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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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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0 | 增发A股 | 2020-05-22 | 23.87亿 | 2022-06-30 | 20.82万 | 100% |
2018-09-12 | 增发A股 | 2018-09-05 | 18.06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14-05-28 | 增发A股 | 2014-05-28 | 17.39亿 | 2018-12-31 | 0.00 | 100% |
2011-12-01 | 增发A股 | 2011-11-29 | 10.00亿 | 2014-06-30 | 0.00 | 100% |
2009-12-31 | 首发A股 | 2010-01-11 | 7.04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4-1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格林美(印尼)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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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香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力特(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ARROW INTERNATIONAL PTE.LTD.,ECOPRO Co.,Ltd.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NEWHORIZON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中文名: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国际”)和DARROW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DARROW”)、ECOPROCo.,Ltd.(以下简称“ECOPRO”)、香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国际”)、科力特(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特”)、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与格林美(印尼)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印尼)”或“目标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IMIP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冶炼厂(以下简称“本项目”),格林美(印尼)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设计年产2万吨金属镍产能,预计可以实现超产达到年产2.3万吨金属镍的产能。本次签署增资协议为对格林美(印尼)原有的镍资源产能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股东,优化股权结构,结合各股东的矿产资源、地缘政治、冶炼技术、材料制造技术以及产品市场的全球化竞争优势,在印尼共同投资建设本项目,打造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用镍原料与材料制造体系,符合各方的战略发展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对镍资源的战略需要。 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58%的股权,DARROW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0%的股权,ECOPRO将持有格林美(印尼)9%的股权,香江国际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3%的股权,科力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8%的股权,格林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2%的股权。本次增资后,格林美(印尼)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3-10-17 | 交易金额:1.80亿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PT ESG New Energy Material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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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PT Sulawesi Industri Parama,格林美(新加坡)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镍是世界新能源的关键矿产资源。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正极材料需求的爆发带来的是一级镍资源供应的短缺,镍资源的开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实现印尼本土资源与中国技术深度融合,连通“印尼资源—韩国材料—欧洲与美国市场”的模式,有效应对美国IRA法案的挑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或“GEM”)下属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和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国际”)、控股子公司GEM(SINGAPORE)INTERNATIONALINVESTMENTPTE.LTD.(以下简称“格林美新加坡”)与PTMerdekaBatteryMaterialsTbk(以下简称“MBM”)下属全资子公司PTSulawesiIndustriParama及目标公司PTESGNewEnergyMaterial于2023年9月24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新能源用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镍中间体)(30,000吨镍/年)的合资协议》,各方共同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的印尼莫罗瓦利工业园区(以下简称“IMIP”)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工厂(以下简称“项目工厂”),项目工厂的技术与位于IMIP的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基本相似,项目工厂规划年产能为30,000吨镍金属的镍中间产品,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资金利息与流动资金)为不超过60,000万美元,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PTESGNewEnergyMaterial(中文名称为“ESG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由100万美元逐步增加至不超过1.80亿美元,PTSulawesiIndustriParama将持有目标公司55.0%的股权,新展国际将持有目标公司21.5%的股权,格林美新加坡将持有目标公司23.5%的股权。 各方通过实施资源、技术与资本的战略合作,共同打造红土镍矿制造新能源原料与新能源材料的产业链,建设高技术的镍资源工厂,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原料与材料,满足全球新能源市场的需要。格林美香港持有格林美新加坡96.1%的股权,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持有格林美新加坡3.9%的股权。海外项目核心问题是核心工程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与核心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因此需要实施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实现共建、共责、共享。为了稳定海外工作团队,推进海外项目有效进行,保护公司核心利益,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开华先生牵头,部分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及海外市场负责人,带领出海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管理人员共同成立了格林特,按照注册资本缴纳义务,同股同权参与海外镍资源项目投资,实现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共同管理经营海外镍资源项目。由于格林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开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监事,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彭亚光先生、蒋淼先生、张坤先生、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01-1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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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直接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欧科亿; 证券代码:688308)股票13,002,500股(含转融通证券出借1,126,000股),占其目前总股本的11.55%。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欧科亿部分股票的相关事宜,出售数量不超过2,250,000股,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交易市场情况确定具体出售时机、交易数量、交易价格、签署相关协议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若欧科亿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拟出售的股票数量相应变动。 |
公告日期:2022-06-29 | 交易金额:1.6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10.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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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动力再生”)是世界技术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拥有无锡、武汉、深圳、天津、荆门等五个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形成了从回收、梯次利用到黑粉资源化制造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完整产业体系。为推动目标公司站在世界动力电池回收浪潮的风口,利用社会资本,走国际化管理模式,以最快的速度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军企业,成就世界动力电池回收的头部地位,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团队持股平台(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投资平台(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主体就动力再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动力再生以16亿的估值将持有动力再生10.50%的股权以同股同权的方式转让给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家投资者,合计转让金额为16,8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6-29 | 交易金额:2.1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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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的基础上,以同股同权的方式由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实行增资扩股,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增资,新增出资合计21,011.00万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动力再生的股权由100%变更为79.11%,动力再生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1-12-14 | 交易金额:195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5.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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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促进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或“目标公司”)的发展,2021年12月13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星题、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马怀义及浙江德威就浙江德威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订《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5.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格为1,955万元。同时,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基础上,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对目标公司增资,新增出资合计40,050万元。目标公司股东格林美、陈星题(以下合称为“原股东”)以及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浙江德威的股权由48.5%变更为20%。 |
公告日期:2021-12-06 | 交易金额:4.18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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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荆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科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废物再生业务,增强公司发展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资本力量,更好的提升公司的核心价值,打造世界一流的战略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绿色发展,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下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钨资源”或“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与荆门荆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科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翼、深圳市佰源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研、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亚深研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泽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荆门市慧丰和新材料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南昌中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订《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新增出资合计41,788.6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绿钨资源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53.62%,绿钨资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1-03-24 | 交易金额:485.4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15%股权,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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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Newstride Limited | ||
交易概述: 2021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印尼镍资源项目增加股权至72%之正式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与香港邦普、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CATL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邦普”)及目标公司签订了《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1”),香港邦普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5%股权及相应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格林美香港,格林美香港同意受让青美邦15%股权。目标公司的其他股东无异议。同时,公司及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与格林美香港同NewstrideLimited、新展国际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2”),NewstrideLimited向格林美香港出让新展国际100%股份以间接出让青美邦21%股份,格林美香港同意受让青美邦21%股权。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和股权转让协议2,公司下属公司将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青美邦公司的股权增加至72%,成为青美邦控股股东。 |
公告日期:2020-12-29 | 交易金额:5775.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1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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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陈星题,陈婷婷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发展,强化钨钴资源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20年12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或“格林美”)与陈星题(以下简称“乙方”)、陈婷婷(以下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5%股权中的合计16.5%股权拟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8.5%股权。 |
公告日期:2020-10-21 | 交易金额:1.0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7.02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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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使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0年10月20日与员工持股平台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乙方”)就拟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或“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7.0217%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乙方有意受让标的股权。同日,目标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丰城发投”)、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乐清德汇”)、杨潇玥、马怀义、蔡加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康星投资”)、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叁号”)、深圳市华拓至远陆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陆号”)、揭阳市和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润投资”)、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兴旺互联二号”)、章林磊、胡宁翔、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珠海瑞紫”)签订了《增资协议》。本次转让股权及增资扩股后,乙方最终合计持有目标公司5.0931%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4-30 |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1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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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卖方:樊飞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实施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循环产业战略布局,促进循环产业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或“受让方”)于2019年12月17日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洪洋海鸥”或“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股东樊飞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共同签署了《山西洪洋海鸥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江西格林美收购樊飞先生持有的目标公司12%股权,本次收购完成之后,江西格林美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9-18 | 交易金额:1.5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1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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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樊启鸿,广州立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关于培育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的号召,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打造以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或“目标公司”)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9年9月16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与樊启鸿(以下简称“乙方”)、广州立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或“广州立丰”)、郭卫星(以下简称“丁方”)、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戊方”或“扬州远方”)、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己方”或“江苏匀升”)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红杰(以下简称“庚方”)、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方”或“扬州龙川”)、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壬方”或“扬州创美”)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中的合计17%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8%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8-21 | 交易金额:2.2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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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积极响应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关于培育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的号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扬州市江都区政府一致达成以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扬州宁达”)为主体,采取混合经济,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打造以扬州宁达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基于以上目的,2018年12月,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龙川产投”)、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或“扬州创美”)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启鸿(以下简称“丁方”)、樊红杰(以下简称“戊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60%股权中的合计25%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8-21 | 交易金额:2.4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29.453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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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鉴于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或“目标公司”)的发展需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及武汉易思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睿环保”)、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回收哥”)拟对河南沐桐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4,000万元,易思睿环保增资3,000万元,武汉回收哥增资2,000万元。公司与易思睿环保、武汉回收哥、目标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了《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沐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1,377.8464万元,公司持有河南沐桐股权比例增至56.3538%,河南沐桐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03-30 | 交易金额:2.2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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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启鸿(以下简称“丁方”)、樊红杰(以下简称“戊方”)经友好协商于2018年12月18日签署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60%股权中的合计25%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 |
