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复【1996】14号文批准,由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西藏公司、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和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联合发起,对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西藏北斗星图片总社和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进行部分股份制改组于1996年10月25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6】218号文批准,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总股本为5,180.00万股。
1997年6月,公司实施将实际可分...查看全部▼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系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藏政复【1996】14号文批准,由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西藏公司、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和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联合发起,对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北京西藏北斗星图片总社和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进行部分股份制改组于1996年10月25日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6】218号文批准,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总股本为5,180.00万股。
1997年6月,公司实施将实际可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1.6股红股方案,总股本增至6,008.80万股。
1997年8月,公司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8,412.32万股。
1998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72号文件核准,公司实施配股方案,向全体股东配售480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450万股,总股本增至8,892.32万股。
2001年1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71号文件批准,公司实施每10股配售3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9,758.12万股。
2001年6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2股方案后,总股本增至11,709.74万股。
2002年6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1股方案后,股份增至12,880.72万股;同年10月公司实施每10股送4股方案,两次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8,033.01万股。
2002年1月28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2002】5号文及2003年1月19日财政部财企【2003】14号文批复同意公司发起人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34.97%国有法人股,转让后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股权,计4,508.25万股,股权性质为国有法人股;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0%股权,计3,606.60万股,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4.97%股权,计2,700.38万股,股权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2007年1月,公司股东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2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北京新联金达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北京新联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5,082,514股非国有法人股,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权转让系根据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新联金达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12月5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本次转让于2006年3月5日获得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藏政函【2006】55号文《关于转让西藏金珠国有法人股的批复》及2006年3月23日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269号文《关于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2007年1月31日,公司200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于2007年3月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4,853.33万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7股的转增股份。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886.33万股。
2007年5月,公司股东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7,003,800股限售流通股被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划转至自然人陈平名下。
根据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公司于2007年3月30日正式更名为“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09]1180号《关于核准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在向深圳市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成投资”)概括转让所有资产及负债并妥善处理或有负债的同时,以向上海市闸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闸北区国资委”)发行新增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北方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城投”)100%的股权,公司新增股份的价格依据截止2009年2月5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确定为2.92元/股;依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DZ090034045),截止2009年1月31日,北方城投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01,277.76万元,公司与闸北区国资委协议确定北方城投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1,277.76万元,公司将向闸北区国资委发行股票346,841,655股,闸北区国资委以北方城投100%的股权认购该部分股票,北方城投100%的股权折股数不足一股的余额由公司以现金向闸北区国资委补足。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8,863,343.00元,已由西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7年6月18日出具藏天华验字(2007)003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期公司向上海闸北区国资委非公开发行股票346,841,655股,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9年12月1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24735号《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12月4日止,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575,704,998.00元,其中,闸北区国资委持有雅砻藏药60.25%的股份,成为雅砻藏药的控股股东,雅砻藏药的主营业务也因此发生了改变,成为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2010年公司收购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始涉足资源业务。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正式更名为“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4]986号《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6,726,500股新股。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9.74元/股,发行股票数量153,508,665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5,174,397.1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4,952,910.39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470,221,486.71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人民币为153,508,665.00元,计入资本公积1,316,712,821.71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4年10月31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11448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4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729,213,663.00元。
2015年1月23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且已取得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7年6月2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39号),核准西藏城投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73,556,050股股份、向厦门达沃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849,740股股份、向厦门国锂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390,753股股份、向湖北东方国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191,183股股份、向厦门西咸实业有限公司发行654,839股股份、向湖北国能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7,473股股份、向上海明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57,04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99,41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060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8月29日止,静安区国资委、厦门达沃斯及上海明捷、厦门西咸、厦门国锂、国能工业、东方国金等五名法人将其持有的藏投酒店100%股权、泉州置业14.99%股权及陕西国锂25.92%股权转让给公司用以认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增加的股本人民币90,447,081.00元。上述股权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167,671,861.89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90,447,08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77,224,780.89元。
2018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西藏城投已于2018年3月2日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工商变更尚在进行中。西藏城投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90,447,081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90,447,081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819,660,744股。
2023年12月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1,926,12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58元,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999,999,997.18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3,521,94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6,478,055.32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31,926,12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54,551,934.3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02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4月2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951,586,865.00元。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静安区国资委的《告知函》。静安区国资委将其直接持有的西藏城投391,617,705股股份无偿划转至上海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后,北方集团将直接持有西藏城投391,617,705股股份,占西藏城投总股本的41.15%。静安区国资委将不再直接持有西藏城投的股份,静安区国资委持有北方集团100%股权,仍为西藏城投的实际控制人。2024年6月14日,公司收到北方集团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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