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22-03-11 | 增发A股 | 2022-03-23 | 14.79亿 | 2022-06-30 | 11.24亿 | 24.76% |
| 2015-11-05 | 增发A股 | 2015-11-04 | 7.67亿 | 2017-06-30 | 0.00 | 96.82% |
| 2010-07-23 | 首发A股 | 2010-08-02 | 12.65亿 | 2016-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8-22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 买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向募投项目“海信乾照江西半导体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半导体”)进行新一轮增资。本次对江西半导体增资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分批缴付。 |
||
| 公告日期:2025-08-22 | 交易金额:3552.22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厦门银科启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8.4552%股权 |
||
| 买方:云泽科技创业投资(泉州石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克拉玛依云泽科技领先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
| 卖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参股公司厦门银科启瑞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科启瑞”)8.4551%股权,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投资效率,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拟将持有的银科启瑞4.2276%股权转让予云泽科技创业投资(泉州石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将持有的银科启瑞4.2276%股权转让予克拉玛依云泽科技领先产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银科启瑞的股权。 |
||
| 公告日期:2025-10-23 | 交易金额:2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预计2025年度公司(含下属全资子公司,下同)将与浙江康鹏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鹏”)发生总金额不超过2,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2025-06-05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或“公司”),拟与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洋投资”)、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通信”)、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宽带”)、青岛铸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铸原基金”)等主体共同投资设立深圳铸原光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深圳铸原”或“合伙企业”)。其中,乾照光电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有合伙企业18.182%财产份额。 20250605: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与青岛亿洋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海信通信有限公司、青岛海信宽带多媒体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铸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方此前开展的共同投资,同意公司与上述合作方签署《合伙人会议决议》,并共同做出如下决议:(1)深圳铸原终止对厦门联智的投资;(2)启动深圳铸原的解散、清算程序,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全权办理;(3)将深圳铸原可分配收入按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4)执行事务合伙人返还已收取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报酬。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项终止共同投资事项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敏华先生、王惠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批准后,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上述合作方签署完毕《合伙人会议决议》,并已足额收回投资款项。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2 | 原始质押股数:503.66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0至 2019-01-10 |
| 出质人:王维勇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维勇于2018年01月10日将其持有的503.665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24 | 本次解押股数:503.66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23 |
|
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1月12日,王维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将其持有的2,518,325股作为标的证券,质押给海通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2016年1月12日质押期限届满,王维勇先生就该部分股票(5,036,650股,原质押2,518,325股,2014年度权益分派转增2,518,325股)申请了延期购回。2017年1月12日质押期限届满,王维勇先生就该部分股票(5,036,650股)申请了延期购回,该次延期购回业务约定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1日质押期限届满,王维勇先生再次就该部分股票(5,036,650股)申请了延期购回,该次延期购回业务约定购回交易日期为2019年1月10日。2018年4月23日,王维勇先生就上述质押股票5,036,650股申请了提前购回。 |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2 | 原始质押股数:251.832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1-12至 2019-01-10 |
| 出质人:王维勇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维勇于2015年01月12日将251.8325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质押期限届满,王维勇先生再次就该部分股票(5,036,650股)申请了延期购回,此次延期购回业务约定购回交易日期为2018年1月11日,延期购回2019年1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