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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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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 | 增发A股 | 2016-10-21 | 32.46亿 | - | - | - |
1998-05-07 | 首发A股 | 1998-05-11 | 1.84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0-08 | 交易金额:81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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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清孚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江苏院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中清孚尧,公司、江苏院、武汉君成、南京旭阳、中清孚尧五方拟计划签署《增资扩股协议》,约定中清孚尧以其持有的湖北孚尧100%的股权(参考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估值和期后实缴注册资本,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款为3,920.00万元。)增资入股江苏院。公司作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同意中清孚尧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且计划以现金人民币4,200万元向江苏院增资,武汉君成、南京旭阳放弃优先出资权。 |
公告日期:2024-10-08 | 交易金额:39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北孚尧绿色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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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卖方:中清孚尧电力(上海)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院拟与中清孚尧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中清孚尧将其持有的湖北孚尧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院。若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孚尧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
公告日期:2024-08-17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7.32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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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
卖方: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中行南京分行《关于要求返还重整计划项下分配财产的通知函》的内容,与中行南京分行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公司取得的武汉君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7.32万股股份以0元对价转让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及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及股权登记手续等。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11.9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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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处获悉,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璟晖”)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76,00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31.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以物抵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收到北京一中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将神雾集团持有公司的76,000,000股限售股变更登记至武汉璟晖名下。本次预计将被司法划转过户76,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 |
公告日期:2021-11-19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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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南京旭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现持有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院50.9996%股权,武汉君成持有江苏院49.0004%股权。江苏院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04万元。 鉴于江苏院的经营发展和引进人才需要,拟以增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南京旭阳。公司、江苏院、武汉君成、南京旭阳四方拟计划签署《增资协议》,约定南京旭阳以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江苏院新增注册资本516万元,剩余部分即人民币4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作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同意南京旭阳对江苏院的本次增资,并放弃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院注册资本增加至10,320万元,公司持有其48.45%的股权,武汉君成持有其46.55%的股权,南京旭阳持有其5%的股权。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和《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股东协议的议案》,同意上述增资事项。武汉君成已出具《股东会决议》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并签署《增资协议》和《股东协议》。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21-05-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5.3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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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获悉,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已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贵阳中院”)申请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所持公司34,00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12.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4%)以物抵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华创证券完成股权过户的书面材料,并收到华创证券和神雾集团分别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告日期:2021-03-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1.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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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周水荣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限售股已被司法划转。 |
公告日期:2021-01-0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6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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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处获悉,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瑞”)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16,810,000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5.6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4%)以物抵债,并正在办理过户手续。 |
公告日期:2020-12-16 | 交易金额:514.5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1.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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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陈健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0年12月14日10时至15日10时,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2.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公司通过查询得知,本次拍卖由自然人陈健通过竞买号H8171于2020年12月15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XX有限公司持有神雾节能700万股股票(证券代码000820)”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5,145,000元胜出。 |
公告日期:2020-11-28 | 交易金额:1884.96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3.1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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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转发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19,800,000股限售股已于2020年11月26日被司法裁定划转并完成过户。 |
公告日期:2020-06-12 | 交易金额:122.88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0.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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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谢嘉谊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0年4月27日,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1,38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0.4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功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6,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查询得知,谢嘉谊通过竞买号C4871以最高价1,228,752元竞得上述股票。 |
公告日期:2020-01-09 | 交易金额:174.59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0.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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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皓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9年11月11日,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1,38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0.4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功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6,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查询得知,深圳市皓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景资管”)通过竞买号P1971以最高价1,745,940元竞得上述股票。 |
