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1-08-31 交易金额:10.00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89%股权

买方:王志方
卖方:张洪起
交易概述:

张洪起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2,588,742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王志方。

公告日期:2020-09-03 交易金额:2.50亿元 交易进度:失败
交易标的: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4%股权

买方: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张洪起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先生与九华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九华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张洪起先生持有的鹏翎股份54,924,9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49,749,998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4.547110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同时,张洪起先生与九华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157,663,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06%,不含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九华控股行使。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08-31 交易金额:100000.00 万元 转让比例:29.89 %
出让方:张洪起 交易标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王志方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若股份转让或表决权委托实施完成,王志方将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王志方将借助自身资源和实力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
公告日期:2020-09-03 交易金额:24975.00 万元 转让比例:7.34 %
出让方:张洪起 交易标的: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九华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924,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拥有上市公司157,663,75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份的21.06%;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12,588,74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9%。九华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九华控股主要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与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信心,对汽车行业发展前景看好以及对鹏翎股份当前投资价值的认同,旨在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以上市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行业优质资源,发展汽车零配件产业,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未来,九华控股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持续优化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3-01 交易金额:279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王志方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低于79,872,20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2,236,421股(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2022年4月22日,鹏翎股份与王志方先生签署了《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 20220524:股东大会通过 20220625: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3.13元/股调整为3.08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79,872,20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2,236,421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81,168,831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03,896,103股(含本数)”。 20220729: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38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20822:公司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同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20221212: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 20230301:2023年2月23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JNAA4B0002)。截至2023年2月23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0,584,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8,999,998.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95,645.63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2,004,352.57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90,584,41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81,419,937.57元。

公告日期:2022-08-19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王志方 交易方式:签订协议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交易简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鹏翎股份”)调整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67,857,14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90,584,41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方先生。2022年8月18日,鹏翎股份与王志方先生签署了《<关于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0-11-25 原始质押股数:21969.9974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23至 --
出质人:张洪起
质权人:王志方
质押相关说明:

张洪起于2020年11月23日将其持有的21969.9974万股股份质押给王志方。

质押公告日期:2018-06-04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31至 2018-10-26
出质人:张洪起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张洪起于2018年05月31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19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15
解押相关说明:

张洪起于2018年10月15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