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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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7 | 增发A股 | 2018-07-06 | 45.08亿 | - | - | - |
2015-07-30 | 增发A股 | 2015-08-04 | 13.43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2015-06-15 | 增发A股 | 2015-06-04 | 41.72亿 | - | - | - |
2009-11-16 | 首发A股 | 2009-11-24 | 11.78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10-31 | 交易金额:18.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南门社区JDC1-0801、JDC1-0802单元44-08地块(地块公告号:20231020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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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8亿元竞得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南门社区JDC1-0801、JDC1-0802单元44-08地块(地块公告号:20231020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该地块位于上海市嘉定区,东至沪宜公路,南至基地边界,西至群裕路,北至沪宜公路;地块面积为34703.9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普通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70年,容积率2.3。 |
公告日期:2023-05-18 | 交易金额:4.69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扬州市江都区NO.2023G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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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苏州南山新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近日,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公司苏州南山新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4.69亿元竞得扬州市江都区NO.2023G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取得成交确认书。 |
公告日期:2021-11-20 | 交易金额:10415.38 万元 | 转让比例:1.40 % |
出让方: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全资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1-08-2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 % |
出让方: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8-31 | 交易金额:3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及项目开发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再向中国南山申请借款额度人民币30亿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该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 |
公告日期:2024-05-23 | 交易金额:2083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莞南山轻型建材有限公司,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租赁,仓储服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与关联方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的估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主要包括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南山集团”)、深圳市赤湾东方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流”)、中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晓企业”)、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宝湾”)、深圳市赤湾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湾开发平台”)、深圳赤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晓工程”)等。2024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2024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20,834万元。 20240523: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09 | 原始质押股数:153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3-03至 -- |
出质人:官木喜 | ||
质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官木喜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截至目前,官木喜持有公司42,879,3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其中质押冻结股份为2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3月3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8%),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3月3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1年1月24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1月24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0年12月20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质押给深圳市智通担保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3-09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1-24至 -- |
出质人:官木喜 | ||
质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近日接到第二大股东官木喜先生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截至目前,官木喜持有公司42,879,3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79%,其中质押冻结股份为24,9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9%,具体情况如下: 2011年3月3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15,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8%),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3月3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1年1月24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1年1月24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2010年12月20日,官木喜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4,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质押给深圳市智通担保有限公司用于贷款担保,质押期限从2010年12月20日起至双方申请解冻止.上述股份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