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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7-10-25 | 增发A股 | 2017-10-20 | 4.45亿 | 2019-06-30 | 0.00 | 100% |
| 2010-09-17 | 首发A股 | 2010-10-08 | 6.46亿 | 2019-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11-21 | 交易金额:2999.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华海路西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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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 ||
| 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9日,东莞市新国都科技参与东莞市滨海湾新区交椅湾板块华海路西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以人民币2999万元竞拍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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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5-29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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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近日,因经营发展及业务规划需要,公司已受让全资子公司新国都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的40%股权,目前公司直接持有东莞市新国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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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12-23 | 交易金额:371.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新国都万联科技通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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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于剑生,冯锦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文或称“新国都支付”、“甲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拟与于剑生(下文或称“乙方”)、冯锦(下文或称“丙方”)、深圳市新国都万联科技通信有限公司(下文或称“新国都万联”、“交易标的”、“目标公司”、“丁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拟以人民币319.06万元的价格向于剑生转让新国都支付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新国都万联86%的股权、以人民币51.94万元的价格向冯锦转让新国都万联14%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新国都支付不再持有新国都万联股权,新国都万联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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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3 | 交易金额:19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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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杭州中正聚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21年6月23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国都”、“甲方”)与杭州中正聚合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乙方”、“中正聚合”)签署《关于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向中正聚合转让中正智能1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中正智能85%的股权。 本次交易定价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按中正智能100%股权整体定价为人民币13,000万元,对应15%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9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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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0 | 交易金额:576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7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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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江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雄腾煜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信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9年5月30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国都”、“甲方”)与江汉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雄腾煜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腾煜富”、“丙方”)及深圳市信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链投资”、“丁方”)签署《关于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分别向江汉先生、雄腾煜富及信链投资转让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技术”)31%、20%及21%的股权,公司合计共转让金服技术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服技术2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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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2-24 | 交易金额:4.9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96.3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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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或“乙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拟以人民币495,547,136元的价格向昆山银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银桥”、“甲方”)转让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苏州新国都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国都”、“交易标的”)96.32%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苏州新国都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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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10-1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上海赫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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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赫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以增资方式对上海赫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千科技”或“标的公司”)进行投资,其中,22.678万元作为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其余1,977.322万元计入标的公司的资本公积。2020年10月9日,公司签署《上海赫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若本次增资完成,预计公司将持有赫千科技2.90%股权(最终持股比例以标的公司完成本次融资后的工商登记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相关事宜,包括签署合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以及最后因客观因素导致上述对外投资事项无法实施时决定终止本次投资并处理相关事项等。除本公司外,本次还有其他投资方对标的公司进行投资。本次对外投资定价系参考上一轮标的公司投后估值并由交易各方遵循自愿原则经共同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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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25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鼎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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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有限公司 | ||
| 卖方:王亮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二级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软件”)以自有资金1元人民币收购王亮(以下或称“交易对方”、“乙方”)持有的深圳市鼎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嘉信息”)30%股权。2018年9月4日,经鼎嘉信息股东会决议,一致同意王亮将其持有鼎嘉信息的股权以1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国都软件。同意将鼎嘉信息的监事由“王亮”变更为“廖亚文”。鼎嘉信息的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其他信息不变。新国都软件与交易对方于2018年9月4日签署了上述转让事项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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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9-13 | 交易金额:160.0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惠州市惠信资信评级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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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 | ||
| 卖方:陈晓丹,蔡志强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金服”、“甲方”)拟使用160.01万元人民币收购陈晓丹、蔡志强(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乙方”)合计持有惠州市惠信资信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惠信”)100%股权。 2018年8月13日,新国都金服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惠信资信评级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之于惠州市惠信资信评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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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6-29 | 交易金额:286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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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柏士泰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深圳市柏士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士泰”、“丙方”)转让公司持有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瑞柏泰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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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4-18 | 交易金额:7.1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嘉联支付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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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7年11月20日,新国都与嘉联支付的唯一股东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思达”、“交易对方”)签订《山南市敏思达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之关于嘉联支付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人民币71,000万元收购嘉联支付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新国都持有嘉联支付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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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2-27 | 交易金额:1.4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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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德海威实业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国都”、“甲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整合上市公司体系内研发业务,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拟以人民币14,300万元的交易对价向深圳市德海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威”、“乙方”)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联技术”)100%的股权,2018年1月29日,公司与德海威签订《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德海威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关于深圳市易联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本协议”)。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易联技术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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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2-07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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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大岩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公司”、“甲方”)拟向深圳大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岩科技”、“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石大岩”)的全部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66.6667万元,转让价格为50,000万元。交易双方于2017年11月13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嘉石大岩之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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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11-14 | 交易金额:41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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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余承富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5年4月9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拿科技”或者“大拿科技公司”)增发的30%新股股权,并于当日与大拿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书》。该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大拿科技公司3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大拿科技目前发展状况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协同需求,且标的公司暂无盈利预期。为优化公司产业投资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交易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公司拟将持有的大拿科技公司30%股权以41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大拿科技法定代表人余承富,该事项已经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交易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与余承富于2017年11月13日签署《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余承富关于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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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8-16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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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陈文辉,钟桂珍,邱玲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50,000万元募集资金收购陈文辉、钟桂珍、邱玲(以下简称“公信诚丰全体股东”、“交易对方”及“乙方”)合计持有的公信诚丰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公信诚丰100%股权,成为其唯一股东。公司于2016年5月9日与公信诚丰全体股东及其核心管理人员江勇(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关于长沙公信诚丰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公司本次收购资产资金来源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募集的资金,本次收购不以本次非公开发行为前提。公司与公信诚丰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收购资产不涉及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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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6-27 | 交易金额:5334.5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南京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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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国都”、“乙方”)依据公司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经营风险,拟以人民币53,345,031.84元的价格向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陵药业”、“甲方”)转让全资子公司南京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南京新国都”)100%的股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京新国都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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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20 | 交易金额:2.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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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上海越欣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韩宜君,占海花等 | ||
