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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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5 | 增发A股 | 2021-05-13 | 5.85亿 | 2022-06-30 | 1.92亿 | 67.74% |
2013-07-10 | 增发A股 | 2013-07-05 | 11.79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2011-07-20 | 增发A股 | 2011-07-12 | 17.85亿 | 2011-12-31 | 0.00 | 100% |
2003-03-12 | 首发A股 | 2003-03-17 | 2.85亿 | 2010-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12-20 | 交易金额:30.79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0385607股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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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等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2024年11月8日,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与公司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同日,临时管理人、吉利商用车集团、公司与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及其指定投资主体(以下简称“中国信达江西”)、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安徽”)、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资产”)、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平安资产”)、陕西财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财控”)、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信托”)、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广发粤财粤民投联合体(由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民投另类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和广州沐霖投资有限公司组成,以下简称“广发粤财粤民投联合体”)、晨星海纳联合体(由深圳市晨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海纳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以下简称“晨星海纳联合体”)、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春芽”)、榆焱慧言联合体(由嘉兴暖流慧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北京榆焱三号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组成,以下简称“榆焱慧言联合体”)等12家财务投资人分别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 |
公告日期:2024-01-27 | 交易金额:1.7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经开区第九大街以南、东海路以西项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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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泰达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整合战略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盘活有效资产、加快转型进程,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经开区管委会”)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星马”)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事项进行了协商。2022年10月18日,天津星马收到了天津经开区管委会下发的《关于收回滨海新区经开区星马汽车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津开发[2022]13号)。 |
公告日期:2020-09-19 | 交易金额:43525.99 万元 | 转让比例:15.24 % |
出让方: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华菱星马的控股股东变为吉利商用车集团,实际控制人变为李书福先生。 |
公告日期:2017-10-27 | 交易金额:61563.02 万元 | 转让比例:15.24 % |
出让方: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11-16 | 交易金额:7277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现根据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远程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铭岛实业、远程智芯、远程商用车研发、醇氢科技、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唐骏欧铃、海南远程、湖州远程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5,3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64,66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4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350,20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690.00万元。 20231216:股东大会通过 20241030:原预计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增加至人民币727,740.00万元。 202411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10-30 | 交易金额:85585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提供劳务,保修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5年度拟与关联方浙江吉利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利商用车集团”)、远程智通、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友好”)、吉利四川商用车、山西吉利、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岛实业”)、浙江远程商用车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程商用车研发”)、浙江醇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醇氢科技”)、阳光铭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铭岛”)、湖州智芯动力系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智芯”)、海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远程商用车”)、天津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远程商用车”)、天津醇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醇氢”)、浙江轩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孚科技”)、浙江吉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速物流”)、杭州枫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华科技”)、醇氢绿动、绿色智行以及同一实控人控制下预计发生不超过300.00万元的其他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5,8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04,610.00万元,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26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预计总金额约为638,330.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9,650.00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18 | 原始质押股数:2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7至 -- |
出质人:史正富 | ||
质权人: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史正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8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押登记解除日止。2017年4月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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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07 | 本次解押股数:2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06 |
解押相关说明:
史正富于2018年07月06日将质押给马鞍山江东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28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18 | 原始质押股数:363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4至 2018-04-14 |
出质人:史正富 | ||
质权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史正富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3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4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4月14日。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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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07 | 本次解押股数:83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2018年7月6日,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史正富先生关于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史正富先生将质押给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本公司8,300,000股股份予以解除质押,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史正富先生已办理完成上述股份质押解除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