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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从事收费公路业务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

  • 产品类型:

    收费公路业务、大环保业务

  • 产品名称:

    固废资源化管理 、 清洁能源 、 公路营运管理服务 、 收费公路业务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公路和道路的投资、建设管理、经营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资格证书经营)。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4-10-31 
业务名称 2024-09-30 2024-08-31 2024-07-31 2024-06-30 2024-05-31
日均通行费收入:南京三桥(元) 140.60万 135.90万 - 129.40万 155.2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外环项目(元) 341.60万 345.60万 - 345.10万 297.9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广州西二环(元) 152.50万 151.70万 - 144.20万 126.1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广深高速(元) 818.40万 830.10万 - 845.80万 726.6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机荷东段(元) 194.00万 198.00万 - 192.40万 166.2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机荷西段(元) 164.40万 166.90万 - 155.00万 138.1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梅观高速(元) 45.40万 46.80万 - 45.90万 39.4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水官延长段(元) 20.20万 19.70万 - 20.80万 18.6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水官高速(元) 187.80万 187.10万 - 181.80万 157.3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沿江项目(元) 244.60万 227.30万 - 182.30万 165.9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清连高速(元) 192.20万 199.30万 - 158.90万 138.2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益常项目(元) 113.30万 129.80万 - 106.00万 90.4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西线高速(元) 346.30万 388.30万 - 382.60万 312.7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长沙环路(元) 75.00万 74.10万 - 74.20万 69.0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阳茂高速(元) 225.70万 258.60万 - 286.40万 164.40万
日均通行费收入:龙大高速(元) 43.70万 45.00万 - 47.10万 42.10万
通行费收入:南京三桥(元) 4217.10万 4213.00万 - 3883.20万 4810.20万
通行费收入:外环项目(元) 1.02亿 1.07亿 - 1.04亿 9234.90万
通行费收入:广州西二环(元) 4574.30万 4704.10万 - 4325.80万 3909.80万
通行费收入:广深高速(元) 2.46亿 2.57亿 - 2.54亿 2.25亿
通行费收入:机荷东段(元) 5818.80万 6137.10万 - 5772.90万 5152.40万
通行费收入:机荷西段(元) 4932.10万 5173.80万 - 4650.70万 4281.40万
通行费收入:梅观高速(元) 1362.10万 1451.70万 - 1377.50万 1221.10万
通行费收入:水官延长段(元) 605.20万 609.70万 - 623.20万 576.10万
通行费收入:水官高速(元) 5635.50万 5801.60万 - 5453.70万 4875.10万
通行费收入:沿江项目(元) 7338.00万 7045.60万 - 5470.00万 5143.70万
通行费收入:清连高速(元) 5766.70万 6179.60万 - 4766.90万 4283.00万
通行费收入:益常项目(元) 3397.70万 4023.90万 - 3179.70万 2802.50万
通行费收入:西线高速(元) 1.04亿 1.20亿 - 1.15亿 9694.50万
通行费收入:长沙环路(元) 2250.50万 2297.70万 - 2226.40万 2138.90万
通行费收入:阳茂高速(元) 6771.50万 8015.90万 - 8591.10万 5096.40万
通行费收入:龙大高速(元) 1311.20万 1393.70万 - 1414.20万 1306.00万
通行费收入:南京三桥(千元) - - 4.27万 - -
通行费收入:外环项目(千元) - - 10.87万 - -
通行费收入:广州西二环(千元) - - 4.70万 - -
通行费收入:广深高速(千元) - - 26.39万 - -
通行费收入:机荷西段(千元) - - 5.19万 - -
通行费收入:水官延长段(千元) - - 6524.00 - -
通行费收入:梅观高速(千元) - - 1.45万 - -
通行费收入:机荷东段(千元) - - 6.15万 - -
通行费收入:水官高速(千元) - - 5.92万 - -
通行费收入:沿江项目(千元) - - 7.62万 - -
通行费收入:清连高速(千元) - - 6.01万 - -
通行费收入:益常项目(千元) - - 3.78万 - -
通行费收入:西线高速(千元) - - 12.41万 - -
通行费收入:长沙环路(千元) - - 2.35万 - -
通行费收入:阳茂高速(千元) - - 6.73万 - -
通行费收入:龙大高速(千元) - - 1.43万 - -
