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易简介: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控股”)。发行对象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江汽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江汽控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0210508:2021年5月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汽控股”)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210514:股东大会通过
20210528:2021年5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260),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申请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0612: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260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A股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主板、B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20210622: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260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报告》。
20210811: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反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0210820:近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反馈,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
20210910: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请做好江淮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20210914:2021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1013:2021年10月12日,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7号)
20211210: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290,697,674股,募集资金总额1,999,999,997.12元,均由江汽控股认购。
20211215:2021年12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