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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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9 | 可转债 | 2022-04-21 | 3.90亿 | 2022-06-30 | 1.61亿 | 58.9% |
2020-12-23 | 增发A股 | 2020-12-25 | 9147.59万 | 2021-06-30 | 0.00 | 100% |
2010-04-16 | 首发A股 | 2010-04-26 | 8.03亿 | 2014-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1-07-17 | 交易金额:4636.95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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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李晓斌 | ||
交易概述: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股东李晓斌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李晓斌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7,5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给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10号私募基金”),李晓斌先生持有10号私募基金份额,并拟与该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本股份转让系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李晓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
公告日期:2021-07-0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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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蔡永太 | ||
交易概述: 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蔡永太先生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11,0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3%)给上海通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怡春晓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9号私募基金”),并拟与该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截至目前,蔡永太先生为9号私募基金的唯一受益人。本股份转让系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控股股东蔡永太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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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2.86亿 | 2886.00万 | -- | |
合计 | 1 | 2.86亿 | 2886.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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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ST有树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0-12-23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蔡永太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17,452,006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未超过207,744,12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0200321: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10: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分别与麻秀星、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0200506:股东大会通过 20200630: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1、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5.73元/股;2、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76,788,827股(含本数)。 20200808: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 20200825: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2238),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00829: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38号)。 20200912: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238号)。 20200924: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200925: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二次修订稿)》。 2020101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2日对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会议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01028: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垒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7号)。 20201223:发行人已于2020年12月17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
公告日期:2016-05-07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蔡永太,叶斌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843,587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19.39元人民币,其中蔡永太先生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50,000,008.23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384,359股A股股票,叶斌先生拟以现金出资人民币10,000,005.84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476,872股A股股票。 20150717:股东大会通过 20160329: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20160507:股东大会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
质押公告日期:2024-10-24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0-21至 2025-10-20 |
出质人:蔡永太 | ||
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永太于2024年10月21日将其持有的5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3-09 | 原始质押股数:47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3-07至 2025-03-07 |
出质人:蔡永太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蔡永太于2024年03月07日将其持有的47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