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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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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 增发A股 | 2021-01-08 | 15.44亿 | 2021-03-31 | 0.00 | 100% |
2020-12-03 | 增发A股 | 2020-12-03 | 121.29亿 | - | - | - |
1999-06-22 | 首发A股 | 1999-06-28 | 12.8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4-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36.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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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的通知,中国物流集团拟将其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36.60%的股权,无偿划转至中国物流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37.81%的股份,为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3-12-27 | 交易金额:1.0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53.6%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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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积极推进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同时,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现代物流”)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铁现代物流近日签署了《关于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10,838.35万元收购中铁现代物流持有的中铁伊通53.6%的股权。 2.中铁现代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5023.8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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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铁公司”)是公司油料油品业务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为进一步理顺业务、股权与管理关系,做优做强油料油品等铁路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范和减少与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内部优质资源整合,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铁物控股近日签署了《关于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2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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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中铁物晟已将其下属11家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后,导致中铁物晟实收资本减少,公司董事会决定减少中铁物晟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减资完成后,中铁物晟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亿元减少至人民币5亿元,本次减资不会导致中铁物晟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公司仍持有中铁物晟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2.1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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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加强物流业务重组整合,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把握国家物流产业振兴、运输结构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2019年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注资2亿元设立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集团”),因成立时间较短,该公司未纳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重组置入资产。2021年末,国资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后,根据确定的集团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的“十四五”发展战略。为落实公司战略,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近日签署了《关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中国铁路物资成都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铁路物资华东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铁路物资西安有限公司100%股权,中海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50%股权,中石化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50%股权,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铁物总铁路装备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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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组织结构,减少法人层级,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持有的11家子公司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公司,由公司直接持有上述11家子公司股权。 |
公告日期:2023-03-30 | 交易金额:5310.26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铁国际工贸有限公司24.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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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发挥专业优势,打造中国铁路关键物资和核心技术全产业链“走出去”的平台,更好地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2020年,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与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国际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院”)合资设立了国铁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工贸”)。 2020年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完毕。2021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了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 为推进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内部资源整合,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公司与核心战略客户的资本合作,增强公司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境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稳定增长,公司与铁物控股于近日签署了《关于国铁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5,310.26万元收购铁物控股持有的国铁工贸24.5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2-10-01 | 交易金额:4655.82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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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落实中国物流集团内部的专业化整合工作,加强公司与国铁集团的资本纽带关系,巩固拓展铁路物资综合服务市场,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于2022年9月29日签署了《关于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公司以4,655.82万元收购中国物流集团持有的国铁供应链45%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
公告日期:2020-12-03 | 交易金额:121.2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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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芜湖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一汽夏利拟向中国铁物、铁物股份、芜湖长茂、结构调整基金、工银投资、农银投资、润农瑞行、伊敦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铁物晟科技的100%股权及铁物股份持有的天津公司100%股权、物总贸易100%股权。股份发行价格为3.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将作相应调整。 |
公告日期:2020-11-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3.7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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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一汽股份持有一汽夏利761,427,612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73%。一汽股份拟将其持有的一汽夏利697,620,651股股份(占一汽夏利本次交易前总股本的43.73%)无偿划转给铁物股份。 |
公告日期:2020-11-17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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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汽夏利将其拥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除鑫安保险17.5%股权及留抵进项税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夏利运营(留抵进项税因无法变更纳税主体而保留,后续将由一汽夏利向夏利运营以现金予以等额补偿)后,一汽夏利拟向一汽股份出售夏利运营100%股权及鑫安保险17.5%股权,一汽股份指定一汽资产为承接方,由一汽夏利将夏利运营100%股权和鑫安保险17.5%股权直接过户至一汽资产。 |
公告日期:2019-08-31 | 交易金额:1915.59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低效无效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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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按照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计划中加强对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对清查出的低效无效资产进行转让。 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以下简称“中通诚”)对清查出的低效无效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通诚以2019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相关低效无效资产账面净值为33,050,758.37元,评估值为19,155,888.72元。 公司拟与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上述低效无效资产以人民币19,155,888.72元的价格处置给一汽资产。 |