公告日期:2018-04-27 | 交易金额:38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SHU POWDERS LIMITED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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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ELITE CREATION ENTERPRISES LIMITED | ||
交易概述: 为了推动公司核心业务超细钴粉从国内市场全面走向国际市场,打造世界知名品牌,实现公司在“一带一路”上的产业布局,打通公司向世界取资源的通道,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或“买方”)与SHU POWDERS LIMITED(以下简称“蜀金属香港”或“目标公司”)的股东ELITE CREATION ENTERPRISES 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于2016年10月12日签署了《购买和销售SHU POWDERS LIMITED已发行股本60%的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4-21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湖南格林美映鸿资源循环有限公司20%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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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南映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发展以废塑料为主体的循环经济产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矿公司”)与湖南映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映宏”)及新化县人民政府经友好协商,于2016年9月22日签订了《关于湖南格林美映宏循环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武汉城矿公司和湖南映宏成立合资公司湖南格林美映鸿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映鸿”、“目标公司”),积极开展废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
公告日期:2017-04-15 | 交易金额:51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津静(挂)G2014-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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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再生资源回收,促进废旧动力电池的梯级循环利用,最大效率提升废钢的品质,节省资源,降低环境污染,打造中国最先进废旧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及再制造基地、中国最大的废钢处理中心,建立世界领先水平的动力电池再利用核心技术体系,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格林美”)通过竞拍取得编号为津静(挂)G2014-12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172115.2平方米,并于2017年4月13日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区国土资源分局(以下简称“出让方”)签订了《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
公告日期:2017-04-08 | 交易金额:3.9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52%股权,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68%股权,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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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电子废弃物与动力电池原料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电子废弃物与动力电池原料业务实行垂直整合。一方面,公司夯实在电子废弃物行业的领先地位,优化电子废弃物板块,统一按照国家行业规范管控电子废弃物业务,拟由公司电子废弃物管理扎实、业绩突出的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统筹管理中原地区、西北地区以及西南地区的电子废弃物处理产业链,将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及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江西格林美,实现公司电子废弃物业务在中原、西南、西北地区的垂直管理整合;另一方面,为充分释放电池材料的产能,满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对于三元电池材料的需求,最大限度降低成本、推动技术进步、提高市场占有率与核心竞争力,拟将原由公司持有的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形成由“荆门格林美—凯力克钴业—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的三级垂直产业链,即形成“原料—前驱体—三元材料”的垂直产业链。2016年5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控股公司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7-04-08 | 交易金额:2.2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6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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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环保城市的大融合,构建“互联网+智慧云+环保云”的城市管理新模式,积极参与“互联网+”的时代大潮,依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云股份”)控股股东常熟慧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孟庆雪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收购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繁洋”)79.85%股份后,通过淮安繁洋继续对慧云股份增持,使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安繁洋持有慧云股份的股份达到20%。基于此,公司在完成收购淮安繁洋79.85%股份的基础上,公司控股子公司淮安繁洋与慧云股份签署了《股票认购合同》。根据认购合同,淮安繁洋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慧云股份本次新发行股票中1647.3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33元,认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1958.5090万元。本次认购完成后,淮安繁洋将持有慧云股份3800.9872万股,持股比例为20%。(最终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以实际发行数量和淮安繁洋获配股票数量的计算结果为准)。 |
公告日期:2017-04-08 | 交易金额:2.1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8.7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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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6年1月5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繁洋公司”)79.85%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慧云公司”)11.47%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19,460,000元对繁洋公司增资,用于认购广和慧云公司定向增发的股票。 |
公告日期:2017-04-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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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内蒙古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布局,提高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内蒙古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美成投资”或“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乙方持有的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85%股权转让给甲方,于2015年12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
公告日期:2017-04-08 | 交易金额:572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22%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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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仙桃市热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玺年来贸易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仁浲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响应国家精准扶贫的号召,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扩大资本实力,做大做强以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主体的兰考循环经济产业,为兰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推动兰考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目标公司原股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和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拟引进新股东深圳市金长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仙桃市热河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丁方”)、中原康达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戊方”)、广州市玺年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己方”)、广东粤科拓思智能装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庚方”)、兰考县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方”)和广州市仁浲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壬方”),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于2016年12月26日签署了《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河南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甲方将其持有的22%目标公司股权及其相应权利义务分别转让给丁方、已方、庚方、壬方,其中:转让给丁方15%;转让给已方4%;转让给庚方2.75%;转让给壬方0.25%。 2、乙方将其持有的52%目标公司股权及其相应权利义务分别转让给丙、戊方、辛方。其中:转让给丙方41%;转让给戊方10%;转让给辛方1%。 |
公告日期:2017-01-14 | 交易金额:1759.7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无锡市编号为320292002137GB00016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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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无锡市硕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扩大动力电池材料的生产规模和发挥电池材料制造技术优势,满足日益增长的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材料的需求,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林美”)通过竞拍取得编号为320292002137GB00016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为48213.4平方米,其中转让宗地面积为27603.7平方米),并于2017年1月13日与无锡市硕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
公告日期:2016-10-27 | 交易金额:515.00万欧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BAMETA GmbH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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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德国废物巨头雷曼迪斯集团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废旧金属资源国际来源通道、发展与国际废物处理巨头雷曼迪斯(REMONGDIS)废物业务伙伴关系,提升公司有色金属废物回收利用的综合分选技术,打造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废旧金属资源循环再造产业链,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或“丁方”)以自有资金5,150,000欧元收购由德国废物巨头雷曼迪斯集团(REMONDIS)实际控制的BAMETAGmbH(以下简称“BAMETA”、“目标公司”或“戊方”)30%股权并对其增资,公司与BAMETA及其原股东THYSSENALFARohstoffhandelMünchen公司(以下简称“THYSSENALFA”或“甲方”)、KarlKarletshofer公司(以下简称“Karletshofer”或“乙方”)、IndraRecycling公司(以下简称“Indra”或“丙方”),于2016年10月24日签署了《AgreementregardingtheparticipationofGEMinBAMETAGmbH》。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
公告日期:2016-10-11 | 交易金额:91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余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3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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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高月春,高国伟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动力电池用三元电池材料的产业链,满足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对于三元电池材料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或“丁方”)已完成收购余姚市兴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5%股权。此基础上,公司下属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凯力克”或“甲方”)与目标公司股东高月春(以下简称“乙方”)、高国伟(以下简称“丙方”)及荆门格林美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同意乙丙方将其所持有的合计目标公司35%的股权转让给甲方,甲乙丙丁四方于2016年7月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
公告日期:2016-08-22 | 交易金额:1.15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4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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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袁美和,谭文清 | ||
交易概述: 为了打造有核心竞争力的“材料—硬质合金—数控工具”产业链,进行资本、技术以及市场资源的合作与整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乐清市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欧科亿”)的原股东袁美和(以下简称“丙方”)和谭文清(以下简称“丁方”),于2016年8月20日签署了《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
公告日期:2016-08-22 | 交易金额:1.8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79.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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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孟庆雪,孟繁诰 | ||
交易概述: 为了实现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环保城市的大融合,构建“互联网+智慧云+环保云”的城市绿色发展新模式,形成以城市为主体的“废品、垃圾与数据”的环保云平台,积极参与“互联网+”的时代大潮,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孟庆雪(以下简称“乙方”)、孟繁诰(以下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公司通过收购淮安繁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79.85%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江苏广和慧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和慧云公司”)11.47%的股权,于2016年1月5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
公告日期:2016-08-22 | 交易金额:1980.4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8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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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内蒙古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布局,提高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内蒙古美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成投资”或“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乙方持有的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85%股权转让给甲方,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2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公司签署内蒙古电子废弃物处理项目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公告》。 |
公告日期:2016-08-22 | 交易金额:1724.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31%的股权,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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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 ||
卖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利用互联网回收模式优势,促进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快速由亏损走向盈利,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本次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6-06-08 | 交易金额:41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新长江钢管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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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李洪芳,黄长城 | ||
交易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或“甲方”)与李洪芳(以下简称“乙方”)、黄长城(以下简称“丙方”)(乙方、丙方合称“卖方”)于2015年8月17日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武汉城市矿产公司以4,180万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武汉新长江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6-04-25 | 交易金额:1798.6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6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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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武杰,赵启斌,张华达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在西北部的布局,提高公司电子废弃物处理业务的市场占有率,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和樊飞(以下简称“乙方”)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原股东陈武杰(以下简称“丙方”)、赵启斌(以下简称“丁方”)、张华达(以下简称“戊方”)、蔡加亭(以下简称“己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丙、丁、戊方将其合计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转让给甲、乙方,并于2015年10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
