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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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8.26亿 | - | - | - |
2016-02-25 | 增发A股 | 2016-02-25 | 5.00亿 | 2016-12-31 | 8.11万 | 100% |
2010-11-12 | 首发A股 | 2010-11-22 | 7.55亿 | 2013-12-31 | 1.48万 | 100% |
公告日期:2024-09-07 | 交易金额:3.02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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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柏德贸易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暨资产收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香港柏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柏德”)、浙江德施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德施普”或“标的资产”)、金国军先生及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德施普”或“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增资暨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协议》或“本协议”)。 2、公司或公司控制的主体(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30,240万元购买香港柏德持有的江西德施普100%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至3亿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江西德施普拟以人民币2.7亿元购买浙江德施普所持有的锦纶纤维业务相关生产设备。香港柏德、浙江德施普及其实际控制人金国军先生承诺不再从事锦纶纤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业务,同时承诺江西德施普2022年-2024年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6,000万元、6,000万元,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 |
公告日期:2024-08-2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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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海口柏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甲方将目标公司100%股权无偿转回给乙方3或其指定方,股权变更登记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
公告日期:2023-09-27 | 交易金额:16227.15 万元 | 转让比例:8.99 % |
出让方:王宇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海南闻勤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闻勤顺为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交易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宇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23-08-12 | 交易金额:42361.82 万元 | 转让比例:25.69 % |
出让方: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南锦穗国际控股有限公司,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 (H.K.) Limited | 交易标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 1、若上述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达成,兮茗投资拟将持有公司股票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22.56%),表决权股份106,000,000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2.56%);郑旭先生将持有公司股票67,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14.36%),郑旭先生及一致行动人表决权股份96,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20.45%)。 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兮茗投资,实际控制人为郑旭先生,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73,457,432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6.92%),表决权股份202,058,555股(占发行股份后表决权比例为43.01%)。2、相关协议的履行,将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有助于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相关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 |
公告日期:2024-10-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兮茗”)签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郑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96,058,555股股份,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5.60%,郑旭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合资本”)为安徽兮茗的控股股东,郑旭先生为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徽兮茗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安徽兮茗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24-03-29 | 交易金额:134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产品,销售商品,房租等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控制的下属企业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提供、接受服务,租赁办公场地等事项,2024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480.00万元。 20240329: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7 | 原始质押股数:2860.1123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2-05至 -- |
出质人: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2860.1123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7-19 | 原始质押股数:1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7-14至 -- |
出质人:郑旭 | ||
质权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郑旭于2023年07月14日将其持有的17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