公告日期:2019-06-29 | 交易金额:92.0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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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天津百利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利集团”)的通知,百利集团于近日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组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津政函[2018]161号)。“同意由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并购市国资委所持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购完成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仍作为市管企业,除产权管理事项外监管关系保持不变。重组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是推进市管企业结构调整、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运作。各相关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做好配套服务支持,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有效落实。” |
公告日期:2019-01-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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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本次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将百利集团100%股权转让给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智资本”)。 |
公告日期:2019-01-03 | 交易金额:29.2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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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汽夏利拟向控股股东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92,305.00万元,一汽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17-11-21 | 交易金额:252.9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动力总成制造相关部分资产和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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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目前,一汽股份已启动对动力总成资源整合工作,并设立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并将2015年从本公司的收购动力总成资产拨入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为保证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正常运转,公司与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将公司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动力总成日常生产制造相关部分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一汽股份。 |
公告日期:2016-11-08 | 交易金额:25.6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1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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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一汽夏利”)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56,050.00万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16-04-01 | 交易金额:29.2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的土地、工业建(构)筑物、设备、CA4GA系列发动机制造技术、CA3GA系列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5T063系列变速器和5T065系列变速器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等资产,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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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根据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将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的土地、工业建(构)筑物、设备、CA4GA系列发动机制造技术、CA3GA系列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5T063系列变速器和5T065系列变速器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以下简称“动力总成制造部分资产”)等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该部分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123,637.52万元,评估价值为197,431.57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上述资产以含增值税人民币221,217.7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 2、根据关于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将下属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下属产品开发中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318.7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1,714.99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以人民币71,714.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 3、根据关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汽股份拟购买公司持有的汽研所的100%股权。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汽研所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9.0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07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一汽股份拟以人民币459.07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持有的汽研所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4-12-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8.2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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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市政府于2013年12月16日下发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津政函【2013】136号)和市国资委于2013年12月31日下发的《市国资委关于组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3】439号)的相关文件精神,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合并组建百利装备集团,同时注销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法人地位,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本部资产及负债、人员并入百利装备集团,原百利集团和天汽集团的子公司作为百利装备集团的子公司,因此导致了本次权益变动,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一汽夏利449,958,741股的股份,占一汽夏利股本总额的28.21%。 |
公告日期:2013-07-03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天拖北道15号地块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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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天津市及南开区总体规划,经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开城投”)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将本公司所属的位于天津市南开区的产品开发中心原地块纳入征收范围。 2013年6月6日,双方就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构建物征收问题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 |
公告日期:2012-04-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47.73%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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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1年6月 30日,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的通知:中国一汽主业重组改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他资产出资,联合其全资子公司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上述发起设立股份公司事宜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为完成上述出资行为,中国一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注入一汽股份,从而导致一汽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 761,427,612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7.73%,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
公告日期:2010-08-27 | 交易金额:8.6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南开区南京路355号,南开区三纬路98号两块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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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市南开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55 号土地,房产和南开区南开三纬路98 号土地,房产被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列入2010 年第九批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南开城投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拆迁补偿协议》,南开城投向我公司支付拆迁补偿费,搬迁及停工损失等共计86665.72 万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09-04-28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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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8年03月28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同意将其所持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的股权有偿转让给一汽夏利。 |
