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
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
风电 、 光伏发电 、 生物质发电
风力发电;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业务名称 | 2024-09-30 | 2024-06-30 | 2024-03-31 | 2023-12-31 | 2023-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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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电量(千瓦时) | 18.41亿 | 13.76亿 | 7.76亿 | 28.43亿 | 18.89亿 |
上网电量:光伏发电:新疆哈密(千瓦时) | 2214.05万 | 1440.86万 | 649.59万 | 3069.30万 | 2413.39万 |
上网电量:生物质发电:黑龙江省(千瓦时) | 2397.91万 | 2397.91万 | 1578.83万 | 8871.14万 | 5751.08万 |
上网电量:风电:福建省(千瓦时) | 16.41亿 | 12.17亿 | 6.85亿 | 24.64亿 | 16.32亿 |
上网电量:风电:黑龙江省(千瓦时) | 1.54亿 | 1.20亿 | 6900.33万 | 2.60亿 | 1.75亿 |
发电量(千瓦时) | 18.98亿 | 14.18亿 | 8.00亿 | 29.35亿 | 19.52亿 |
发电量:光伏发电:新疆哈密(千瓦时) | 2269.92万 | 1475.54万 | 665.50万 | 3154.09万 | 2482.33万 |
发电量:生物质发电:黑龙江省(千瓦时) | 2839.68万 | 2839.68万 | 1876.98万 | 1.04亿 | 6726.78万 |
发电量:风电:福建省(千瓦时) | 16.89亿 | 12.51亿 | 7.03亿 | 25.33亿 | 16.79亿 |
发电量:风电:黑龙江省(千瓦时) | 1.58亿 | 1.24亿 | 7117.00万 | 2.67亿 | 1.81亿 |
产量:光伏发电(千瓦时) | - | - | - | 3154.09万 | - |
产量:生物质发电(千瓦时) | - | - | - | 1.04亿 | - |
产量:风电(千瓦时) | - | - | - | 28.00亿 | - |
销量:光伏发电(千瓦时) | - | - | - | 3069.30万 | - |
销量:生物质发电(千瓦时) | - | - | - | 8871.14万 | - |
销量:风电(千瓦时) | - | - | - | 27.24亿 | - |
营业收入 X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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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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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6.50亿 | 86.22%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2亿 | 10.56%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3769.34万 | 1.97%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2395.41万 | 1.25%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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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3.99万 | 10.80% |
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2366.16万 | 9.85% |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1385.83万 | 5.77% |
哈电风能有限公司 |
872.12万 | 3.63% |
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科技(中国)有限公 |
733.69万 | 3.06%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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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6.04亿 | 90.81%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9959.31万 | 5.64%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4021.06万 | 2.28%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2258.97万 | 1.27%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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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
15.89亿 | 90.93% |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
8956.91万 | 5.12%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4282.42万 | 2.45%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哈密供电公司 |
2625.00万 | 1.50%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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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祥盛纸业有限公司 |
2986.95万 | 5.18% |
新华社计划财务管理局物资计划处 |
2743.49万 | 4.76% |
福建日报社 |
2382.92万 | 4.13% |
汕头金园工贸有限公司 |
2333.47万 | 4.05% |
深圳市星星晨纸业有限公司 |
1951.67万 | 3.39%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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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星晨纸业有限公司 |
6608.62万 | 4.69% |
新华社计划财务管理局物资计划处 |
6546.50万 | 4.65% |
苏州工业园区华宏科技有限公司 |
3949.83万 | 2.80% |
杭州联谊纸业有限公司 |
3686.66万 | 2.62% |
苏州工业园区金利源纸业有限公司 |
3571.29万 | 2.53%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数据 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5.7%。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85%。上半年,全国电源投资34...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报告期内主要行业数据
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电力消费平稳较快增长,电力供需总体平衡,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推进。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66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1%,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截至2024年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到55.7%。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85%。上半年,全国电源投资3441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的比重为85%。
二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首次超过煤电。上半年,全国新增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36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为89%。截至6月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0.7亿千瓦,同比增长14.1%。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7.1亿千瓦,同比增长24.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55.7%,比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电力装机延续绿色低碳发展趋势。分类型看,水电4.3亿千瓦;核电5808万千瓦;并网风电4.7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3亿千瓦、海上风电3817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6月底达到11.8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同比增长37.2%,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8.4%,比上年同期提高6.5个百分点。
三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保持增长。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5.2%,其中,规模以上电厂太阳能发电、风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7.1%、6.9%。上半年,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加2935亿千瓦时,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量的84.2%。
四是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下降。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666小时,同比降低71小时。其中,并网风电1134小时,同比降低103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626小时,同比降低32小时。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1-6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4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