日均通行费收入:南京三桥(千元) - - 1376.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外环项目(千元) - - 3508.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广州西二环(千元) - - 1515.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广深高速(千元) - - 8512.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机荷东段(千元) - - 1985.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机荷西段(千元) - - 1676.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梅观高速(千元) - - 466.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水官延长段(千元) - - 210.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水官高速(千元) - - 1909.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沿江项目(千元) - - 2457.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清连高速(千元) - - 1939.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益常项目(千元) - - 1219.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西线高速(千元) - - 4004.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长沙环路(千元) - - 759.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阳茂高速(千元) - - 2170.00 - -
日均通行费收入:龙大高速(千元) - - 462.00 - -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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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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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4.1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1.33%
  • 沿江项目公司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 宝通公司
  • 深圳市交委
  • 深圳市唯泰广告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沿江项目公司
2.26亿 11.73%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1.69亿 8.78%
宝通公司
900.00万 0.47%
深圳市交委
394.10万 0.21%
深圳市唯泰广告有限公司
275.79万 0.1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2.7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24%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 沿江项目公司
  • 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1.24亿 3.77%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7573.29万 2.31%
沿江项目公司
4682.12万 1.43%
深圳市宝通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800.00万 0.55%
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
603.63万 0.18%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3.00亿元,占营业收入的9.55%
  • 深圳市交通局
  • 沿江项目公司
  • 宝通公司
  •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深圳市交通局
2.19亿 6.99%
沿江项目公司
3586.07万 1.14%
宝通公司
2806.53万 0.90%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政府
953.61万 0.30%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700.00万 0.22%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5.02%
  • 沿江项目公司
  • 宝通公司
  •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梧桐辅道项目
  •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南坪二期项目
  • 中石油清远销售分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沿江项目公司
9666.43万 3.27%
宝通公司
2201.40万 0.75%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梧桐辅道项目
1636.93万 0.55%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南坪二期项目
1032.89万 0.35%
中石油清远销售分公司
285.00万 0.10%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351.2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4.07%
  • 深圳市龙岗区公路局委托代建横坪项目
  • 沿江项目公司
  • 宝通公司
  •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南坪二期项目
  • 龙华扩建项目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深圳市龙岗区公路局委托代建横坪项目
4527.75万 1.97%
沿江项目公司
2163.59万 0.94%
宝通公司
1509.04万 0.66%
深圳市交通局委托代建南坪二期项目
1021.41万 0.44%
龙华扩建项目
129.42万 0.06%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及大环保业务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目前,集团大环保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集团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逐步搭建起城市基础设施、环保、运营、建设、新能源等业务平台,包括以公路运营和养护管理服务为主的运营发展公司;以拓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业务为主的新能源公司;以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为主的环境公司;以立足于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合作区提供大型基础建设管理服务及进行园区内环保项目投资的基建环保公司;以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为主的建设发展公司;以基础设施建设联动土地综合开发业务为主的投资公司;以及统筹管理集团产融结合业务的产业金融管理部。