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2 |
披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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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5-04-22披露《2024年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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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5-04-22披露《2025年一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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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
融资融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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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余额3.447亿元,融资净买入额-2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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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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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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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
投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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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条关于激智科技公司投资者动态互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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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智能穿戴”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
- 智能穿戴:根据2025年1月24日官微,激智科技依据“更薄、更亮、更环保、更安全”的产品理念,在产品布局上有着清晰的规划和显著的成果。在大尺寸领域,为京东方提供增光产品,助力大尺寸显示屏实现更出色的显示效果;在大中尺寸方面,扩散产品表现出色,保障了显示画面的均匀性和稳定性。在中小尺寸领域,平板的扩散和增光产品满足了平板用户对于高清、舒适视觉体验的追求;手机方面则专注于扩散产品,提升手机屏幕的显示质量。在穿戴领域,激智科技的 AR 眼镜QD 膜更是展现了其在前沿技术上的突破,为 AR 设备带来了更鲜艳、更清晰的视觉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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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9 |
发布公告:
更多>>
《激智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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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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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等2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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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 |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336.1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238.3万股,均价为12.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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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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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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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
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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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智科技: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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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1.900亿元至2.200亿元,增长幅度为31.59%至52.37%
变动原因 ▼▲
- 原因:
- 1、2024年度公司高端复合光学膜需求旺盛,DPP等高毛利产品取得较好增长。2024年背板等光伏产品需求较弱,但公司成功解决光伏间隙反光膜的研发及技术难题,实现光伏间隙反光膜的量产,订单增长较快。以上两点原因使得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净利润同比呈现出明显的增长态势。
2、2024年,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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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
大宗交易:
详情>>
成交均价15.00元,溢价率-22.12%,成交量15.1万股,成交金额22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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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
大宗交易:
详情>>
成交均价14.20元,溢价率-21.15%,成交量19万股,成交金额26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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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
大宗交易:
详情>>
成交均价14.60元,溢价率-21.34%,成交量49.9万股,成交金额7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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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
大宗交易:
详情>>
成交均价13.78元,溢价率-21.39%,成交量27万股,成交金额3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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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
大宗交易:
详情>>
成交均价13.79元,溢价率-21.42%,成交量50.64万股,成交金额69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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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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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64元,净利润1.6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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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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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09-30,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06-30)增长1970户,幅度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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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锂电池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
- 锂电池概念:2022年11月28日互动易:公司目前合计持有珩创纳米5.26%的股权。珩创纳米团队在锂电池相关材料领域深耕多年,有着深厚的技术积累,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与国际化视野,核心产品将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两轮电动车以及储能系统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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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俞根伟计划自2024-09-27起至2024-12-26,拟减持不超过263.7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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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柔性屏(折叠屏)”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
- 柔性屏(折叠屏):2023年年报:公司主要研发项目柔性显示折叠屏用光学透明粘合剂(OCA)胶膜处于研究阶段,项目目的为柔性触控可折叠屏用OCA胶膜的绿色环保型光学级树脂合成,拟达到的目标为开展新型显示、柔性触控可折叠屏用OCA胶膜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研究,在三年内实现技术突破,并实现规模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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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
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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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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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47元,净利润1.25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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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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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06-30,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4-03-31)减少665户,幅度-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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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
参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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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
- 参控宁波激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睿行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宁波紫光膜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3.73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00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比例为16.67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EXCITON GLOBAL PTE. LTD.,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EXCITON GLOBAL SDN. BHD.,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上海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博雅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4.6600%,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宁波天圆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4.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浙江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激智(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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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 |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AI眼镜”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
- AI眼镜: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合肥视涯技术有限公司期末余额为73,076,180.73。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目前持有合肥视涯技术有限公司 1.25%的股权。该公司的硅基 OLED 微显示器主要应用于头盔显示、智能眼镜、电子取景器、VR/AR 等领域的近眼显示系统以及其它需要超小型、高分辨显示的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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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 |
股权质押:
公司大股东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本次质押1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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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5 |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1.150亿元至1.350亿元,增长幅度为1.3倍至1.7倍
变动原因 ▼▲
- 原因:
- 1、报告期内,公司光学膜产品结构继续优化,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产能利用率提升,光伏板块成功开发高附加值新品并量产,因此净利润同比增加。
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2,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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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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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9%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106.2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广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宁波广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以下简称“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激阳”或“合资公司”)10%股权,并与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签署《关于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资协议》中的后续交易安排二作出调整。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6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和《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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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3 |
