145,762,199股,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80%。 |
公告日期:2019-05-1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32.71%股权 |
||
买方: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收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津物企【2019】113号),同意将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汽车”)、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物国际”)、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濠汽车”)分别持有的本公司30.74%、0.66%、0.66%、0.65%的股权无偿划转至浩物机电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翎汽车”)。 |
公告日期:2019-05-06 | 交易金额:7458.0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及房产 |
||
买方: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 ||
卖方: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内江市市中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中区征收办”)《关于启动内江市市中区第二批棚户区改造项目(牌楼坝片区一期、滨江东路二期沿江路片区、环城路地块、公园街地块)房屋征收程序的请示》(内市区房征【2015】75号)及相关公告以及内江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中区牌楼坝片区(一期)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市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审查的批复》(内市区发改【2015】172号)等文件要求,本公司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牌楼路157号、237号的土地及房产属于上述棚户区改造范围。鸿翔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与市中区征收办签订了36份附条件生效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合同》(以下简称“《补偿合同》”)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上述《补偿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生效后,市中区征收办将对上述土地及房产进行征收并对鸿翔公司予以货币补偿。 |
公告日期:2016-08-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买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控股股东浩物机电于2013年9月9日承诺控股股东承诺最迟在下属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投资”)名下“曲轴生产线”项目整体厂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厂房权属证明之日起6个月内,提议将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鹏翔投资100%的股权以公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如公司届时自筹资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股权转让款,控股股东承诺将鹏翔投资委托给公司管理,由公司实际运营相关“曲轴生产线”项目。待公司收购资金准备完毕后即可提议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鹏翔投资100%股权。控股股东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股权转让程序,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
公告日期:2015-08-15 |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景天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的股权 |
||
买方:魏学宁 | ||
卖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与自然人魏学宁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即本公司以510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上海景天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天蓝公司”)25%的股权转让给魏学宁。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上海景天蓝公司的股权。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股权受让方魏学宁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3-06-04 | 交易金额:1525.2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买方: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梳理股权结构,提高管理水平,2013年5月29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内江峨柴鸿翔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翔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拟调整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的股权层级,即运用自有资金受让鸿翔公司所持有的金鸿曲轴100%的股权,受让价格为1525.21万元人民币。股权调整后,本公司将持有金鸿曲轴1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公告日期:2013-04-17 | 交易金额:571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4.09%股权 |
||
买方:张寿清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3年4月16日,本公司接到通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沈法执字第732号】,关于华夏银行沈阳盛京支行与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北泰”)一案,沈阳中院作出的(2005)沈中民(3)合初字第22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1条的规定,协助执行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1、将沈阳北泰持有的*ST浩物1500万股(股票性质:IPO前发行限售-法)股票,质押冻结强制解除。 2、将被执行人沈阳北泰持有的*ST浩物1500万股股票以每股3.81元的价格过户至张寿清名下。 |
公告日期:2013-04-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80万股股份 |
||
买方:张东娟,夏宁,刘昕 | ||
卖方:邢彦 | ||
交易概述: 2013年3月20日,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邢彦提交的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内江中院”)民事判决书(2013)内民初字第18号、第19号、第20号等三份判决书,现将上述三份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原告张东娟、夏宁、刘昕三人(以下简称“三名自然人”)分别于2011年12月6日与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丰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协议约定汇恒丰投资公司分别向张东娟、夏宁、刘昕借款人民币4966万元、1910 万元和1069.6 万元,用于收购原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于3个月内归还,如不能按时还款,张东娟、夏宁、刘昕有权要求汇恒丰投资公司将其持有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每股3.82 元的价格转让1300万股给张东娟,转让500万股给夏宁,转让280万股给刘昕,用以冲抵债务。 鉴于汇恒丰投资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2日与邢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持有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过户至邢彦名下。2012年12月30日,张东娟、夏宁、刘昕分别与汇恒丰投资公司、邢彦签订了《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约定汇恒丰投资公司将其在《借款协议书》中的全部权利义务由邢彦承继履行,由邢彦在《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订后30日内履行股权过户手续。协议签订后邢彦并未按约履行。对此,内江中院于2013年3月19日做出了如下判决:邢彦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日内将其持有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300万股过户至张东娟名下,500万股过户至夏宁名下,280万股过户至刘昕名下。过户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三名自然人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由邢彦负担。 |
公告日期:2012-12-14 | 交易金额:1.4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59%股权 |
||
买方:邢彦 | ||
卖方: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13日,本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恒丰”)通知,北京汇恒丰已于2012年12月12日与邢彦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ST方向3880 万股(占*ST方向总股本的比例10.59 %)股权以148,216,000元的价格(即每股3.82元/股)转让给邢彦。 |