集团将通过上述业务平台,充分发挥自身在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运营及集成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聚焦“收费公路+大环保”双主业领域,并在产业链的上、下游适度延伸,发展运营养护、工程管理、产业金融、数字科技等服务型业务,努力拓展集团经营发展空间。现阶段本集团最大的收入和盈利来源为收费公路业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上半年,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下,我国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运行总体平稳。2024年上半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1.68万亿元,同比增长5.0%;实现外贸进出口总值21.17万亿元,同比增长6.1%。经济平稳发展的长期趋势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稳定,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等环保业务的需求。
  1、收费公路业务
  高速公路是构成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交通运输效率、构建快速便捷的城乡客货运服务系统等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高速公路行业具有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交通需求较为刚性、现金流稳定等特点;与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相比,高速公路具有通行能力大、出行迅捷、出行成本低、自由灵活度高等特点,尤其对短途或规模小的客货运输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收费公路管理政策没有重大变化。2024年4月29日,财政部及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就高速公路等数字化转型升级工
  作提出实施目标,要求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以进一步提高交通基础设施的通行效率、安全保障、承载能力与服务品质等。
  本集团目前所投资或经营的收费公路项目共16个,控股权益里程约613公里,主要位于深圳和粤港澳大湾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集团路产规模及盈利能力在国内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中处于前列。现阶段,本集团正在积极推进外环三期、机荷高速等重大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投资建设,以不断补充本集团优质公路资产。同时,集团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智慧交通的研究及运用,近年来,成功开发的路网监测与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已上线运营,为实现路网运行监测和管理、业务协同、应急联动等业务提供信息化应用平台;集团自主研发的外环项目路面信息一体化管控平台获得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取得两项国家实用创新专利;基于BIM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平台主体功能的开发已完成,基于BIM技术在公路改扩建项目及垃圾处理厂的管理平台已建成并在持续优化中。为推进数字化建设,集团还联合云基智慧共同成立了数字科技公司作为集团数字化转型平台。集团通过向上下游产业链适度拓展,力求深度赋能主业的经营发展。
  2、大环保业务
  在上一战略期内,本集团确定了进入大环保产业的战略转型目标,在整固并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通过与环保企业的合作进入环保、清洁能源业务领域,并通过近几年的投资并购,逐步聚焦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实现了大环保产业的初步布局。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行业有国家政策支持,其重资产、业务稳定的经营特点比较契合本集团的资源优势和管理运营模式。
  固废资源化处理行业:
  2024年上半年,国家相关部委就生态环境建设、再生资源及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节能降碳、“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等继续出台一系列政策。2024年2月,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要求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等资源化处理利用;同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对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及资源化利用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支持政策;2024年4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明确了信息发布的周期、时间、形式等要求和主要种类固体废物信息发布的具体内容,将有利于地方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国家实施的一系列行业政策引领固废治理走向精细化、专业化道路。
  另一方面,近期国家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出台了系统规范性文件,2023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并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清单》”);2024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对标《指导意见》对特许经营领域经营活动进行了制度设计。《指导意见》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提出“对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关系国计民生、公共属性较强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等意见,《清单》进一步明确“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的项目范畴。
