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30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由李卫国、李兴国、陈丁松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
2000年10月12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0]126号《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200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2,472.5万元,按照1:1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10月13日颁发了注册号为1100002604...查看全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30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由李卫国、李兴国、陈丁松三位自然人出资设立。
2000年10月12日,经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函[2000]126号《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批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2000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2,472.5万元,按照1:1的折股比例整体变更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0年10月13日颁发了注册号为11000026043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07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472.5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6股,共计送股1,483.5万股,送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956万元。
根据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7号文核准,于2008年9月1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1,3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131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08年9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本公司股票发行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76万元。
经本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0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7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5股,共计转增股本2,638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914万元。
经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7,91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共计转增股本7,914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5,828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6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1,348万股,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176万元。
经本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7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共计转增股本17,176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4,352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备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首次授予数量为1,730.20万股,预留69.80万股),扣除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部分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631.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授予人数为311人,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5,983.6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预留部分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69.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6,053.40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非公开发行股票5,626.9553万股,增发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680.3553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7.6917万股,按每股面值1.00元进行回购注销,回购后的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1,632.6636万元。
经本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41,632.663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共计转增股本41,632.6636万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3,265.3272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8.20万股申请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已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变更后的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83,247.1272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77.7833万股回购注销,变更后的本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83,069.3439万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312.60万股,其中向激励对象发行新股5,314.9909万股,其余997.6091万股以本公司回购的社会公众股作为限制性股票的部分股票来源,每股面值1.00元,实际授予人数为1197人,变更后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384.3348万元。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8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551540H。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2.20万股申请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3.45万股申请回购注销。该部分股票已于2016年1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
本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83,843,348元减少至882,686,848元,并于2017年2月23日取得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换发的新版《营业执照》。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时设置了包括审计部、战略投资部、证券部、市场部、国际贸易部、销售部、财务部、风险监管部、采购供应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在内的各职能部门。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9日取得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551540H。
根据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化,公司根据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即以公司总股本881,863,2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999907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增加。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99,161,856股。
根据本公司2021年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93.411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235.6709万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注销手续,剩余157.7408万股注销手续于2022年完成。变更后总股本为251,962.7295万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将激励对象获得的未能完全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0.8267万股回购注销。其中有130.7517万股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注销手续,有0.0750万股尚未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变更后总股本为251,831.9778万元。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截至2022年12月31日,14.441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变更后总股本为251,846.4191万元。
经过历次的股权激励、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数243,631.5528万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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