公告日期:2016-02-03 | 交易金额:5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郴州市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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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张剑锋 | ||
交易概述: 为了扩大公司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业务,全面进军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理领域,基于郴州市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取得郴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中心(一期总库容约80万立方米,二期总库容约170万立方米)的相关环评、土地规划等行政许可,具备实施建设郴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中心的前置条件,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乙方”)及张剑锋(以下称“丙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合作建设郴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服务中心,将乙丙方持有的郴州市玺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18.18%股权转让给公司,在进行上述股权转让的同时,由甲方以自有资金对目标公司增资4500万元,增资后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为55%。三方于2016年1月20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称“本协议”)。 |
公告日期:2015-12-31 | 交易金额:1.6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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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陈星题 | ||
交易概述: 荆门格林美拟收购陈星题持有的由荆门格林美控股的德威格林美49%的股权。 2015年2月15日,荆门格林美与陈星题签署《关于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信德”)对德威格林美100%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根据评估报告书,在收益法下,德威格林美100%股权评估值为33,428.34万元。 根据荆门格林美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荆门格林美收购德威格林美49%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6,170.00万元。 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
公告日期:2015-10-30 | 交易金额:3.8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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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通达环球有限公司,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企港二期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为了更好地整合上市公司资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5年2月15日与通达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环球”)、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进出口”)、中企港二期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企港”)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凯力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及荆门格林美以现金38,587.4998万元收购通达环球、通达进出口、中企港合计持有的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力克”)49%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5-10-24 | 交易金额:1.9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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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陈星题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收购陈星题持有的浙江德威65%的股权。2015年2月15日,公司与陈星题签署《关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同致信德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收益法下,浙江德威100%股权评估值为30,782.85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公司收购浙江德威65%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9,500.00万元。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
公告日期:2015-09-29 | 交易金额:4871.72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西格林美的注塑设备及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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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转让注塑设备资产。 |
公告日期:2015-08-29 | 交易金额:744.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31%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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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市矿产公司”或“丁方”)与湖北省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和湖北三利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于2015年3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武汉城市矿产公司以现金744万元收购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或“目标公司”)31%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5-03-27 | 交易金额:5298.2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清美通达锂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5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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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AGC清美化学株式会社,长濑产业株式会社,上海信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力克”或“受让方”)与AGC清美化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清美”)、长濑产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长濑”)、上海信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铭”,“清美、长濑、信铭”统称为“转让方”),就清美通达锂能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美通达锂能”或“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于2014年4月2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凯力克以现金5298.2万元收购清美、长濑、信铭合计持有的清美通达锂能59%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清美通达锂能成为凯力克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4-08-12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6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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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樊启鸿,樊红杰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电镀污泥处理、锗金属回收、环保设备研制,是国内领先的锗废料回收企业,拥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取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处置填埋),是国家定点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是扬州市危险工业固体废物定点填埋企业。 为将电子废弃物回收拆解业务扩张至长三角核心地区、业务领域延伸至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将金属废弃物回收种类扩大至锗等其他稀贵、稀散金属,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与厦门梅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梅花”)、樊启鸿、樊红杰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格林美拟以现金方式分别收购厦门梅花、樊启鸿及樊红杰持有的扬州宁达50%、5%及5%共计60%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4-03-12 | 交易金额:653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编号为津静(挂)G2013-105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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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3月19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3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投资建设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的公告》。该议案已获得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5月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年2月24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天津)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竞得编号为津静(挂)G2013-105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签订了《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 |
公告日期:2014-01-10 | 交易金额:1.1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编号为XP(2013)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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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12月17日,公司孙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在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附楼三楼会议室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竞得编号为XP(2013)4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武汉市新洲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交易过程和交易完成后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3-11-25 | 交易金额:3198.4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位于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牌楼村一组的130400480-2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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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卖方: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与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特”),共同出资设立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鄂中再生”),双方于2013年7月12日签订《合资协议书》,并约定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由合资公司与亿美特签订130400480-2地块的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13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3年11月22日,鄂中再生与亿美特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亿美特持有鄂中再生41.4%的股权,上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10-2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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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
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规模的拓展,荆门格林美和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矿产公司”或“孙公司”),为了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调配与管理,节省管理成本。公司拟将武汉分公司整体转让给城市矿产公司。 |
公告日期:2013-07-20 | 交易金额:5842.3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编号为仙地[2013]10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编号为仙地[2013]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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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 | ||
卖方:仙桃市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7月9日,公司孙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参与在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竞得编号为仙地[2013]90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仙桃市土地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2013年7月10日,公司孙公司武汉城市圈(仙桃)城市矿产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参与在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竞得编号为仙地[2013]105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仙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确认书》。 |
公告日期:2013-07-19 | 交易金额:321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为DCC2013020、DCC2013021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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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
卖方:丰城市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2013年7月17日,公司孙公司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与丰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丰城工业园Z-73-3号地块)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丰城工业园Z-73-5号地块)。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3-05-21 | 交易金额:7600.41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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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2年,深圳沙井塑木型材生产线整体搬迁到荆门格林美循环利用产业园,并设立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荆门高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分公司”)独立运营,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2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公告》。为了更好的实现资源共享,发挥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的资源优势,整体调配与管理,节省管理成本。公司拟将荆门分公司整体转让给荆门格林美。公司将荆门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整体转让给荆门格林美,转让后荆门分公司将注销,其整体并入到荆门格林美,并成为其中一个事业部。 |
公告日期:2013-05-21 | 交易金额:3000.66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宗地编号为X04070002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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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卖方: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格林美”)于2013年5月18日,与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1、地块位置:出让宗地坐落于卸甲路以南,未来一路以西。2、宗地面积:出让宗地编号为X04070002,出让宗地面积为78604.84平方米。3、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4、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按签订合同之日起算。5、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为1.0-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0%,绿地率不大于20.0%。6、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3000.66万元,每平方米人民币381.74元,最终以合同规定的每平方米单价为基准,按实测面积据实结算。7、付款方式:武汉格林美在挂牌出让活动中缴纳的保证金其中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20%计算的部分作为合同定金,如保证金不足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20%,则由受让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补足,余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公告日期:2012-12-26 | 交易金额:2.7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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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帆达贸易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创铭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市美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述: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通达进出口、上海帆达、汇智创投、创铭投资和美田房地产合法持有的凯力克合计51%的股权,其中通达进出口、上海帆达、汇智创投、创铭投资和美田房地产分别持有的凯力克40,080,786股、10,383,500股、5,000,000股、3,571,429股和1,800,000股,分别占凯力克总股份的33.6007%、8.7074%、4.1916%、2.9940%、1.5090%.本次交易完成后,凯力克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2-11-23 | 交易金额:339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4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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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吴克金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的实施公司在中原地区的循环产业战略布局,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390万元,收购吴克金持有的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格林美")45%股权,本次收购完成之后,河南格林美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2-03-13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深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4.237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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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市深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继续创新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互保金贷款业务,使企业从互保走向互保互助互救共同健康发展的轨道,同时使获得互保金支持的企业实现优势资源共享,从而培育起共同抗击互保金风险的力量,形成企业携手共赢的局面.由已缴纳互保金的企业和深圳部分知名企业家自愿入股组建深圳市深商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商创投"),公司拟以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入股深商创投. |
