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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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8.26亿 | - | - | - |
| 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5.00亿 | 2016-12-31 | 8.11万 | 100% |
| 2010-11-12 | 首发A股 | 2010-11-22 | 7.55亿 | 2013-12-31 | 1.48万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11 | 交易金额:1.5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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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或“目标公司”)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引入投资者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星基金”)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2,727.27万计入注册资本,12,272.7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旭合科技其他原有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瓴先投资”)、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巽顺投资”)、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同意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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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03 | 交易金额:2.5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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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有限”)业务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对蓝丰有限进行增资,拟引入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和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化工”),公司放弃本次优先认缴权。旭合资本以现金方式增资向蓝丰有限增资20,000万元,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8,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比德化工以现金方式增资5,000万元,其中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蓝丰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12,5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蓝丰有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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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27 | 交易金额:16227.15 万元 | 转让比例:8.99 % |
| 出让方:王宇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42361.82 万元 | 转让比例:25.69 % |
| 出让方: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 (H.K.) Limited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 1、若上述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达成,兮茗投资拟将持有公司股票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2.56%),表决权股份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2.56%);郑旭先生将持有公司股票67,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4.36%),郑旭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表决权股份96,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0.45%)。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兮茗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旭先生,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92%),表决权股份202,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43.01%)。2、相关协议的履行,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5-10-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放弃优先认缴权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或“目标公司”)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引入投资者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星基金”)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2,727.27万计入注册资本,12,272.7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旭合科技其他原有股东郑旭、安徽瓴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瓴先投资”)、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巽顺投资”)、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同意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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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16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郑旭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资金较为紧张,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三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20250920: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增加借款额度后,公司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5%,借款利息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20251016: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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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7 | 原始质押股数:2860.112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 |
| 出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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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860.1123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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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19 | 原始质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17至 -- |
| 出质人:郑旭 | ||
| 质权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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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郑旭于2023年07月17日将其持有的16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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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6-14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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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郑旭于2025年06月12日将质押给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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