公告日期:2012-04-24 | 交易金额:698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光电科技园约21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产8438.57平方米,雕塑一座,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座落在内江东兴区椑木镇的工业用地约228亩,厂房 63353.86㎡,构筑物4050㎡,机器设备798 台/套,四川方向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对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约1.27亿元,第153445号峨眉牌,第1538966号峨眉牌 EMEIPAI注册商标权 |
||
买方: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兴明泰机械有限公司 | ||
卖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2602元的成交价格成功竞得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7)位于内江市甜城大道方向光电科技园约210亩工业用地使用权及房产8438.57平方米,雕塑一座. 四川兴明泰机械有限公司以总价4383万元的成交价格成功竞得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57)所持有的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座落在内江东兴区椑木镇的工业用地约228亩,厂房63353.86㎡,构筑物4050㎡,机器设备798台/套;持有的四川方向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的对四川峨眉柴油机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人民币约1.27亿元;第153445号峨眉牌、第1538966号峨眉牌EMEIPAI注册商标权. |
公告日期:2012-04-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8.19%股份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收到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执行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9 号,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让渡所持有的本公司 3000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8.19%)将过户至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公告日期:2011-12-22 | 交易金额:4.4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53%股权 |
||
买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卖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2号,因执行《重整计划》,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2号裁定,同意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1年12月5日与天津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投")、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丰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重整计划调整的,现由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持有的11552.81万股股权以每股3.82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三个公司.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持有的本公司11552.81万股(占总股本31.53%)股权中,5352.81万股(占总股本14.61%)转让给浩物机电;2000万股(占总股本5.46%)转让给渤海国投;4200万股(占总股本11.46%)转让给汇恒丰投资 |
公告日期:2011-12-22 | 交易金额:4.4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1.53%股权 |
||
买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
卖方:除公司工会外的方向光电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2号,因执行《重整计划》,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11)内民破字第1-12号裁定,同意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11年12月5日与天津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及其一致行动人-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投”)、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恒丰投资”)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重整计划调整的,现由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持有的11552.81万股股权以每股3.82元的价格转让给上述三个公司。 |
公告日期:2010-04-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700万股股权 |
||
买方:李天云,刘中发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年7 月22 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沈阳中院的上述民事案件判决由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李天云,刘中发达成了代偿协议,于2009 年7 月30 日对此案审结并裁定如下:1、将被执行人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在被执行人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2700 万股权转让给案外人李天云(身份证号:310101195811010032),刘中发(身份证号:211022196610302053);上述款项扣除执行费后偿还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融汇支行.2、2700 万股权中,其中2000 万股归李天云所有,700 万股归刘中发所有.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7.99%股权 |
||
买方:金洪华 | ||
卖方:刘刚 | ||
交易概述: 2009年12月10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北泰集团股东股东刘刚先生将其所持有该公司2508.56 万股股权转让过户至金洪华名下. 金洪华与刘刚于2009年6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金洪华以壹元人民币价格受让刘刚持有的北泰集团2,508.86万元股权,占北泰集团7.99%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0-03-23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10%股权 |
||
买方:刘汝泉 | ||
卖方:穆昕 | ||
交易概述: 2009年12月10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北泰集团股东穆昕先生已将其持有的该公司3140 万股股权转让过户至刘汝泉名下. 2009 年6 月17 日,根据穆昕先生与刘汝泉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穆昕先生持有北泰集团10%的股权以壹元人民币价格转让给刘汝泉先生 |
公告日期:2009-08-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276%股权 |
||
买方:周海虹 | ||
卖方:林秀 | ||
交易概述: 2009年6月19日,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悉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潭中执字第80号,据此获知有关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秀所持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情况,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9072160份股权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海虹,陈燕各10000000股。 |
公告日期:2009-08-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276%股权 |
||
买方:陈燕 | ||
卖方:林秀 | ||
交易概述: 2009年6月19日,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收悉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潭中执字第80号,据此获知有关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秀所持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情况,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9072160份股权过户给申请执行人周海虹,陈燕各10000000股。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300万股股份 |
||
买方:李万绪 | ||
卖方:林秀 | ||
交易概述: 李万绪,王金荣与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秀及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9日审结并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300万股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李万绪以抵偿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借款;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的700万股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王金荣以抵偿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借款,此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700万股股份 |
||
买方:王金荣 | ||
