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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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03 | 增发A股 | 2015-08-31 | 11.58亿 | - | - | - |
2015-09-03 | 增发A股 | 2015-08-31 | 4.15亿 | 2021-06-30 | 0.00 | 90.82% |
2009-06-24 | 增发A股 | 2009-06-19 | 4.70亿 | 2012-12-31 | 0.00 | 100% |
2000-02-15 | 首发A股 | 2000-02-17 | 3.25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3-12-30 | 交易金额:1.4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1-4层商业网点、位于文化大厦A座6-9层商务办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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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胶南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青岛海高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拆迁安置房产海高集团开发建设的文化大厦位于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灵山湾路南、海南路东,用于安置胶南书店的商业网点房产具体位置在以项目第9轴为立体分割线以西,相对独立的1-4层商业网点,建筑面积为11,295.54平方米,依据项目成本价10,048.79元/平方米计算(世润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海岸文化大厦项目成本核算报告[RUDDER(2022)-503-6-001),安置费用金额11,350.65万元。该笔安置费用将由区政府拨付隐珠街道,再由隐珠街道按程序拨付海高集团。本次实际安置面积与政府安置政策确定的面积相比少100.46平方米,折合安置费用金额100.95万元,该部分面积差价款待区政府将安置费用拨付隐珠街道后,由隐珠街道按程序拨付给胶南书店。2023年12月28日,胶南书店与海高集团已办理完毕文化大厦商业网点(位于1-4层)11,295.54平方米房产的网签手续;同日,海高集团已将上述商业网点房产交付给胶南书店。 2.使用停产停业损失费购买的房产经测算,本次拆迁区政府应拨付给胶南书店的停产停业损失费总计3,692.30万元,本次胶南书店使用部分费用以安置政策文件中测算的平衡价格6,589.83元/平方米,购买位于文化大厦A座6-9层商务办公用房5,304.68平方米,购房款总计3,495.69万元。该笔购房款由胶南书店在收到隐珠街道拨付的停产停业损失费后的7日内,足额支付给海高集团。 |
公告日期:2017-12-23 | 交易金额:8702.0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西藏悦读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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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侯开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前,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传媒”或“公司”)持有悦读纪51%的股权,自然人侯开持有悦读纪49%的股权。2017年9月26日,公司与侯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8,702.04万元收购侯开持有的悦读纪4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悦读纪100%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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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估) | 0.00(估) | -- | |
合计 | 1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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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童石网络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5-07-1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34.26 % |
出让方: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02-16 | 交易金额:4269.72 万元 | 转让比例:-- |
出让方: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威海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Starfair Group Limited | ||
交易影响: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在于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市场调研和有关权威杂志及报刊披露的信息资料显示,玻璃市场的饱和和未来行业面临的疲软,为防范公司对外投资收益的风险,不使股东利益受损,决定将股份转让,收回投资,使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得以加强. |
公告日期:2015-09-03 | 交易金额:4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出版置业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根据《重组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构成。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三项交易不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一)股份无偿划 转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海湾集团截至2014年8月31日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35,587,2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4.26%。经青岛市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海湾集团将上述股份无偿划转至青岛出版。 (二)重大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青岛出版等5位城市传媒股东(交易对方)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城市传媒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以评估值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交易价格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置入及置出资产评估值为准。重组完成后,青岛出版等5名交易对方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城市传媒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第QDV107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出资产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为1,720,899,589.23元;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出资产评估值确定,即1,720,899,589.23元。根据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第QDV107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入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2,483,013,980.28元,收益法评估值为2,878,684,900.00元,以收益法确定最终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入资产评估值确定,即2,878,684,900.00元。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为1,157,785,310.77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本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及城市传媒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的比较,本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68元/股的90%即5.11元/股的发行价格,依据城市传媒全体5名股东各自持有城市传媒的股份比例向其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因未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该三项交易均不予实施。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城市传媒100%的股权。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上市公司拟以不低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92元/股的90%即5.33元/股的发行价格,以锁价方式向青岛出版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版置业定向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35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置入资产在建项目的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费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三项交易实施的基础上择机实施,其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20150123: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 20150210: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0150425: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拟调整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融资之发行数量,根据出版集团和出版置业拟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总额4.25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数量为79,737,335股 20150528:2015年5月27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5月27日召开的2015年第4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50618:2015年6月17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223号] 20150704: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7号) 20150903: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
公告日期:2015-09-03 | 交易金额:242241.33万元 | 支付方式:实物资产,股权,无形资产,其他 |
交易方:青岛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根据《重组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由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构成。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三项交易不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一)股份无偿划 转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海湾集团截至2014年8月31日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35,587,25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为34.26%。经青岛市国资委及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海湾集团将上述股份无偿划转至青岛出版。 (二)重大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以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青岛出版等5位城市传媒股东(交易对方)截至2014年8月31日拥有的城市传媒100%股权(作为置入资产)的以评估值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交易价格以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以2014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置入及置出资产评估值为准。重组完成后,青岛出版等5名交易对方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城市传媒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第QDV1076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出资产以资产基础法确定的评估值为1,720,899,589.23元;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出资产评估值确定,即1,720,899,589.23元。根据天和出具的青天评报字[2014]第QDV1077号《评估报告》,截至2014年8月31日,置入资产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2,483,013,980.28元,收益法评估值为2,878,684,900.00元,以收益法确定最终置入资产的评估结果;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按置入资产评估值确定,即2,878,684,900.00元。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为1,157,785,310.77元。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根据上述规定,基于本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及城市传媒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的比较,本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拟以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68元/股的90%即5.11元/股的发行价格,依据城市传媒全体5名股东各自持有城市传媒的股份比例向其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 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互为前提,任何一项因未获得中国政府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该三项交易均不予实施。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城市传媒100%的股权。 (四)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重组后新注入资产的绩效,上市公司拟以不低于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92元/股的90%即5.33元/股的发行价格,以锁价方式向青岛出版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版置业定向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35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25%。募集资金将用于置入资产在建项目的建设、支付本次交易的交易费用等。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与前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互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三项交易实施的基础上择机实施,其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三项交易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