| 交易概述: 2015年4月9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与上海越欣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韩宜君、占海花、胡晗、李健、吴东明、梁明、刘中秋8位交易对方签订了关于新国都以全额现金形式受让上述交易对方累计持有的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投资意向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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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3-07 | 交易金额:5.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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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466.6667万元,增资完成后持有大岩资本25%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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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0-08 | 交易金额:47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ExaDigm,Inc.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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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Valhalla Partners II, LLC,Meruelo Capital Partners I, LLC,Sunrise Investments LLC 等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本公司”、“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70万美元收购美国ExaDigm,Inc.(以下简称“ExaDigm”、“ExaDigm公司”或“目标公司”),收购完成后,新国都累计持有ExaDigm的100%股权。ExaDigm与公司自2009年起建立商业合作关系,2012年8月,公司决定以50万美元认购ExaDigm发行的1,684,754股B-1系列优先股、以250万美元认购可转换为B-1系列优先股的认股权证,双方达成第一次股权合作,2012年12月,我公司已全部完成B-1系列优先股的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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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8-15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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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余承富,深圳市冉腾科技有限公司等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本公司”、“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认购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拿科技”或“大拿科技公司”)增发的30%新股股权。认购完成后,新国都持有大拿科技公司30%的股权。公司于2015年4月9日与大拿科技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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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7-14 | 交易金额:47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ExaDigm, Inc.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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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ExaDigm, Inc. | ||
| 交易概述: 2015年7月11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与美国ExaDigm,Inc.签订了关于新国都收购美国ExaDigm,Inc.股权的《投资意向书》。根据公司与美国ExaDigm, Inc.签署的《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总对价470 万美元的价格收购美国ExaDigm, Inc.。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美国ExaDigm, Inc.公司的100%股权。在该意向书签署后,公司将与美国ExaDigm, Inc.详细讨论本次收购项目的相关投资细节与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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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6-24 | 交易金额:2.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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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胡晗,上海越欣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李健等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本公司”、“公司”)拟使用人民币2.52亿元的对价收购胡晗、李健、梁敏、刘中秋、吴东明、上海越欣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杭州舜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持有的浙江中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正智能”)100%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实施后,公司将持有中正智能10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与中正智能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与中正智能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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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1-21 | 交易金额:6.90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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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汤克云,杜展扬,郭闫闫等 | ||
| 交易概述: 2014年2月20日,上市公司与范特西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在基准日的预估值为8.41亿元,双方协商拟确定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8.40亿元。其中,以现金支付28,000.00万元,剩余56,000.00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双方同意由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以2013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整体评估,双方参考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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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4-04-15 | 交易金额:13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肇庆市好易联网络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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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广州银联网络支付有限公司 | ||
| 卖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本次股权交易的出让方为新国都,受让方为广州银联网络,交易标的为新国都所持肇庆市好易联49%股权,交易价格约为人民币1300万元。新国都将于2013年3月8日通过董事会审议后六个月内与广州银联网络签署《肇庆市好易联网络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书》,新国都与广州银联网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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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3-30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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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蔡敏 |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双方当事人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和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柏泰")的原股东蔡敏女士. 新国都和蔡敏女士已于2012年10月23日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关于受让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20%股权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双方约定,在满足新国都尽职调查要求的基础上,新国都拟以人民币2000万元的价格向蔡敏女士购买其所持瑞柏泰的20%股权.交易顺利完成后,新国都将持有瑞柏泰20%股权,蔡敏女士持有瑞柏泰8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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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2-08-10 | 交易金额:30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Exadigm,Inc发行的10,108,524股可转换优先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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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Exadigm,Inc | ||
| 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本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万美元认购美国Exadigm,Inc(以下简称"Exadigm"或"ExaDigm公司")发行10,108,524股可转换优先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Exadigm发行后总股本的20%股权.Exadigm成立于2000年,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安娜普尔曼街道2871号,公司现有登记股本40,434,097股,主要从事金融POS设备的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并向客户提供涵盖电子支付通信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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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6-03-17 | 交易金额:16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石晓冬,深圳市五三七向前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1,620万元与董事、副总经理石晓冬先生、深圳市五三七向前冲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极算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为:Xalgo Inc.)(以下简称“极算公司”或“子公司”,尚未设立完成,具体公司名称以届时工商注册登记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极算公司54%股权,极算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0317:近日,公司收到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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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4-06-06 | 交易金额:5672.5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甄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越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基于自身经营发展和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国都云创科技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甄京科技、腾越租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603、7-11层办公区域及裙楼商业用房(用于展厅接待、商务会客等),租赁房屋面积合计约为9,749.26平方米,租赁期自2024年6月10日起至2027年6月9日止,合计租赁费用为56,725,860.97元,租金按月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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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0 | 交易金额:24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江汉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5月30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新国都”、“甲方”)与江汉先生(以下简称“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雄腾煜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雄腾煜富”、“丙方”)及深圳市信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链投资”、“丁方”)签署《关于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分别向江汉先生、雄腾煜富及信链投资转让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技术”)31%、20%及21%的股权,公司合计共转让金服技术7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金服技术28%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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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6-04 | 交易金额:97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刘萌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700万元出资与刘萌、昱烽晟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9,7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20,000万元的48.5%。 20210428:近日,公司收到该股权投资基金平潭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取得营业执照的通知 20210604: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平潭长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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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9-29 | 交易金额:4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刘祥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国都”及“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不超过89,078,232股(含89,078,23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其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0200415:股东大会通过。 20200630: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发行审核业务问答部分条款调整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20200728: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45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00814: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201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函。 20200926:2020年9月25日,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申请文件。同日,公司分别与刘祥先生、王文彬先生、浦伟杰先生就上述事项签署终止协议。 20200929:2020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终止对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0]593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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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5-0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刘丹等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陈文辉,刘丹等发生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 20190516:股东大会通过 20190815: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技术”)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征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公司转让金服技术72%股权的交易交割完成之日(即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3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9%。 