  在固废资源化处理业务领域,集团环境公司旗下的蓝德环保是国内重要的有机垃圾综合处理企业,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BOT等特许经营项目共20个;此外环境公司还投资和管理了位于深圳地区的利赛环保和光明环境园两个有机垃圾处理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的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其中邵阳项目已于2023年2月投入试运营,深圳光明环境园项目于2024年5月投入试运营。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900吨/日,跻身国内行业前列。本集团作为固废资源化处理产业中的新进入者,将进一步做好管理整合和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着力于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努力提升技术工艺,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清洁能源行业: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全面推进风光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5号令,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并细化了电力市场相关成员责任,有效规范可再生能源电量保障收购行为,为推动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机制。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积极有力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明确提出“2024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提出具体行动方案和量化指标,其中,明确要求2024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此外,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还就风电开发、绿色电力交易管理等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文件。国家深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相关政策将为清洁能源产业带来持续稳定的发展空间。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集团通过投资并购累计拥有装机容量达668MW的风电项目,并已获得一定额度的风电及光伏开发项目核准指标。本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了项目公司,以共同进行新能源领域风电及光伏项目的投资开发;此外,本集团通过与国家电投福建公司共同设立的合营公司持有以风电后运维业务为主的南京安维士51%股权;本集团还拥有融资租赁业务牌照。通过前期布局,本集团已具备风场、光伏项目投资运营与后运维服务,以及项目配套融资
  的一体化业务能力。作为行业的新加入者,本集团将加强对并购企业的管理整合力度,持续推进集团清洁能源业务的稳定发展。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以“十四五”战略目标为导向,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多措并举提升生产效率,挖潜、提质、降本、增效,切实做好收费公路、大环保和其他相关业务工作。报告期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7.57亿元,同比减少8.92%。其中,实现路费收入约24.34亿元、清洁能源及固废资源化处理等环保业务收入约7.35亿元、其他收入约5.88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64.78%、19.56%和15.66%。
  (一)收费公路业务
  1业务表现及分析
  ⑴日均混合车流量数据不包含节假日免费期间通行的免费车流量。
  ⑵根据深圳交通局与本公司、沿江公司签订的货运补偿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通行于沿江高速的货车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沿江公司因此免收的通行费由政府于次年3月一次性支付。
  ⑶本集团间接持有湾区发展约71.83%股份,湾区发展间接享有西线高速50%和广深高速45%的利润分配权益。
  ⑷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
  2024年上半年,受我国中东部地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持续时间长、广东省台风及强降雨天气频繁,以及实施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天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天等因素影响,本集团路费收入同比略有下降。此外,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还受到行业政策、周边竞争性或协同性路网变化、项目自身的建设或维修、相连或平行道路整修、实施城市交通组织方案等因素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报告期内,本集团各区域收费公路项目的表现概述如下:
  ⑴广东省–深圳地区
  报告期内,深圳地区异常偏多的强降雨天气对工程建设、货物运输及大众出行等均造成不利影响,较大影响了本集团深圳地区各收费公路项目的营运表现。
  2024年6月30日,本集团成功实现沿江二期-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同步通车,深中通道是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交通枢纽工程,连接广东自贸区三大片区,作为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和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两大城市群之间的唯一公路直连通道,开通后使珠江口东西两岸半小时车程可通达,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顺利贯通,将实现深中通道、沿江高速、广深高速、深圳宝安机场、机荷高速的直接互联互通,进一步促进深圳与珠江口东西两岸地区的深度融合,深圳去往中山、珠海等地将更为便捷,对沿江高速、机荷高速等营运表现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但对外环项目将产生一定分流。
  ⑵广东省–其他地区
  报告期内,广东省汛期降雨量较往年显著偏多,对本集团广东省内的收费公路项目营运表现均造成不利影响。
  年初清远地区及相邻的湖南地区还遭遇多轮雨雪冰冻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清连高速路费收入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广连高速(广州―连州)持续分流,此外,佛(山)清(远)从(化)高速龙塘至鳌头段于2024年初开通,因现阶段暂时免费通行,对清连高速亦产生分流,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清连高速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均有所下降。