公告日期:2010-12-28 | 交易金额:3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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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东美新格林美塑木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与惠东美新塑木型材制品有限公司,惠东美化塑胶实业有限公司,香港新兴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大大集团,林东亮,林东融在深圳签署框架协议,由公司与惠东美新塑木型材制品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在惠东县大岭镇新兴亚洲工业园内设立控股合资公司"广东美新格林美塑木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9,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出资方式为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6,000 万元,以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参考评估值作价出资人民币3,800 万元. |
公告日期:2010-07-12 | 交易金额:1822.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光谷软件园的光谷金融港一期A3栋的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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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 ||
卖方:武汉光谷金融港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格林美")所使用的办公场所为租用场地,为满足发展需要,同意武汉格林美购买武汉光谷金融港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一路1号光谷软件园的光谷金融港一期A3栋的房产,总建筑面积为4085.12m2,总金额约为1822万元,用于武汉格林美办公和研发场地,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4.04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4.04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欧科亿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
其他 | 慧云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4.03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4.03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欧科亿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4.51万(估) | 10.42% | |
其他 | 慧云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4.54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4.54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欧科亿 | 长期股权投资 | 1652.70万(估) | 10.42% | |
其他 | 慧云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2 | 0.00 | 4.73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2 | 0.00 | 4.73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欧科亿 | 长期股权投资 | 1300.72万(估) | 11.55% | |
其他 | 慧云股份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1.74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1.74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欧科亿 | 长期股权投资 | 1300.00万(估) | 13.00% |
公告日期:2024-05-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合作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响应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中提出的“两新战略”,推动形成新的生产方式、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5月23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与湖北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供销集团”)、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经友好协商在湖北省武汉市共同签署了《关于合资设立两新回收数字化平台,服务两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三方决定在数字化回收平台、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再生资源产品供应链、再制造产业链、技术研发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合作,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强强联手,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对接“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1311工程”:即,共同打造“1”个数字化回收平台;开展“3”项循环经济产业合作;构建“1”个再生资源产品供应链,完善“再生资源一张网”;合作创建“1”个针对“两新战略”和再生资源产业研究的创新技术平台。通过资源整合、连通万家企业,以科技驱动和创新作为突破口,把握住“两新”战略创造的万亿级市场机遇,汇聚省内外的行业参与者,借助市场的力量,推动资源依据市场规则来实现整体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最终形成5,000万吨级的资源回收配送量,新增千亿级产值规模的绿色智能产业,为湖北省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回收哥为公司参股公司,同时公司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监事宋万祥先生担任回收哥的董事,因此回收哥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三方合作意愿的初步约定,后续三方若有正式合资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24-04-11 | 交易金额:28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租金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4年预计金额为12,84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销售碳化钨、钴粉,2024年预计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采购磷酸铁,销售磷酸铁锂,收取蒸汽费、租金等,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5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销售碳化钨、钴粉,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恩泰环保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泰环保”)采购MBR膜,2024年预计金额合计为45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4年预计金额为180万元。 202404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3-25 | 交易金额:20428.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产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销售碳化钨、钴粉,2023年预计金额合计为1,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采购镍、磷酸铁,收取蒸汽费、租金等,2023年预计金额合计为35,400万元。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3年预计金额为8,8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销售碳化钨、钴粉,2023年预计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3年预计金额为165万元。 20230322:股东大会通过 20230720: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满足福安国隆对磷酸铁锂等相关产品的需求,公司拟调整与福安国隆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后预计金额为24800万元。 20230811:股东大会通过 20231212:为满足关联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对钴粉、仲钨酸铵的需求,以及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对碳化钨、钴粉的需求,公司拟调整与章源钨业、浙江德威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与章源钨业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金额4,000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2,800万元,均为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与浙江德威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金额170万元,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17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金额为670万元,向关联人采购商品金额为500万元。 20231228:股东大会通过。 20240325: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0428.01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3-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香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力特(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DARROW INTERNATIONAL PTE.LTD.,ECOPRO Co.,Ltd.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4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同意公司全资下属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NEWHORIZONINTERNATIONALHOLDINGLIMITED(中文名: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国际”)和DARROWINTERNATIONALPTE.LTD.(以下简称“DARROW”)、ECOPROCo.,Ltd.(以下简称“ECOPRO”)、香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国际”)、科力特(香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特”)、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与格林美(印尼)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印尼)”或“目标公司”)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增资协议》,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印度尼西亚中苏拉威西省Morowali县IMIP园区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冶炼厂(以下简称“本项目”),格林美(印尼)是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设计年产2万吨金属镍产能,预计可以实现超产达到年产2.3万吨金属镍的产能。本次签署增资协议为对格林美(印尼)原有的镍资源产能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股东,优化股权结构,结合各股东的矿产资源、地缘政治、冶炼技术、材料制造技术以及产品市场的全球化竞争优势,在印尼共同投资建设本项目,打造世界竞争力的新能源用镍原料与材料制造体系,符合各方的战略发展以及全球新能源产业对镍资源的战略需要。本次增资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100%的股权。本次增资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新展国际持有格林美(印尼)58%的股权,DARROW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0%的股权,ECOPRO将持有格林美(印尼)9%的股权,香江国际将持有格林美(印尼)13%的股权,科力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8%的股权,格林特将持有格林美(印尼)2%的股权。本次增资后,格林美(印尼)仍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3-09-29 | 交易金额:8.7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提供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GEM (SINGAPOR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TE.LTD.(中文名:格林美(新加坡)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新加坡”)是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的控股子公司,格林美香港持有格林美新加坡96.1%的股权,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持有格林美新加坡3.9%的股权。结合格林美新加坡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其业务发展,格林美香港拟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格林美新加坡提供214.7835万美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6%,按年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格林美新加坡少数股东格林特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借款金额为8.7165万美元。由于格林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开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监事,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彭亚光先生、蒋淼先生、张坤先生、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格林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格林特与格林美香港共同向格林美新加坡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09-25 | 交易金额:1799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格林美(新加坡)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转让,增资 | |
关联关系:孙公司 | ||
交易简介: 镍是世界新能源的关键矿产资源。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正极材料需求的爆发带来的是一级镍资源供应的短缺,镍资源的开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为推动印尼本土镍矿产资源公司延伸产业链与高质量开发红土镍矿矿产,实现印尼本土资源与中国技术深度融合,连通“印尼资源—韩国材料—欧洲与美国市场”的模式,有效应对美国IRA法案的挑战,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林美”或“GEM”)下属全资子公司格林美香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香港”)和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展国际”)、控股子公司GEM(SINGAPORE)INTERNATIONALINVESTMENTPTE.LTD.(以下简称“格林美新加坡”)与PTMerdekaBatteryMaterialsTbk(以下简称“MBM”)下属全资子公司PTSulawesiIndustriParama及目标公司PTESGNewEnergyMaterial于2023年9月24日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新能源用红土镍矿湿法冶炼项目(镍中间体)(30,000吨镍/年)的合资协议》,各方共同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的印尼莫罗瓦利工业园区(以下简称“IMIP”)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工厂(以下简称“项目工厂”),项目工厂的技术与位于IMIP的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基本相似,项目工厂规划年产能为30,000吨镍金属的镍中间产品,该项目的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资金利息与流动资金)为不超过60,000万美元,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是PTESGNewEnergyMaterial(中文名称为“ESG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由100万美元逐步增加至不超过1.80亿美元,PTSulawesiIndustriParama将持有目标公司55.0%的股权,新展国际将持有目标公司21.5%的股权,格林美新加坡将持有目标公司23.5%的股权。各方通过实施资源、技术与资本的战略合作,共同打造红土镍矿制造新能源原料与新能源材料的产业链,建设高技术的镍资源工厂,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新能源原料与材料,满足全球新能源市场的需要。 格林美香港持有格林美新加坡96.1%的股权,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持有格林美新加坡3.9%的股权。海外项目核心问题是核心工程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与核心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因此需要实施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实现共建、共责、共享。为了稳定海外工作团队,推进海外项目有效进行,保护公司核心利益,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开华先生牵头,部分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及海外市场负责人,带领出海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管理人员共同成立了格林特,按照注册资本缴纳义务,同股同权参与海外镍资源项目投资,实现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共同管理经营海外镍资源项目。由于格林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开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监事,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彭亚光先生、蒋淼先生、张坤先生、宋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3-08-1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镍是世界新能源的关键矿产资源。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式增长,三元动力电池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高镍正极材料需求的爆发带来的是一级镍资源供应的短缺,镍资源的开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2023年5月10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无锡)”)与CAHAYA JAYA INVESTMENT PTE.LTD.(以下简称“CAHAYA”)、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伟明(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下属公司签署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合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基于上述框架协议,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格林美(无锡)与CAHAYA、伟明(新加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格林特(荆门)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林特”)、上海璞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璞骁”)于2023年7月19日共同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冶炼生产新能源用镍原料(镍中间品)(2.0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以下简称“合资协议”或“本协议”),在印度尼西亚(以下简称“印尼”)中苏拉威西省莫罗瓦利县中国印度尼西亚综合产业园区青山园区(以下简称“IMIP”)内,共同投资建设红土镍矿湿法冶炼年产2.0万金属吨新能源用镍原料项目(镍中间品)(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不超过5亿美元,并由各方在印尼组建的合资公司实施本项目,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将基于经各方共同认可的项目资金计划逐步增资至不超过9,000万美元,其中格林美(无锡)持股51%,CAHAYA持股26%,伟明持股20%,格林特持股3%。海外项目核心问题是核心工程人才、核心技术人才与核心管理人才的稳定性,因此需要实施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实现共建、共责、共享。为了稳定海外工作团队,推进海外项目有效进行,保护公司核心利益,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许开华先生牵头,部分公司监事、副总经理及海外市场负责人,带领出海工作的核心技术人员与核心管理人员共同成立的格林特,按照注册资本缴纳义务,同股同权参与海外镍资源项目投资,实现项目人才与项目建设的捆绑,共同管理经营海外镍资源项目。由于格林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许开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吴光源先生为公司监事,格林特的有限合伙人彭亚光先生、蒋淼先生、张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081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3-22 | 交易金额:1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是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青美”)的参股公司,福安国隆主要生产磷酸铁,为支持福安国隆业务的顺利发展,结合当前福安国隆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福安青美拟以自有资金按持股比例向福安国隆提供1,6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借款年利率为6.36%,按年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福安国隆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 202303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3-22 | 交易金额:5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PT.Indonesia Puqing Recycling Technology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荆门)”)100%股权,格林美(荆门)持有印尼普青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尼普青”)15%股权。为满足印尼普青锂电池回收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印尼普青已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申请获得4,075.40万美元经营贷款,期限5年,由印尼普青大股东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邦普”)为该笔经营贷款提供本息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格林美(荆门)拟向广东邦普为印尼普青提供的该笔担保提供733.572万美元(汇率参考2023年2月28日中间价6.9519元/美元,约等值人民币5,100万元)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反担保事宜。 20230322: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3-01 | 交易金额:19423.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2年预计金额为17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销售碳化钨,2022年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销售钴粉、碳化钨,2022年预计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采购钨废料,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2年预计金额合计为7,500万元。 20220312:股东大会通过 20220815:新增交易金额200万元 2022083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01:实际发生金额19423.01万元 |