公告日期:2020-01-09 | 交易金额:153.59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0.2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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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傅正清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0年1月7日,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1,38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0.4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已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成功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6,2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根据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查询得知,傅正清通过竞买号J7015以最高价1,535,940元竞得上述股票。 |
公告日期:2019-01-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4.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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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西省高院”)已就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与神雾集团关于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执行司法拍卖,截止目前山西省高院对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31,820,426股(证券代码000820,股份性质限售股)以及神雾环保929,415股(证券代码300156,股份性质限售股)依法进行了两次司法网络拍卖,两次拍卖均因无人竞拍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7日、12月4日、12月11日、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将再次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再次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0))。现山西证券申请以第二次拍卖流拍价抵偿欠款183,238,473.2元,并对剩余欠款76,172,601.14元以及执行费326,811元继续追偿。具体裁定内容如下:1、将神雾集团持有的股票公司31,820,426股(证券代码000820,股份性质限售股)以及神雾环保929,415股(证券代码300156,股份性质限售股)共计作价183,238,473.2元,交付山西证券,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人执行人山西证券时起转移。 |
公告日期:2016-10-21 | 交易金额:34.6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扣除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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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置出资产系指金城股份截至评估基准日合法拥有的经审计及评估确认的扣除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不包括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具体资产范围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准。置入资产系指交易对方合法持有的江苏院100%股权。置出资产的价格,参考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确定为21,397.68万元。置入资产的价格,参考江苏院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净资产暨股东权益价值确定为346,0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7-05 | 交易金额:572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金城股份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应收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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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拟出售资产为截止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金城股份长期股权投资(金地纸业100%股权和锦州宝盈100%股权)、其他应收款(应收金地纸业3,5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12-0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10.7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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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文菁华 | ||
卖方:高万峰 | ||
交易概述: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城股份”)2015年11月27日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2015)衡中法执字第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高万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30,802,254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至债权人文菁华名下,同时,解除对高万峰名下公司30,802,254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
公告日期:2014-12-12 | 交易金额:17.00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重庆百花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94%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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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黄文荣,李显鹄,郭劲松,王凯,吴伯均等 | ||
交易概述: 公司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和百花生物股东中除百花集团之外的其他股东购买其合法持有的百花集团100%股权和百花生物48.94%股权。公司与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于2014年10月9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向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百花集团100%的股权和百花生物48.94%的股权。上述股权的预估值合计约171,221.58万元,根据预估值,公司与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初步确认交易价格为170,000万元,其中的70%采用股份支付,30%采用现金支付。 |
公告日期:2014-05-30 | 交易金额:745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兴国县金龙金矿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两项采矿权(许可证号为C3600002010124220102977、C3600002011013210104136),六项探矿权(许可证号:T36120090803033269、T36120090402027639、T36120090402027633、T36120090402027644、T36120100503040674、T36120090402027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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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兴国县金龙金矿 | ||
交易概述: 2013年7月,公司参股企业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与兴国县金龙金矿(以下简称“金龙金矿”)签署《收购协议书(补充二)》,约定金龙金矿将其全部资产和负债(以下简称“目标资产”),包括两项采矿权(许可证号为C3600002010124220102977、C3600002011013210104136)、六项探矿权(许可证号:T36120090803033269、T36120090402027639、T36120090402027633、T36120090402027644、T36120100503040674、T36120090402027627)转让给恒鑫矿业,转让价格合计为7,450万元。 |
公告日期:2013-10-09 | 交易金额: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增资后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22.083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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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徐国瑞 | ||
卖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朱祖国,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参股公司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亟需增资以筹集资金以支付勘探费用、缴纳采矿权价款等。增资方案为,恒鑫矿业通过增资筹集现金2亿元(指人民币元,后同),同时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到641.7151万元;该项增资由徐国瑞先生认缴。 |
公告日期:2013-08-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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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金剑,金泽成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参股企业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召开股东会决定收购兴国江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达矿业”)股权,并与江达矿业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江达矿业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3-07-25 | 交易金额:2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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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 | ||
卖方:朱祖国,上海平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潘悟霞等 | ||
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参股企业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召开股东会决定收购江西佳源矿业有限公司、兴国县天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佳源矿业”、“天成工贸”,或统称为“标的公司”)两家公司股权,并与标的公司的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标的公司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3-06-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3.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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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曹雅群 | ||
卖方:高万峰 | ||
交易概述: 因债务问题,根据法院裁定,第一大股东高万峰先生所持922.6625万股公司股票过户至公司第三大股东曹雅群名下。 |
公告日期:2013-04-26 | 交易金额:1.5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33%股权,栢生有限公司9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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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欧阳步慈,华明国际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2年4月24日,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地建设")与鑫泰苇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一"),宝地建设受让鑫泰苇业持有的鑫天纸业33%股权;同日,宝地建设与欧阳步慈、华明国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二"),宝地建设受让欧阳步慈、华明国际持有的栢生公司85%股权、10%股权.徐国瑞先生持有宝地建设99.11%的股权,因此徐国瑞先生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公告日期:2013-04-26 | 交易金额:3.3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总面积为20,005,289.2平方米13宗河滩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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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锦州市土地收储开发中心 | ||