  广深高速为连接广州和深圳的重要快速通道,西线高速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线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两个路段营运表现平稳,但深中通道开通后,将对广深高速产生一定分流。阳茂高速受益于周边道路相继开通后的路网贯通效应,以及各级政府实施的促旅游经济等政策效应的显现,报告期内营运表现稳定。佛清从高速龙塘至鳌头段开通,亦对广州西二环产生一定分流,报告期内广州西二环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⑶其他省份
  报告期内,湖南、江苏两省先后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及持续暴雨天气,期间交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对益常高速、长沙环路及南京三桥的营运表现造成负面影响;此外,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发售,本集团签署了有关转让益常项目公司权益的协议并以2024年3月21日为交割日,自2024年3月21日起本集团所持有益常项目权益由100%减少至40%,并不再合并益常项目公司报表。报告期内,相连道路实施封闭施工,对南京三桥车流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2业务发展
  深圳外环高速呈东西走向,大部分路段位于深圳市北部,部分路段位于东莞市,总里程约93公里,其中,本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外环项目)总里程长约77公里。外环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外环一期沙井至观澜段和龙城至坪地段合计约51公里已于2020年12月29日建成通车;外环二期坪地至坑梓段约9.35公里已于2022年1月1日建成通车;2023年7月14日,董事会批准本公司继续投资约人民币84.47亿元建设外环三期。报告期内,外环三期多个合同段已开工建设,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约4.9%工程形象进度。外环项目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全线贯通后将与深圳区域的10条高速公路和8条一级公路互联互通,是深圳北部区域东西向交通互联互通的重要骨干线。外环三期建成后,一方面可以充实本公司核心公路资产、取得外环项目整体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还能通过完善路网布局,为本集团其他收费公路带来交通流量。
  沿江二期包括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和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两部分工程,其中国际会展中心互通立交已于2019年完工通车。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全长约5.7公里,设有机场互通和鹤洲互通两座互通立交,总体呈东西走向,起于机荷高速黄鹤收费站,与机荷高速对接,终于深中通道东人工
  岛,与深中通道对接。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跨越及连接多条城市主干道,管线复杂,建设难度高,报告期内,集团克服持续雷雨天气给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措并举加强建设管理,最终于2024年6月30日圆满完成了深中通道深圳侧接线与深中通道同步通车的重大任务。沿江二期全线贯通后,进一步加强了深圳东西向干线道路主骨架的互联互通,提升深圳“八横十三纵”路网的整体通行能力,对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4年5月22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投入约192.3亿元建设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该项议案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机荷高速改扩建项目采用立体复合通道模式进行改扩建,建设工程将分地面层和立体层,均采用双向8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建成后可有效提升机荷高速现有交通线位的通行能力,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三角一体化的交通需求,扩大本集团的公路资产规模,进一步巩固本集团于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及营运方面的核心优势。
  本公司持股71.83%的湾区发展间接享有广深高速45%利润分配权益。鉴于广深高速的交通流量接近饱和状态,2023年8月广东省发改委已核准京港澳高速公路广州火村至东莞长安段及广佛高速公路广州黄村至火村段改扩建工程(“广州-东莞段工程”)。
  报告期内,广州-东莞段工程正在推进桥梁桩基等工程建设。有关湾区发展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4年中期报告。
  基于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约6.54亿A股股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0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外环项目的投资建设及偿还有息负债等用途。本次发行申请于2024年5月22日获得上交所受理。鉴于本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将于2024年9月20日届满,本公司已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以及深圳国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尚需得到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7日完成发售,最终募集基金份额3亿份,发售价格为6.825元/份,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20.475亿元;其中,本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参与战略配售认购数量为1.2亿份,占发售份额总数的比例为40%。易方达深高速REIT已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代码为“508033”,基金扩位简称为“易方达深高速REIT”。
  (二)大环保业务
  本集团在整固与提升收费公路主业的同时,将固废资源化处理和清洁能源发电等大环保产业作为第二主业,力求为集团长远发展开拓更广阔的空间。本集团已设立了环境公司和新能源公司作为拓展大环保产业的主要投资管理平台。
  1固废资源化处理