公告日期:2022-12-24 | 交易金额:10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无锡”)100%股权,格林美无锡持有格林美(湖北)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能源”)100%股权,湖北新能源持有湖北洋丰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美”)35%股权,洋丰美为公司参股公司。洋丰美规划建设1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一期5万吨/年磷酸铁项目,因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格林美无锡拟计划为洋丰美的综合授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5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 20221224: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8-31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青美”)60%股权,福安青美持有福安国隆纳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国隆”)40%股权,福安国隆为公司参股公司。福安国隆因新增资金需求,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福安青美拟计划为福安国隆的综合授信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4,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授权董事长办理该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宜。 20220831: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6-29 | 交易金额:6358.5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动力再生”)是世界技术领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拥有无锡、武汉、深圳、天津、荆门等五个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基地,形成了从回收、梯次利用到黑粉资源化制造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完整产业体系。为推动目标公司站在世界动力电池回收浪潮的风口,利用社会资本,走国际化管理模式,以最快的速度发展成为世界最大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军企业,成就世界动力电池回收的头部地位,2022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团队持股平台(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投资平台(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主体就动力再生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武汉动力电池再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动力再生以16亿的估值将持有动力再生10.50%的股权以同股同权的方式转让给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2家投资者,合计转让金额为16,8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6-2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认缴权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的基础上,以同股同权的方式由团队平台、实际控制人平台、政府投资平台以及其他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实行增资扩股,具体包括宁波威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锂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动能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市新洲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广东德载厚嘉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吉富启卓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华景信泉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和正家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惠友豪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恒和易(广州)控股有限公司、共青城恒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3家投资者对动力再生增资,新增出资合计21,011.00万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动力再生的股权由100%变更为79.11%,动力再生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2-18 | 交易金额:19119.5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销售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采购仲钨酸铵、钨废料,销售钴粉、仲钨酸铵,2021年预计金额为5,55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采购钨废料,销售碳化钨、再生碳化钨及锌熔料、钴粉,2021年预计金额为8,85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报废汽车废钢等并向其收取房租及服务费等,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281.05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208万元。公司向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欧科亿”)销售锌熔料、碳化钨,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100万元。 20210206: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8: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钨业”)对钴粉、仲钨酸铵等相关产品的需求,公司拟调整与章源钨业2021年度销售产品类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增加关联交易销售金额3,300万元人民币,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额度8,850万元人民币。 20220218: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公告日期:2021-12-14 | 交易金额:135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促进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或“目标公司”)的发展,2021年12月13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星题、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马怀义及浙江德威就浙江德威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订《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5.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格为1,955万元。同时,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基础上,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对目标公司增资,新增出资合计40,050万元。目标公司股东格林美、陈星题(以下合称为“原股东”)以及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浙江德威的股权由48.5%变更为20%。 |
公告日期:2021-12-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参股公司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促进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或“目标公司”)的发展,2021年12月13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陈星题、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马怀义及浙江德威就浙江德威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订《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根据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5.6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合计转让价格为1,955万元。同时,根据本协议,在上述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基础上,陈敏、乐清市顺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盛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盛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瑞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臻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乐清市超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德鸿、马文威、马文旭对目标公司增资,新增出资合计40,050万元。目标公司股东格林美、陈星题(以下合称为“原股东”)以及荆门市鸿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浙江德威的股权由48.5%变更为20%。 |
公告日期:2021-12-0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下属公司增资扩股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推动社会资本参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废物再生业务,增强公司发展新能源材料业务的资本力量,更好的提升公司的核心价值,打造世界一流的战略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绿色发展,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2021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就下属公司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钨资源”或“目标公司”)增资扩股事宜与荆门荆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科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亿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鑫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翼、深圳市佰源盛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研、艾泽拉斯(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亚深研价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荆门市泽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怀义、荆门市慧丰和新材料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合伙)、南昌中佼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订《湖北绿钨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新增出资合计41,788.67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通过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绿钨资源的股权比例将由100%变更为53.62%,绿钨资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1-01-21 | 交易金额:3367.9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德汇工具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支付房租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德汇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汇”)支付房租等并向其销售钨产品,2020年预计金额合计为1,28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报废汽车废钢废五金等并向其收取房租及服务费等,2020年预计金额合计为5,45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电站”)支付光伏电费,2020年预计金额合计为3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湖北格林邦普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邦普”)收取房租及服务费等,2020年预计金额合计为300万元。 20200307:股东大会通过 20210121: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367.98万元。 |
公告日期:2020-12-29 | 交易金额:5075.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星题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发展,强化钨钴资源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20年12月28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公司”或“格林美”)与陈星题(以下简称“乙方”)、陈婷婷(以下简称“丙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65%股权中的合计16.5%股权拟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48.5%股权。 |
公告日期:2020-10-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为使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20年10月20日与员工持股平台温州鼎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鼎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盈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鼎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盈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乙方”)就拟分拆上市主体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或“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7.0217%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予乙方(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乙方有意受让标的股权。同日,目标公司与战略投资者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丰城发投”)、乐清德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乐清德汇”)、杨潇玥、马怀义、蔡加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康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康星投资”)、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叁号”)、深圳市华拓至远陆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拓至远陆号”)、揭阳市和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和润投资”)、厦门兴旺互联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兴旺互联二号”)、章林磊、胡宁翔、珠海横琴瑞紫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珠海瑞紫”)签订了《增资协议》。本次转让股权及增资扩股后,乙方最终合计持有目标公司5.0931%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9-19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推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格林美(深圳)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循环科技”)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深圳循环科技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8年。 2020091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0-04-30 |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樊飞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更好地实施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循环产业战略布局,促进循环产业的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格林美”或“受让方”)于2019年12月17日与山西洪洋海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洪洋海鸥”或“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股东樊飞先生(以下简称“出让方”)共同签署了《山西洪洋海鸥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江西格林美收购樊飞先生持有的目标公司12%股权,本次收购完成之后,江西格林美持有目标公司80%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2-20 | 交易金额:2717.4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德汇工具有限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支付房租等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浙江德汇工具有限公司(原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以下简称“浙江德汇”)采购钻头等并向其销售钨产品,2019年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采购压缩机等废五金,2019年预计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报废汽车废钢废五金等并向其支付房租及服务费等,2019年预计金额合计为6,500万元。 2019011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220:2019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717.47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9-18 |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樊启鸿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积极响应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关于培育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的号召,最大限度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打造以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或“目标公司”)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2019年9月16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与樊启鸿(以下简称“乙方”)、广州立丰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或“广州立丰”)、郭卫星(以下简称“丁方”)、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戊方”或“扬州远方”)、江苏匀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己方”或“江苏匀升”)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红杰(以下简称“庚方”)、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方”或“扬州龙川”)、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壬方”或“扬州创美”)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中的合计17%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己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8%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8-21 | 交易金额:4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转让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积极响应扬州市江都区政府关于培育当地优质民营企业做优做强的号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扬州市江都区政府一致达成以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扬州宁达”)为主体,采取混合经济,吸收社会资本,构建多渠道融资体系,打造以扬州宁达为主体的江苏扬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统一,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基于以上目的,2018年12月,公司与扬州市江都区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扬州市龙川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龙川产投”)、扬州创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丙方”或“扬州创美”)及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樊启鸿(以下简称“丁方”)、樊红杰(以下简称“戊方”)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扬州宁达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60%股权中的合计25%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丙方。转让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5%股权。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8-21 | 交易金额:2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鉴于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或“目标公司”)的发展需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及武汉易思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睿环保”)、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回收哥”)拟对河南沐桐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4,000万元,易思睿环保增资3,000万元,武汉回收哥增资2,000万元。