卖方:林秀 | ||
交易概述: 李万绪,王金荣与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林秀及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9日审结并裁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300万股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李万绪以抵偿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借款;将被执行人林秀持有的700万股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付申请执行人王金荣以抵偿渭南昆蓝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借款,此次股权转让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
公告日期:2008-12-25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8年10月31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
||
买方:内江新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向投资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将截至2008 年10 月31 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整体转让给新向投资。根据广东大华出具的深华(2008)股审字050 号《审计报告》和中发国际出具的中发评报字[2008]第23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 年10月31 日,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值为-55,272.98 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8,260.77万元,在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本次转让的资产和负债的价格确定为1元。 |
公告日期:2008-01-26 | 交易金额:2758.15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沈阳于洪区108号2151平方米的厂房,位于沈阳于洪区白山路102-108号7640.19平方米的厂房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以司法裁定方式解决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方案已经2007 年12 月6 日公司五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北泰集团以其控股子公司位于沈阳于洪区108 号2151 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257.518 万元抵偿公司经营性占款,以及北泰集团以位于沈阳于洪区白山路102-108 号7640.19 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2500.6342 万元抵偿公司经营性占款有关的房产过户事宜正在办理中. |
公告日期:2007-10-18 | 交易金额:5274.7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2.8%股权 |
||
买方:林秀 | ||
卖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39072160股及2007年3月20日以后的红股(含转增股)以人民币52747416元的价格强制转让给买受人林秀(身份证号为350425197711032027)所有。 |
公告日期:2006-12-27 | 交易金额:3321.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61.51%股权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61014: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向光电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审理,并于2005年3月7日做出了《民事裁定书》(〔2005〕内民初字第37号),冻结了北泰集团及北泰电子部分财产.对于已由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资产,由方向光电与北泰集团,北泰电子进行庭下和解,并签署以资产抵偿债务协议,约定由上述资产抵偿北泰集团,北泰电子占用方向光电部分资金. 经2006年7月31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6)内执字第185-4号裁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泰方向集团以其所持有的四川方向药业有限公司3787万股股权(占总股本61.51%)评估作价3321万元(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06)第180号评估),抵偿所欠方向光电欠款. 截止2006年12月22日,北泰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2951.01万元.根据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内法执字第185-4号裁定,北泰集团以其持有的四川方向药业有限公司3400万股股权抵偿占用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欠款2981.62万元,北泰集团已于2006年12月25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过户,该项股权已过户到方向光电名下.至此,北泰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7295.28万元已全额清偿完毕. 方向光电应收3321万元债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款). 四川方向药业有限公司61.51%股权 |
公告日期:2006-12-22 | 交易金额:1042.4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股权534.6万股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向光电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审理,并于2005年3月7日做出了《民事裁定书》(〔2005〕内民初字第37号),冻结了北泰集团及北泰电子部分财产.对于已由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资产,由方向光电与北泰集团,北泰电子进行庭下和解,并签署以资产抵偿债务协议,约定由上述资产抵偿北泰集团,北泰电子占用方向光电部分资金. 经2006年9月21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内法执字第149-14号裁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泰集团以其持有的大连大显(股票代码:600747)限售流通股股权534.6万股,以拍卖保留价1042.47万元(经北京龙源智博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06)第D-077号评估)抵偿所欠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欠款. |
公告日期:2006-12-22 | 交易金额:2246.1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泰电子有限公司部份机器设备 |
||
买方: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北泰电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2006年5月10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内法执字第149-7号裁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泰电子、北泰集团以部份机器设备评估作价2200万元(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华评报字(2005)第84-3号评估),抵偿所欠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欠款; |
公告日期:2006-10-31 | 交易金额:1718.7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应收1718.7万元债权;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102-108号面积为13,335.22平方米、建筑面积7,640.1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方向光电资金占用问题进行了审理,并于2005年3月7日做出了《民事裁定书》(〔2005〕内民初字第37号),冻结了北泰集团及北泰电子部分财产。对于已由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资产,由方向光电与北泰集团、北泰电子进行庭下和解,并签署以资产抵偿债务协议,约定由上述资产抵偿北泰集团、北泰电子占用方向光电部分资金。 经2006年9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内法执字第149-13号裁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泰电子以位于沈阳于洪区白山路的厂房及相应土地评估作价1718.7万元(辽宁华诚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华评报字(2006)第64号评估),抵偿所欠方向光电欠款。 |
公告日期:2006-10-31 | 交易金额:1.11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多伦龙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99.97%的股权 |
||
买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宝象志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宝象志合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象公司"")以其持有的多伦龙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达公司"")99.97%的股权代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泰集团"")偿还其非经营性占用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向光电"")资金根据中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北泰方向集团公司偿债涉及多伦龙达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誉评报字【2006】第03007号),截至2006年6月30日,多伦龙达生态净资产评估价值为11,059.06万元.根据《债务偿还协议书》,抵债资产的转让价款为11,059.06万元. 本次以资抵债的交易价格在充分考虑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方向光电与北泰集团协商一致,确定龙达公司的99.97%股权抵债金额为11055.70万元,上述标的抵债总金额为11055.70万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1042.47万 | 5356.69万 | -- | |
