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5年07月05日,前身为洛阳隆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经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86,599,304.00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00171444298M。公司地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李占明,经营期限:1995年07月05日至2045年07月04日。
(一)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8号”文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84号”文核准,公司首...查看全部▼
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1995年07月05日,前身为洛阳隆华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于2009年12月经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86,599,304.00元,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300171444298M。公司地址: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法定代表人:李占明,经营期限:1995年07月05日至2045年07月04日。
(一)公开发行股票。
2011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48号”文批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8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并于2011年9月16日在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隆华传热”,股票代码“300263”,发行后总股本8,000.00万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2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万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8,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8,0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000.00万股。
(三)限制性股权激励。
2012年7月24日,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决议,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3,32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此次股票激励已实施并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401015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激励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6,332.00万股。
(四)名称变更。
2013年4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证券简称的议案》规定,拟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名称于2013年3月11日经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通过,换发营业执照后生效。证券简称变更为“隆华节能”,证券代码不变。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3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规定,公司向杨媛等21名中电加美股份的股东发行27,494,900股股份并支付13,500万元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电加美股份100%股权。
2013年9月17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3】1193号文件《关于核准洛阳隆华传热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批准,核准公司向杨媛等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中电加美股份100%的股权。公司此次股份增发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瑞华验字【2013】第90270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变更后注册资本为19,081.49万元(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4年3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以截止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190,814,9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0,530,384.00元,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190,814,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190,814,9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81,629,800股。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七)股票期权行权。
2012年7月24日,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等51人3,320,000股股票期权。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调整为6,640,000股。2014年度,公司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51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99.20万份,本次实际参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为47名,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36.80万份,行权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82,997,800.00股,此次增资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040300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八)股权激励对象离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015年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和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126,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26,000.00元,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6,000.00股限制性股票。减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402000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九)股票期权行权。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决议、2014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及《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的决议、2015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董晓强、刘岩、张国安、曹春国4人进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行权数量624,000.00股。公司向董晓强、刘岩、张国安、曹春国4人定向增发624,000.00股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24,000.00元,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83,495,800.00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402000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十)向特定自然人发行股票。
2014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的规定,隆华节能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189,852.00元,申请增加股本58,189,852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核准后,采用募集资金方式增资,由自然人李占明、杨媛和孙建科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价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1,685,652.00元,股本为441,685,652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402001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十一)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
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洛阳隆华传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决议、2015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议案》的决议,张国安、曹春国等46人进行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行权数量1,614,000股。公司向张国安、曹春国等46人定向增发1,614,000股并申请增加注册资本1,614,000.00元,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43,299,652股。增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14020037号予以验证。
(十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2016年5月1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3,299,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443,299,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43,299,652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6年6月22日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43,299,652股,总股本由443,299,652股增加至886,599,304股。
(十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七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期权作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的规定,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96,000.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6年6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因公司层面行权/解锁期业绩不达标,按照本计划注销激励对象所获期权中当期可行权份额,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未解锁份额。公司将未达到解锁条件的第三个解锁期的4,752,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881,431,304股。
(十四)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
公司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48名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1,938,000份。2015年11月已行权46名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1,614,000份,行权股份已于2015年11月24日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晓强、刘岩该次尚未行权数量为324,000份。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晓强、刘岩持有的第二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48,000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82,079,304股。
(十五)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工业传热节能设备、能源管理及系统集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服务:压力容器设计、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服务;环保技术、材料、设备和系统集成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工业及市政环保工程的建设和运营服务;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电子信息材料及其制品、特种功能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服务。
(十六)、2018年限制性股权激励。
2018年5月14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28,720,000股公司限制性股票。此次股票激励已实施并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1402000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激励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910,799,304股。本次股权激励后工商注册资本未变更。
(十七)、2018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
2018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4,290,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此次股票激励已实施并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18)京会兴验字第140200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激励完成后公司股本增至915,089,304股。本次股权激励后工商注册资本尚未变更。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刘立国等五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14,869,304股,注册资本为914,869,304.00元。
公司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刘凯等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7.6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股票激励已实施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信会师豫报字[2020]第1007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14,393,304股。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王杰等11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7.2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实施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信会师豫报字[2021]第1004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14,221,304股。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904,333,567.00股,注册地: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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