公司与易思睿环保、武汉回收哥、目标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了《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沐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1,377.8464万元,公司持有河南沐桐股权比例增至56.3538%,河南沐桐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06-26 | 交易金额:5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8年12月,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转让了下属公司扬州宁达贵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宁达”)2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扬州宁达35%股权,扬州宁达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前为扬州宁达提供的共计5,600万元担保构成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故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062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9-04-27 | 交易金额:2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鉴于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或“目标公司”)的发展需要,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及武汉易思睿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思睿环保”)、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回收哥”)拟对河南沐桐增资,其中公司增资24,000万元,易思睿环保增资3,000万元,武汉回收哥增资2,000万元。公司与易思睿环保、武汉回收哥、目标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签订了《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沐桐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1,377.8464万元,公司持有河南沐桐股权比例增至56.3538%,河南沐桐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9-01-18 | 交易金额:1575.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推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湖北储能申请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575万元,债务履行期限为5年。 20190118: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2-06 | 交易金额:128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下属公司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鑫汇”)采购电子废弃物及报废汽车等,2018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63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沐桐”)销售电废拆解物等,2018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1500万元。公司向关联法人乐清市芙蓉工具二厂(以下简称“芙蓉二厂”)采购钻头并向其销售钨产品,2018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5000万元。 2018020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1-19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推动公司参股子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欧科亿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期限两年。 20161130:股东大会通过 20180119:由于株洲欧科亿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合理安排担保额度,公司决定取消为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由于湖北储能、仙桃储能、江西储能的融资安排发生变动,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行为并未实际发生。为合理安排担保额度,公司决定取消为上述三家公司提供人民币6,075万元担保。 |
公告日期:2017-12-05 | 交易金额:39838.5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许开华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格林美”)于2017年1月24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开华签署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开华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169,49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许开华承诺认购不少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13.50%,并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股份的数量最终由公司根据市场发行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0170211:股东大会通过 20170506:因近期证券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前次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述《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为此,格林美与许开华签订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许开华关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之附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20170523: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终止前次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70628: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136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1205:2017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2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桐环保”、“借款人”)提供借款,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借款基准利率上浮10%,按季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如本次借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归还。 201706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5-23 | 交易金额:225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推动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储能”),及其分子公司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以下简称“仙桃储能”)、储能电站(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储能”)的快速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公司拟为湖北储能,仙桃储能,江西储能三家储能公司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承担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2250万,2025万,1800万元,三家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6075万元,正常期限10年(提前还款情况下,期限为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最后一期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2017052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4-29 | 交易金额:7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购销商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采购钨原料并向其销售钴钨产品,2017年预计关联交易额为5000万元。公司向参股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文明”)采购电子废弃物,2017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2000万元。根据2016年4月1日、2016年5月31日和2016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关于转让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和《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在上述日期之后,回收哥、绿色文明和欧科亿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2017042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4-25 | 交易金额:15041.9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6年度与关联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15,041.9644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1-25 | 交易金额: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许开华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充实营运资金,满足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申请5亿元(含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由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公告日期:2016-12-28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武汉三永格林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周继锋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了促进公司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的快速发展,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城矿公司”)拟向其相对控股的公司武汉三永格林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永公司”、“借款人”)借款1000万元,用于补充三永公司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5%,按季结算利息,到期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在借款人付清之前的借款利息为前提的条件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借。武汉城矿公司为三永公司第一股东,持股45%。鉴于公司副总经理周继锋为三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三永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为相对控股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16-10-29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贷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银行向公司参股公司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借款人”)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其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公告日期:2016-08-22 | 交易金额:1724.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 | ||
交易简介: 为了利用互联网回收模式优势,促进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快速由亏损走向盈利,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和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31%股权转让给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本次交易方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5-12-31 | 交易金额:161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星题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荆门格林美拟收购陈星题持有的由荆门格林美控股的德威格林美49%的股权。 2015年2月15日,荆门格林美与陈星题签署《关于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致信德”)对德威格林美100%的股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00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根据评估报告书,在收益法下,德威格林美100%股权评估值为33,428.34万元。 根据荆门格林美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荆门格林美收购德威格林美49%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6,170.00万元。 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
公告日期:2015-11-17 | 交易金额:75000.48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15年2月15日,公司分别与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汇垠澳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星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星通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德溢慧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企港二期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其中,公司董事张旸在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职,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50318: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468号) 20150520:鉴于公司已于2015年5月15日实施了上述除权除息事项,公司董事会现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2.36元/股调整为9.50元/股。 20150526: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0468号)。 20150611: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数量、发行对象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0150909:2015年9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51015:2015年10月1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71号)。 201511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5年11月18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
公告日期:2015-10-30 | 交易金额:37172.8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通达环球有限公司,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了更好地整合上市公司资产,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格林美”)与下属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于2015年2月15日与通达环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环球”)、无锡通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进出口”)、中企港二期南京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企港”)分别签署了《关于江苏凯力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公司及荆门格林美以现金38,587.4998万元收购通达环球、通达进出口、中企港合计持有的江苏凯力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力克”)49%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15-10-24 | 交易金额:19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陈星题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收购陈星题持有的浙江德威65%的股权。2015年2月15日,公司与陈星题签署《关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同致信德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5)第00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收益法下,浙江德威100%股权评估值为30,782.85万元。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最终确定公司收购浙江德威65%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9,500.00万元。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
公告日期:2015-03-27 | 交易金额:115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加工,销售商品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称“荆门德威”)和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称“荆门格林美”)2015年预计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浙江德威”)发生加工、销售、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为11,520万元。 |
公告日期:2015-03-07 | 交易金额:8029.5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产品、加工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2014年,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孙公司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格林美”)与浙江德威硬质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威”)的购销和加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金额为8029.5269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9-15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司投资及整合环保产业,获得外延式扩张的广阔空间,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及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资本”),共同组建成立中植格林美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2014年9月12日,公司与汇丰源、中植资本签订了《关于设立中植格林美环保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设立并购基金的合作方汇丰源为公司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4-05-28 | 交易金额:25696.8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一)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格林美”)于2013年10月23日与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4,893万股A股普通股股票,汇丰源承诺以现金认购股份数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10%(含10%),并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认购股份的数量最终由公司根据市场发行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截至《认购协议》签署日,汇丰源持有本公司股份14,399.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0103: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汇丰源关于股份认购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汇丰源承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汇丰源认购计划募集资金总额256,900万元的10%(即25,690万元)对应的股份数量(万股),具体计算公式为:25,69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元/股)。 20140213:2014年2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40307:2014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9号). 20140528:已于2014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将于2014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告日期:2013-11-25 | 交易金额:3198.4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格林美”)与湖北亿美特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美特”),共同出资设立湖北鄂中再生资源大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或“鄂中再生”),双方于2013年7月12日签订《合资协议书》,并约定在合资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由合资公司与亿美特签订130400480-2地块的转让协议,具体详见2013年7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13年11月22日,鄂中再生与亿美特就上述地块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亿美特持有鄂中再生41.4%的股权,上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构成关联交易。