合计 | 1 | 1042.47万 | 5356.69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大连控股 | 其他 | 534.60万 | 0.50(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1042.47万 | 2507.27万 | -- | |
合计 | 1 | 1042.47万 | 2507.27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大连控股 | 其他 | 532.16万(估) | 0.5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1042.47万 | 1042.47万 | -- | |
合计 | 1 | 1042.47万 | 1042.47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大连控股 | 其他 | 534.60万 | 0.50(估)% |
公告日期:2021-12-23 | 交易金额:22689.41 万元 | 转让比例:7.77 % |
出让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融诚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
公告日期:2019-05-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2.71 % |
出让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等 | 交易标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市浩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4-17 | 交易金额:5715.00 万元 | 转让比例:4.09 % |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寿清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4-11 | 交易金额:7945.60 万元 | 转让比例:-- | ||
出让方:邢彦 | 交易标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张东娟,夏宁,刘昕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2-12-14 | 交易金额:14821.60 万元 | 转让比例:10.59 % |
出让方: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邢彦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2-04-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8.19 %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1-12-22 | 交易金额:44131.73 万元 | 转让比例:31.53 % | ||
出让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国投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北京汇恒丰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保证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方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使上市公司具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经营能力。 |
公告日期:2009-08-0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刘中发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8-0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6.55 %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李天云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8-04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29 %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刘中发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8-04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6.55 % |
出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李云天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0.9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李万绪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29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金荣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29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王金荣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7-1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0.9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李万绪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2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周海虹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2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陈燕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2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陈燕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6-20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28 % |
出让方:林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周海虹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10-18 | 交易金额:5274.74 万元 | 转让比例:12.80 % |
出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林秀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9-11 | 交易金额:5274.74 万元 | 转让比例:12.80 % |
出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林秀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7-09-11 | 交易金额:5274.74 万元 | 转让比例:12.80 % |
出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林秀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2-18 | 交易金额:2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6.67 % |
出让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方向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02-11-16 | 交易金额:144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5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16 | 交易金额:7838.85 万元 | 转让比例:16.0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16 | 交易金额:2343.30 万元 | 转让比例:4.79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15 | 交易金额:26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6.67 % |
出让方: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方向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此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公告日期:2002-11-08 | 交易金额:2343.30 万元 | 转让比例:4.79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08 | 交易金额:144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5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11-08 | 交易金额:7838.85 万元 | 转让比例:16.0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8-20 | 交易金额:2343.30 万元 | 转让比例:4.80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深圳市辰奥实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8-20 | 交易金额:7838.82 万元 | 转让比例:16.0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8-20 | 交易金额:14445.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52 % |
