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详细情况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广东省
英文名称:Guangdong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子 — 消费电子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green-cpc.com
主营业务: 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智能音箱精密结构件 、智能门铃精密结构件 、智能摄像头精密结构件 、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 、智能手环精密结构件 、智能手表精密结构件 、平板电脑精密结构件 、电子烟精密结构件 、精密模具
控股股东: 惠州市惠丰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52.26%)
实际控制人: 吴宝发、吴宝玉 (持有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75、17.34%)
最终控制人: 吴宝发、吴宝玉 (持有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21.75、17.34%)
董事长: 吴宝玉 董  秘: 白国昌 法人代表: 吴宝玉
总 经 理: 吴宝玉 注册资金: 4.13亿元 员工人数: 4355
电  话: 86-0752-3315828 传  真: 86-0752-3315818 邮 编: 516025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
公司简介: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终端精密结构件、精密模具。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广东省创新型企业,设有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吴宝玉 董事长,董事
0
4157万(估)
2 白国昌 董事
0
271.2万(估)
3 金耀青 董事
0
45.1万(估)
4 姜永权 董事
0
15.05万(估)
5 张卫东 董事
0
--
6 吴宝发 董事
0
5170万(估)
7 谢巍 独立董事
0
--
8 代丽 独立董事
0
--
9 董新义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2-04-29 发行数量:1.03亿股 发行价格:6.87元
上市日期:2021-04-15 发行市盈率:24.3400倍 预计募资:5.99亿元
首日开盘价:25.00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7.1亿元
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2年3月20日,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签署《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惠阳格林。
  2002年4月24日,惠州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惠荣师验字[2002]056号),经验证,截至2002年4月23日,惠阳格林已收到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和赵加成缴纳的货币资金共100万元,其中: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的出资金额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15万元、15万元。
  2002年4月29日,惠阳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212020...查看全部▼