公告日期:2008-08-27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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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二次创业的发展规划,实现快速、低成本的扩张,不断推出新的产品,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巩固并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2008年3月25日,公司与一汽集团签订了关于一汽华利100%股权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将以30万元的价格收购一汽华利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3.1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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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11 月21 日,公司与一汽丰田在天津签订了《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和《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将分别以204,119,500 元和107,030,20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冲压公司50%的股权和树脂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一汽丰田.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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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卖方:丰田汽车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理顺资产关系,缩短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经有关各方协商决定,拟将一汽夏利和丰田公司持有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各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一汽丰田,转让完成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将成为一汽丰田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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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卖方:丰田汽车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理顺资产关系,缩短管理流程,降低管理成本,经有关各方协商决定,拟将一汽夏利和丰田公司持有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各5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一汽丰田,转让完成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将成为一汽丰田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06-04-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汽车销售工业有限公司母公司及其下属的北京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天津汽车工业销售陕西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北京花乡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0%股权,唐山冀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天津柳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沈阳于洪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天津汽车工业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40%股权,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沈阳东北有限公司84%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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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4年12月24日,公司与天汽集团签订了《关于收购销售公司和债务抵偿的协议书》,与销售公司、天汽集团签订了《关于债务转移的协议书》。在债务转移后,根据评估的结果,销售公司的净资产为0元。在此基础上,我公司对销售公司实行零价格收购。即:销售公司在该基准日应付我公司的313,379.7万元的债务,在转移了183,347.33万元的协议债务后,其资产减去剩余的应付我公司的130,032.37万元的债务,其净资产为零,也就是说,此次收购可以降低公司130,032.37万元的应收款。 销售公司母公司及其下属的北京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销售公司持有的天津汽车工业销售陕西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北京花乡桥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0%股权、唐山冀东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30%股权、天津柳林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沈阳于洪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0%股权、天津汽车工业机动车置换有限公司40%股权、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沈阳东北有限公司84%的股权。除上述分公司和子公司之外,销售公司原持有的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子公司股权,由天汽集团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方式划转到其自身持有。 |
公告日期:2005-04-29 | 交易金额:1.3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4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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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将华丰公司48%的股权以137,235,800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04-09-30 | 交易金额:4.6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天津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全部资产(包括资产和负债),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4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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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将分别以82,669,943.67元收购天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汽车工业进出口公司全部资产(包括资产和负债);以247,405,262.40元收购天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以133,689,701.09元收购装饰公司所持有的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48%股权,以抵偿天津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所欠公司的共计463,764,907.16元的债务。 |
公告日期:2024-04-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6.60 % |
出让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中国物流集团直接持有中国铁物1.21%的股份,通过铁物控股间接持有中国铁物36.60%的股份,合计持有中国铁物37.81%的股份。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将直接持有中国铁物37.81%的股份,铁物控股不再直接持有中国铁物任何股份。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中国铁物的控股股东是铁物控股,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铁物的控股股东为中国物流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0-11-2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3.73 % |
出让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交易前,一汽股份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铁物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19-06-29 | 交易金额:920919.89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12-04-1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7.73 % | ||
出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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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一汽股份,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
公告日期:2008-08-27 | 交易金额:3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一汽华利生产设施基本完整,收购一汽华利并在对其进行改造、整合的基础上,导入新产品,就可以快速形成产能,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快速提高规模,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巩固并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2、公司现厂区土地资源无法满足新增产能的需要.在地理位置上,一汽华利与我公司仅一墙之隔,此次收购,有利于管理、水电汽资源共享和生产协作,相对于异地建厂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3、一汽华利的员工是多年来从事汽车生产制造的成熟的产业工人,我公司收购后,在改造、投入和导入新产品的基础上,可以迅速形成生产力,减少了培训周期和成本;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20411.95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10703.02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8-03-28 | 交易金额:3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交易标的: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一汽华利生产设施基本完整,收购一汽华利并在对其进行改造、整合的基础上,导入新产品,就可以快速形成产能,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快速提高规模,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巩固并不断提高公司的竞争优势. 2、公司现厂区土地资源无法满足新增产能的需要.在地理位置上,一汽华利与我公司仅一墙之隔,此次收购,有利于管理、水电汽资源共享和生产协作,相对于异地建厂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3、一汽华利的员工是多年来从事汽车生产制造的成熟的产业工人,我公司收购后,在改造、投入和导入新产品的基础上,可以迅速形成生产力,减少了培训周期和成本; |
公告日期:2007-11-24 | 交易金额:20411.95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7-11-24 | 交易金额:10703.02 万元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7-11-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丰田汽车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7-11-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50.00 % |
