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中高端建筑装饰贴面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装饰纸、浸渍纸、PVC装饰材料、装饰纸饰面板、其他

  • 产品名称:

    装饰纸 、 浸渍纸 、 PVC装饰材料 、 装饰纸饰面板 、 其他

  • 经营范围:

    文化娱乐产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电影发行、电影摄制(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计算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印花装饰纸、胶膜浸渍装饰纸、封边条、金属饰面板、装饰铝板、阳极氧化铝卷板、三聚氰胺板、装饰材料印花的生产、销售,装饰材料的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0 
业务名称 2023-12-31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库存量:建筑装饰-PVC装饰片(米) 225.00万 - - - -
库存量:建筑装饰-浸渍纸(张) 22.00万 - - - -
库存量:建筑装饰-装饰纸(吨) 1225.00 - - - -
库存量:建筑装饰-装饰纸饰面板(张) 20.85万 - - - -
建筑装饰-PVC装饰片库存量(米) - 247.00万 150.00万 141.00万 161.00万
建筑装饰-装饰纸库存量(吨) - 1366.00 1663.00 1416.00 1244.00
建筑装饰-装饰纸饰面板库存量(张) - 18.64万 22.65万 12.50万 19.06万
建筑装饰-浸渍纸库存量(张) - 26.00万 48.00万 38.00万 33.00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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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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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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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4.13%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4215.02万 3.96%
第二名
4094.70万 3.85%
第三名
2610.38万 2.45%
第四名
2190.39万 2.06%
第五名
1925.25万 1.8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41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2.60%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26亿 15.82%
第二名
1.12亿 14.07%
第三名
5244.37万 6.56%
第四名
2958.04万 3.70%
第五名
1958.12万 2.45%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4.09%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5113.31万 4.84%
第二名
4189.93万 3.97%
第三名
1982.95万 1.88%
第四名
1950.54万 1.85%
第五名
1632.57万 1.5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5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5.01%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56亿 19.63%
第二名
1.15亿 14.52%
第三名
3234.30万 4.07%
第四名
3088.15万 3.88%
第五名
2313.91万 2.9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9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16%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6419.87万 4.88%
第二名
6068.55万 4.61%
第三名
3035.15万 2.31%
第四名
2331.96万 1.77%
第五名
2091.69万 1.5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47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2.61%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名
2.17亿 20.69%
第二名
1.17亿 11.15%
第三名
4773.28万 4.55%
第四名
3392.21万 3.23%
第五名
3137.00万 2.9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53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5.32%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5775.83万 5.79%
第二名
4182.10万 4.19%
第三名
1948.28万 1.95%
第四名
1932.40万 1.94%
第五名
1438.86万 1.44%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3.0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40.32%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55亿 20.48%
第二名
8530.18万 11.27%
第三名
2803.82万 3.70%
第四名
1918.46万 2.53%
第五名
1765.84万 2.3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7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5.60%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第一名
6.46亿 26.18%
第二名
7329.53万 2.97%
第三名
6790.30万 2.75%
第四名
5106.97万 2.07%
第五名
4027.30万 1.6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5.16亿元,占总采购额的65.70%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第一名
11.16亿 48.35%
第二名
1.95亿 8.46%
第三名
1.13亿 4.90%
第四名
5148.46万 2.23%
第五名
4075.67万 1.77%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2024年3月30日的损失4.26亿元。北京腾讯前期向深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已划扣聚力文化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55,844.36元,并裁定强制拍卖、变卖... 查看全部▼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北京腾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天津点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美生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天津点我向北京腾讯支付尚欠款项261,032,468.74元及违约金,美生元应对天津点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应对美生元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鉴于二审判决为生效判决,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截至2024年3月30日的损失4.26亿元。北京腾讯前期向深圳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深圳中院已划扣聚力文化银行账户内的存款555,844.36元,并裁定强制拍卖、变卖聚力文化持有的浙江帝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新聚力传媒(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清偿债务。公司于2024年2月与北京腾讯就和谈相关事宜签订了协议,公司向北京腾讯支付了人民币3000万元执行款;北京腾讯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双方继续和谈,北京腾讯承诺和谈期间暂缓案件执行,同意在和谈期间内以本金2.61亿元及利息3800万元的总和金额为限进行和谈磋商,除此之外的其他债权北京腾讯在和谈期间内予以豁免;本次和谈期间暂定至2024年5月15日止,目前双方尚未达成最终和解、和解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未能在和谈期内达成和解,北京腾讯可申请恢复执行、采取其他法律措施,申请执行金额以一审判决书确认的债务为准。
  公司目前的资金不足以偿还支付本案判决需要支付的款项,如后期未能达成和解、北京腾讯申请恢复执行,公司可能面临主要经营资产被司法拍卖的风险。公司将继续努力与北京腾讯进行和解磋商,争取能够妥善解决执行相关事宜,将本案对公司、公司全体职工和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的影响降至最低。
  目前双方尚未达成最终和解结果,后期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已计提的损失金额可能存在差异,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进行披露。本次和谈结果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原告冯志芳以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重大投资损失为由,向杭州中院提起诉讼,杭州中院已做出一审判决;本案相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及规定已对该案进行了会计处理;后期可能新增的同类诉讼或索赔主张需要计提负债和损失,会对公司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及法院判决等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