卖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2年10月15日,锦州中院作出(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通过变现处臵的方式,将现有资产中部分与主营业务关联性较低、盈利能力较弱或长期闲臵的低效资产进行剥离,改善现有资产结构和状况.财产变现所得应按照《破产法》规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为此,公司需要按照《变价方案》的规定,对上述13宗土地使用权继续进行变现处臵.2012 年10 月26 日,本公司与锦州市土地收储开发中心签订了土地收储协议. |
公告日期:2012-11-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5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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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朱祖国 | ||
卖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金城股份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按照30%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其他股东按照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金城股份股票(以下简称“让渡股票”),共计让渡约6,678.69万股(最终让渡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划转的数量为准)。 |
公告日期:2012-11-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3.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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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 | ||
卖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 | ||
交易概述: 根据《重整计划》及锦州中院裁定,金城股份第一大股东鑫天纸业按照30% 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股票,其他股东按照22%的比例让渡其持有的股票,共计让渡约6,677.9709 万股,由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有条件受让.为执行破产重整计划,2012年10月26日,朱祖国与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签订《关于共同参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朱祖国将其持有的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10%股权无偿赠与金城股份,支持金城股份后续发展;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三方共同向金城股份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33亿元的资金,用于金城股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清偿债务,并分别受让金城股份一定数量的股票,其中,高万峰受让4002.8879万股,曹雅群受让1571.476万股,张寿清受让1103.607万股.根据《一致行动协议》,朱祖国在金城股份本次破产重整过程中不受让股份,未来其将按照重整计划,并在证监会核准条件下,将相关矿业资产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注入金城股份,同时其他一致行动人积极配合.法院已认可该股份受让安排不违反重整计划. |
公告日期:2007-12-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拥有的机械设备、构筑物、土地、建筑物,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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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经与锦州市国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市国发公司)及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纸集团公司)协商,公司拟向锦州市国发公司和金纸集团公司购买建筑物、构筑物、土地及与制浆造纸相关的机械设备等资产,其价格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
公告日期:2006-08-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6565.04万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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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卖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金城集团所持公司股权6565.04万股因与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纠纷,现已由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裁决给锦州鑫天. |
公告日期:2006-06-28 | 交易金额:1.57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9.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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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通知:为优化内部管理,突出主营业务,集团公司以其持有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6300万股,按2004年末每股净资产值为基数折价15718.5万元出资,于2005年5月23日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圣公司") |
公告日期:2006-01-05 | 交易金额:5.8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88,261,730债权,18033689.3 平方米河滩地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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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概述: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应收集团公司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费合计588,261,730元;集团公司18,033,689.3平方米河滩地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值590,000,000元人民币,用以偿还所欠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债务。差额1,738,270元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等额资产予以支付。 现由于资金占用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经双方协商,本着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作价588,291,730元,抵偿占用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款及资金占用费。该议案已于11月29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1.93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将变为162,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前述股份已全部质押,且已全部被冻结和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21-05-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34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1-03-0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10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周水荣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1-01-0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64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12-16 | 交易金额:514.50 万元 | 转让比例:1.10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陈健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11-28 | 交易金额:1884.96 万元 | 转让比例:3.11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6-12 | 交易金额:122.88 万元 | 转让比例:0.22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谢嘉谊 | ||
交易影响:1、本次股份拍卖变更过户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7,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4%;本次变更过户后,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16,210,000股(股份性质: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本次股份变更过户前,谢嘉谊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变更过户后,谢嘉谊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本次变更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2、本次变更过户涉及股份的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变更过户完成后,买受人需按其竞得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20-01-09 | 交易金额:174.59 万元 | 转让比例:0.22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深圳市皓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本次股份拍卖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7,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4%;如本次拍卖成功后,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16,210,000股(股份性质: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本次股份拍卖前,皓景资管未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拍卖成功后,皓景资管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2、本次拍卖涉及股份的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解禁期为2019年10月24日。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承诺具体内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以当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30,000万元、40,000万元、5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神雾集团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以及《神雾节能关于江苏院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神雾集团应当优先以其在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全部股份向上市公司做出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由神雾集团以现金方式对公司补偿。截止目前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需按其竞得股份的比例承接上述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3、买受人竞得股份的减持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4、截止目前,除上述拍卖的股份外,神雾集团已质押股份总数为316,2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62%;累积被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共计316,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上述股份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5、公司前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调查的结果。6、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20-01-09 | 交易金额:153.59 万元 | 转让比例:0.22 % |
出让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傅正清 | ||