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原始质押股数:44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0至 2025-04-10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44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4-11至 2025-04-11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1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8 | 原始质押股数:8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2024-04-11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8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8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8 | 原始质押股数:71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2024-04-12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71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71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2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1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23 | 原始质押股数:32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21至 2024-04-12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将其持有的32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32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2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2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12-23 | 原始质押股数:60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12-21至 2024-04-11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将其持有的60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60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0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15 | 原始质押股数:299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4-12至 2024-04-11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2日将其持有的299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299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9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4-15 | 原始质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4-12至 2024-04-12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2日将其持有的2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4-04-13 | 本次解押股数:2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4-04-12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4月1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4-21 | 原始质押股数:13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4-18至 2023-04-1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8日将其持有的13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15 | 本次解押股数:13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13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3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2-04-19 | 原始质押股数:375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2-04-14至 2023-04-14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4日将其持有的375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3-04-15 | 本次解押股数:375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04-13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13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75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5-18 | 原始质押股数:255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13至 2022-05-1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3日将其持有的255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4-21 | 本次解押股数:654.9682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19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54.9682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5-18 | 原始质押股数:2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5-13至 2022-05-1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3日将其持有的26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2-15 | 本次解押股数:26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2-1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2月11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6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5-08 | 原始质押股数:1222.098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30至 2022-04-30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30日将其持有的1222.0983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4-19 | 本次解押股数:1222.0983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15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5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222.0983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原始质押股数:28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27至 2022-04-2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287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2-04-21 | 本次解押股数:28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2-04-19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04月19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8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4-26至 2022-04-26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6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8-04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8-02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8月02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1-14 | 原始质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1-11至 2022-01-1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11日将其持有的14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7-16 | 本次解押股数:14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7-14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14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10 | 原始质押股数:364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9-04至 2021-09-0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04日将其持有的364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7-31 | 本次解押股数:364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7-29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7月29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64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23 | 原始质押股数:8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5-20至 2021-05-20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0日将其持有的8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8 | 本次解押股数:8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4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14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9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07至 2021-05-06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7日将其持有的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到2021年5月6日。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08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06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5月06日将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原始质押股数:41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7至 2021-04-2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41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本次解押股数:41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1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原始质押股数:10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7至 2021-04-2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10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本次解押股数:10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7至 2021-04-2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7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原始质押股数:247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4-29至 2021-04-29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9日将其持有的247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30 | 本次解押股数:247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47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原始质押股数:18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1-21至 2021-01-20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21日将其持有的18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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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1-14 | 本次解押股数:18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1-12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12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1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23 | 原始质押股数:1411.43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21至 2020-02-2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1411.43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19年11月21日,延期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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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826.4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826.4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23 | 原始质押股数:33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6至 2020-02-2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将其持有的33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19年11月21日,延期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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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33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1.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23 | 原始质押股数:512.5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20至 2020-02-2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将其持有的512.57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期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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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512.5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12.57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23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04至 2020-02-2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04日将其持有的4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19年11月21日,延期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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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1-23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11至 2020-02-21 |
出质人: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11日将其持有的2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延期至2019年11月21日,延期2020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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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1-23 | 本次解押股数:2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1-17 |
解押相关说明: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01月1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12 | 原始质押股数:430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09至 2020-09-0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09日将其持有的430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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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9-10 | 本次解押股数:430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0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0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30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09 | 原始质押股数:37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04至 2020-07-0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4日将其持有的37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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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7-07 | 本次解押股数:37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7-03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03日将质押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37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30 | 原始质押股数:9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23至 2020-05-2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3日将其持有的9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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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5-23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5-2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5月21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11 | 原始质押股数:45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06至 2020-05-06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6日将其持有的45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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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本次解押股数:45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4-30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30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5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11 | 原始质押股数:4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07至 2020-05-0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7日将其持有的4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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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本次解押股数:4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28日将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5-11 | 原始质押股数:44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5-08至 2020-05-0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8日将其持有的44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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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5-07 | 本次解押股数:44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4-30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4月30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4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1-09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1-03至 2019-05-09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1月03日将其持有的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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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11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09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9日将质押给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30 | 原始质押股数:3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28至 2019-07-05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3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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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7-09 | 本次解押股数:3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7-05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5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8 | 原始质押股数:155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5至 2019-05-2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155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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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30 | 本次解押股数:155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8日将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55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20 | 原始质押股数:430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17至 2019-09-17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17日将其持有的430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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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9-12 | 本次解押股数:430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10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9月10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30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15 | 原始质押股数:5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13至 2019-05-2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13日将其持有的5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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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30 | 本次解押股数:5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8日将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9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11 | 原始质押股数:39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06至 2019-07-05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06日将其持有的39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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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7-09 | 本次解押股数:39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7-05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5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93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30 | 原始质押股数:5797.12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28至 2019-05-2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28日将其持有的5797.1200万股股份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5-30 | 本次解押股数:5797.12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2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28日将质押给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797.12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30 | 原始质押股数:20526.4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7至 -- |