出让方:丰田汽车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有利于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与一汽丰田的资产整合,提高其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 2、有利于完善一汽丰田的生产制造体系,减少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 3、通过此次关联交易,公司获得较大数额的股权转让金,有利于支持公司新产品研发和生产准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与丰田公司共同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出具了专业意见.在参考经审计的冲压公司和树脂公司上一年度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准,是公平合理的. 5、本次股权转让将会增加公司当期的净利润15413万元. 6、按照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造成影响. 7、一汽丰田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股权转让金,不存在支付能力方面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5-04-29 | 交易金额:13723.58 万元 | 转让比例:48.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4-07-01 | 交易金额:13723.58 万元 | 转让比例:48.00 % |
出让方:天津一汽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华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3-02-28 | 交易金额:142159.02 万元 | 转让比例:50.98 % |
出让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8-29 | 交易金额:142159.02 万元 | 转让比例:50.98 % |
出让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6-15 | 交易金额:142159.02 万元 | 转让比例:50.98 % |
出让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受让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2-04-2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天津汽车夏利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天津津河电工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日本古河电工株式会社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2-14 | 交易金额:1883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物润(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汽油,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划、行业发展展望,本着尽量减少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原则,公司预计2024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82,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8,5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80,0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3,5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3,0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1,300.00万元,总计188,300.00万元。 20231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41214:2024年1-10月实际金额31,178.43万元。 |
公告日期:2024-12-14 | 交易金额:85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河海管业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5850.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9-06 | 交易金额:1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建“一带一路”和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上合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聚焦铁路综合物流主业,开拓中欧班列市场,加快向综合物流方向转型发展,公司与中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股份”)、青岛上合控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合控股”)近日签署了《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人协议》。1.公司与物流股份、上合控股共同投资设立中物流上合(青岛)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中物上合”)。中物上合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1,500万元,持股比例30%,资金来源为自筹。 |
公告日期:2023-12-27 | 交易金额:10838.3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积极推进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四五”战略落地,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同时,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控股子公司中铁现代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现代物流”)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铁现代物流近日签署了《关于武汉中铁伊通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1.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10,838.35万元收购中铁现代物流持有的中铁伊通53.6%的股权。 2.中铁现代物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12-12 | 交易金额:1997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物润(集团)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汽油,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1-10月向关联方采购商品1,410,887.45万元,销售商品29,973.10万元,接受劳务14,435.19万元,提供劳务308.50万元,租入资产2,730.80万元,租出资产616.14万元,总计1,458,951.18万元。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划、行业发展展望以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考虑油品和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市场因素,本着尽量减少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原则,公司预计2023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820,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02,2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67,2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2,2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4,0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1,500.00万元,总计1,997,100.00万元。 20221227:股东大会通过 20231212:公司2023年1-10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计1,259,407.41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228,860.78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4,929.62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22,996.9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51.48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1,265.21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703.37万元。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5023.8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中铁公司”)是公司油料油品业务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为进一步理顺业务、股权与管理关系,做优做强油料油品等铁路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业务,规范和减少与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内部优质资源整合,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铁物控股近日签署了《关于中石油中铁油品销售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21154.0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加强物流业务重组整合,优化业务布局,积极把握国家物流产业振兴、运输结构调整带来的发展机遇,2019年原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注资2亿元设立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集团”),因成立时间较短,该公司未纳入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重组置入资产。2021年末,国资委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后,根据确定的集团发展战略,公司制定了发挥公司生于铁路、长于铁路的独特优势,快速构建综合物流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公司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和综合物流服务方向转型发展,做优铁路综合物流业务的“十四五”发展战略。为落实公司战略,规范和减少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近日签署了《关于中铁物总供应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3-03-30 | 交易金额:5310.2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发挥专业优势,打造中国铁路关键物资和核心技术全产业链“走出去”的平台,更好地践行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铁路“走出去”战略,2020年,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物控股”)与中国铁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国际公司”)、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院”)合资设立了国铁国际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工贸”)。 2020年末,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完毕。