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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02-01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义乌市五洲新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五洲新材实施整体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完成后,五洲新材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五洲新材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均由公司承继。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日期:2024-01-04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店铺、存货资产等)

买方: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华鼎股份持有的通拓科技100%股权及主营业务相关的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店铺、存货资产等),并于2023年12月5日与华鼎股份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本次收购具体交易方案将由相关各方根据审计及评估结果进行进一步协商谈判以及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后,另行签订正式的交易协议予以确定。故公司本次筹划的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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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2400.00万(估) 0.00(估) -2400.00万(估) --
合计 1 2400.00万 0.00 -2400.00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咸亨国际 其他 0.00 未公布% -2400.00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3-05-23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6.87 %
出让方: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司法划转过户,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日期:2022-11-01 交易金额:23489.18 万元 转让比例:7.19 %
出让方:邹春元,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新辉 交易标的: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杨朝伟,马渲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的方式解除质押,进而履行对公司的业绩补偿承诺。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3-04-28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支付方式:股权
交易方: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交易简介: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208,000,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真爱集团已于2022年4月29日与华鼎股份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20220524:股东大会通过 20220929:2022年9月27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31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21021: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2317号)(以下简称“通知书”)。 20221028:公司收到《通知书》后,立即会同有关中介机构逐项予以落实。由于相关问题核查涉及环节较多,为了将反馈意见提及的相关问题核查清楚,公司申请延期至2023年1月18日前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材料。 20221119: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经与股东及相关各方充分沟通,经过谨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20230111: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315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0230204:披露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30222: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相关规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批流程发生变化,《股份认购协议》中涉及的相关表述及生效条件也需进行相应修订。因此公司根据注册制下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真爱集团及元福企业管理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告日期:2023-04-28 交易金额:366.39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销售锦纶长丝,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浙江三鼎织造有限公司发生销售锦纶长丝,房屋租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820.0000万元。 20230428:2022年度实际发生金额366.3881万元。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6-27至 2021-05-14
出质人: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2018年6月27日,三鼎控股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000,000股与5,00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国际”),质押期限分别至2019年11月29日与2020年2月14日。本次质押是对三鼎控股分别于2017年11月29将其持有公司的26,000,000股股份与2018年2月14日将其持有公司的33,000,000股股份质押给长安国际的补充质押(详见公告编号:2017-087、2018-017),延期到2021年5月14日。

质押公告日期:2020-09-08 原始质押股数:33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4至 2021-05-14
出质人: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质权人: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三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鼎控股”)关于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三鼎控股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33,000,000股质押给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日2018年2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2月14日。上述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6%,延期到2021年5月14日。