出质人: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27日将其持有的20526.4400万股股份质押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2 | 原始质押股数:29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0至 2018-09-20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20日将其持有的2975.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9-20 | 本次解押股数:29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9-18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9月18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975.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6 | 原始质押股数:3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24至 2018-07-24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07月24日将其持有的3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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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2 | 原始质押股数:7037.97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31至 2018-05-31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31日将其持有的7037.97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02 | 本次解押股数:7037.9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5-31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31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037.97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17 | 原始质押股数:72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1至 2019-05-09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7年05月11日将其持有的72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5-11 | 本次解押股数:946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09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09日将质押给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464.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30 | 原始质押股数:284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28至 --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通知,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8,4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质押给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从2016年7月28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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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8-01 | 本次解押股数:3698.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28 |
解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持有的质押给招商资管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计36,985,000股(原2016年7月28日质押的28,450,000股,因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实施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质押股份总数变为36,985,000股)于2017年7月28日到期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7%。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07 | 原始质押股数:357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2至 --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3,260,000股及限售股12,460,000股合计35,72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7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3%)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6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从2016年6月2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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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8 | 本次解押股数:4643.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06 |
解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持有的质押给第一创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份(已于2017年5月31日解除限售)共计96,564,000股(原2016年5月25日质押的19,280,000股和2016年6月2日质押的35,720,000股。因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实施了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于2017年5月19日实施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质押股份总数变为96,564,000股”)于2017年6月6日到期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5-28 | 原始质押股数:192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5-25至 --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同时,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7,000,000股及限售股12,280,000股合计19,2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5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2%)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6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从2016年5月25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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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8 | 本次解押股数:5012.8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06 |
解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持有的质押给第一创业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及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份(已于2017年5月31日解除限售)共计96,564,000股(原2016年5月25日质押的19,280,000股和2016年6月2日质押的35,720,000股。因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实施了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于2017年5月19日实施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质押股份总数变为96,564,000股”)于2017年6月6日到期解除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3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02 | 原始质押股数:7894.787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1-30至 -- |
出质人: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中植产投环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植”)的通知,深圳中植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78,947,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2%)质押给元达信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从2015年11月30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6 | 原始质押股数:1470.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04至 2017-06-04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质押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共分三笔质押。其中第一笔质押10,695,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3日;第二笔质押14,706,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第三笔质押4,412,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6 | 原始质押股数:441.2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12至 2017-06-04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质押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共分三笔质押。其中第一笔质押10,695,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3日;第二笔质押14,706,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第三笔质押4,412,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16 | 原始质押股数:1069.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5-13至 2016-06-03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质押已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共分三笔质押。其中第一笔质押10,695,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5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6月3日;第二笔质押14,706,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第三笔质押4,412,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6月1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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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6-07 | 本次解押股数:850.7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03 |
解押相关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通知,汇丰源持有的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32,807,000股(原质押股份数为16,403,500股,因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实施了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质押股份数变为32,807,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9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3%)于2016年6月3日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5-04 | 原始质押股数:9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7至 2016-04-19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同时,汇丰源重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4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2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4月19。此次质押股份占汇丰源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70%,占公司总股本的1.02%。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5-05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29至 2015-04-28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汇丰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9,000,000股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9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4月28日。此次质押股份占汇丰源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3.20%,占公司总股本的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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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5-04 |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通知,汇丰源持有的原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19,000,000股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3.5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于2015年4月28日解除了质押,并办理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该质押事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25 | 原始质押股数:2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23至 2014-10-20 |
出质人: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协迅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2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0月20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协迅实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07%,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4-08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4-03至 2014-09-30 |
出质人: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协迅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5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9月30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协迅实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4.41%,占公司总股本的0.73%。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19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17至 2014-09-12 |
出质人: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迅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协迅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17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9月12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协迅实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1%,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13 | 原始质押股数: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11至 2014-09-05 |
出质人: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协迅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600,000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4年3月10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11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9月5日。此次质押股份占协迅实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81%,占公司总股本的0.35%。截止本公告日,协迅实业持有公司38,168,6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11,26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9.50%,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05 | 原始质押股数:75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03至 -- |
出质人: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与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格林美75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格林美总股本的9.99%)质押给华能信托,作为《股票收益权转让合同》的质押担保。双方已于2014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股份质押期限自出质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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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3-12 | 本次解押股数:75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10 |
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源”)的通知,汇丰源质押给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75,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15%)已于2015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1-28 | 原始质押股数:86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1-24至 2014-07-25 |
出质人: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迅实业”)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协迅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8,660,000 股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 2014 年 1 月 24 日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初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1 月 24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4年 7 月 25 日。 此次质押股份占协迅实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2.66%,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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