20191220:近期,因周边同类物业的租金市场价格的下降,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31日终止与泰德信签订的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并拟以人民币100元每平方米价格与泰德信续签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17A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0414:2020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提前终止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信诚丰日常运营工作调整,拟提前终止公信诚丰与陈文辉于2019年4月29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并签订《<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 20200507: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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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0-04-14 | 交易金额:6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采购商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持股28%的深圳市新国都金服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服技术”)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信联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联征信”)采购产品或服务、提供产品或服务,预计2020年度上述关联交易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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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12-20 | 交易金额:58.9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泰德信将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泰然劲松大厦17A、17B的房屋以100元/平方米/月的价格分别租给公司、新国都支付。其中公司承租17A,共计236.99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23,699元;新国都支付承租17B,共计253.89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25,389元。公司、新国都支付分别向泰德信租赁房屋的期限均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房屋租赁合同期内,泰德信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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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8-30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刘祥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拟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保。 20190830: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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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6-18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刘祥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2019年6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持有新国都股票137,946,987股,占公司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总股本的28.52%)提交的《关于增加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主要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拟与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刘祥先生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发行债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保。 20190618:股东大会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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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4-26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刘亚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经营结构、拓宽业务领域,经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参与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与公司关联股东刘亚先生、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炼石有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投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政先生共同出资15,000万元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该基金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 20190426: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拟与关联方共同参与发起设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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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9-02-22 | 交易金额:50.7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鉴于公司及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新国都支付与泰德信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公司及新国都支付决定继续向泰德信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物业作为办公场地。由于部分工作人员已搬离该办公区域,故暂停租赁17C、17D。双方拟签署相关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中,公司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物业,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84.47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25元,月租金总额为10,558.75元。新国都支付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B物业,租赁房屋建筑面积为253.89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125元,月租金总额为31,736.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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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8-03-22 | 交易金额:106.3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深圳市新国都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支付”)向控股股东及董事刘祥先生和股东及董事江汉先生共同持股的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德信”)租赁办公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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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4-13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刘祥,刘亚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公司债券。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大股东刘亚先生拟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保。 20160115:股东大会通过 20160413: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祥先生、大股东刘亚先生、江汉先生与担保机构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财产为公司向担保机构提供保证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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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11-12 | 交易金额:42386.4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中信信诚合众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信诚合众共赢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00,000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5,520,000元。其中中信信诚合众共赢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众共赢1号”)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4,000,000股,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201,840,000元。中信信诚合众共赢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众共赢2号”)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不超过4,400,000股,认购价款总金额不超过222,024,000元。 20150430:股东大会通过 20150612:2015年6月12日,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1475号) 2015061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50.46元/股调整为25.2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2,000,000股调整为不超过24,019,038股。 20151015:董事会通过《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5110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20151112:2015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80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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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3-31 | 交易金额:319.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办公场地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现鉴于2012年公司与泰德信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公司拟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C、17D物业,单位租金为人民币100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B物业,单位租金为人民币100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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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1-21 | 交易金额:23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刘祥,刘亚,江汉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上市公司拟向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祥及主要股东刘亚、江汉三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28,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金额总额(本次收购对价84,000.00万元与本次融资金额28,000.00万元之和)的25%,将全部用于支付收购范特西现金对价款。 20140819:董事会通过 20140905:股东大会通过 20140923:于2014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14113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0141204: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报送书面回复意见。 20141218: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议案》。 20150105: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的议案》。 20150121:于2015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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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2-04-06 | 交易金额:303.2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刘祥先生对泰德信持股42%,股东及董事江汉先生对泰德信持股17.2%。 2008年12月30日,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泰德信将其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17C、17D建筑面积886.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单位租金为80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为70,928.00元。 由于周边同类物业的租金市场价格下降,2009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房屋的单位租金调整为72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调整为63,835.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由于同类物业市场价格上升,2011年10月1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与泰德信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将房屋单位租金上调至95元/平方米/月,调整后,月总租金为84,227.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租金调整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现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继续租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17C、17D物业,租金为95元/平方米/月,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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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1-10-2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刘祥先生对泰德信持股42%,股东及董事江汉先生对泰德信持股17.2%。 2008年12月30日,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泰德信将其于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大道东路泰然劲松大厦17A、17B、17C、17D建筑面积886.6平方米的房屋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单位租金为80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为70,928.00元。 由于周边同类物业的租金市场价格下降,2009年3月27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09年度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与泰德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规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房屋的单位租金调整为72元/平方米/月,月总租金调整为63,835.