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技术”),于2001年7月31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由刘祥、刘亚和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刘祥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出资比例40.00%;刘亚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比例30.00%;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比例30.00%。本次出资业经深圳市远东会计师事务所深远东验字[2001]第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并领取注册号为44030120708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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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新国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国都技术”),于2001年7月31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由刘祥、刘亚和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刘祥出资人民币120.00万元,出资比例40.00%;刘亚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比例30.00%;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0.00万元,出资比例30.00%。本次出资业经深圳市远东会计师事务所深远东验字[2001]第347号验资报告验证,并领取注册号为44030120708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1年12月12日经股东会决议,刘亚将其持有的新国都技术30.00%的股权转让给刘祥,转让完成后股权结构为:刘祥占注册资本的70.00%;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30.00%。并于2002年1月28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2004年5月21日经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万元,全部由股东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入,增资后新国都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其中: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6.00%;刘祥占注册资本的14.00%。并于2004年5月31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长验字(2004)第159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7年12月13日经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万元,全部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增资后新国都技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其中: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6.00%;刘祥占注册资本的14.00%。并于2007年12月20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增资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2007]15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3月10日股东会通过了同意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新国都技术的86.00%的股权以人民币4,449.6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祥、刘亚、江汉、李俊、徐兴春、栾承岚、李林杰、陈希芬、徐金芳、韦余红、赵辉、汪洋、聂淼13位自然人的决议,转让后深圳市奥格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新国都技术的股份。并于2008年3月24日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
根据2008年4月8日召开的2008年第3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及其决议、2008年4月8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规定,新国都技术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截止2008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59,860,459.32元中的4,000.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合为股本总额4,000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万元。本次变更业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2008]3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4月25日,新国都技术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44030110307477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8年7月,本公司与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签订了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办理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
根据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长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林耐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福田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蔡衍军、陈新华、里维宁、王凌海、许芹、李妍11位新股东以人民币5,002.50万元全部认购,其中人民币750.00万元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人民币4,252.50万元作为本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0.00万元。该增资业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深华验字[2008]74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08年7月18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009年6月5日,上海林耐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84%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张燕民,并于2009年6月22日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变更的备案手续。
2009年6月22日,深圳市长润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自然人王巍,并于2009年6月22日在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了股权变更的备案手续。
2009年7月15日,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建设”)董事会通过了关于转让其持有本公司120万股股份的决议,同意以不低于评估价格转让上述股权,并按照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转让流程,呈报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集团”)审批。根据2009年8月10日《首创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09年第12次会议),首创集团同意首创建设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初始投资额。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8月26日做出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批准了首创建设股份转让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同意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天健国众联评报字【2009】第T-10801号《北京首创建设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5263%国有股权权益价值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对本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有效。
根据上述批复,首创建设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2009年9月27日,首创建设与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可颐、谢建龙、黄健生、欧阳伟强等五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将其所持有的120万股本公司股份,作价900.00万元转让给上述五方,转让价格高于评估价值484.02万元。其中,湖南瑞驰丰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让20万股,钟可颐受让10万股,谢建龙受让50万股,黄健生、欧阳伟强各受让20万股。上述股权变更及过户于2009年9月30日完成。
2009年9月30日,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作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就本公司股份转让后的股东情况向本公司出具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0]129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3.33元。截至2010年10月13日止,共募集资金69,32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945,065.67元,募集资金净额646,334,934.33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验字[2010]124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本公司2011年4月2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原有的6,35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5,080.00万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1,430万股。
经本公司2015年4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原有的11,430万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60万股。
经本公司2015年6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45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已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2,421,360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为231,021,360股。
经本公司2016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41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已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进行行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459,920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为235,481,28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4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2,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22元。截至2017年9月29日止,共募集资金45,5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444,62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A验字[2017]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本公司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108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已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进行行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5,005,420股,公司总股本为265,486,700股。
2016年4月29日收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11028524的营业执照。
经本公司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108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已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进行行权。
经本公司2018年4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总股本265,486,7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共计转增212,389,355.00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77,897,755.00股。
经本公司2019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34名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意已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进行行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093,946.00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488,562,478.00。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559,497,623.00股。报告期内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0楼,总部办公地址于2024年7月15日搬迁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20号嘉联支付大厦11楼。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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