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1、有限公司设立。
本公司的前身是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生产速冻食品为主的私营企业。
(1)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设立情况。
1993年9月21日,高淑梅与陈泽民共同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各出资30万元,共同设立合伙企业。1993年9月25日,郑州市工商局邙山区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郑邙私600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住所为郑州市生产路(小杜庄)5-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泽民;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合伙);经营方式为自产自销;经营范围主营速冻食品、饮料,兼营其它食品;注册资金为60万元,货币出资13万...查看全部▼
1、有限公司设立。
本公司的前身是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生产速冻食品为主的私营企业。
(1)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设立情况。
1993年9月21日,高淑梅与陈泽民共同签署《合伙协议》,约定各出资30万元,共同设立合伙企业。1993年9月25日,郑州市工商局邙山区分局核发了注册号为郑邙私6000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住所为郑州市生产路(小杜庄)5-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泽民;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合伙);经营方式为自产自销;经营范围主营速冻食品、饮料,兼营其它食品;注册资金为60万元,货币出资13万元,实物出资47万元,分别占注册资金的21.67%、78.33%,其中陈泽民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50%,高淑梅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50%,上述出资已经郑州审计师事务所验审字第(93)213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验证。
(2)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股东变更、出资额转让情况。
1994年8月15日,高淑梅与陈泽民以书面方式约定:高淑梅因年龄和健康原因退出合伙,债权债务等全部由陈泽民负责。1994年8月,郑州市三全食品厂以自身经营积累的资产增加注册资金(相当于转增股本),注册资金增加为450万元,企业性质由私营(合伙)变更为私营(独资)。1994年11月7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邙山分局签发了注册号为191002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变更后,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住所为郑州市生产路5-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泽民;经济性质为私营企业(独资);经营方式为自产自销;经营范围主营速冻食品,兼营冷饮、饮料、食品、包装材料;注册资金为450万元,货币出资203万元,实物出资247万元,分别占注册资金的45.11%、54.89%,其中陈泽民出资450万元,占注册资金的100%,上述出资已经郑州审计师事务所验审字第(94)131号《企业注册资金审验证明书》验证。
上述的变更登记完成后,直至注销,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未再进行注册资本变更或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未发生股东变更、出资额转让等情形。
1998年1月,陈泽民、贾岭达、陈南、陈希、贾勇达等5人申请以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改制为有限公司。1998年1月21日,经河南省华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豫验字〔1998〕第01号《验资报告》验证,郑州三全注册资本为4,000万元。1998年2月10日,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郑州三全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郑州三全设立登记中存在的未进行资产评估等情形依法进行了纠正。1998年12月,郑州三全各股东重新规范设立行为,并进行了相关工商登记,有关情况如下:
(1)受各出资人委托,河南可信审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2月25日出具《郑州三全食品有限公司(筹)资产评估报告》(豫可审字[1998]第21号),对投入郑州三全的资产进行了评估;
(2)河南可信审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12月26日出具《郑州三全食品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书》(豫可信验字(1998)第009号);
(3)根据验资报告书及陈泽民、贾岭达、陈南、陈希、贾勇达于1998年12月25日共同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郑州市三全食品厂原系个人独资企业,出资人为陈泽民,自1997年年底贾岭达、陈南、陈希、贾勇达等四人即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方式相继向郑州市三全食品厂投资,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等投资确认手续,此次按照资产评估结果和实际投资情况,各出资人将各自对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投资资产进行划分,并据此确定各方对郑州三全的出资及比例。
(4)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郑州三全设立登记中存在的未进行资产评估等情形依法进行了纠正,并对郑州三全的登记重新予以审核。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上述行为完成日期1998年12月29日,确认为郑州三全成立日期。有限公司设立时,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全部资产已全部投入有限公司,郑州市三全食品厂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有限公司承接,郑州市三全食品厂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于2001年4月1日办理完毕。
2、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2001年2月8日,根据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会决议,贾勇达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40万股转让给联世通公司,根据双方协商,每股作价1.25元,联世通公司支付了股权转让款50万元。陈泽民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1,520万元股权分别转让给贾岭达(200万元)、陈南(600万元)、陈希(720万元),陈泽民,陈泽民与贾岭达、陈南、陈希之间为夫妻、父子关系,他们之间股份转让属于家庭财产重新分配,无具体转让价格。
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1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1]18号文批准,公司发起人陈泽民、陈南、陈希、贾岭达、贾勇达、联世通公司以其拥有的2001年3月31日经审计郑州三全食品有限公司净资产4,300万元作为出资,按1:1比例折为4,300万股,整体变更设立郑州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6月28日,公司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取得了4100002006909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3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泽民。
2001年5月31日,北京京都所对公司整体变更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北京京都验字[2001]年第0038号验资报告。
4、股份公司增资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4日,经商务部商资二批[2003]936号文批复,外资股股东苏比尔诗玛特、长日投资和东逸亚洲分别以港元现汇对本公司进行增资,按1.45元/股(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作价)折为900万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4,300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2003年12月8日,北京京都所对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北京京都验字[2003]年第0056号验资报告。
本次增资作价的依据是北京京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京都评报字(2003)第0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根据该评估报告书,本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总资产为49,273.6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206.26万元人民,每股净资产为1.44元。
2008年1月2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08】134号文核准,同意郑州三全食品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9,350万元。2008年2月20日郑州三全食品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
2009年5月18日郑州三全食品根据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8年12月31日股本9,3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9,350万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700万元。
2011年3月31日郑州三全食品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事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54号文核准,同意郑州三全食品向社会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54,383股,本次增资实施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1,054,383.00元。
2013年3月21日郑州三全食品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2年12月31日股本201,054,38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201,054,383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402,108,766.00元。
2013年4月18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名称变核外字【2013】第65号批准,郑州三全食品名称变更为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7月11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2,108,766.00元。
2015年4月15日本公司根据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402,108,76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增加股本402,108,766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04,217,532.00元。2016年10月17日本公司根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针对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10,464,400股,每股4.36元,增加股本10,464,400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14,681,932.00元,本次增资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勤信验字【2016】第115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7年10月26日本公司根据《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针对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预留的限制性股票542,300股,每股4.30元,增加股本542,300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15,224,232.00元,本次增资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B验字【2017】025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根据《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因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72,134股进行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812,652,098.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减资事项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B验字【2017】032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8年6月11日本公司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苏玲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25,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812,426,898.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减资事项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B验字【2018】第00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8年12月17日本公司根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731,781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减至人民币809,664,717.0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减资事项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B验字【2018】第012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9年4月11日本公司根据《关于修改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针对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7,590,211股,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809,664,717股减少至802,074,506股。
2019年5月31日本公司根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张克军先生、梁卫东先生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9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02,074,506股调整为801,815,606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减资事项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B验字【2019】第00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19年12月2日本公司根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526,980股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30,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557,380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总额由801,815,606股减至为799,258,226股。2019年11月21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导致的减资事项出具了亚会B验字【2019】第0111号《验资报告》。
2021年5月7日本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20年12月31日股本799,258,22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增加股本79,925,822股,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879,184,048.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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