2021年末,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专业化整合成立了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 为推进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内部资源整合,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加强公司与核心战略客户的资本合作,增强公司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促进境外铁路建设项目物资供应链集成服务稳定增长,公司与铁物控股于近日签署了《关于国铁国际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5,310.26万元收购铁物控股持有的国铁工贸24.5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2-12-27 | 交易金额:21016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物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铁轨道装备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租入资产等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与关联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1-10月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034,718.5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69,331.67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14,629.95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19.35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1,031.76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398.99万元,总计1,120,230.27万元。预计2021年全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总计约1,483,138.88万元。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经营规划和行业发展展望,考虑油品和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市场因素,本着尽量减少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原则,公司预计2022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894,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166,3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35,1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2,1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3,30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860.00万元,总计2,101,660.00万元。 20220107: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10:2022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日常关联采购、租入资产、租出资产金额预计将超过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202212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10-01 | 交易金额:4655.8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供应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物流集团”)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下属的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投”)分别持股45%和55%,于2019年10月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1.为落实中国物流集团内部的专业化整合工作,加强公司与国铁集团的资本纽带关系,巩固拓展铁路物资综合服务市场,公司与中国物流集团于2022年9月29日签署了《关于国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公司以4,655.82万元收购中国物流集团持有的国铁供应链45%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
公告日期:2021-12-22 | 交易金额:21692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汽油,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1、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生产经营需要,持续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0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255,449.45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31,502.75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14,029.4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6,387.98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691.81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557.04万元,总计1,308,618.49万元。2020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置入资产于2020年11月13日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11月13日至12月31日,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商品226,247.27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5,286.66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2,223.26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103.48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303.67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111.77万元,总计234,276.11万元。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2021年经营规划和行业发展展望,考虑油品和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的市场因素,本着尽量减少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原则,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877,9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09,70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60,2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1,15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800万元,总计2,154,750万元。 20210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22:根据前期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同时对公司与关联方11-12月拟开展的业务情况进行分析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金额不会超过公司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但是,2021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的日常关联采购、销售、租入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将超过原预计金额,需要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4,5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预计2021年向关联人采购商品1,886,1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215,100万元,接受关联人劳务60,2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5,000万元,向关联人租入资产2,050万元,向关联人租出资产800万元,总计2,169,2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1-12-22 | 交易金额:3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若公司下属子公司无法通过方式一取得担保,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由公司控股股东铁物控股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或下属的中铁物晟科技、天津公司、物总贸易为铁物控股提供相等金额的关联反担保,本部分最大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6亿元。 |
公告日期:2021-02-09 | 交易金额:1308618.4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汽油,接受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9年实际情况并结合2020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21000万元;销售金额为13500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12300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2000万元;销售汽油、水电汽金额为1200万元。 20200623:股东大会通过 20201210: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组事宜,已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置入、置出资产的交割工作,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已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687,151.24万元。 2020122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209: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308618.49万元。 |
公告日期:2020-12-03 | 交易金额:1118211.24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芜湖长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一汽夏利拟向中国铁物、铁物股份、芜湖长茂、结构调整基金、工银投资、农银投资、润农瑞行、伊敦基金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铁物晟科技的100%股权及铁物股份持有的天津公司100%股权、物总贸易100%股权。股份发行价格为3.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公司的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将作相应调整。 |
公告日期:2020-11-17 | 交易金额:0.00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一汽夏利将其拥有的截至评估基准日除鑫安保险17.5%股权及留抵进项税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转入夏利运营(留抵进项税因无法变更纳税主体而保留,后续将由一汽夏利向夏利运营以现金予以等额补偿)后,一汽夏利拟向一汽股份出售夏利运营100%股权及鑫安保险17.5%股权,一汽股份指定一汽资产为承接方,由一汽夏利将夏利运营100%股权和鑫安保险17.5%股权直接过户至一汽资产。 |