  发行人设立情况
  (一)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
  2002年3月20日,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签署《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惠阳格林。
  2002年4月24日,惠州荣德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惠荣师验字[2002]056号),经验证,截至2002年4月23日,惠阳格林已收到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和赵加成缴纳的货币资金共100万元,其中: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的出资金额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15万元、15万元。
  2002年4月29日,惠阳市工商局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212020910),公司名称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情况
  2016年6月27日,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格林有限整体变更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如下:
  2016年5月2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6]715号),格林有限2016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79,745,097.24元。
  2016年5月21日,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羊城评字[2016]第VHMPC0196号),以2016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格林有限净资产为50,354.03万元。
  2016年5月22日,格林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以截至2016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479,745,097.24元折为26,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金,由各发起人按照其各自在格林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6年5月22日,格林有限召开全体投资人会议,决议以2016年4月30日为改制基准日,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格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将经审计的净资产479,745,097.24元中的26,850.00万元折为股本26,8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格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各股东(即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6年6月6日,公司全体发起人召开了创立大会,决议以发起设立方式将格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26,850.00万元,每股面值1.00元,共26,850.00万股。
  2016年6月1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94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6月6日止,公司将已收到的全体投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16年4月30日止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479,745,097.24元折为实收资本268,500,000.00元(股份268,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资本公积211,245,097.24元。
  2016年6月21日,广东省商务厅下发《关于合资企业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202号),同意格林有限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转制后公司总股本26,850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2016年6月27日,公司在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后公司名称为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738561402H、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为26,850.00万元。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股本及股东均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股东超过200人的情况。
  (四)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本公司是由格林有限于2016年6月27日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前身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为2002年4月29日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4月30日公司名称由“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2010年3月9日公司名称由“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
  公司自2002年设立以来历经4次增资和6次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2006年9月,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06年8月29日,惠州格林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分别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以0元价格转让给乐清宏瀚。同日,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和乐清宏瀚就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6年9月4日,惠州格林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2004811)。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股东乐清宏瀚不具有国资背景。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零。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吴宝发等4名直接股东分别转至其等比例股权设置的乐清宏瀚,以实现由直接持股转为间接持股,实际权益持有人及其各自持股比例于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并未发生变化,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关于纳税事宜,惠州市惠城区地方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已出具《证明》,认定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自2002年4月至2010年遵守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任何欠税、偷税及其他违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涉及任何税项纠纷与缴税有关的处罚记录。
  2.2006年9月,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2006年9月5日,惠州格林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乐清宏瀚将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以100万元转让给杭州中瀚。同日,乐清宏瀚和杭州中瀚就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
  2006年9月7日,惠州格林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2004811)。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股东杭州中瀚不具有国资背景。杭州中瀚本次股权收购款来源于其股东顺年集团缴纳的注册资本。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00万元,系以格林有限当时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搭建红筹架构而进行的股权调整,以实现格林有限间接在境外挂牌(亦即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关于纳税事宜,浙江省乐清市国家税务局已出具《证明》,认定乐清宏瀚自2006年8月28日至2008年10月13日期间不存在违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3.2006年12月,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06年12月5日,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惠正会专审字(2006)第167号),截至2006年6月30日,惠州格林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为92,892,561.53元、负债总额为80,460,039.51元、所有者权益为12,432,522.02元。
  2006年12月5日,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惠正会评咨字(2006)第051号),截至2006年6月30日,惠州格林经评定估算的资产评估价值为92,448,222.13元、负债总额为80,460,039.51元、净资产为11,988,182.62元。
  2006年12月8日,惠州格林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杭州中瀚将其拥有公司25%的股权以人民币2,997,045.66元转让给丰骏投资,企业依法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同日,杭州中瀚和丰骏投资就该等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06年12月15日,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出具《关于外资并购设立合资企业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外经贸资字[2006]1107号),同意丰骏投资并购惠州格林25%的股权,杭州中瀚将其在惠州格林100%股权中的25%以评估价2,997,045.66元转让至丰骏投资;同意合资各方于2006年12月签订的公司合同、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股权并购后,内资企业变更为合资企业。
  2006年12月1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粤合资证字[2006]0089号)。
  2006年12月22日,惠州市工商局出具《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粤惠核变通外字[2006]第0600520342号),核准本次股权转让。
  2007年3月23日,惠州格林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粤惠总字第006463号)。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股东丰骏投资不具有国资背景。丰骏投资本次股权收购款最终来源于ANG KHENG HUI提供的新元借款。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997,045.66元,系以格林有限截至200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搭建红筹架构而进行的股权调整,以实现格林有限间接在境外挂牌(亦即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针对上述股权转让的纳税问题,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已出具《纳税资信证明》,认定杭州中瀚自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4月17日期间无欠税记录,无其他重大违反税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4.2008年2月,公司第四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2007年12月1日,惠州格林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1)杭州中瀚以人民币75万元的价格向丰骏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75%的股权,变更后丰骏投资将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
  (2)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2,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21,900万元由丰骏投资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
  2007年12月2日,杭州中瀚与丰骏投资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关于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12月6日,惠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企业类型及增加投资的批复》(惠外经贸资审字[2007]541号),同意(1)杭州中瀚将其持有的公司7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丰骏投资。公司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外资企业。
  (2)公司注册资本增至22,000万元人民币,新增的21,900万元人民币由丰骏投资以等值的外汇投入。
  2007年12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惠外资证字[2007]0325号)。
  2008年1月30日,惠州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惠正会验字(2008)第040号),截至2008年1月14日,惠州格林已收到丰骏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欧元20,543,089.01元,折合为人民币219,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变更后,惠州格林注册资本22,000万元、实收资本22,000万元。
  2008年2月2日,惠州格林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300400014175)。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丰骏投资本次股权收购款、增资款最终来源于大中华精密境外挂牌募集资金。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75万元,系以格林有限当时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同一控制下的集团内部股权调整,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本次增资价格为1元每元注册资本,系以格林有限当时的注册资本为定价依据。鉴于本次增资系将境外募集资金调入境内运营主体,此时丰骏投资系格林有限的唯一股东,该定价合理、公允。