出让方:内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4-26 | 交易金额:839.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津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城丰田”)拟与关联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签订《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浩物骏驰位于天津市河北区真理道54号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房屋外绿化带以内的场地,用于经营“一汽丰田”品牌汽车4S专卖店,租赁标的物计租建筑面积约为2,816.65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5,850.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租金、保证金金额合计为8,390,376.55元人民币。 20220914:近日,津城丰田与浩物骏驰签署了《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 20240426:鉴于上述租赁房产的所有权人已发生变更,为保证本公司利益,津城丰田将积极与原出租方浩物骏驰以及租赁房产的新产权所有方资思信租赁协商,终止与浩物骏驰签署的《土地及房屋租赁协议》,并与资思信租赁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 |
公告日期:2024-02-19 | 交易金额:2417.5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融诚荣浩物产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基于原租赁关系的承接以及为保证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办公,天津高德、天津融诚安为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安为德”)、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及天津浩物丰田拟分别与关联方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其名下房屋。租赁面积合计为17631.66平方米,租金金额合计24175358.14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20240113:近日,天津高德、天津安为德、天津名宣、天津浩众及天津浩物丰田分别与荣浩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20240219: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收到荣浩公司《关于收到转付租金的通知》,荣浩公司已于2024年2月8日收到上述转付租金(金额共计24,175,358.14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肆佰壹拾柒万伍仟叁佰伍拾捌元壹角肆分)。 |
公告日期:2023-11-10 | 交易金额:597.4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荣程新能(天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天津汇丰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丰行”)拟与关联方荣程新能(天津)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程新能”)签署《购销合同书》,向其出售一批丰田MIRAI氢能轿车,金额共计5,974,100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35%。2、鉴于荣程新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荣华女士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1110:近日,天津汇丰行与荣程新能签署了《购销合同书》。 |
公告日期:2022-07-06 | 交易金额:5314.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房屋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市远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德”)、天津浩物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丰田”)、天津市新濠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濠”)、天津市高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高德”)、天津市浩物名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物名宣”)、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众”)、天津市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骏达”)、天津市名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名达”)已分别与关联方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鹏汽车”)、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骏驰”)、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空畅”)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租赁上述关联方名下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浩保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保行”)、天津市轩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轩德”)与关联方浩鹏汽车、天津空畅分别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上述关联方名下土地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上述《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以下统称为“原协议”。2、根据天津市目前的房屋租赁行情,内江鹏翔下属10家公司经与关联方友好协商,拟就租赁房产租金单价及部分租赁期限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房产租金单价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55,458,604.51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上述租金调整自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20211223:近日,内江鹏翔下属10家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浩鹏汽车、天津空畅、浩物骏驰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及《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3》。 20220518:内江鹏翔下属八家子公司经与关联方友好协商,拟调整租赁房产租赁期限,同时其中四家子公司拟调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于2022年4月出具的《关于减免承租方房租的通知》,浩物机电同意浩物骏驰、天津空畅减免上述内江鹏翔下属八家子公司2022年1-6月房租,减免金额共计为人民币6,534,823.99元。减免及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53,144,957.66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7%。 20220706:内江鹏翔下属八家子公司经与关联方友好协商,调整租赁房产租赁期限,同时,其中四家子公司调整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于2022年4月出具的《关于减免承租方房租的通知》,浩物机电同意浩物骏驰、天津空畅减免上述内江鹏翔下属八家子公司2022年1-6月房租,减免金额共计为人民币6,534,823.99元。减免及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53,144,957.66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97%。 |
公告日期:2022-04-28 | 交易金额:2368.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骏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公司劳务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企业预计2021年与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下属企业(不包括本公司)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2,018.34万元,预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2020年度,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4,373.72万元。 20220428: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368.900566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28 | 交易金额:3940.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骏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公司劳务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企业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天津浩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属企业或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主体(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3,940.05万元,预计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2021年度,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与关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2,368.9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5-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避免内江浩鑫间接持股的FeuerPowertrain与本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整合内部业务和管理资源,支持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内江浩鑫将其控股子公司浩德商贸委托本公司运营管理。2019年5月20日,本公司与内江浩鑫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 20210520:2021年5月19日,本公司经与关联方内江浩鑫协商一致,在内江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补充协议》,延长《委托管理协议》的委托管理期限至2023年5月19日。 |