公告日期:2020-06-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0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文件,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短期借款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累计利息支出不超过1亿元;银行承兑汇票累计贴现息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9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12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2006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6-23 | 交易金额:2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20年度对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的业务行使决策权,贷款金额不超过25亿元,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用款并提出申请。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行使决策权,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委托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 202006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4-09 | 交易金额:30005.4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8年实际情况并结合2019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97000万元;销售金额为7600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12200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2500万元;销售汽油、水电汽金额为600万元。 20190629: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09:公司2019年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19437.26万元;销售金额为1473.15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8291.95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186.70万元;销售水电汽金额为616.41万元。 |
公告日期:2019-12-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上市公司拟向包括铁物股份或其关联方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公司总股本的2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本次重组相关费用、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及项目建设,其中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
公告日期:2019-08-31 | 交易金额:1915.5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按照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计划中加强对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的要求,公司对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盘点,对清查出的低效无效资产进行转让。公司聘请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以下简称“中通诚”)对清查出的低效无效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中通诚以2019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相关低效无效资产账面净值为33,050,758.37元,评估值为19,155,888.72元。公司拟与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上述低效无效资产以人民币19,155,888.72元的价格处置给一汽资产。 |
公告日期:2019-03-30 | 交易金额:8111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延锋伟世通电子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7年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43868万元;销售金额为12835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10134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380万元;销售水电汽金额为1163万元,租赁金额为23635万元。根据2017年实际情况并结合2018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182100万元;销售金额为20100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12170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3200万元;销售汽油、水电汽金额为600万元。 20190330:公司2018年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采购金额为65167万元;销售金额为7548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7963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154万元;销售水电汽金额为282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3-30 | 交易金额:2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9年度对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28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9-01-03 | 交易金额:29230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一汽夏利拟向控股股东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92,305.00万元,一汽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18-06-30 | 交易金额:3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8年度对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38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用款并提出申请。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行使决策权,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委托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 201806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3-31 | 交易金额:9201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6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金额为31266万元;销售金额为14904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8739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212万元;销售水电汽金额为3384万元,租赁金额为24793万元。根据2016年实际情况并结合2017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采购金额为88165万元;销售金额为17410万元;提供劳务金额为8601万元;接受劳务金额为500万元;销售水电汽金额为1000万元,租赁金额为25000万元。 20170630:股东大会通过 20171121:公司调整预计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天津岱工汽车座椅有限公司、天津英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及四川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金额7741万元。 20180331:2017年实际发生92,015万元 |
公告日期:2017-11-21 | 交易金额:252.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目前,一汽股份已启动对动力总成资源整合工作,并设立了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并将2015年从本公司的收购动力总成资产拨入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为保证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正常运转,公司与天津乘用车动力总成分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合同》,将公司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动力总成日常生产制造相关部分的资产及负债转让给一汽股份。 |
公告日期:2017-07-20 | 交易金额:5146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汽丰田”)各股东方拟按持股比例向其注资34.31亿人民币元,其中第一阶段增资18亿元人民币,预计于近期实施(本公司出资金额2.7亿元人民币),剩余部分增资16.31亿元人民币待天津一汽丰田后续董事会确定后实施(本公司出资金额2.4465亿元人民币)。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持有天津一汽丰田35%的股份,亦将对该公司按持股比例进行增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1的规定,本次增资涉及公司与一汽股份的共同投资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7-06-30 | 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7年度对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201706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7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0.2亿元,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7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1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1706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4-01 | 交易金额:83298.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5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6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6年与关联方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5045万元;销售产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3040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5万元;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625万元;销售水电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000万元,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9700万元。 20160628:股东大会通过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0401:2016年实际发生83298万元。 |
公告日期:2016-11-08 | 交易金额:2560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出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一汽夏利”)拟向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转让其所持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丰田”)15%的股权,上述股权作价为256,050.00万元,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
公告日期:2016-06-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6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亿元,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6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1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16062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6-04-01 | 交易金额:13049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或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4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5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5年与关联方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7,486万元;销售产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009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965万元;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460万元;销售水电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000万元。 20150701:股东大会通过 20160401:2015年实际发生额130491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4-01 | 交易金额:3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6年度对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用款并提出申请。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行使决策权,提出申请并签署相关委托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 |