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现由于同类物业市场价格上升,经公司与泰德信公司协商,双方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将房屋单位租金上调至95元/平方米/月,调整后,月总租金为84,227.00元,其余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如果本议案审议通过,则租金调整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起计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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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9-13 | 原始质押股数:2051.925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9-12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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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8年09月12日将其持有的2051.9254万股股份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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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01 | 本次解押股数:2051.925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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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8年10月31日将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2051.9254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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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25 | 原始质押股数:32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1至 2019-06-20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8年06月21日将其持有的32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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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9-05-24 | 本次解押股数:32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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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9年05月23日将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24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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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09 | 原始质押股数:6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06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8年02月06日将其持有的6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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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01 | 本次解押股数:106.1961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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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8年11月01日将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6.196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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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8 | 原始质押股数:11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6至 2018-06-26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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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7年12月26日将其持有的11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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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12 | 本次解押股数:197.9928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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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8年06月11日将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97.992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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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08 | 原始质押股数:32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07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7年12月07日将其持有的32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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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1-01 | 本次解押股数:577.779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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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8年11月01日将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577.779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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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10-26 | 原始质押股数:3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0-23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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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7年10月23日将其持有的3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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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25 | 本次解押股数:701.974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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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8年10月23日将质押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701.9744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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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08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07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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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7年09月07日将其持有的5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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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6 | 本次解押股数:989.964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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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999346股,合计转增股本212,389,355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7,897,755股。转增股本后,杨艳女士本次解除质押对应所质押股份由5,500,000股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相应变更为9,899,640股流通股。近日,公司收悉杨艳女士已于2018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9,899,640股流通股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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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8-24 | 原始质押股数:15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8-22至 -- |
| 出质人:刘祥 | ||
| 质权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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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祥于2017年08月22日将其持有的15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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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08 | 本次解押股数:2825.8973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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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4月25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999346股,合计转增股本212,389,355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7,897,755股。转增股本后,刘祥先生本次解除质押对应所质押股份由15,700,000股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相应变更为28,258,973股流通股。2018年8月8日,公司收悉刘祥先生已于2018年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28,258,973股流通股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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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21 | 原始质押股数:59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20至 2018-06-20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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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7年06月20日将其持有的59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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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6-07 | 本次解押股数:1061.961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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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8年06月06日将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61.9614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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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5 | 原始质押股数:396.14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31至 2018-05-31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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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7年05月31日将其持有的396.14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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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5-03 | 本次解押股数:713.026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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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8年04月2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13.026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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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05 | 原始质押股数:908.86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31至 2018-05-31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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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7年05月31日将其持有的908.86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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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8-05-03 | 本次解押股数:1635.8885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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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8年04月27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635.8885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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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5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1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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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7年04月21日将其持有的7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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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2-07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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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刘亚先生已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4,999,8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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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5 | 原始质押股数:3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1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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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7年04月21日将其持有的3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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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7 | 本次解押股数:3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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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杨艳女士已于2017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5,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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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5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4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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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7年04月24日将其持有的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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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7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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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杨艳女士已于2017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5,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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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6 | 原始质押股数:5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4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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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12月14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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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7 | 本次解押股数:5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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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杨艳女士已于2017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5,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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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06 | 原始质押股数:4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05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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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6年12月05日将其持有的4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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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2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9-27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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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6年9月27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期限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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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10-31 | 本次解押股数:0.01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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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刘亚先生已于2017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票质押部分购回手续,其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1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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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07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05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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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于2016年07月05日将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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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7 | 本次解押股数:3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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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杨艳女士已于2017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新国都股票合计5,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已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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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08 | 原始质押股数:105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1至 --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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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于2016年06月01日将1051.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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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6-05 | 本次解押股数:1051.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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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公司收悉江汉先生已于2017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于2016年6月1日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10,510,000股新国都股票,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41.37%,占公司总股本的4.39%(其中有限售流通股8,620,000股,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33.93%,占公司总股本的3.60%,无限售流通股1,890,000股,占其所持有新国都股份总数的7.44%,占公司总股本的0.79%)已全部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后,江汉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3,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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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26 | 原始质押股数:54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4-22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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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亚于2016年04月22日将54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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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9-09 | 本次解押股数:54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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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4月22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5,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质押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股东股份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1)。2016年9月8日,刘亚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5,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完成质押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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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02至 2016-09-02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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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82,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0.42%)及1,848,4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分别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将9,517,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8.3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股票质押的目的是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4年9月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4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2015年9月2日,江汉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96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19,03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期限延长一年至2016年9月2日。上述质押延期已于2015年9月2日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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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6-08 | 本次解押股数:77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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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6月6日,江汉先生已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质押解除手续,其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7,700,000股新国都股票(其中有限售流通股6,735,000股,无限售流通股965,00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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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5-07-24 | 原始质押股数:4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09至 -- |
| 出质人:杨艳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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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杨艳女士将其持有的公司4,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上股权质押的目的是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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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0 | 本次解押股数:4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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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7月19日,杨艳女士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4,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完成质押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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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25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22至 -- |
| 出质人:刘祥 | ||
| 质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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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刘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上股票质押的目的是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4年12月2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4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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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6-13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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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6月13日,控股股东刘祥先生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证券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其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03%)完成质押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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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9-04 | 原始质押股数:184.843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9-02至 -- |
| 出质人:江汉 | ||
| 质权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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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江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482,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0.42%)及1,848,43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分别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将9,517,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8.33%)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股票质押的目的是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4年9月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4年9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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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5-09-02 | 本次解押股数:369.686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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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9月1日,江汉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其质押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的3,696,86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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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8-31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8-31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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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 月31 日接到股东刘亚先生(为公司制造中心制造总监)关于股权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刘亚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8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6.99%)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用于为深圳市泰德信实业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2012年8 月31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2012 年8 月3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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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05-14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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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3年5月9日,刘亚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8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已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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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1-07-12 | 原始质押股数:126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7-05至 -- |
| 出质人:刘亚 | ||
| 质权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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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年 7 月 12 日接到股东刘亚先生(为公司制造中心制造总监)关于股权质押事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刘亚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 1269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1.10%)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个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押期限自 2011 年 7 月 5 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股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已于 2011 年 7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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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2-07-19 | 本次解押股数:1269.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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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刘亚先生提供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刘亚先生于今日办理了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刘亚先生于2011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1269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股本的11.10%)质押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详见2011年7月12日编号为2011-023的公告).2012年7月19日,刘亚先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手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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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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