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或“本公司”)是由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纸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顺纸业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8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了注册号为4420004000137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颖忠。
2010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文《关于核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查看全部▼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洁柔”或“本公司”)是由中山市中顺纸业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顺纸业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中顺纸业有限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08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了注册号为44200040001371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邓颖忠。
2010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39号”文《关于核准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公开发行后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60,000,000.00元。
2012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000.00元,以截至2011年末总股本160,000,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0,000.00元。
2013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4,000,000.00元,以截至2012年末总股本208,000,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2,000,000.00元。
2014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3,600,000.00元,以截止2013年末总股本312,000,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5,600,000.00元。
2015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81,1200,000.00元,以截止2014年末总股本405,60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6,720,000.00元。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规定,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刘金锋等24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33,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25元。因存在43名激励对象退出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199名,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6,957,000.00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3,677,000.00元。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规定,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段相雷等6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86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80元。因存在14名激励对象退出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4名,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847,000.00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524,000.00元。
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本次董事会的决议规定,公司申请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6,000.00股,其中首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25元/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80元/股,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258,000.00元。
2017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2,629,000.00元,以截止2016年末总股本505,258,00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887,000.00元。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规定,由于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不合格等失去激励资格,拟对35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5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82,462.5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0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39,997.5股,合计回购注销422,460股。
本次减资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7,464,540.00元。
2018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30,225,178.00元,以公司总股本757,464,540.00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7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7,689,718.00元。
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规定,因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时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不达标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拟对4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38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985,426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8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11,551股,合计回购注销996,977股。本次减资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6,692,741.00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公司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董晔等67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21,717,500.00股,每股面值1元。因存在102名激励对象退出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569名,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4.33元,授予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75,500.00股,授予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6,368,241.00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由于本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考核不达标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拟对3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2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211,803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0名激励对象,涉及限制性股票56,865股,合计回购注销268,668股。本次减资后,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06,099,573.00元。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授予64名激励对象3,50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02元。因有18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主动放弃等原因而未认缴限制性股票,13名激励对象未足额认缴限制性股票,实际向46名激励对象授予2,791,700.00股限制性普通股,授予完成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308,891,273.00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2,457,555.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12,457,555.00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3,781,913.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13,781,913.00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4,739,745.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14,739,745.0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4,550,3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1,334,550,300.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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