交易影响:1、本次股份拍卖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7,5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4%;如本次拍卖成功后,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为316,210,000股(股份性质: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本次股份拍卖前,傅正清未持有公司股份;如本次拍卖成功后,傅正清持有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不产生重要影响。2、本次拍卖涉及股份的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需按其竞得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3、买受人竞得股份的减持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4、截止目前,除上述拍卖的股份外,神雾集团已质押股份总数为316,21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62%;累积被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共计316,21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上述股份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5、公司前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调查的结果。6、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公告日期:2015-12-0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70 % |
出让方:高万峰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文菁华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完整及独立,具体措施如下: (一)资产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对自己全部资产拥有完整、独立的所有权,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产严格分开,完全独立经营,不存在混合经营、资产不明晰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完全独立。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任职,并领取薪酬。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三)财务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能够依法独立纳税,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机构独立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业务独立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经营管理系统,有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资产、人员、技术、场地和品牌,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 |
公告日期:2013-06-2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21 % |
出让方:高万峰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曹雅群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3-04-26 | 交易金额:15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盘锦鑫泰苇业有限公司,欧阳步慈,华明国际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栢生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营,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机构独立和财务独立。本次交易对于金城股份的经营独立性并无实质性影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徐国瑞先生出具了《关于保障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将保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一)人员独立1、保证金城股份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宝地建设及其关联企业领薪。2、保证金城股份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金城股份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金城股份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金城股份的资产全部能处于金城股份的控制之下,并为金城股份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金城股份的资金、资产。(三)财务独立1、保证金城股份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金城股份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金城股份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金城股份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金城股份的资金使用。5、保证金城股份依法独立纳税。(四)机构独立1、保证金城股份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金城股份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业务独立1、保证金城股份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宝地建设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金城股份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尽量减少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金城股份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同业竞争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变动后,宝地建设及其控制的企业与金城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宝地建设的子公司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包括“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生产、销售”,但未实际生产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仅为委托金城股份进行带料加工,与金城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如果本报告书“第五节/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改变或调整计划及未来12个月内对金城股份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所述法院判决获得执行,宝地建设及其下属企业将承接金城股份与造纸相关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和业务,从而大幅减少金城股份的经营性亏损。届时,金城股份将无具体经营业务,宝地建设及其下属企业与金城股份不存在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函》,承诺如下:1、保证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活动。2、对于金城股份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宝地建设及其实际控制人保证不利用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损害金城股份及金城股份中小股东的利益。3、实际控制人和宝地建设及其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金城股份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实际控制人和宝地建设及其关联企业将不会向金城股份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
公告日期:2012-11-1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3.20 % | ||
出让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及其他股东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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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金城股份23.20%的股权。为保证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完成后的独立运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对金城股份实施规范化管理,合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五方面的独立和完整,同时确保上市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使上市公司具有完全和完整的独立经营能力。(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上市公司与本人的其他关联公司之间双重任职。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经理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人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的债务提供担保。(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人或本人的其他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人的关联公司兼职和领取报酬。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设置独立于本人的其他关联公司,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人的其他关联公司分开;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人的其他关联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及行使基于本人可能在上市公司任职所产生的职务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上市公司后续资产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可能规范并减少上市公司与本人及本人其他关联方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和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为了从根本上规避重组方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关联企业侵占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和形成同业竞争的可能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下:(一)保证不利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二)保证本人及控制的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业务活动。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二)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朱祖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对金城股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如果资产重组方案得到实施,将构成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和措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重组方朱祖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高万峰、曹雅群、张寿清承诺如下:在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金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公告日期:2007-07-16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47 % |