公告日期:2021-03-31 | 交易金额:4373.7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骏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公司劳务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骏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接受关联公司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550.4960万元。 20210331: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43,737,189.14元。 |
公告日期:2020-12-01 | 交易金额:20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浩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补充并完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产业基金内江浩物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江浩物基金”)的投资布局,内江浩物基金将以自有资金出资2,01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天津中知创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知基金”)新增的出资份额。 |
公告日期:2020-09-22 | 交易金额:9337.9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房屋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天津浩物骏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天津市浩鹏汽车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租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并于2019年1月1日与上述关联方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鉴于上述租赁房屋并未全部使用,经与关联方协商,内江鹏翔下属9家子公司根据业务经营需要拟按实际使用面积调整计租面积,并延长租赁期限,与关联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调整后的计租面积共计38,258.09平方米,调整后的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调整后的租金金额合计为93,379,109.43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36%。本次租赁面积调整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191227:股东大会通过 20200114: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 20200916:由于经营调整需要,天津轩德拟终止租赁上述房产,并与关联方天津空畅协商一致签署《终止协议》,解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协议之补充协议2》。 20200922:近日,天津轩德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署了《终止协议》。 |
公告日期:2020-09-22 | 交易金额:830.7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市轩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轩德”)拟与关联方天津空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空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天津空畅从天津市浩骏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取得使用权的坐落于西青区大寺镇大寺工业园规划路二以北的房产(原上汽大众4S店),用于开展日常经营(经销品牌仍为斯柯达)。租赁面积为5,404.59平方米,年租金为1,582,463.95元,租赁期限自2020年9月16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租金总金额合计为8,307,935.74元人民币。 20200922:近日,天津轩德与关联方天津空畅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 |
公告日期:2020-06-16 | 交易金额:1311.4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沧州市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整车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商贸分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天津分公司”)拟与关联方沧州市浩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浩宝”)签订《购销合同书》,向其销售整车,金额合计13,114,522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0%。 |
公告日期:2020-04-30 | 交易金额:2409.5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君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铭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澎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和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100%股权。鉴于内江鹏翔已于2019年7月3日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对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不包括本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予以确认。 |
公告日期:2020-04-08 | 交易金额:668.8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市名路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路翔”)拟与关联方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濠投资”)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新濠投资租赁的房产,用于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
公告日期:2020-01-15 | 交易金额:118613.9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浩物机电和浩诚汽车合计持有的内江鹏翔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内江鹏翔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1,186,139,900元,其中现金对价支付金额为237,227,980元,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20%;股份对价支付金额为948,911,920元,合计发行股份145,762,199股,占本次交易对价总额的80%。 |
公告日期:2019-11-14 | 交易金额:1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瀛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瀛众汽车”)拟与关联方天津空港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港二手车市场”)签署《租赁合同》,承租空港二手车市场院内二号厅,用于经营捷达品牌汽车业务。 201911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1-14 | 交易金额:108.8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佳永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市浩物君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澎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渠道费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天津浩保行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浩保行”)因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下属企业或过去十二个月内由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关联公司”)为其对接保险代理服务业务而拟向关联公司支付渠道费。 201911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11-14 | 交易金额:41528.0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其他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担保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因租赁关联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或天津市滨海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浩物”)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关联公司”)房产或车库等需向其支付租金。为满足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内江鹏翔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了42,070万元贷款额度,浩物机电对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了担保,截至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履行完毕。 2019111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5-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上述收购完成后,天津天物国际间接持股的 Feuer Powertrain 与本公司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整合内部业务和管理资源,支持本公司主业的发展,天津天物国际将天物国际(德国)委托本公司运营管理。因此,本公司与关联方天津天物国际于2017年7月20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 20190521:鉴于上述交易完成后,天津天物国际不再间接持有FeuerPowertrain份额,本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与天津天物国际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