  国家环保政策对有机垃圾处理行业给予支持,本集团“十四五”战略将有机垃圾处理作为大环保产业下着重发展的细分行业,努力在该领域成为具有行业领先技术水平及规模优势的龙头。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有机垃圾设计处理规模超过6,900吨/日,经营模式主要为BOT等方式,为政府客户提供有机固废和生活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园林垃圾等)无害化处理,并将处理后的资源化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
  本公司间接控股92.29%的子公司蓝德环保主要依托高效厌氧反应工艺、MBR膜生物反应器及其衍生工艺等,为客户提供市政有机垃圾处理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其主营业务包括有机垃圾处理项目的投资运营、环保工程EPC以及设备制造销售等。截至本报告日,蓝德环保拥有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共20个,餐厨垃圾设计处理量超过4,800吨/日,其中已有13个项目(设计总规模3,020.5吨/日)进入商业运营,部分项目处试运行或调试阶段。2023年,本集团对蓝德环保业务结构进行了调整,明确了以运营业务为主的经营策略,逐步收缩、终止亏损严重的EPC工程及装备制造业务。报告期内,蓝德环保运营收入有一定增长,主要由于试运营及调试项目的运营趋于稳定及油脂销售量有所增加所致,但受油脂销售价格低迷、部分项目垃圾收运量不足导致达产率较低、项
  目前期成本费用偏高、尚在履约的建造工程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的综合影响,蓝德环保2024年上半年仍未实现盈利。下一步蓝德环保将着重加强存量项目的提质增效,推进技术工艺改造,提高资源化产品产出能力,加强成本费用管控,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提升盈利能力。
  本公司持股100%的光明环境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区,为目前深圳市餐厨垃圾单体处理规模最大项目,具备处理有机垃圾1,000吨/天、大件(废旧家具)垃圾100吨/天、绿化垃圾100吨/天的处理能力,可同时进行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期初期定为10年,经考核合格及区政府批准后,特许经营期可延长5年。光明环境园项目采用“预处理+厌氧发酵+沼气发电”处理工艺,可解决餐厨垃圾处理所产生的副产品对环境的二次污染问题,实现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光明环境园自2024年5月起进入试运营阶段。
  本公司间接控股70%的利赛环保,拥有深圳市城市生物质垃圾处置工程BOT项目(“生物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服务区域为深圳市龙华区。生物质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郁南环境园,为国家“十一五”863计划重点项目,原设计处理能力为生物质垃圾500吨/日,其中餐厨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期为“10+5”年,市政污泥处理特许经营期为25年。利赛环保已于2017年12月正式商业运营,并受相关部门委托,协助处理部分福田区餐厨垃圾。本集团收购利赛环保后对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其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可提升至650吨/日,新增油脂处理能力30吨/日。
  本公司间接持股100%的邵阳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项目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为200吨/日,采用“TOT(转让-运营-移交)”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邵阳项目于2023年2月28日启动试运营。
  本公司间接持股63.33%的深汕乾泰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可提供燃油车报废回收处置服务和新能源汽车及退役动力电池一体化资源综合利用服务。报告期内,深汕乾泰重点推进小动力与工程机械电池标准品开发及应用工作,新增6项专利授权,并成功获取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产品认证证书。在动力电池回收及销售业务方面,受锂电材料价格持续下跌、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影响,该项业务开展未达预期;报废车业务方面,上半年报废车回收成本持续上涨,但废金属市场价格下降叠加动力电池价格下跌,进一步压缩了拆车利润空间。受上述因素影响,深汕乾泰报告期的业绩未达预期。
  2清洁能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投资和经营的已并网风力发电项目累计装机容量约668MW。报告期内,受风力资源下降及弃风率上升等因素影响,包头南风上网电量及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因总体风资源好于上年同期,新疆木垒上网电量及风力发电收入同比有所提升。
  (1)上网电量为按电网结算周期核算的数据,部分项目营业收入中包含按上网电量计算的电价补贴收入,该等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与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请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报告期内,新能源公司就已获得核准指标的风电及光伏项目开展投资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此外,新能源公司与基建环保公司于2023年合资设立了晟能科技,以开发建设深圳高速乾泰工业园“光储充一体化”项目,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进入电网验收阶段,预计将于下半年并网运营。
  报告期内,南京风电主要开展本集团投资的风电场的后运维服务,同时配合新能源公司开展风电及光伏项目的市场开拓,受原有风机制造销售业务停顿、计提资产减值和预计负债等因素影响,南京风电经营表现欠佳。现阶段南京风电主要以资产盘活和资金回笼为工作重点,同时调整业务结构,聚焦风电场运维服务业务,努力提升经营能力。
  3水环境治理及其他
  本集团全资子公司环境公司持有德润环境20%股权。德润环境是一家综合性的环保投资企业,旗下拥有在国内主板上市的重庆水务(股票代码:601158)和三峰环境(股票代码:601827)等控股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供水及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环境修复等。重庆水务及三峰环境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请查阅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