出让方: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8-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1.05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6-22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1.05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6-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1.05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6-03 | 交易金额:15718.50 万元 | 转让比例:29.80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5-06-03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80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金圣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4-30 | 交易金额:116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73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三亚南龙经贸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4-30 | 交易金额:5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37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龙口市名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1-06-12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42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沈阳瑞光投资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1-06-12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3.31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辽宁今成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1-06-12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4.73 % |
出让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和光商务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2-04-30 | 交易金额:144123.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金占用利息,债务抵偿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神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资金占用利息,债务抵偿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2120.0100万元。 20210619: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30: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144123.01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4-29 | 交易金额:45033.13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江苏院债权人在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合计取得532,973,475.82元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可等额抵偿的债权份额。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债权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担保”)、武汉恒健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建通”)、武汉新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新跃”)、周水荣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债务清偿暨转移协议》、《债权重组与清偿协议》及《和解协议书》。各方同意,自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江苏院的破产重整计划之日、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公司对雪松信托的应付139,260,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玖佰贰拾陆万圆整)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负责清偿,公司就该笔债务不再向雪松信托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对恒建通的应付18,056,347.58元(大写:壹仟捌佰零伍万陆仟叁佰肆拾柒元伍角捌分)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负责清偿,公司就该笔债务不再向恒建通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对武汉新跃的应付29,961,947.74元(大写:贰仟玖佰玖拾陆万壹仟玖佰肆拾柒元柒角肆分)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负责清偿,公司就该笔债务不再向武汉新跃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对中关村担保的应付234,650,796.20元(大写:贰亿叁仟肆佰陆拾伍万零柒佰玖拾陆元贰角)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负责清偿,公司就该笔债务不再向中关村担保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对周水荣的应付28,402,217.95元(大写:贰仟捌佰肆拾万贰仟贰佰壹拾柒元玖角伍分)债务转移由控股股东神雾集团负责清偿,公司就该笔债务不再向周水荣承担清偿责任。 |
公告日期:2021-02-23 | 交易金额:124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债务转移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方案涉及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与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江苏院债权人之间的债务关系的转移,构成关联交易。 202102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6-22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15000.0000万元。 202006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6-29 | 交易金额:362.4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承租房产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承租房产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5440.5700万元。 20180628:股东大会通过 20190430:2018年与湖北神雾热能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62.46万元。 201906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6-28 | 交易金额:14562.0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甘肃金川神雾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华福工程有限公司,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等关联企业产生关联交易,2016年累计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8,581.19万元,预计2017年发生关联交易80,435.34万元。现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及对公司2017年度以下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20170527:股东大会通过 20180428:2017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562.07万元。 201806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3-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徐国瑞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购买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股东徐国瑞拟将其持有的恒鑫矿业19.5%股权以人民币2亿元转让给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天”)。恒鑫矿业为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其股份比例为6.88%,锦州鑫天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2,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徐国瑞直接或间接持有锦州鑫天97.62%的股权,为锦州鑫天的实际控制人;徐国瑞与锦州鑫天均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放弃转让股权标的的优先购买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形成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4-12-12 | 交易金额:56666.67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徐国瑞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通过锁价方式向徐国瑞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6,666.6666万元,不超过交易总额(交易标的成交价+配套募集资金)的25%。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6.83元/股。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主要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2014121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4-12-12 | 交易金额:60856.2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黄文荣,马静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方式向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和百花生物股东中除百花集团之外的其他股东购买其合法持有的百花集团100%股权和百花生物48.94%股权。公司与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于2014年10月9日分别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向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百花集团100%的股权和百花生物48.94%的股权。上述股权的预估值合计约171,221.58万元,根据预估值,公司与百花集团全体股东及百花生物48.94%股权的股东初步确认交易价格为170,000万元,其中的70%采用股份支付,30%采用现金支付。 |
公告日期:2014-04-10 | 交易金额:2664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徐国瑞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城股份”或“公司”、“本公司”)拟向公司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贸易”)的实际控制人徐国瑞先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发行前,徐国瑞先生通过鑫天贸易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53%,徐国瑞先生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201404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1-0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朱祖国 | 交易方式:放弃增资优先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参股公司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为解决债务压力问题,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由现有股东朱祖国和江西环球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对公司的债权转增股权出资。 20131231:股东大会通过 20140104:近日,恒鑫矿业前述债转股事项已经完成专项审计、验资和工商登记变更。 |
公告日期:2013-05-18 | 交易金额:4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预计2013年与关联方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采购产品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4850万元。 201305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3-05-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徐国瑞 | 交易方式:放弃增资优先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参股公司兴国恒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矿业”)由于业务发展需要,亟需增资以筹集资金以支付勘探费用、缴纳采矿权价款等。增资方案为,恒鑫矿业通过增资筹集现金 2 亿元(指人民币元,后同),同时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到 641.7151 万元;该项增资由徐国瑞先生认缴。 |
公告日期:2012-06-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带料加工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与锦州宝地纸业有限公司2012年发生带料加工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 |