公告日期:2018-11-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解决本次交易完成后浩物机电可能与本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2018年11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物产集团解决浩物股份资产重组同业竞争涉及股权调整预案的函》(津国资产权【2018】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原则同意浩物机电为解决本公司资产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等问题而制定的《股权调整预案》。鉴于实施上述批复的《股权调整预案》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作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过渡措施,本公司与浩物机电就《托管协议》项下约定的托管事宜进行进一步调整和安排,并于2018年11月27日与浩物机电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在同业公司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前,由本公司根据《托管协议》对同业公司进行托管。 |
公告日期:2018-10-24 | 交易金额: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出资100万元人民币与关联方内江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江浩鑫”)在内江市成立了内江浩德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德商贸”),持有浩德商贸0.1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8-07-06 |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Feuer Powertrain GmbH & Co. KG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进入中、高端合资品牌主机厂配套体系,扩充市场份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将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与德国FeuerPowertrainGmbH&Co.KG(以下简称“FeuerPowertrain”)设立福伊尔动力曲轴(四川)有限公司(中文)、FeuerPowertrainCrankshaft(Sichuan)Co.,Ltd.(英文)(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金鸿曲轴将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FeuerPowertrain将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欧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
公告日期:2018-04-24 | 交易金额: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托管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股份”或“本公司”)拟向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鹏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天津市浩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内江鹏翔100%的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乘用车经销和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为避免同业竞争,浩物机电拟将其通过股权关系、委托管理等方式所控制的31家经营乘用车经销业务和汽车后市场服务业务的公司托管给本公司,并与本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托管协议》。 |
公告日期:2016-06-07 | 交易金额:738.3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房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拟承租关联方——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位于内江市城西工业园区汉渝大道1558号1号联合厂房、2号联合厂房、生产计量大楼、门卫室,用于生产及日常办公。其中:1号联合厂房租赁面积为52,144平方米,2号联合厂房租赁面积为9,980平方米,生产计量大楼租赁面积为15,313平方米,门卫室租赁面积为57平方米。 20160607:金鸿曲轴拟与鹏翔投资签署《房产租赁合同之补充合同》将厂房、生产计量大楼及门卫室的租赁期限延长至2027年9月28日。 |
公告日期:2015-01-23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防范相关债务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拟向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使用期限为两年。同时,为公司提供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的无息借款额度,在公司提出资金申请后1个月内到位,使用期限为两年。 20150109:本公司已于2015年1月8日向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偿还了部分上述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剩余借款本公司亦将陆续偿还。 20150123:2015年1月22日,本公司再次向浩物机电偿还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截止目前,本公司已累计向浩物机电偿还借款9000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5-01-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无偿 |
交易方: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办公楼无偿使用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1、为支持公司发展,2012年12月12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的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浩鹏”)与本公司签订了《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6号,建筑面积4299.74㎡)及宿舍楼(内江市房权证字第201205507号,建筑面积4139.4㎡)无偿提供给本公司使用。 2、协议生效条件:2012年12月17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协议约定自2012年4月12日起生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无偿使用期限:2012年4月12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0140124:现经双方协商,于2014年1月24日签署《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办公楼及宿舍楼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20150113:2015年1月12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办公楼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Ⅱ》,将提供给本公司使用的办公楼及宿舍楼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
公告日期:2014-12-13 | 交易金额:29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战略咨询及并购整合服务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本公司与硅谷天堂于2014年12月11日签署了《战略咨询及并购整合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限为三年,咨询项目服务费用总计为人民币29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玖拾玖万元整),协议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2、鉴于新疆硅谷天堂恒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硅谷”)于2014年6月底持有本公司的股票达到5%以上(由于本公司股本的变更,使其持股比例变更为4.06%),新疆硅谷的普通合伙人为硅谷天堂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硅谷天堂仍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公告日期:2014-11-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无偿 |
