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强生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2月1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府办(1991)155号文批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2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1号文批准,公司发行股票1,8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共计180万股,其中:发起人单位(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上海文汇报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和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投资入股108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72万股,并于199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查看全部▼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上海浦东强生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2年2月1日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市府办(1991)155号文批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2月12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1号文批准,公司发行股票1,800.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共计180万股,其中:发起人单位(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上海文汇报社、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和上海市上投实业公司)投资入股108万股,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72万股,并于199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同年,公司股票拆细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18,000,0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华业字(93)第325号验资报告。
公司经过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历年送配股,截至2006年5月31日止,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25,799,244.00元,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05)第1270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沪国资委产[2006]493号文的批复,2006年6月26日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改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2.50股作为对价,支付的对价股份共计83,719,430股。股改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集团”)持有公司32.51%的股权,上海汇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0.60%的股权,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207,202,094股,占总股本的33.11%,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418,597,150股,占总股本的66.89%。
2008年公司实施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公司共送股187,739,773股。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增至人民币813,539,017.00元,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08)第1882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1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6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和证监许可[2011]170号文《关于核准豁免上海久事公司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核准。
2011年5月25日,公司向上海久事公司(现名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事公司”)和强生集团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9,823,174股,收购久事公司持有的上海强生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原上海巴士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巴士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租赁”)70.00%的股权和上海巴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士旅游”)85.00%的股权;收购强生集团持有的上海申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强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申公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公出租”)100.00%的股权、上海长海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出租”)33.33%的股权、上海强声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原上海强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5.79%的股权、上海强生庆浦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5.80%的股权、上海强生旅游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强生国旅”)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水上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水上旅游”)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科技”)73.44%的股权、上海强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上海强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上海强生拍卖行有限公司48.78%的股权和上海强生广告有限公司15.00%的股权。至此,公司的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053,362,191.00元,业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立信大华验字【2011】129号验资报告。
2011年11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产权[2011]1296号文《关于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强生集团将持有的本公司336,095,984股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
2012年1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12]4号《关于核准上海久事公司公告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根据该批复,对久事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核准豁免久事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导致合计持有本公司504,318,97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2年3月1日,强生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336,095,98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91%)无偿划转给久事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至此,久事公司持有本公司504,318,973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8%,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强生集团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15年6月17、18日,久事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7,529,9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715%。此次减持后,久事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6,789,02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165%。
2015年7月20日,久事公司以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854,538股,占总股本的0.84%。本次增持后,久事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5,643,56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00%。
2017年11月23日,久事公司以持有的31,600,000股公司流通股置换认购上证上海改革发展ETF基金,换出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此次置换后,久事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74,043,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0%。
2021年8月5日,久事公司将其所持有的贵公司421,344,876股公司流通股以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给东浩实业。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东浩实业持有强生控股421,344,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0%,此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仍为人民币1,053,362,191.00元。
2021年9月7日,强生控股向东浩实业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增发893,908,602股。増加股本人民币893,908,602.00元,増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163,258,816.84元,收到东浩实业支付的差额现金人民币2.66元。本次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3,362,191.00元,截至2021年9月7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270,793.00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37819号验资报告。
2021年9月27日,强生控股已收到向东浩实业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931,737,066.13元。增加股本316,008,657股。增加股本人民币316,008,657.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615,728,409.1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270,793.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63,279,450.00元,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1】4014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1月31日为预留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授予902,900股A股限制性股票,每股面值1元,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3.33元/股。
截止2023年2月10日,公司16名股权激励对象共计认购限制性股票902,900股,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增加人民币902,9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4,199,65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137号验资报告。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33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号:B885806078),并已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上述488,000股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29日完成注销。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283,711,650.00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3,711,650.00元。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21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1,800股A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情况,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存在在限售期内退休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截至2024年5月16日止,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减少人民币201,800.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3,509,850.00元。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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