  本集团持有深水规院11.25%股权。深水规院已于2021年8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股票代码:301038)。有关深水规院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4年半年度报告。
  (三)委托管理及其他基础设施开发
  集团凭借多年来在公路建设和运营相关领域积累的专业技能和经验,持续开展或参与公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业务(亦称代建业务和代管业务);此外,本集团审慎参与地方基础设施和公路沿线土地的建设和开发,以取得合理回报。
  1代建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正在建设的代建项目主要为深圳地区深汕环境园项目。其中通港大道已建设完成并于2024年6月1日通车,园区公共配套先行项目及垃圾中转站工程均已获得立项批复,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本集团代建的贵州省龙里县龙里河大桥(原名朵花大桥)已于2024年4月27日建设完成移交给当地政府;比孟项目已完工,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2代管业务
  集团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公司主要开展公路运营、养护管理等业务。运营发展公司控股的工程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公路与市政道路养护和施工等主业上下游产业链相关业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为集团输出专业化、市场化养护技术与服务的实施主体。
  报告期内,运营发展公司再次中标盐坝高速坝光收费站2024年度物业运营维护项目,合同金额1,793万元;中标清平高速二期南段综合管养项目,按“招一管三”模式,合同金额为1,724万元
  /年。工程发展公司于2023年底中标龙岗区道路设施日常养护项目两个标段,项目合同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预计三年总合同金额约为5.07亿元。
  运营发展公司严格按合同要求开展各项运维工作,在2023-2024年合同年度绩效考核中被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评为优秀。
  通过积极拓展上下游工程管理和运营、养护市场,集团不但增加了收入来源,也培育了向社会提供专业化的公路建管养服务能力,为集团未来进一步进行市场化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3土地项目开发与管理
  集团自2012年起尝试与公路主业联动的土地综合开发、高速公路沿线土地规划调整带来的城市更新等业务类型,以盘活土地资产、提高资产综合利用价值,作为公路项目投资和集团业务的有益补充。
  (1)贵龙区域开发项目
  贵深公司在贵州龙里县正在实施自主二级开发的项目名称为“悠山美墅”。截至报告期末,悠山美墅二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去化率约85%,三期A组团的住宅去化率约99%;三期C组团已完工,其中商业配套物业已全部销售,洋房正在销售中;三期B组团的商业配套物业正在建设中。此外,贵深公司尚持有的约350亩龙里项目土地正在规划中。
  (2)梅林关更新项目
  本公司参股34.3%的联合置地主要业务为梅林关更新项目的投资、开发和经营。梅林关更新项目分三期建设,项目一期和风轩、二期和雅轩及三期和颂轩的住宅均已销售完毕。该项目还有约19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及商务公寓综合建筑,截至报告期末,除办公尚在建设中外,其他均已完工,其中商务公寓去化率约为41%,商业以自持运营为主,少量对外销售;办公尚未对外销售。
  (3)新塘项目
  本公司收购湾区发展之前,湾区发展已积极探索收费公路沿线土地开发业务。2019年10月,湾区发展就广深高速沿线土地的开发事宜与合作股东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湾区发展在广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37.5%,在深圳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占57.5%,东莞地区的沿线土地开发权益视主导方确定。
  新塘项目是湾区发展参与的广深高速沿线首个土地开发项目,在引入合作开发股东后,湾区发展间接持有该项目15%权益。该项目系对广州增城区新塘镇的一处约19.6万平方米原广深高速的交通用地进行综合开发,其住宅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计划分三期进行。截至报告期末,新塘项目一
  期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验收交付工作;二期工程已完成约95%的形象进度。有关新塘项目详情,请查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8月10日的公告以及湾区发展2024年中期报告。
  4其他基础设施开发与管理
  投资公司控股的光明康养项目包括光明新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和凤凰玖龙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合称“光明两社区项目”),以及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特许经营合作期限均为20.5年(包括建设期0.5年)。其中,光明两社区项目定位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已于2022年7月正式运营,全面开展社区饭堂、托幼、长者活动、公益服务等多项便民服务;光明区社会福利院项目定位为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已于2023年4月投入运营。
  (四)产融结合
  本公司持有贵州银行(股票代码:06199.HK)约3.44%股份,有关贵州银行的业务发展情况可查询其2024年中期报告。
  通过融资租赁公司为集团各主业及产业链上、下游的业务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是本集团实现“产融结合”和业务协同战略的重要方式。报告期内,融资租赁公司新签约1.85亿元融资租赁项目合同,截至报告期末,融资租赁公司尚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共计约24亿元,已投放约22.78亿元。
  本公司持有佛山市顺德区晟创深高速环科产业并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晟创基金”)45%权益,截至报告期末,该基金的实缴总规模为3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实缴出资金额为1.35亿元。基金管理人为广东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为工业危废处置、固废处置、污水处理、风电新能源四类运营类项目。截至报告期末,晟创基金已完成2个项目的投资。