交易方: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厂房无偿使用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本公司做大、做强主营产业,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2年11月13日,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控股子公司--内江市浩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江浩鹏”)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江金鸿曲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曲轴”)签订了《厂房无偿使用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为:内江浩鹏将其名下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甜城大道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处厂房(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2号,建筑面积3423.99平方米,原内江方向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21号,建筑面积16623.34平方米,原内江方向液晶显示设备有限公司房产;内江市房权证市中区字第201219518号,建筑面积8108.61平方米,原内江方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房产)部分面积无偿提供给金鸿曲轴使用,无偿使用面积分别为2808平方米、6716平方米、6318平方米。 20141111:现经双方协商,于2014年11月10日签署《厂房无偿使用协议之补充协议》,将上述厂房的无偿使用期限延长12个月,自2014年10月2日至2015年10月1日。 |
公告日期:2014-07-0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控股股东浩物机电于2013年9月9日承诺控股股东承诺最迟在下属子公司内江市鹏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翔投资”)名下“曲轴生产线”项目整体厂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厂房权属证明之日起6个月内,提议将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鹏翔投资100%的股权以公允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如公司届时自筹资金不足以支付前述股权转让款,控股股东承诺将鹏翔投资委托给公司管理,由公司实际运营相关“曲轴生产线”项目。待公司收购资金准备完毕后即可提议受让控股股东所持有的鹏翔投资100%股权。控股股东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履行股权转让程序,依法与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并积极配合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 |
公告日期:2014-07-01 | 交易金额:40000.03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数量为127,931,900股,其中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认购85,287,900股、吉隆鼎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2,644,0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吉隆鼎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孚投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数量为127,931,9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000.06万元。 20130510:2013年5月9日,本公司收到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津国资产权【2013】50号) 20130531:股东大会通过 20130703:本公司于2013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30884号),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本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20140515:董事会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20140604:董事会通过《关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免于提交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议案》及《关于对吉隆鼎孚投资有限公司放弃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违约责任追究处置的议案》 20140610:2014年6月4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4]000205号《验资报告》,即截至2014年6月4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00,000,251.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265,287.9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7,734,963.10元,相关募集资金已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0620: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免于提交要约收购豁免申请的议案》并发布收购报告书。 20140701:公司已于2014年6月23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公告日期:2014-01-02 | 交易金额: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魏学宁 | 交易方式:参股设立子公司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基于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经与自然人魏学宁、周云正以及陈小芬协商,就等离子体空气净化消毒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即由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自然人魏学宁、周云正、陈小芬等共同出资在上海组建上海景天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0140102: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景天蓝环保公司已于2013年12月30日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公告日期:2012-11-17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防范相关债务风险,扩大生产规模,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控股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物机电”)自2012年11月13日起向本公司提供无息借款2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亿元为无息现金借款,自2012年11月13日起6个月内到位;1亿元为无息借款额度,在公司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后1个月内到位,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资金到位起算两年。 |
公告日期:2008-12-09 | 交易金额: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内江新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剥离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本公司与新向投资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将截至2008 年10 月31 日合法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含或有负债)整体转让给新向投资。根据广东大华出具的深华(2008)股审字050 号《审计报告》和中发国际出具的中发评报字[2008]第236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审计评估基准日2008 年10月31 日,本公司净资产的账面值为-55,272.98 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为-48,260.77万元,在上述评估值的基础上,本次转让的资产和负债的价格确定为1 元。 |
公告日期:2007-12-08 | 交易金额:4516.3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抵偿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沟通,提出以现金和资产,一次性全抵偿控股股东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问题。1、以现金抵偿经营性占款 1758.1492 万元。2、以司法裁定方式,用北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北泰电子有限公司位于沈阳于洪区108 号2151 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257.518 万元抵偿经营性占款。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6)第175-6 号裁定完毕。3、以司法裁定方式,用北泰集团位于沈阳于洪区白山路102-108号7640.19 平方米的厂房按评估作价2500.6342 万元抵偿经营性占款。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2005)第149-16 号裁定完毕。 |
公告日期:2005-07-30 | 交易金额:18425.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公司等关联企业 | 交易方式:资金占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截止2005 年6 月30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 沈阳北泰方向集团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沈阳北泰电子有限公司、沈阳北泰电脑工程有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8425.22 万元(非经营性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40.5%。 |
公告日期:2002-11-15 | 交易金额:2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深圳市方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2600万股(占深圳市方向科技有限公司总股本86.67%)全部转让给沈阳北泰方向集团有限公司。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