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2015年8月1日,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网安”)、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科投资”)、四川三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新创投”)分别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中国网安认购股份数为3,261,046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中电科投资认购股份数为4,891,570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三新创投认购股份数为4,891,570股,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20151128: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1214号)
20151201:股东大会通过
20151212: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492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0315:自公司公告非公开发行方案以来中国A股资本市场波动剧烈,为了顺利完成此次发行,经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原非公开发行方案进行了修订和调整。经修订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160405: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公司发[2015]15号),并于2015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492号)
20160428: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294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0万股A股股票方案,同意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和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以现金2亿元和3亿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60506:股东大会通过
20160517: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05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0804: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0816: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161020:2016年10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170107:公司于2017年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4号)
20170322:公司已于2017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7年3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2017年3月23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