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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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8.26亿 | - | - | - |
| 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5.00亿 | 2016-12-31 | 8.11万 | 100% |
| 2010-11-12 | 首发A股 | 2010-11-22 | 7.55亿 | 2013-12-31 | 1.48万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2-31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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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有限”)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由蓝丰有限的原股东之一沅江比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德化工”)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3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蓝丰有限其他原有股东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集团”)拟放弃上述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蓝丰有限注册资本由13,000万元增加至13,300万元,公司持有蓝丰有限的股权比例将由增资前的76.92%变更为75.19%,蓝丰有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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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30 | 交易金额:1208.4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西安方舟国际大厦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及车库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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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基于宁夏蓝丰的实际经营情况,无法全部以现金方式清偿公司债务。为加快债权清收,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作为债权人拟通过取得宁夏蓝丰所持有的地下车位使用权及车库机械设备所有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抵偿宁夏蓝丰所欠公司款项,以上交易构成债务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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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9-27 | 交易金额:16227.15 万元 | 转让比例:8.99 % |
| 出让方:王宇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42361.82 万元 | 转让比例:25.69 % |
| 出让方: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 (H.K.) Limited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交易影响: 1、若上述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达成,兮茗投资拟将持有公司股票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2.56%),表决权股份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2.56%);郑旭先生将持有公司股票67,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4.36%),郑旭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表决权股份96,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0.45%)。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兮茗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旭先生,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92%),表决权股份202,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43.01%)。2、相关协议的履行,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 | ||
| 公告日期:2025-12-30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郑旭 | 交易方式:借款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资金较为紧张,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三年,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20250920: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增加借款额度后,公司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5%,借款利息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20251016: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30:2025年,郑旭先生分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有限”)续签了《借款合同》,约定该借款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借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自出借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为年利率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蓝丰有限尚未向郑旭先生偿还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5.392亿元。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缓解公司债务压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旭先生现豁免公司及蓝丰有限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应付利息总计人民币20,594,562.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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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2-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郑旭,李质磊,张敏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求,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顺利实施,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其他具备资质的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供应链服务公司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0523: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30:近日,蓝丰生化、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及路忠林先生分别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科技”)与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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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7 | 原始质押股数:2860.112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 |
| 出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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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860.1123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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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19 | 原始质押股数:1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17至 -- |
| 出质人:郑旭 | ||
| 质权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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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郑旭于2023年07月17日将其持有的16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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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6-14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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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郑旭于2025年06月12日将质押给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1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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