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简介: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158,708,805股(含158,708,805股)人民币普通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36,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15年6月12日,公司分别与杨晓玲、张家书、林超、林增佛、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信建投基金银河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基金银河2号资产管理计划)、西藏瑞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华安-中兵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信瑞丰-南方资产-共进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0150910:股东大会通过
20151019: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51104: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51231: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788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0310: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部分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20160524: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20160525: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4.87元/股调整为14.6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12,859,092股(含本数)。
20160613:股东大会通过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
关事项的议案》
20160704: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相关事项的议案》。调整公司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3,967,163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2,000万元(含发行费用)。
20160716:2016年7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2016091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告标题及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973号)
20161011: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上股东认购的股份预计上市时间为2016年10月13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