公告日期:2011-05-19 | 交易金额:488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向关联方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采购预计总金额4889万元。 201105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0-08-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8年以来,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天”)在本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借款给本公司做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其最高额度发生在2008年2月,借款余额为1.67亿元,报告期末借款余额为1584万元。本公司按实际占用余额且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锦州鑫天支付利息。2008年、2009年按照5.85‰的月利率计算利息,两年分别支付利息655万元和387.5万元。2010年按照5.7525‰月利率计算利息,2010年1-6月支付利息89.9万元。 |
公告日期:2010-06-04 | 交易金额:379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盘锦兆海苇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采购产品芦苇 |
公告日期:2010-06-04 | 交易金额:378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盘锦鹤海苇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采购产品芦苇 |
公告日期:2003-06-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市场价格收购8~12万吨芦苇。 |
公告日期:2001-12-29 | 交易金额:15443.8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包括水汽车间、机修车间、运输处、氯碱车间、计量处、动力处、7号与8号机、租用的土地等。 |
公告日期:2001-04-28 | 交易金额:6039.6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收购金城造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热电分厂的固定资产.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1-25 | 原始质押股数:7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1-22至 -- |
出质人: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22日将其持有的7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武汉天泰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6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1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2月01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4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4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4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周水荣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4日将其持有的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周水荣。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7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5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5日将其持有的7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3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6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6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5 | 原始质押股数:13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9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9日将其持有的13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5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22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俞蔺峰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22日将其持有的4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俞蔺峰。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9 | 原始质押股数:113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7日将其持有的113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9 | 原始质押股数:86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7日将其持有的86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9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李振涛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7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李振涛。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0 | 原始质押股数:60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08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08日将其持有的60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19 | 原始质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15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启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将其持有的1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启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1-04 | 本次解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1-02 |
解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02日将质押给上海启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31 | 原始质押股数:19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7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将其持有的19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27 | 原始质押股数:19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4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将其持有的19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3 | 原始质押股数:12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0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127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3 | 原始质押股数:46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0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46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13 | 原始质押股数:60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11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1日将其持有的60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03 | 原始质押股数:86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28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28日将其持有的86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2 | 原始质押股数:86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19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19日将其持有的86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7 | 原始质押股数:113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5至 2019-11-19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2017年5月22日将其持有的合计5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032号公告。目前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约定神雾集团分别补充11,330,000股、8,670,000股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以上质押已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本次补充质押合计2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7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7 | 原始质押股数:86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5至 2019-11-22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分别于2017年5月19日和2017年5月22日将其持有的合计5000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了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7-032号公告。目前由于质押股份的市值减少,根据约定神雾集团分别补充11,330,000股、8,670,000股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以上质押已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本次补充质押合计2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7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4%。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4 | 原始质押股数:28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9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19日将其持有的283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4 | 原始质押股数:216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22至 -- |
出质人: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22日将其持有的216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5 | 原始质押股数:810.439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0至 -- |
出质人:文菁华 | ||
质权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文菁华于2017年04月20日将其持有的810.4390万股股份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29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一致行动人签署于2019年10月28日的《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一致行动人之一的文菁华因融资需要将其全部持股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后因质押纠纷,债权人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裁决书【(2018)京02民初247号】),2019年6月28日东兴证券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2执47号】将其持有的部分质押股份协助处置,以均价2.35元卖出3,5000股。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8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24至 -- |
出质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2月24日将其持有的3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30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3至 -- |
出质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3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30 |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8至 -- |
