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88%。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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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88%。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
自2020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提出转设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陕西省原有12所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已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完成转设的有2所(都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计算机软件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竞争也是非常严峻。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4年1-6月,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41,312,459.61元,同比增加10.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327,098.16元,同比减少18.75%;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718,256,54元,同比减少20.99%。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4年1-6月,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570,944.43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8.77%),其他业务收入1,741,515.18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23%)。
高等教育业务因学费增长和在校学生人数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9,398,114.24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88%)、比去年同期增加10.38%,实现主营业务成本76,231,002.6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7.66%。
计算机信息业务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2,830.19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0%,实现主营业务成本147,058.15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7.45%。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子公司城市学院),2024年1-6月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141,139,629.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6%,实现净利润11,401,648.29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8.58%。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1、西安交通大学移交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及城市学院转设事项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城市学院30%的出资举办权全部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持有的70%股权保持不变。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由原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综合考虑政策等各种情况以及城市学院自身具体情况,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公司与城市学院等各方本着城市学院发展、各方有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学院转设工作。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2、城市学院面临着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3、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3年4月27日起公司开始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综合考虑近期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研究,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以及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该等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
2024年2月28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关于博通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终止审核的申请》,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审核的决定》,因公司和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终止审核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博通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该等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3月5日披露。
三、风险因素
1、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风险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风险。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对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2、民办教育行业政策、招生、投资、以及独立学院转设的风险
民办教育存在诸多行业政策,且在动态发展,存在政策和运营风险;且随着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参加高考人数的减少变化,对于招生人数有一定影响;而且城市学院的后续校园建设投入会较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对策:
城市学院自建校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办学思想不断明确,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学院运行经费现金流正常。学院积极研究招生政策,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多招生,拓展办学思路,努力扩大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3、连续重大资产重组未成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风险
此前公司多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且都未成功,对于公司业务和人员都有较大影响。
对策:公司努力做好现有业务,尽量减轻重组对该等业务的不利影响。
4、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5、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教育人才等都存在较大的需求,如果上述专业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教学管理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注重专业化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和奖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二十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4年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独立学院第一,处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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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62,891,691.15元,同比增加10.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73,441.14元,同比增加5.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138,366.60元,同比增加3.54%。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394,492.05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05%),其他业务收入2,497,199.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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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62,891,691.15元,同比增加10.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73,441.14元,同比增加5.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138,366.60元,同比增加3.54%。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394,492.05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05%),其他业务收入2,497,199.10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95%)。
公司高等教育业务因2023年秋季新生学费增长和在校学生人数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高等教育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392,888.28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近99.9994%)、比去年同期增加11.06%,实现主营业务成本123,628,632.87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28%。报告期内计算机信息业务收入1,603.77元,实现主营业务成本82,872.80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99.86%和90.62%。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子公司城市学院),2023年度城市学院实现净利润41,586,184.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4%。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为推动城市学院转设工作、达到转设所需最低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末城市学院开始校园二期建设,包括购买二期土地70.516亩、价款5,944.50万元,二期建设图书馆和学生宿舍各一栋楼、工程建设投资65,638.45万元,两项合计建设投资为71,582.95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学院自有资金及借款等方式。
6、为了拓宽业务范围,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启动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立群及王国庆5名投资者持有的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因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了本次重组。
7、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9994%。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自2020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提出转设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陕西省原有12所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已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完成转设的有2所(都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已上报转设申请、正在公示审核的有2所(都是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计算机软件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竞争也是非常严峻。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2、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62,891,691.15元,同比增加10.7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73,441.14元,同比增加5.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138,366.60元,同比增加3.54%。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
3、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发展核心和最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10个系,4个教学部,19个研究所,33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2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经管、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调的多学科结构。2014年起,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同类院校首位,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1400多名。
4、城市学院因2023年秋季新生学费增加及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60,392,888.28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9994%)、主营业务成本123,628,632.87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1.06%和8.28%。
5、为推动城市学院转设工作、达到转设所需最低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经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末城市学院开始校园二期建设,包括购买二期土地70.516亩、价款5,944.50万元,二期建设图书馆和学生宿舍各一栋楼、工程建设投资65,638.45万元,两项合计建设投资为71,582.95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学院自有资金及借款等方式。
6、为了拓宽业务范围,公司自2023年4月28日起启动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后因外部证券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2024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终止了本次重组。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二十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4年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独立学院第一,处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近三年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为推动城市学院转设工作、达到转设所需最低标准、促进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城市学院开始投资校园二期建设。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62,891,691.15元,同比增加10.71%;实现营业利润41,641,852.22元,同比增加8.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8,373,441.14元,同比增加5.6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138,366.60元,同比增加3.5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1、城市学院是由本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举办并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主要是对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入校学生进行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城市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生毕业后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城市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城市学院收入来源主要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也包括其他教育、捐赠、政府补助等其他收入,成本费用主要为教学、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支出。
3、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4、西安交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20年12月末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2022年城市学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了转设申请文件,截至目前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5、高等院校竞争加剧。近年来,全国高考报名人数变化主要趋势是处于长期下降趋势,生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龄学生人口的持续下降,与此同时,近年来高考录取率呈现增长态势。面对着生源持续下降和录取率的攀升的双重影响,对于高校招生和教育教学改革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院校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竞争不断加剧。
