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胶管”或“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天津大港区中塘胶管厂(以下简称“中塘胶管厂”)。该厂是由中塘村村委会投资设立的主要从事橡胶板、管、带的制造与加工的集体企业,于1988年10月24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金为45万元。
1994年6月,经大港区中塘镇中塘村村民委员会、大港区中塘镇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中塘镇乡镇企业管理局、大港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塘胶管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组后企业的实际出资为7,555,339.61元,其中,中塘村村委会持有5,558,339.61元,189名职工持有1,997,000元。
1998年9...查看全部▼
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胶管”或“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为天津大港区中塘胶管厂(以下简称“中塘胶管厂”)。该厂是由中塘村村委会投资设立的主要从事橡胶板、管、带的制造与加工的集体企业,于1988年10月24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金为45万元。
1994年6月,经大港区中塘镇中塘村村民委员会、大港区中塘镇乡镇企业经济委员会、中塘镇乡镇企业管理局、大港区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中塘胶管厂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改组后企业的实际出资为7,555,339.61元,其中,中塘村村委会持有5,558,339.61元,189名职工持有1,997,000元。
1998年9月7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天津大港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津股批[1998]9号)批准,以1997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634.34万元,经抵减无形资产估价461.45万元、土地估价820.47万元和坏账损失294.90万元后,净资产为2,057.52万元,折合股本2,057.52万元,业经天津津港会计师事务所津港会验字[98]第342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2002年3月1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津大港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津股批[2002]11号)批准,北京鹏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天津鹏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翎控股”)以货币方式按照1:1的比例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金额为10,778,410元。新增注册资本已由天津市津祥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津祥验字[2002]第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31,353,610元,其中,鹏翎控股出资10,778,410元,占注册资本的34.38%;248名自然人股东出资20,575,200元,占注册资本的65.62%。
2002年6月25日,本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鹏翎控股在协商自愿的基础上,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部分自然人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总计1,333.40万股,并进行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鹏翎控股持有股份2,411.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90%;92名自然人股东持有股份724.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0%。
2007年7月22日,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鹏翎控股将所持有本公司76.90%的股份全部转让给29名自然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股东变为104名自然人。
2007年9月27日,本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1,947,527元,以资本公积向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1,947,527股。本次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53,301,137股。
2008年10月19日,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以2007年未分配利润19,987,926.25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共计送股15,990,341股。本次送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增至69,291,478股。
2011年5月21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法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孙伟杰以货币按每股8元对本公司进行增资,出资总额为61,600,000元,认缴本公司7,700,000股股份,其中: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0,000,000元,认缴本公司5,000,000股股份;孙伟杰出资21,600,000元,认缴本公司2,700,000股股份。新增注册资本7,700,000元已由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1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本次增资后,公司总股本增至76,991,478股,其中: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9%,张洪起等105名自然人股东持有71,991,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51%。本公司于2011年6月17日取得了变更后的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20000000000253)。
根据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1,700,000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许可[2014]22号文核准,同意本公司首次上市发售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11,700,00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691,478元。
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10,000元,由张宝新、李金楼、高贤华、刘世玲、王忠升、张万坤等36位股权激励对象于2014年9月1日之前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101,478元。本次变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9月1日致同验字[2014]第110ZA0202号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股本91,101,478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金转增10股,共计转增91,101,478股,并于2015年5月实施。转增后,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82,202,956元。
2015年5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3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3,729,032股,发行对象: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699,994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2,785,653.36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914,340.64元,其中:股本3,729,032元,资本公积80,185,308.64元。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729,032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931,988元。并于2015年9月11日完成新增股份上市。本次变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8月10日致同验字[2015]第110ZA0341号予以验证。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7,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834,188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508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784,388.00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2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426号验资报告。
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5,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698,788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9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964号验资报告。201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证监许可[2017]1836号《关于核准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990,683股。根据本公司与张洪起、财通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每股发行价人民币为每股15.51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015,493.3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292,452.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23,040.4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15,990,683元,增加资本公积224,732,357.4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2060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为201,689,471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67,735,502股,占股份总数的33.58%,无限售条件股份为133,953,969股,占股份总数的66.42%。
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类。
注册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总部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塘工业区葛万公路1703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主要产品为汽车发动机附件系统软管及总成、汽车燃油系统软管及总成等。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名称由“天津鹏翎胶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公司可分配股数359,730,96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的股本为人民币611,542,632.00元。本次转增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瑞华验字【2019】12050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监许可[2019]498号文件《关于核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欧亚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购买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共计发行股份119,700,746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731,243,378.00元。本次转增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5月20日出具瑞华验字【2019】12050001号验资报告。
2022年01月,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河北新欧汽车零部件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01月28日对业绩补偿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并于2022年04月22日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XYZH/2022JNAA40045”验资报告。回购并验资后公司股本总额由711,123,166股变更为664,794,403股。
2023年3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9号),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合计90,584,415股,于2023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664,794,403股增至755,378,818股。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为755,378,81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50,261,093股,占总股本的33.13%;无限售条件股份为505,117,725股,占总股本的66.87%。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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