出质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将其持有的3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0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07至 -- |
出质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07日将其持有的6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1-12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1-09 |
解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1月09日将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15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11至 -- |
出质人: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的通知,神雾集团于2016年11月11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40,000,000股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16年11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11月11日起至神雾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神雾集团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45%。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31 | 本次解押股数:7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26日将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03 | 原始质押股数:2230.359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7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于2016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融资,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30 | 原始质押股数:2230.359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7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于2015年4月27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办理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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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5-03 | 本次解押股数:2230.359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25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4月25日,锦州鑫天将于2015年4月27日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2,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6-05 | 原始质押股数:3030.3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5-31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6月4日,本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3030.3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53%)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该公司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3030.36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用于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为2013年5月31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权从2013年5月31日起予以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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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4-01 | 本次解押股数:3030.36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27 |
解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为公司第二大股股东。201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锦州鑫天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获知锦州鑫天2013年5月31日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的30,303,598股(详见公司2013-032号公告》)已解除质押,解除日为2015年3月27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原始质押股数:3965.0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于2009 年1 月19 日和2009 年6 月29 日将所持本公司39,650,400股股份质押给了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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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本次解押股数:3965.04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1-12 |
解押相关说明:
截至2012 年11 月9 日,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天纸业") 为公司原控股股东,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3,290,8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4%.2012 年11 月15 日,公司收到鑫天纸业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解冻历史明细单》,获知鑫天纸业于2009 年1 月19 日和2009 年6 月29 日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的39,650,400 股已解除质押,解除日为2012 年11 月12 日.根据2012 年10 月26 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2)锦民一破字第00015-5 号《民事裁定书》,鑫天纸业持有的公司12,987,256 股股票已划转至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截至公告日,鑫天纸业持有公司股份30,303,5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3%,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所持股份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置冻结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1-08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24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6,878,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76%,为公司控股股东.2011 年 1 月 7 日,公司收到锦州鑫天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获知锦州鑫天已将公司1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质押登记日为 2010 年 12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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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1-01-21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1-01-10 |
解押相关说明: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鑫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5,868,36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1%,为公司控股股东.2011 年1 月19 日,公司收到锦州鑫天送达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获知锦州鑫天2010年12 月24 日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海支行的15,000,000股(详见2011 年1 月8 日巨潮资讯网《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权质押公告》)已解除质押,解除日为2011 年1 月10 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06-11-21 | 原始质押股数:6565.0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6-11-14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本公司 8565.04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76%)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该公司与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 6565.04 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2.8%)质押给锦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向该行申请借款提供质押,质押期为 2006 年 11 月 14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06-11-21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06-11-14至 -- |
出质人: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市财政局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股改转增的2000万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96%)质押给锦州市财政局,作为履行承担公司5000万元债务偿还义务的保证,质押期为2006年11月1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之日止. |
冻结公告日期:2018-03-01 | 原始冻结股数:3182.046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8-02-13至2021-02-12 |
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通过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山西省高院”)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1,820,462股首发后限售股(其中22,100,000股已质押)股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8年2月13日至2021年2月12日。 |
冻结公告日期:2014-12-12 | 原始冻结股数:3080.2254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14-11-28至2016-11-27 |
股东:高万峰 | ||
执行冻结机构: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高万峰的告知函,函件称,因其个人借款纠纷,纠纷中的债权人向湖南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在法院立案后提出对高万峰名下财产实施查封冻结的财产保全措施。衡阳中院受理其财产保全申请,于2014年11月28日下发《2014衡中法诉保执字第136号》查封冻结高万峰名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0,802,254股,冻结期限为2014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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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冻公告日期:2015-12-02 | 本次解冻股数:3080.2254万股 | 实际解冻日期:2015-11-27 |
解冻相关说明: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金城股份”)2015年11月27日收到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2015)衡中法执字第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高万峰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30,802,254股限售流通股股票过户至债权人文菁华名下,同时,解除对高万峰名下公司30,802,254股限售流通股的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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