  关于纳税事宜,杭州市余杭区国家税务局已出具《纳税资信证明》,认定杭州中瀚自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4月17日期间无欠税记录,无其他重大违反税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5.2016年3月,公司第五次股权转让2015年12月28日,格林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丰骏投资将其持有公司100%股权中的47.45%转让给惠州惠丰宝、将4.71%的股权转让给西安亿仕登;将1.38%的股权转让给乐清超然、将0.13%的股权转让给上海楚熠、将5.74%的股权转让给HQH、将0.21%的股权转让给王云川,转让对价均为0元,公司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同日,格林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前述事项。同日,格林有限股东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丰骏投资与惠州惠丰宝、西安亿仕登、乐清超然、上海楚熠、王云川、HQH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关于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丰骏投资与惠州惠丰宝、西安亿仕登、乐清超然、上海楚熠、王云川、HQH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中外合资经营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合同》。
  2016年3月11日,惠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惠商务资字[2016]44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注册资本仍为2.2亿元人民币;股权变更后,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
  2016年3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惠合资证字[2016]0003号)。
  2016年3月18日,格林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61402H)。
  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股东惠州惠丰宝、西安亿仕登、乐清超然、上海楚熠、王云川、HQH不具有国资背景。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零。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拆除红筹架构而进行的股权调整,以实现9名回归股东完成回归,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本次股权转让中丰骏投资已以格林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6.2016年4月,公司第六次股权转让、第二次增资2016年3月5日,格林有限董事会决议同意丰骏投资将其所持公司5.31%的股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乐清超然,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现有的人民币2.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2565亿元,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565万元由惠州君强以人民币1,300万元认购;增资后,格林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2.2565亿元。同日,格林有限就上述股权转让与增资事宜通过了股东会决议;丰骏投资与乐清超然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订了《关于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丰骏投资、惠州惠丰宝、西安亿仕登、乐清超然、上海楚熠、王云川、HQH与惠州君强签订了《中外合资经营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合同》;格林有限股东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年4月14日,惠州市商务局出具《关于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补充章程的批复》(惠商务资字[2016]60号),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行为;股权变更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2565亿元人民币。
  2016年4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惠合资证字[2016]0003号)。
  2016年4月18日,格林有限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61402H)。
  2016年5月4日,天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深验(2016)13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4月26日,格林有限已收到惠州君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5,65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350,000.00元,出资者以货币出资13,000,000.00元;格林有限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2,565万元、实收资本22,565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增股东惠州君强不存在国资背景,惠州君强本次增资款来源于其合伙人。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零。鉴于本次股权转让系为拆除红筹架构而进行的股权调整,以实现9名回归股东中的赵加成完成剩余部分回归并同时转至其子控制(亦即本次股权转让的原因),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本次增资价格为2.3元每元注册资本(以1,300万元现金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565万元),系以不低于格林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鉴于本次增资系面向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本次股权转让中丰骏投资已以格林有限截至2015年11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缴纳企业所得税。
  7、2016年6月,公司以发起方式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16年6月27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为26,850.00万元。
  8.2016年8月,公司第三次增资2016年7月15日,格林精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现有的人民币26,85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9,376.3158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2,526.3158万元由公司新股东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和惠州红土创投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947.3684万元、884.2105万元和694.7369万元。同日,格林精密股东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
  2016年7月16日,本次增资三方、格林精密原全体八名股东、格林精密创始股东(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格林精密共同签署《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合同书》,就上述增资事宜进行约定。
  2016年8月12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287号),同意公司增加股份2,526.3158万股,其中:深创投以3,000万元人民币认购947.3684万股、东莞红土创投以2,800万元人民币认购884.2105万股、惠州红土创投以2,200万元人民币认购694.7369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26,850万股增至29,376.3158万股,注册资本由26,850万元人民币增至29,376.3158万元人民币。
  2016年8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6]0015号)。
  2016年8月22日,格林精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61402H)。
  2016年8月30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14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8月24日,格林精密已收到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和惠州红土创投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25,263,158.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4,736,842.00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293,763,158.00元、实收资本293,763,158.00元。
  新增股东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和惠州红土创投尽管具有国资背景,但其并不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有股东(“SS”)的认定标准。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和惠州红土创投本次增资款来源于其自有资金。
  2016年7月16日,本次增资的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惠州红土创投与惠州惠丰宝、丰骏投资、格林精密创始股东(吴宝发、吴宝玉、张祖春、赵加成)、格林精密共同签署《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就业绩承诺及现金补偿、股权回购约定与执行、清算优先补偿等事项进行约定。
  2019年12月18日,上述各方共同签署《〈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合同书之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约定自发行人本次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终止上述补充协议。
  除以上曾签署但现已终止的特殊协议外,本次增资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本次增资价格为3.1667元/股(深创投以3,000万元认购947.3684万股、东莞红土创投以2,800万元认购884.2105万股、惠州红土创投以2,200万元认购694.7369万股),系以格林精密投后估值为定价依据。鉴于本次增资系面向外部机构投资者,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9.2016年9月,公司第四次增资2016年9月10日,格林精密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现有的人民币29,376.315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1,000万元,股本总额增至31,000万股,新增的1,623.6842万股由乐清康尔乐以3,400万元认购1,003.6842万股、锦鼎资本以2,100.262214万元认购620万股。同日,格林精密股东就上述变更事宜签署了新的公司章程;格林精密与乐清康尔乐、锦鼎资本签署《关于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就上述增资事宜进行约定。
  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商务厅出具《关于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粤商务资字[2016]341号),同意公司增加股份1,623.6842万股,其中:乐清康尔乐以3,400万元人民币认购1,003.6842万股、锦鼎资本以2,100.262214万元人民币认购62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由29,376.3158万股增至31,000万股,注册资本由29,376.3158万元人民币增至31,000万元人民币。
  2016年9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粤股份证字[2016]0015号)。
  2016年9月26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34号),经审验,截至2016年9月23日,格林精密已收到公司新股东乐清康尔乐和锦鼎资本以货币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6,236,84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8,765,780.14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0,000,0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310,000,000.00元。
  2016年9月26日,格林精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8561402H)。
  本次增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等特殊协议或安排。新增股东乐清康尔乐、锦鼎资本不具有国资背景,乐清康尔乐本次增资款最终来源于合伙人郑建海、郑建乐兄弟控制的浙江康尔乐电子有限公司多年经营所得;锦鼎资本本次增资款来源于自有资金。
  本次增资价格为3.3875元/股(乐清康尔乐以3,400万元认购1,003.6842万股、锦鼎资本以2,100.262214万元认购620万股),系以不低于深创投、东莞红土创投、惠州红土创投增资价格为定价依据。鉴于本次增资系面向外部机构投资者,该定价系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理、公允。
  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300738561402H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1,338.00万元,股份总数41,33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40,254,25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73,125,748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5
参股或控股公司:4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4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Green Precision Components (International) PTE. LTD.

子公司 100.00% 3885.24万 未披露
-

惠州市格林通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未披露
-

格林精密部件越南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

格林精密部件(香港)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未披露 未披露
主营业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