公告日期:2015-12-19 | 交易金额:52865.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基于发展战略的需要,拟整合下属的动力总成资源;公司拟集中力量,筹集发展所需的资金,加快整车产品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双方于2015年12月3日签订了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公司将下属的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的主要资产转让给一汽股份。 鉴于一汽股份动力总成资源整合工作正在进行中,最终完成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和资产的充分利用,经一汽股份和公司友好协商,在一汽股份的动力总成资源整合工作最终完成前,公司拟租赁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青沙路39号的土地、工业建(构)筑物、设备等资产、及使用CA4GA系列发动机制造技术、CA3GA系列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5T063系列变速器和5T065系列变速器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等,由下属的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继续进行生产。为此,双方于2015年12月3日签署了《土地、工业建(构)筑物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和《发动机和变速器技术许可合同》。 根据《土地、工业建(构)筑物租赁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向一汽股份租赁土地、工业建(构)筑物,租赁期2年,年租金为3,197.52万元。 根据《设备租赁合同》的约定,公司将向一汽股份租赁设备,租赁2年,年租金为含增值税为人民币23,235.33万元。 根据《发动机和变速器技术许可合同》的约定,公司应向一汽股份支付年技术许可费为含增值税人民币2,008.27万元。 201512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12-05 | 交易金额:52865.7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1、根据关于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将下属内燃机制造分公司和变速器分公司的土地、工业建(构)筑物、设备、CA4GA系列发动机制造技术、CA3GA系列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5T063系列变速器和5T065系列变速器的产品技术和制造技术(以下简称“动力总成制造部分资产”)等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该部分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123,637.52万元,评估价值为197,431.57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上述资产以含增值税人民币221,217.7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 2、根据关于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的《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拟将下属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转让给一汽股份。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下属产品开发中心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3,318.76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71,714.99万元。本次资产转让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公司拟将产品开发中心整体资产以人民币71,714.99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一汽股份。 3、根据关于天津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一汽股份拟购买公司持有的汽研所的100%股权。根据中企华以2015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汽研所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59.07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59.07万元。本次股权收购以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一汽股份拟以人民币459.07万元的价格收购公司持有的汽研所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8-29 | 交易金额:16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5年度拟从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20150829:董事会通过公司拟从一汽股份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从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增加至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15-07-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无偿 |
交易方: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商标使用许可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强化“骏派”品牌,扩大品牌的产品线阵容,增强品牌的影响力,公司与关联方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吉林、乙方”)于2015年7月15日在天津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公司同意一汽吉林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无偿使用许可商标。 |
公告日期:2015-07-01 | 交易金额:78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5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8亿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5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6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1507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5-04-01 | 交易金额:7935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3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4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4年与关联方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9553万元;销售产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2267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913万元;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2934万元;销售水电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600万元;支付技术使用费4500万元。 20140426:股东大会通过 20150401:201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79356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4-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日常短期融资,存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3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亿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3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130627:股东大会通过 20140401:董事会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和《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20140426:股东大会通过关于授权公司总经理向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的议案及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4-04-01 | 交易金额:10295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提供劳务,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2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3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3年与关联方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1476 万元;销售产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62945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420万元;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4279万元;销售水电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8464万元;支付技术使用费2500万元。 20130627:股东大会通过 20140401: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为102956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4-01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2014年度拟从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资本”)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累计支出利息金额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 上述委托贷款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合理衡量资金成本后,审慎确定实际用款。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对上述委托贷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委托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 |
公告日期:2013-08-29 | 交易金额:87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参股公司——鑫安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鑫安保险”)为拓展市场空间,提高盈利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并结合目前的市场环境及监管环境的要求,拟进行战略性增资扩股,将资本金由原来的5亿元,增加到10亿元。 |