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有着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等优势,同时也存在资金紧张的普遍状况,对于校园建设、教学和学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都会有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度,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工作提前量。结合高等教育业务特点,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持续完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内控的长效执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经营计划
1、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2023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1)公司此前披露2023年度经营计划为: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3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3,0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2,500万元。
(2)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89万元,比经营计划增加3,289.00万元,增加了14.30%,完成经营计划中的营业收入指标;实现成本费用22,307万元,比经营计划减少193万元,减少了0.86%。
2、公司2024年度的工作指导思想为: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1)2024年公司将积极拓展思路,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强化主业,提升管理,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4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5,0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4,500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上述为经营计划,并非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二者之间是有重大差异的,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为达到2024年经营计划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2024年度,公司将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工作提前量。结合高等教育业务特点,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持续完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内控的长效执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2024年度,因维持当前业务以及学院校园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
城市学院校园二期建设需要资金40,000万元,主要来源于城市学院自有资金及借款等方式。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风险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风险。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对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2、民办教育行业政策、招生、投资、以及独立学院转设的风险
民办教育存在诸多行业政策,且在动态发展,存在政策和运营风险;且随着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参加高考人数的减少变化,对于招生人数有一定影响;而且城市学院的后续校园建设投入会较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
城市学院自建校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办学思想不断明确,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学院运行经费现金流正常。学院积极研究招生政策,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多招生,拓展办学思路,努力扩大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3、连续重大资产重组未成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风险
此前年度以及2023年度公司曾多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且都未成功,对于公司业务和人员都有较大影响。
对策:公司努力做好现有业务,尽量减轻重组对该等业务的不利影响。
4、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5、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教育人才等都存在较大的需求,如果上述专业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教学管理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注重专业化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和奖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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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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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自2020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提出转设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陕西省原有12所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已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完成转设的有2所(都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已上报转设申请、正在公示审核的有2所(都是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计算机软件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竞争也是非常严峻。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3年1-6月,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27,771,300.00元,同比增加10.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479,703.40元,同比增加7.44%;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033,724.78元,同比增加5.19%。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3年1-6月,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289,381.28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8.84%),其他业务收入1,481,918.72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16%)。
公司高等教育业务因学费增长和在校学生人数增长,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6,289,381.28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00%)、比去年同期增加10.83%,实现主营业务成本64,791,898.48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65%。计算机信息业务报告期内无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100%,实现主营业务成本82,872.8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0.62%。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子公司城市学院),2023年1-6月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127,771,300.0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4%,实现净利润15,963,243.10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8%。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1、西安交通大学移交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及城市学院转设事项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子公司城市学院30%的出资举办权全部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本公司持有的70%股权保持不变。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由原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综合考虑政策等各种情况以及城市学院自身具体情况,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独立学院转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待完善办学条件、满足转设标准后,再向教育部上报学院转设申请报告。公司将与城市学院等各方共同认真学习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相关政策,本着城市学院发展、各方有利的原则,共同推进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2、城市学院面临着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3、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23年4月27日,因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驭腾能环”)控股权,经申请公司股票于4月28日停牌并公告。
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预案相关议案并公告,经申请公司股票于5月4日复牌。
5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5月30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博通股份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公告。
在审计、评估、律师、券商等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完成后,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重组报告书相关议案并公告。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博通股份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驭腾能环5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博通股份拟向陕西驭腾新工业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博睿永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聚力永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力群、王国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驭腾能环55%股份,本次重组完成后,驭腾能环将成为博通股份控股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博通股份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859.5万元,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博通股份第一次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3年4月28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博通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价格为18.60元/股。
8月15日公司收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批复》(西经开发﹝2023﹞20号),并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陕西驭腾能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相关的《接受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已获得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同意备案,公司予以公告。
8月17日公司披露《博通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报告的公告》,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和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8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全部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还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然后才可以实施。
三、风险因素
1、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风险
城市学院为民办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风险。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对策: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2、民办教育行业政策、招生、投资、以及独立学院转设的风险
民办教育存在诸多行业政策,且在动态发展,存在政策和运营风险;且随着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政策的严格执行和参加高考人数的减少变化,对于招生人数有一定影响;而且城市学院的后续校园建设投入会较大,存在一定投资风险。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立学院转设。
对策:
城市学院自建校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办学思想不断明确,师资队伍素质不断提升,教学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教学质量显著提高,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学院运行经费现金流正常。学院积极研究招生政策,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积极多招生,拓展办学思路,努力扩大招生人数和在校学生人数。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12月末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城市学院的转设工作,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3、连续重大资产重组未成功对公司业务的影响风险及未来重大资产重组的不确定性风险
此前年度公司多次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且都未成功,对于公司业务和人员都有较大影响。2023年4月27日公司开始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需要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能否通过审核、注册和实施等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对策:公司努力做好现有业务,尽量减轻重组对该等业务的不利影响。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及时披露与重组相关的重要信息,充分地做好各项风险提示。
4、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较大。如果我国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或者公司未来不能较好地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则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走势,努力把握宏观经济形势、顺应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积极主动地调整经营计划、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5、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在主营业务发展过程中,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教育人才等都存在较大的需求,如果上述专业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教学管理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将积极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注重专业化培训,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考核和奖励机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4年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独立学院第一,处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近三年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4年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独立学院第一,处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近三年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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