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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4-11-16 发布公告:
2024-11-15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11-12 投资互动:
2024-10-30 发布公告:
2024-10-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10元,净利润7736.6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9.12%
2024-10-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24 发布公告: 《鹏翎股份:300375鹏翎股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1024》
2024-10-19 发布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9-12 发布公告: 《鹏翎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实施完成公告》
2024-09-12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京津冀一体化”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京津冀一体化:2023年6月4日互动易回复:公司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京津冀一体化政策为公司带来了交通一体化、物流一体化等便捷措施。
2024-09-10 高管减持:
2024-09-10 资产出售: 拟出让天津新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5%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天津新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新欧”)整合为专业从事模具研发生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为激发管理层及技术人员等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骨干员工及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成立天津鹏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翎企管”)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新欧15%的股权(即人民币300万元的认缴出资额,其中已实缴300万元)转让予鹏翎企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天津新欧的股权由100%变更为85%,不影响天津新欧继续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鹏翎企管持有天津新欧15%股权。
2024-08-28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8元,净利润6410.99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03.11%
2024-08-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28 参控公司: 参控嘉兴颀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95.34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天津新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成都鹏翎胶管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安鹏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鹏翎汽车技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合肥鹏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6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7-22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6100万元至6600万元,增长幅度为3.79倍至4.18倍 变动原因 
原因:
1.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保持较快增长,公司之前年度投入研发的项目陆续转产,订单增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公司进一步提升了经营管理、生产管控的要求,降低了采购成本,生产管理优化提升了产品合格率;   3.预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约为370万元左右,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
2024-07-12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百度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百度概念:2024年7月12日互动易:百度旗下的阿波罗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是公司客户,合作密封部件相关业务,目前收入占公司总体营收比例较小。
2024-07-11 实施分红: 详情>> 10派0.3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07-11,除权除息日为2024-07-12,派息日为2024-07-12
2024-06-26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1213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1.61%,每股转让价2.22元,激励方案有效期4年,当前进度为实施
2024-06-1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05-22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高贤华计划自2024-06-13起至2024-09-12,拟减持不超过7.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1%
2024-05-16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4-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2840.5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2.48%
2024-04-25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4元,净利润3139.6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3.76%
2024-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5 参控公司: 参控天津新欧密封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成都鹏翎胶管有限责任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西安鹏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参控鹏翎汽车技术开发(上海)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1-27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2210万元至3160万元,下降幅度为-70.81%至-58.26% 变动原因 
原因:
1.报告期内,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公司开发了多家新能源主机厂,同时新增项目定点情况较上一报告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报告期内的新项目研发费用以及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对公司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进行了减值测试,初步判断其存在减值迹象,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预计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2,200万元至3,000万元。截至目前,相关商誉减值测试工作尚在进行中,上述预计的经营业绩及商誉减值影响额为初步测算结果,最终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需依据公司聘请的具备相关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3.报告期内,随着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的发展,公司的客户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导致应收账款的增加,公司按照规定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影响了当期业绩;   4.报告期内,公司新建西安工厂(流体管路业务)、江苏工厂(密封件业务),目前两个工厂处于爬坡阶段,人员费用增多,生产效率阶段性偏低,对当期业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5.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约为883.00万元,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政府补助收益。
2024-01-12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高贤华计划自2024-02-02起至2024-05-01,拟减持不超过7.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1%
2023-12-27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小米汽车”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小米汽车:根据2023年半年报显示,流体管路事业部新能源客户涵盖大众安徽汽车、零跑汽车、集度汽车、极氪汽车、东风岚图、哪吒汽车等,新增客户一汽奥迪新能源、奇瑞汽车、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米汽车、小桔汽车,均已建立定点开发项目;
2023-12-14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11-27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长安汽车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长安汽车概念:根据2023年11月1日互动易显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和汽车密封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涉及比亚迪汽车、长安汽车、奇瑞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长城汽车、赛力斯、蔚来汽车、理想汽车、小鹏汽车、零跑汽车等自主品牌主机厂多款新能源车型。
2023-10-27 异动提醒: 更多>> 鹏翎股份09:31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华为汽车+小米汽车+汽车流体管路+汽车密封部件 涨停分析 ▼
华为汽车+小米汽车+汽车流体管路+汽车密封部件
1、10月26日公司公布三季报,前三季度营收13.23亿元,同比增长10.37%;净利润0.46亿元,同比下降21.61%。 2、10月24日互动易回复:公司为问界M7、M9车型配套密封件产品且公司配套份额相对较多,受益于问界车型销量稳步提升。8月24日互动易回复:公司与小米汽车有合作。 3、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汽车流体管路和汽车密封部件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3-09-21 增减持计划: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志方自2023-09-21起至2024-03-20,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
2022-08-10 监管问询: 2022-08-10收到再融资问询函
2021-08-31 股权转让: 张洪起拟转让公司29.89%股权给王志方,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张洪起拟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2,588,742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王志方。若本次协议转让实施完成,王志方将直接持有公司212,588,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8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09-03 股权转让: 张洪起拟转让公司7.34%股权给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洪起先生与九华控股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九华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张洪起先生持有的鹏翎股份54,924,99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4%,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249,749,998元,折合每股转让价格为4.547110元,不低于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同时,张洪起先生与九华控股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157,663,7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06%,不含标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九华控股行使。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九华控股通过受让股份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54,924,99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34%;通过《表决权委托协议》将拥有上市公司157,663,75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总股份的21.06%;合计拥有上市公司212,588,743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39%。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天津新欧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成都鹏翎胶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5-24至2025-05-24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5-24至2025-05-24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质押担保
被担保方: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16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4-26至2024-04-25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5-24至2025-05-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4-05-24至2025-05-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16至2024-06-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16至2024-06-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成都鹏翎胶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成都鹏翎胶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江苏鹏翎胶管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至-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重庆新欧密封件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16至2024-06-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3-06-17至2024-06-16
担 保 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8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26至2020-05-26
担 保 方: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127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0-31至2020-04-29
担 保 方: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0-04-2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对象:副董事长、总裁张宝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加强证券法规学习,诚信履行承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发生。

公告日期:2019-07-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公告日期:2019-02-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交易的主要对手方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解东林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笫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对子公司及有关人员培训,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学习资本市场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合规意识,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及解东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及解东林应强化对资本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诚信意识、依法合规意识,切实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规事项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18-10-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5-12-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原董事、原高级管理人员李金楼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1、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严格加强关联关系识别及关联交易管理,认真履行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业务,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和内控管理水平。 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5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报告应当落实整改的措施、整改完成情况,内部问责落实情况等内容。 2、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李金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3家,其中: 券商3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券商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家,其中: 其他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其他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家,其中: 券商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