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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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 增发A股 | 2023-01-05 | 9.14亿 | 2023-12-31 | 8.39亿 | 11.41% |
2010-12-24 | 首发A股 | 2011-01-04 | 7.19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6-0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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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后,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交控”)间接控制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控股”)所持有的本公司231,316,95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62%,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珠海交控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国有企业整合,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导致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22.62%股份,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
公告日期:2023-01-18 | 交易金额:9.7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5.00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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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秀强股份”)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卢秀强先生、陆秀珍女士、卢相杞先生的通知,其控制的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星投资”)、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泰”)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新星投资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92,681,27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9848%)、香港恒泰拟将持有上市公司62,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0.0242%)转让珠海港。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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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000.00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2000.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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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绿联智能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4-06-0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改变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珠海交控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产权控制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23-01-18 | 交易金额:97449.20 万元 | 转让比例:25.01 % |
出让方: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恒泰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珠海港,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表决权委托安排、董事席位安排等事宜,以保障此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确定性。2、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以及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业务的经营和管理出现重大变化。 |
公告日期:2022-12-23 | 交易金额:23118.48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珠海港股份签署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港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的25.02%,即按照本次发行前珠海港股份持有秀强股份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珠海港股份不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珠海港股份承诺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2021年11月11日,公司与珠海港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20211130:股东大会通过 20211208: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1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11月29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20211231: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57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0117: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013号)。 20220210: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20310: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20314: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落实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20220406: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2〕020069号)(以下简称“落实函”)。 20220412:2022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0220422:2022年4月20日,公司与珠海港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20221111:股东大会通过 20221223: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
公告日期:2019-10-26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房屋租赁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秀强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拟将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东麒路277号富力城8幢102室房屋租赁给公司控股股东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秀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开展业务项目经营场所。上述租赁场所建筑面积共计2,314.69平方米,年租金72.91万元。本次租赁期限5年,租金标准每两年递增5%。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6-17 | 原始质押股数:1051.4541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06-15至 -- |
出质人:卢秀强 | ||
质权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卢秀强于2021年06月15日将其持有的1051.4541万股股份质押给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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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3-10-27 | 本次解押股数:1051.4541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3-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卢秀强于2023年10月26日将质押给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的1051.4541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07-29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07-28至 -- |
出质人: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江苏淮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07月28日将其持有的3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江苏淮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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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1-04-21 | 本次解押股数:3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20 |
解押相关说明:
宿迁市新星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20日将质押给江苏淮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3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