实施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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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派1.5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4-05-23,除权除息日为2024-05-24,派息日为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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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0 |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
- 1.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5.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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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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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55元,净利润1.44亿元,同比去年增长1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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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
业绩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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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19元,净利润4918.2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7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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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
股东人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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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4-03-31,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3-12-31)减少1647户,幅度-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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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
股东人数变化:
详情>>
截止2023-12-31,公司股东人数比上期(2023-09-30)增长1654户,幅度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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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
参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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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控上海激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
- 参控宁波天圆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4.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江北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激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1.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睿行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宁波紫光膜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孙公司
- 参控安徽激智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浙江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7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激智(香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福建福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象山激智新材料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 参控宁波博雅聚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宁波沃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宁波聚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 参控浙江功能膜材料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参控关系为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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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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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106.20万元人民币受让宁波广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称为“宁波广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以下简称“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激阳”或“合资公司”)10%股权,并与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签署《关于合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对原《合资协议》中的后续交易安排二作出调整。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6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和《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6)。根据《补充协议》,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承诺,合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若当年业绩承诺达成,则激智科技有权并有义务以当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的10倍确定合资公司估值,分别于相应业绩承诺完成的下一年度,收购宁波广捷持有的合资公司10%、10%、10%、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即收购对价=合资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金额×10×标的股权比例。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24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宁波激阳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7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13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宁波激阳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81%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582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2年宁波激阳已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3-029)。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9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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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179.2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163.7万股,均价为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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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7 |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TB Material Limited计划自2022-09-29起至2023-03-28,拟减持不超过522.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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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7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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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1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根据《补充协议》,宁波广捷、袁南园、董志伦承诺,合资公司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实际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000万元、2,500万元、3,000万元(以下简称“业绩承诺”)。若当年业绩承诺达成,则激智科技有权并有义务以当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的10倍确定合资公司估值,分别于相应业绩承诺完成的下一年度,收购宁波广捷持有的合资公司10%、10%、10%、9%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即收购对价=合资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实际净利润金额×10×标的股权比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424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0年宁波激阳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71%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受让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413号《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2021年宁波激阳已实现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指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宁波激阳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2-033)。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受让宁波广捷持有的宁波激阳1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宁波激阳81%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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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
资产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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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受让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于2022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2040万元增资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港智新材料”),并签署《宁波港智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本次对外投资后,公司持有港智新材料51%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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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7 |
增减持计划:
公司持股5%以上一般股东TB Material Limited计划自2022-02-07起至2022-08-06,拟减持不超过117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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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0 |
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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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 Material Limited,俞根伟,叶伍元等拟转让公司5.00%股权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为引入战略投资者,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持股5%以上的股东TBMaterial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TB”)、俞根伟、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扬投资”)、叶伍元(以下合称“出让方”)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7,760,0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转让给小米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小米科技(武汉)”)。 转让完成后,小米科技(武汉)持有公司股份7,76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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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2 |
股权激励:
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为354.5万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2.28%,每股转让价14.55元,激励方案有效期5年,当前进度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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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
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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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让宁波市辐射防护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收起▲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资产结构,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紫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科技”或“甲方”或“出让方”)与自然人王杰飞女士(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紫光科技将持有的宁波市辐射防护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辐射研究院”)100%的股权以200万元(其中实缴2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杰飞。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宁波市辐射防护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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