2、报告期内重要行业政策
2024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在2024年政府工作任务中提出,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22号),强调着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深入落实双碳目标任务,多措并举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能源绿色发展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378号),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旗)域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不超过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风电投资建设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机制,推动构建“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的风电开发利用新格局。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电力〔2024〕44号),强调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为做好新形势下新能源消纳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及建设运营,包括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三个板块。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装机容量90.73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61.13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容量29.6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万千瓦。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通过新能源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等流程,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进行开发并转换为电力后销售,取得收入。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发电量的增加和其他管理及运行成本的控制,公司业绩主要受装机规模、上网电价、利用小时、风力资源、光照资源、资金成本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变化。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4年上半年,公司扎实推进各项年度工作任务,项目开拓有序推进,经营质效稳步提升,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内部管理不断完善。
(一)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并网装机容量95.73万千瓦。上半年,公司下属各项目累计完成发电量141,799.22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42%;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37,585.86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28%。
上半年,公司福建省区域风电项目发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其中,陆上风电项目风况同比下降,海上风电项目风况同比上升。报告期,由于生物质发电项目因技改停机、新疆哈密与黑龙江区域限电率有所抬头,导致公司各项目整体发电量与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因发电量、上网电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820.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9%。但因财务费用同比减少、生物质发电项目技改使营业成本同比减少以及因存款投资收益同比增加,报告期,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2,263.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07.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0%。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促进增量做优,增强发展动能
积极应对市场竞争与挑战,深入研判省内外产业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全力以赴谋发展,在福建省内、河北、新疆、东北等地加大业务布局和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发电主业。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决策决定利用控股股东提供的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并加速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有望在下半年完成核准。
2、推进存量提质,夯实发展根基
持续推进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设备稳定性可靠性,紧盯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通过参与绿电交易创收增收。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统筹安全生产和电力保供责任,扎实做好迎峰度夏防洪度汛各项工作,着力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保持长周期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
3、加速管理创新,激发内生动力
加速推进扁平化改革和集约化管理,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和专业能力建设,有序开展组织架构优化,加快提升现代企业治理水平。积极谋划技术创新和科技研发工作,加大科研投入,通过自研、校企合作、产用协同的方式推进公司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三、风险因素
1、电力市场风险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国电力市场正在加快建设,各省纷纷制定并推出各自的电力交易规则,绿电绿证、辅助服务等交易品种日趋完善,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比例持续提升。2024年1-6月,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28,47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1%,占电网售电量比重为74.6%。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体改〔2022〕118号),到2030年,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随着新能源项目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不断提升,将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售电量、交易电价等经营指标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024年上半年,公司权属各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总电量70,532万千瓦时,占总上网电量的51.26%。若公司发电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进一步提高,将导致平均售电单价下降,进而对公司发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产生不确定性影响。为此,公司将密切跟踪电力市场相关政策变化,进一步总结分析相关省区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提升交易管理能力。
2、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风险
消纳问题一直是困扰新能源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我国新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与用电负荷中心区域不匹配,加上风能、太阳能资源具有随机性强、波动性大、出力不稳定等自然特性,当电网的调峰能力不足,或者项目所在地用电需求较少,且不能通过电量外送等方式消纳,或者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工期与接网工程建设工期不匹配等情况下,将产生“弃风”、“弃光”等限电情况,影响项目收益。尽管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的限电问题已有所缓解,但未来随着新能源装机比例进一步提升,新能源电力消纳压力将会增加,弃风限电、弃光限电风险依然存在。
目前,公司在福建省的风电项目尚未出现弃风限电情况,但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风电项目和在新疆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仍存在弃风、弃光限电情况。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黑龙江地区的三个风电项目平均限电率11.84%,限电损失电量1,662万千瓦时;在哈密地区的光伏项目限电率15.62%,限电损失电量273万千瓦时。公司将抓好生产运营管理,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尽量减少计划外停机,做到“应发尽发”。另一方面,国家也在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2024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对通过监管手段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水平提出明确要求。在“双碳”目标背景下,预计国家将会更大力度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3、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风险
