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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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4 | 增发A股 | 2022-01-17 | 33.92亿 | 2022-06-30 | 28.60亿 | 31.8% |
2018-11-01 | 可转债 | 2018-11-02 | 12.88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13-04-16 | 增发A股 | 2013-04-03 | 8.07亿 | 2019-06-30 | 0.00 | 97.24% |
2007-10-12 | 首发A股 | 2007-10-18 | 4.62亿 | 2014-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08-24 | 交易金额:1.3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以南、浅井南路以西地块编号为LYTD-2023-27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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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竞得位于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西路以南、浅井南路以西地块编号为LYTD-2023-27的土地使用权。近日,公司与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豫(洛)出让(2023年)第31号)。 |
公告日期:2023-05-1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37.1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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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御风(北京)航空资产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卖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控股子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兴华”)另一方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沈阳兴华的全部共37.13%股权(对应4,118.38万元注册资本),股权价值65,200万元。截至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公告期满,北京产权交易所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联合体,其成员分别为北京中航一期航空工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产业基金”)、御风(北京)航空资产结构调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中航光电拟放弃对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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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153.76万 | 87.34万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16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153.76万 | 2.17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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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富士达 | 长期股权投资 | 8755.63万(估) | 46.64% | |
力帆科技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4-08-28 | 交易金额:1302.9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全资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公司”)于2021年5月开展了华南产业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工作,经履行评审程序后,于2021年8月同中标方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规划总院”)(联合体主办方)和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体)签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详见公司2021年9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签署〈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代码:2021-065号)。近日,广东公司拟与华南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方航空工业规划总院(联合体主办方)和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体)签署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经广东公司外聘第三方造价机构审核,本合同的金额为人民币1,302.96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8-28 | 交易金额:20475.3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详见公司2023年7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代码:2023-042号),为确保公司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项目的推进,公司于近期启动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能源站建设合作项目招标工作。经评审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新能源”)为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能源站建设合作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20,475.364445万元,即合作期内能源使用预计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475.364445万元。公司按照规定进行了公示。公司拟与航空工业新能源签订《中航光电高端互连科技产业社区能源站建设合作项目合同》,由于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与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