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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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 增发A股 | 2023-04-28 | 5.93亿 | - | - | - |
2023-03-01 | 增发A股 | 2023-02-27 | 22.65亿 | - | - | - |
2007-06-15 | 增发A股 | 2007-06-13 | 2.75亿 | - | - | - |
2000-06-14 | 首发A股 | 2000-06-16 | 1.78亿 | - | - | - |
1998-07-30 | 可转债 | 1998-08-03 | 1.45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6-29 | 交易金额:5.2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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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持有的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款为52,308.75万元(最终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认)。收购完成后,佛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公告日期:2024-05-2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11.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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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收到南化集团发来的《关于无偿划转华锡有色股份的函》,获悉南化集团与北部湾港集团于2024年1月12日签署了《南宁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南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75,248,05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1.90%)无偿划转给北部湾港集团。 |
公告日期:2024-05-2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1.90 % |
出让方: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14-04-1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一、上市公司独立性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南化股份之间将保持相互间的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及人员独立;南化股份将仍然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一)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情况北部湾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港口运营、临港工业、综合物流体系、商贸物流、物流地产五大板块,均非南化股份所在的氯碱化工行业,均未从事南化股份从事的氯碱化工业务。本次收购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情形。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北部湾集团成为南化股份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并保护南化股份的其他股东的利益,北部湾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在北部湾集团直接或间接对南化股份拥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情形下,北部湾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北部湾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将不会从事任何与南化股份目前或将来所从事的主营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果北部湾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北部湾集团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现有经营活动可能在将来与南化股份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与南化股份发生重大利益冲突,北部湾集团将:(a)无条件放弃或促使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其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与南化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b)将北部湾集团拥有的、可能与南化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其他公司以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南化股份。 三、关联交易(一)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北部湾集团业务范围涵盖港口运营、临港工业、综合物流体系、商贸物流、物流地产五大板块。因此,本次股权划转前,南化股份与北部湾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仓储费、采购原材料盐的港口作业费和运费,以及出售商品的费用。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截至收购报告书签署之日,北部湾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南化股份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收购人及关联方承诺,在收购完成后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对于必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继续规范运作,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履行程序的合法性,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
公告日期:2024-08-3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托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河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江河池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约定西江河池公司将广西华远金属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公司”)40%股权委托给公司行使(以下简称“本次托管”“本次交易”),托管期限为3年,托管期届满需继续托管的,需双方另行商议后续签托管协议。公司将根据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委托管理费用,每年度委托管理费用合计为25万元(含税)。本次托管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24-06-29 | 交易金额:52308.7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有色”或“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锡集团”)持有的广西佛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价款为52,308.75万元(最终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体备案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确认)。收购完成后,佛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