目前,我国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包括两部分,即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项目并网发电后,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的部分,由电网公司直接支付,可以实现及时结算。但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则需要由财政部从可再生能源附加补助资金中拨付至电网公司,再由电网公司与发电企业结算。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发展迅速,补贴资金缺口持续增加,导致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结算进度缓慢,直接影响发电企业的现金流,进而对实际经营效益产生不利影响。
2020年10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明确了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数值和补贴的计算方式。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政策,对于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政策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项目,存在绿证交易金额低于补贴金额,甚至无绿证交易,项目收益下降的风险。公司已有部分早期投产风电项目电价补贴到限。
因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以国家信用为基础,该项收入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目前,新能源发电已全面进入无补贴时代,新增项目不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存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达到后亦不再享受补贴,长期来看,补贴滞后情况待存量项目补贴到期后将逐渐得到缓解。同时,国家为实现“双碳”目标,设计了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电绿证交易等制度,继续支持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新能源发电企业可通过相关交易获得收入相应替代财政补贴。2024年上半年,公司补贴到限的福清嘉儒风电场一期项目继续参与绿电交易,交易电量3,872.37万千瓦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碳排放权交易、CCER、绿电绿证交易等行业政策,积极参与有关交易,力争获得部分替代补贴的收入。
4、市场竞争风险
新能源行业已进入平价及竞价时代,行业竞争愈渐激烈。由于优质风能、太阳能资源的主要分布区域有限,同时发电和上网能力受到本地消纳能力以及当地电网输送容量制约,对于风能、太阳能资源优越,当地消纳能力充分,电力输送容量充足的优质新能源发电项目,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获取优质项目资源的难度不断增加。
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给包括公司在内的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乘势而为,加快市场开拓步伐,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扩大公司装机容量与资产规模,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在新能源发电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5、设备质量风险
设备质量对项目发电量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因设备质量问题所导致的电力生产秩序不良甚至停滞,都将对发电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特别是发生涉及设计、制造、安装等环节遗留下的质量问题,还将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公司在设备采购时与设备供应商约定质量保证期,并就质保期内设备的运行指标和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考核。公司注重生产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内组织人员学习业务技能并督促厂家开展维保工作,在风机设备质保期后即可接收风机维保工作,进行自主运维,通过精细化管理,确保项目运营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6、自然资源变动风险
风电项目的盈利状况与项目所在地的风速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光伏项目的盈利状况与当地的光照强度等气候条件高度相关。风速、光照强度等自然资源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不可预测性,每年的资源状况可能会存在波动。由此,新能源发电企业存在经营业绩随风资源、光照资源等气候条件的变化而波动的风险。
自然资源的变动大多为不可控因素,公司将一方面在项目投资前做好可行性研究,充分评估资源变动对项目投资效益的影响;另一方面在日常管理中加强运营维护,保障项目运营效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项目的资源禀赋优势。
7、自然灾害风险
公司所属陆上风电项目大部分分布在福建沿海地区,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福建省莆田平海湾海域,易受台风等恶劣天气威胁;公司在黑龙江省的三个风电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可能受极端严寒、瞬间狂风等气候条件的影响。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可能对设备、输电线路等造成损坏,影响项目的发电能力,从而对公司的发电量和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强化设备定检维护和消缺工作,不断提高运行检修质量和设备健康水平。针对极端天气等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减少各类自然灾害对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禀赋优势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台湾海峡独特的“狭管效应”赋予了福建地区优越的风力资源。公司已投产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风资源较优的福清、平潭、连江等福建沿海地区,实际运行年利用小时数高、无弃风限电;省外陆上风电场主要位于黑龙江省等风资源较好地区。福建省近海风能整体优于陆上地区,海上风电资源处于全国前列。公司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莆田平海湾,一、二期总装机容量29.6万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规模占公司风电装机规模的32.62%。显著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专业化管理优势
公司深耕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相关,是福建省内从事风电行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公司之一。公司运营管理16个风电项目、1个光伏电站和1个生物质发电厂,在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公司通过持续的自我挖掘和培养,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的技术、管理团队。凭借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公司项目常年保持良好的运营效率。2024年上半年,公司在福建省所属陆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1272小时,所属海上风电场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为2070小时,均高于全国平均1134小时。
3、可持续发展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是福建省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承担福建省内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角色,在获配省内新能源资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大股东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报告期内,投资集团将其在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选的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已通过决策,同意利用此次商业机会,并完成项目公司设立工作。为避免同业竞争,投资集团承诺在闽投海电(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三期项目)、宁德闽投(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A、C)区项目)、霞浦闽东(宁德霞浦海上风电场(B区)项目)等海电资产符合一定条件后与上市公司协商,启动资产注入程序。
除了大股东的鼎力支持,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和优质项目并购双轮驱动,一方面积极在福建省内争取资源配置,一方面坚定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在省外寻找资源条件良好的平价风电、光伏项目投资机会,通过项目滚动开发促进装机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4、资金优势
公司资产盈利能力较强,已投产的各风电项目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利润。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各类金融机构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资金获取成本较低,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1.65%,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资本结构稳健,偿债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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