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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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9 | 增发A股 | 2016-09-07 | 10.14亿 | 2022-06-30 | 4.73亿 | 58.45% |
2014-11-19 | 增发A股 | 2014-11-19 | 5.93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2014-10-28 | 增发A股 | 2014-10-28 | 18.91亿 | - | - | - |
2006-12-01 | 首发A股 | 2006-12-11 | 2.93亿 | 2010-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2-10-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外沙路以南、G228国道以东JHM040-0218(标准地)出让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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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 | ||
卖方: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总部研究院的议案》,同意通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浙江铭翔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翔药业”)在台州市椒江区购买土地投资建设总部研究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关于投建总部研究院的公告》。 |
公告日期:2022-10-11 | 交易金额:461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湖北省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约500亩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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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宜昌海翔药业有限公司 | ||
卖方:枝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规划需要,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布局,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公司医药业务核心竞争力,拟通过新设全资子公司宜昌海翔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子公司”)在湖北省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购买约500亩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湖北医药化工综合生产基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额约200,000万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分批投入。公司拟与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书》:以新设的项目公司为主体参与位于湖北省枝江市姚家港化工园约500亩土地使用权竞拍,该土地将作为公司投资建设湖北医药化工综合生产基地项目用地,具体成交价格以当地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价格为准。 |
公告日期:2014-06-18 | 交易金额:38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8.31 % |
出让方:罗煜竑 | 交易标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王云富 | ||
交易影响: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以及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具体承诺如下:“一、保证海翔药业的人员独立1、保证海翔药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海翔药业工作、并在海翔药业领取薪酬,不在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外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保证海翔药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海翔药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中兼职。2、保证海翔药业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且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3、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海翔药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本承诺人不干预海翔药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二、保证海翔药业的财务独立1、保证海翔药业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2、保证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干预海翔药业的资金使用。3、保证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海翔药业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三、保证海翔药业的机构独立1、保证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独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2、保证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四、保证海翔药业的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海翔药业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海翔药业及其子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海翔药业及其子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2、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海翔药业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五、保证海翔药业的业务独立1、保证海翔药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2、保证本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海翔药业及控制的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海翔药业及控制的子公司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海翔药业的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批准关联交易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海翔药业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并承诺不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
公告日期:2010-11-06 | 交易金额:46371.00 万元 | 转让比例:21.68 % |
出让方:罗邦鹏 | 交易标的: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罗煜竑 | ||
交易影响:罗煜竑先生现担任海翔药业董事长,成为海翔药业实际控制人后,仍将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经营方针和经营目标,开展各项工作.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确立长期的战略发展规划,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
公告日期:2021-04-10 | 交易金额:768.3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活性炭,回收活性炭,采购原料药中间体等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0年1月22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计划向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兴公司”)采购各种规格活性炭以及将产生废活性炭交由其回收、处理,预计2020年与荣兴公司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将不超过500万元;2020年度计划向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邦”)采购原料药中间体,预计2020年与江西华邦发生的日常交易总额将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20210410: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768.32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4-1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活性炭,回收活性炭,采购原料药中间体等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4月9日,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计划向江西华邦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邦”)采购原料药中间体,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2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7-15 | 原始质押股数:3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7-13至 2023-07-13 |
出质人:王云富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云富于2022年07月13日将其持有的3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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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2-07-15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7-13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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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原始质押股数:772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1-21至 2020-12-29 |
出质人:王云富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云富于2020年01月21日将其持有的772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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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12-31 | 本次解押股数:7721.9999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2-29 |
解押相关说明:
王云富于2020年12月29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721.9999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