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原名“上海加枫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上海建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于2001年2月27日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准成立。经过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38名自然人股东持有4,000万元,占72.73%(其中瞿建国先生持有2,870万元,占52.18%);上海高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0万元,占9.09%;鲁特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元,占18.18%。
2008年,本公司以20...查看全部▼
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原名“上海加枫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上海建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市建国社会公益基金会于2001年2月27日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新区分局核准成立。经过历次股权变更及增资后,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万元,其中:38名自然人股东持有4,000万元,占72.73%(其中瞿建国先生持有2,870万元,占52.18%);上海高森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0万元,占9.09%;鲁特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持有1,000万元,占18.18%。
2008年,本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104,281,073.69元按1:0.791的比例进行折股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中:82,500,000.00元折合为本公司的股本,余额21,781,073.69元作为本公司的资本公积,业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出具安永大华业字(2008)第20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于2008年3月3日取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101150006025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均为上海浦东新区川沙镇川大路518号,现法定代表人为瞿建国。营业期限为2001年2月27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5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750万股的人民币普通股。根据2011年11月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2,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于2011年11月2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11,000.00万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安永华明(2011)验字第60608622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2年4月21日召开的2011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3股转增股本。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3,000,0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12)验字第60608622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2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开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和2013年3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本公司授予84位自然人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合计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235万股,预留25万股。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3月4日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29.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45,299,0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08622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43,589,700股,每10股约转增3.05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8,888,7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08622_B02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决议,本公司向6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合计3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9,213,7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08622_B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两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92,300股(其中李强为58,500股,韩冰为33,800股)。
截至2014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9,121,4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60608622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2013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66,192,490股,每10股约转增3.5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5,313,890.00元。
根据本公司于2014年9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和2014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本公司回购并注销两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66,690股(其中姜波为52,650股,洋汉东为14,040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完成姜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5,261,240元。截至2015年1月6日止,本公司已全部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55,247,200.00元,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5]3113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于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2014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255,261,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送红股51,049,440股,每10股约送红股2股,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25,524,720股,每10股约转增1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31,821,360.00元。
根据本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331,821,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共计送红股66,364,272股,每10股送红股2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98,185,632元。
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81,228,109元,股份总数581,228,109股(每股面值1元)。
根据本公司2019年8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2019年8月27日为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8名激励对象授予9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1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其中: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8人,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行权价格为5.73元/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人,激励对象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授予价格为2.87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贵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实际认购数量为1,790,000股,实际授予对象共18人,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9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347,3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3,018,109.00元。
2019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如下:
(1)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5名获已授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5名已离职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88,000股。
(2)鉴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8,000股由公司以3.625元/股的回购价格全部回购,回购金额为391,500元。
(3)除此以外,其余86名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考核结果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满足行权/解除限售条件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其中: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中1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及个人业绩考核要求,其拟在第一期解锁后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115,200股以3.625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回购金额为417,600元。本次回购注销减少股本223,200.00元。
2020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决议,确定回购并注销4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23,44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1.0164%,因回购并注销自然人所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申请减少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923,440.00元,其中: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29名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14,240股,回购价格为3.575元/股,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18名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609,200股,回购价格为2.82元/股。本次实际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5,923,440.00元,减少资本公积人民币14,037,91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6,871,469.00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40498号验资报告。
2021年度本公司股权激励行权,共有34人实际行权,行权股数为300,480.00股,共计收到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052,854.40元,增加股本300,48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77,171,949.00元,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1]41356号验资报告。
根据2023年11月21日《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3年12月6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7,410,000.00元,以“份”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47,410,000.00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开能健康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11,000,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577,171,949.00股的1.9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4.31元/股,约为公司公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6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不超过142人,具体参与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影响本公司股本和注册资本,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171,949.00元,股本为人民币577,171,949.00元,其中员工持股计划为人民币10,370,000.0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开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万张(债券简称:开能转债;债券代码:123206),开能转债已于2023年8月8日上市,转股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9年7月19日。截止2024年6月30日,共有2,569张“开能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25.69万元),合计转成45,962股公司股票,增加股本人民币45,96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7,217,911.00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股本为人民币577,217,911.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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