  本公司持有深圳国资协同发展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资协同发展基金”)约7.48%权益,该基金的总规模为40.1亿元,其中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3亿元。基金管理人为深圳市鲲鹏展翼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投向环保、新能源、基础设施在内的公用事业领域,以及金融与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其他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云基智慧(原名“顾问公司”)22%股权,该公司具备承担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从业资格与服务能力。
  本集团持有数字科技公司51%股权,数字科技公司主要经营交通基础设施、环保、清洁能源等信息化、数字化业务。报告期内,该公司正在推进11个集团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2个外部市场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合计持有联合电服10.2%的股权。联合电服主要从事广东省内收费公路的电子清算业务,包括电子收费及结算系统投资、管理、服务及相关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上述各项业务的进展总体平稳。受规模或投资模式所限,该等业务的收入和利润贡献目前在集团中所占比例很小。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主要公路项目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产状况优良,多年来,集团一直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精耕细作,树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积累了丰富的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经验。现阶段,本集团已确定了收费公路和大环保双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同时拓展了与主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发与管理及产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业务。本集团通过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融资能力,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转型和双主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竞争优势。
  大湾区基础设施国资平台优势:本公司位于深圳,是深圳国资控股的公路及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建管养平台,本公司投资和经营的绝大部分高速公路项目和部分环保项目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公司积极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双区”建设机遇,聚焦区域内新型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综合服务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协同优势,服务政府需求,积极拓展区域内公路及环保基础设施优质项目机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发展空间。“双区”建设不仅带来新增项目机遇,还将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和固废处理需求,为集团双主业的营运表现注入活力;此外,本公司还将结合区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积极参与大湾区公路项目沿线区域土地开发业务探索,发挥协同作用,释放沿线土地的开发价值,提升公路项目的综合盈利能力。
  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就深耕于交通基础设施行业,通过多年来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实践,在重资产、特许经营类业务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建立了成熟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形成了从投资、建设到运营、养护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项核心能力,一方面积极参与政府招标开展了多项政府项目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另一方面,公司在进入与收费公路商业模式类似的固废资源化处理及清洁能源发电领域后,持续发挥对重资产业务的综合集成管理能力,初步实现了相关行业的产业布局。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培育在大环保业务领域的专业综合集成管理能力,提升同业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能力:本公司一直注重创新发展,在经营发展战略方面,通过审慎研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自身特点,作出了将大环保产业列为转型升级后的第二大主业的创新举措,并持续深化落地,为集团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根据行业环境变化和相关方目标需求,灵活务实采取政府购买收费公路服务、新建扩建项目的合作投资等商业模式,既满足政府交通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也满足企业合理商业回报目标,实现集团收费公路主业的发
  展和突破。同时公司一直注重在专业领域的创新,在重点建设工程中联合合作供应商通过创新设计和管理理念,研究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模式,攻克了大量技术难点并取得了行业内多项科研成果。现阶段,集团还顺应数字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智能交通/环保的研究及运用。公司通过在各个领域的创新能力,求新求变,不断提升企业经营发展效能。
  良好的融资平台:本公司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具备两地资本市场融资的良好平台;同时,公司一直维持较高等级的境内外信用评级,长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融资渠道通畅,可有效筹措企业发展资金和控制财务成本。有关公司财务策略以及资金管理和融资安排方面的情况,在下文“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中有详细的说明。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