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业务。
第三方支付、机具销售、租赁业务、保理业务、小额贷款业务
第三方支付 、 机具销售 、 租赁业务 、 保理业务 、 小额贷款业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675.23万 | 2.04% |
客户二 |
871.76万 | 0.48% |
客户三 |
851.34万 | 0.47% |
客户四 |
581.63万 | 0.32% |
客户五 |
433.03万 | 0.24%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8808.27万 | 5.83% |
供应商二 |
4502.79万 | 2.98% |
供应商三 |
2765.49万 | 1.83% |
供应商四 |
2720.24万 | 1.80% |
供应商五 |
2368.67万 | 1.5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3605.70万 | 2.18% |
客户二 |
647.86万 | 0.39% |
客户三 |
125.10万 | 0.08% |
客户四 |
104.36万 | 0.06% |
客户五 |
101.99万 | 0.06%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4.65亿 | 33.84% |
供应商二 |
1.63亿 | 11.87% |
供应商三 |
6318.91万 | 4.60% |
供应商四 |
2382.16万 | 1.73% |
供应商五 |
1848.94万 | 1.35%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一 |
2660.42万 | 1.54% |
客户二 |
2312.59万 | 1.34% |
客户三 |
1254.71万 | 0.73% |
客户四 |
762.22万 | 0.44% |
客户五 |
559.31万 | 0.32%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一 |
3.51亿 | 25.43% |
供应商二 |
1.04亿 | 7.51% |
供应商三 |
8686.39万 | 6.30% |
供应商四 |
7514.94万 | 5.45% |
供应商五 |
6439.76万 | 4.6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1 |
1.76亿 | 7.88% |
客户2 |
1.33亿 | 5.95% |
客户3 |
1.06亿 | 4.77% |
客户4 |
8923.70万 | 4.45% |
客户5 |
5287.80万 | 4.01%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1 |
3.58亿 | 17.02% |
供应商2 |
2.21亿 | 8.85% |
供应商3 |
1.41亿 | 6.68% |
供应商4 |
1.31亿 | 5.35% |
供应商5 |
8226.28万 | 4.94%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客户1 |
3.01亿 | 16.44% |
客户2 |
1.12亿 | 6.10% |
客户3 |
1.07亿 | 5.82% |
客户4 |
7482.90万 | 4.09% |
客户5 |
4555.89万 | 2.49%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供应商1 |
1.91亿 | 12.42% |
供应商2 |
1.77亿 | 11.48% |
供应商3 |
1.38亿 | 8.95% |
供应商4 |
1.26亿 | 8.16% |
供应商5 |
1.10亿 | 7.15%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公司属于支付行业。 支付行业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的数字要素驱动业,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支付机构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基石,在激活、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备先天优势,在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促进民生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支付行业现已进入稳定发展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2024年一季度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900.75亿笔,金额3,12...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主营业务划分,公司属于支付行业。
支付行业属于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的数字要素驱动业,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当前数字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对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支付机构作为数字经济建设的基石,在激活、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具备先天优势,在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促进民生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支付行业现已进入稳定发展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2024年一季度支付系统共处理支付业务2,900.75亿笔,金额3,121.2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24%和12.38%;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处理业务11.53亿笔,金额48.7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63%和8.63%;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3,114.19亿笔,金额85.93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86%和1.50%;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处理业务187.10万笔,金额40.4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6.37%和60.83%,我国支付系统业务量总体保持增长。
2024年上半年,支付行业整合加速,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优化,央行继续保持严监管态势,行业内监管制度日趋完善,整体合规意识得到显著提升。《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强化了支付行业的准入和全链条全周期监管,标志着支付行业监管进入崭新的阶段。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引导、支持和监管制度的更趋完善,整个行业将向着规范化、专业化、细分化方向深入发展。
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和监管环境的趋严对支付机构既是挑战亦是机遇。在新环境下,支付机构须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严格推动支付业务回归本源,更好的服务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样,合规健全的市场环境亦给支付机构提供了公平竞争的舞台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市场参与主体只有聚焦支付本身,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加强创新投入,综合提供高质量、创造性、有吸引力的服务,才能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公司经营情况
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公司立足于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提供服务,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持续开展规范运作,全面加强经营管理,稳步实施提质增效,重点聚焦优势业务发展,有力的保证了公司平稳运行。