公告日期:2012-05-23 | 交易金额:25915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支付技术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2011年实际经营情况和2012年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2年与关联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以下简称“一汽集团”)及其附属企业采购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9976万元;销售产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71282万元;提供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0万元;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5758万元;销售水电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9000万元;支付技术使用费3000万元。 201205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5-2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短期融资及存款业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的日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利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金融服务平台,由财务公司提供日常存款业务的金融服务,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2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短期融资业务行使决策权,累计支出利息及贴现息金额不超过1亿元,并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银行贷款文件,授权有效期一年;董事会决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2012年度对财务公司进行日常存款业务行使决策权,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最高限额不超过5亿元,授权有效期为一年。 201205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06-01 | 交易金额:3672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预计2011年度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367250万元人民币 201106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1-06-01 | 交易金额:3672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1年本公司预计与一汽铸造有限公司、一汽模具制造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构成关联交易 2011060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0-01-1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一汽集团许可我公司以独占性、非转让许可的生产TA系列发动机。1、从许可产品正式投产后的第4个月开始,本公司就销售的许可产品,应按每台人民币150元向一汽集团支付提成费,许可产品总提成量为100万台。如本公司提前终止或许可产品停产,则本公司不得继续生产、销售许可产品,一汽集团不再继续收取提成费。2、提成费按日历年度计算并由本公司向一汽集团支付,每半年结算一次。3、在许可产品数量达到100万台后,我公司可继续生产、销售许可商品,但未经一汽集团同意,不得授予任何第三方许可。 |
公告日期:2008-03-28 | 交易金额:3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8年3月25日,公司与一汽集团签订了关于一汽华利100%股权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一汽华利(天津)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公司将以30万元的价格收购一汽华利10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7-11-24 | 交易金额:31114.9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07 年11 月21 日,公司与一汽丰田在天津签订了《天津丰田冲压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和《天津丰田树脂部件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公司将分别以204,119,500 元和107,030,200 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冲压公司50%的股权和树脂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一汽丰田。另外丰田公司持有以上两家公司的50%股权还未确定。 |
公告日期:2005-09-13 | 交易金额:130032.37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债权 |
交易方: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4 年12 月24 日,公司与天汽集团签订了《关于收购销售公司和债务抵偿的协议书》,与销售公司、天汽集团签订了《关于债务转移的协议书》。决定以2003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截止该基准日销售公司应付我公司的欠款为313,379.7 万元),在剥离销售公司部分不良资产、将销售公司应付我公司183,347.33万元的债务转由天汽集团直接承担的基础上,以零价格收购销售公司零净资产的全部股权(即销售公司的全部资产减去其剥离后剩余的应付我公司130,032.37 万元的债务,净资产为零)。 |
公告日期:2004-06-19 | 交易金额:13723.5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长春一汽四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收购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天津华丰汽车饰件有限公司48%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3-04-28 | 交易金额:7391.9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天津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合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市场消费需求,提高企业产品水平,加速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决定追加投资7391.9万美元,与一汽集团、丰田公司和丰田投资公司一起向天津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该公司更名为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本公司对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额合计为12240.9万美元,占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30%。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3-18 | 原始质押股数:1506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3-16至 2024-03-15 |
出质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16日将其持有的1506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3-19 | 本次解押股数:1506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3-15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03月15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06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3-23 | 原始质押股数:1552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3-21至 2023-03-21 |
出质人: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2年03月21日将其持有的1552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3-18 | 本次解押股数:1552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3-15 |
解押相关说明: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15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521.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23 | 原始质押股数:8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0-16至 -- |
出质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将其持有的8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24 | 本次解押股数:8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5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分别于2014年12月11日和2014年12月15日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8%)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7-09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26至 -- |
出质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06月26日将其持有的36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24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5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分别于2014年12月11日和2014年12月15日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8%)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7-09 | 原始质押股数:3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6-27至 -- |
出质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06月27日将其持有的3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12-24 | 本次解押股数:3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15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分别于2014年12月11日和2014年12月15日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6%)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4,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3%)本公司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8%)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5-13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4-27至 -- |
出质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2-05-23 | 本次解押股数:1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5-16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已于2012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其持有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0-07-15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06-30至 -- |
出质人: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已于2010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6月29日,股份质押期限自2010年6月30日起,至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4-10-22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9-17 |
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汽集团”)通知,天汽集团于2014年9月17日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3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9%)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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