子公司合利宝是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经营主体。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合利宝作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支付企业,自成立以来,以立足支付、推动产业变革、提升企业竞争力为使命,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从线上到线下,从境内到境外的全方位支付服务,发展至今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广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证和荣誉。
合利宝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开发各种新技术、新手段、新模型,深化支付服务建设,在适合自身和客户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和实践。合利宝智慧支付解决方案聚合多种支付渠道,涵盖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多种支付方式,能够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付款需求,实现自助收银,提高商家收银效率。合利宝已推出多种创新扫码支付产品,比如智能POS机、4G云音响、4G语音台卡、立牌、贴纸等,商家可享受多种支付工具联动赋能,实现个性化自助收银。
合利宝服务涉及智慧零售、金融科技、跨境支付、电商文化、旅游出行、教育考试等多个领域,以“支付+科技”为B端企业和商户扫清数字化升级障碍,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各行各业提供数据服务。合利宝凭借其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积极助力各行各业加速线下实体的数字化转型,为商户提供一站式支付解决方案,助力商户智慧经营。
因债务逾期,报告期内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和预重整,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7日立案审查,并于2024年5月24日同意公司预重整,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预重整审计、评估和投资人招募遴选等工作,加快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进程,争取早日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实现轻装上阵。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营业收入67,132.5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27.83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支付牌照优势。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合利宝拥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许可,业务类型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具备在全国范围开展线上、线下支付业务的经营资质优势。2024年7月9日,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过渡至2025年7月9日。合利宝将根据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支付牌照的续展工作。
2、技术创新优势。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子公司合利宝拥有独立研发的支付结算系统,以创新支付技术对各产业的生产、交易、消费、流通等环节深度赋能,已形成丰富的应用场景,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发展至今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百强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广东省2022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证和荣誉。
3、平台发展优势。合利宝业务区域覆盖全国,在多地设立有分支机构,重点布局智慧零售、金融科技、跨境、电商文化、旅游出行、教育考试等行业,通过可靠的支付及增值服务,显著提升了企业客户的竞争力,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4、客户资源优势。公司以第三方支付业务为入口端已逐步积累了一批客户,具备比较明显的客户资源优势。随着公司业务模式的持续优化,公司能够不断整合行业内的各类优质客户资源,有效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5、经营团队优势。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经验丰富、专业素质过硬,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持续招募和凝聚优秀人才队伍,使得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能力不断增强。
6、产品及服务优势。合利宝针对不同行业的商户,按需定制个性化的智慧经营解决方案,围绕产业支付需求,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产品与增值服务,深挖中小微企业数字化升级中的痛点,通过一站式的“支付+SaaS”服务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把支付服务延伸至获客和营销等经营的各个环节,帮助企业实现业务流程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以满足用户经营与管理需要。为满足客户便捷化的服务需求,合利宝智能客户系统实现全新升级,能自主优化系统流程,提升人机协作水平,准确理解用户需求并解决问题,目前合利宝已搭建包括智能客服系统、人工客服等在内的全新多元化客服载体,随时对用户发起的提问做出响应。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商誉减值风险
合利宝未来经营若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其盈利能力下降,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可能导致合利科技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公司通过采取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积极拓展业务、完善系统建设、招募优秀管理团队等措施提升合利宝经营业绩,应对可能出现的商誉减值风险。
2、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导致业务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行业与国家金融体系的平稳运行密切相关,主管部门对此行业的监管逐步趋严,若由于行业内某些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而扰乱金融市场、造成恶劣影响,主管机关可能对上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或出台趋紧的法律法规,收紧对非金融机构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的许可经营范围或加强对此行业的监管力度,都将深刻影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和行业的竞争格局,从而可能对公司金融科技业务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产生重要影响。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相关政策在许可业务类型范围内开展业务,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最大限度降低政策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3、支付牌照续展风险
合利宝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19年7月9日续展,有效期至2024年7月9日。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有效期过渡至2025年7月9日。合利宝将根据监管规定积极开展支付牌照的续展工作,但能否顺利续展及续展的进度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存在因政策性因素或自身相关因素导致的续展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利完成续展工作或续展进度迟缓,可能会对公司支付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为应对上述风险,合利宝组织员工认真研判业务发展趋势、学习最新监管政策变化,确保公司的运营及业务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
4、市场竞争风险
金融科技业务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具有产品和服务更新换代快的特点,若公司金融科技业务对技术、产品和市场的发展趋势不能正确判断,不能持续研发升级产品和服务,将导致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下降,存在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公司实施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保证在金融科技行业的竞争中能引进各类优秀人才。
5、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由于软硬件及网络等原因导致的损失。具体包括:网络系统被恶意攻击,门户网站的页面被恶意替换,业务数据遭破坏或失窃,客户数据及密码信息遗失,造成资金损失;由于主机、网络以及其他设备等故障造成合利宝支付全部业务停顿,导致用户直接资金损失或间接损失;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出现故障,导致客户服务工作停顿。根据对客户或其他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大小,公司受到的影响可能是支付赔偿金、缴纳罚款、暂停业务、被吊销业务许可证的风险。公司将配备充足的IT技术人员,加强系统及软硬件建设;提高公司业务系统的安全级别,尽可能降低上述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6、客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经营风险
商户弄虚作假,将通道私自嫁接给第三方使用或移做他用;违规操作资金进出;银行卡盗刷、恶意拒付的风险。公司的商户自身发生违规行为,在选择商户时,若未严格执行对商户的筛选标准,导致出现上述违规行为进而造成交易量大幅下降,将会导致手续费收入大幅减少的经营风险。公司将强化商户审核机制,严格按照公司商户准入制度实行准入制,对存量商户定期进行梳理,及时发现违规行为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积极拓展市场,增加优质商户数量,降低对单一市场或行业的业绩依赖;公司坚持只提供支付服务,不参与交易业务的中性合规原则。
7、资金周转风险
由于公司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赖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受经济环境及自身因素等影响,公司近几年出现资金紧张的情况,导致借款逾期发生。同时借款逾期、诉讼执行、负面舆情等情况的出现,更加剧了公司融资的困难程度。2024年5月24日,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公司进入预重整阶段,目前公司正稳步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进程。后续公司将配合临时管理人制定切合实际的债务解决方案,积极争取债权人对公司重整工作的支持。
8、诉讼、执行等司法风险
(1)2020年7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涉及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公司涉及相关金融借款纠纷,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认购金额壹拾伍亿元整;资管计划的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显示公司为上述资管计划的投资本金壹拾伍亿元整、年化8.5%的投资收益等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现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到期,晋中市榆糧粮油贸易有限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诉讼。经公司自查确认,公司没有上述诉讼所提及的相关金融借款合同及担保等有关协议,没有接触、签署过上述文件,也没有相关用印流程。上述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经过公司内部审核程序,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意见,公司从未进行公告,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诉讼涉及的公司连带保证责任不合法、不合规,且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涉及的连带担保责任并不知情,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中要求公司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不予承认。截至目前,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审理完结。
(2)公司存在金融机构借款逾期的情况,相关金融机构已对公司采取了司法措施,公司部分资产已被债权人申请保全或执行,公司已在《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关于公司借款合同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关于相关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等相关公告中进行了披露。如公司继续不能还款或不能满足债权人相关要求,不排除债权方继续采取保全或执行等司法措施,公司资产存在被处置的可能及风险。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与法院及债权人开展沟通工作,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维护公司利益。
9、债务化解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解决债务问题是公司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虽然目前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但如果不能顺利解决面临的债务问题,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健康发展都无法得到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可能会受到影响。鉴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公司存在债务风险化解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全力以赴做好债务问题的化解工作,加强与债权人沟通协商,积极制定偿债方案,持续改善经营管理,综合采取各项措施化解债务风险。
10、投资者诉讼索赔风险
2022年3月,公司因相关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目前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索赔的情况。公司对投资者索赔事项持续密切关注,指派相关律师对接,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11、重整及预重整相关风险
2024年5月7日,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州中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5月24日同意公司预重整。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如果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健康发展;但即使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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